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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制度新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中国农村土地之所以缺乏市场估价机制,根源在于对宪法规定的基本误解及其造成的过多国家管制和干预。众所周知,1982年宪法第10条规定了土地所有权的城乡二元体制,由此产生一个普遍误解:在农村土地的城市化过程中,必须由国家征收农地才能使之成为城市土地——既然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则属于“国家所有”,国家要获得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岂不是得通过征收吗?美国联邦或地方政府要获得私有土地,不也得通过征收吗?这种论点看起来顺理成章,其实混淆了“国家”和“政府”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美国要把土地从私人所有变为政府所有,政府作为公法人实际拥有土地,当然要经过征收,但是没有人认为中国宪法意义上的城市土地“国有”是指某一级政府所有。事实上,宪法第9条明确规定,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此可见,我们的“国有”其实是指人民而非政府所有,政府只是代表人民履行土地的管理职能。既然如此,土地性质从集体所有变为全民所有,未必需要政府出面征收。当然,如果是政府自己要盖大楼,土地使用权在从私人转移到政府之前必须经过征收,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只是从村集体或农民转移到开发商或城市居民,则完全可以通过利益相关人的自愿交易完成,除非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确实涉及宪法规定的“公共利益”,并只有通过强制征收才可能顺利转移。

“农地城市化需要征收”的怪论不仅从理论上误解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而且对中国发展模式产生了深远后果。它使所有城市化过程都搭上了“公共利益”的便车,让地方政府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宪法规定集体所有制的意图原本是要保护农民土地权利,现在却成为政府全面干预农村发展的借口。一方面受土地财政诱惑,另一方面迫于地方GDP指标的政绩压力,地方政府当然是很“欢迎”这种宪法误读的。只要农村城市化意味着征地,地方“二财政”就得到保障,地方GDP也能连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官员政绩也就锦上添花。但是这种政府人为拉动的增长模式不仅严重偏离了市场经济轨道,造成大量浪费社会资源、加剧生态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而且还因为补偿标准不公而产生大量侵害农民土地权利、剥夺农民基本生计的社会悲剧。

要从制度上防止农村征地悲剧重演,必须首先消除农地用途变更等于政府征地的错误理解,让中国农村的城市化按照平等谈判、自愿交易的市场经济规律自然而然地正常展开。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而不得不通过政府强制征收的项目,则必须在保证农民有效参与的基础上落实公正补偿原则。唯其如此,才能保证拆迁自焚(唐福珍事件)或征地自焚(峨眉山事件)等社会悲剧不再重演。

篇2:农廉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农廉网公开规范、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考核对象:镇农廉中心、镇涉农单位农廉室和村农廉网站。

第三条考核内容:

1、组织建设情况;

2、阵地建设情况。包括农廉中心(农廉室)的面积、人员、制度、电脑、耳麦、摄像头配置情况等;

3、网上公开资料管理。包括入网资料的审核、入网公开纸质资料分类、归档、保管、备案情况;

4、群众查询、诉求、网络沟通等登记梳理汇总情况;

5、各项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6、农廉网推进、普及情况;

7、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第四条考核结果运用

1、对农廉网的考核,列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2、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篇3: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了提高农廉网的安全性,确保农廉网安全、正常、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农廉中心及服务站、室要切实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的管理,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别是要注意登录用户名和口令的管理,定期更改,加强保护,不得外泄,防止他人登录系统。

第三条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并要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定期更新病毒库,定期杀毒。

第四条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操作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

第六条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第七条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

第八条工作人员要保守单位秘密,不得有意无意泄露。

篇4: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制度(范文)

为了加强对群众咨询情况的定期研究和分析,综合利用网络公开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向镇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给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群众咨询的统计汇总、梳理分析,要由专人负责,认真统计汇总、仔细梳理分析、及时准确上报。

第二条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的主要内容为群众咨询的人数、事项、涉及单位、答复解决满意度、特点及产生原因,反映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值得重视的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第三条统计汇总、梳理分析按月、季、年定期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统计和分析。

第四条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应做到准确、及时、严谨。

第五条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可采用典型分析、定性分析、定向分析、定量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力求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必要时涉及单位要派专门人员深入调研,并写出调查报告。

第六条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后要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领导审核后逐级报送镇党委、镇政府或有关单位。

篇5:重大事项会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了认真高效地解决农廉网公开监督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重大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会商由农廉中心组织召集,参会单位为镇直有关涉农部门、镇及有关站所的主要领导。

第三条会商议题由农廉中心根据收集梳理农廉监督信息后拟定,报同级农廉领导组或党委、政府批准后确定。

第四条重大事项会商由农廉中心主持召开,围绕确定的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并形成书面处理意见,报同级农廉领导组或党委、政府同意。

第五条重大事项会商研究的处理意见,经农廉领导组或党委、政府批准后,由农廉中心指定专人进行督办,主办单位负责限期落实,协办单位必须予以配合。

第六条重大事项会商不能做出决定的,提请政府办公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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