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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供销社贵港市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第一条为促进贵港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销社门户网站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政务类信息,上述信息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凡在市内主流媒体(报纸、电视、电台)上刊登、发布的各类重要政务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市联社门户网站提供。

第五条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报送和发布的上网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由单位门户网站网站专职(兼)管理人员负责发布。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第六条审核的程序:

(一)信息人员拟定拟发布信息内容并填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表》。

(二)各科室负责人审核,重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

(三)各科室拟发的信息由信息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发后方可上传,重要信息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传。

(四)供销社门户网站管理人员根据有关领导意见,审核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方可上网发布信息。

第七条发布关系重大事件的信息和负面信息,必须上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八条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信息发布前认真填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上传信息及其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审核表、登记表要存档保存,以备查阅。各科室上传信息的审核资料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第九条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十条严禁在网站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发布除文字以外的其他内容需经防病毒检测后方可发布。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传。对因审核不严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引发负面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复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正,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责任人负责消除。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联社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2:G供销社精简文件和简报制度

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文件过多问题,不断增强公文处理工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根据自治区和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精简文件和简报制订如下制度:

1.凡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

2.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至乡镇级或公开发布的文件,原则上不转发文件。如确需转发文件,必须紧贴我系统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对于照抄照转市委、市政府文件无具体实施意见的不予转发。

3.已在新闻媒体全文公开发布的文件只复印少量存档。非常设机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另行发文。

4.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可以市联社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市联社名义印发。

5.凡以市联社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须经市联社党组研究后下发。

6.常规性、年度性的工作安排、工作要点以及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会议精神的意见,由相关科室拟文以市联社名义发文。

7.市联社的简报原则上保留。

8.各科室通过正式文件或信息资料上报的情况,不再通过简报报送(发)。

9.简报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报送(发)。

10.印发的文件简报既要增强对工作的指导性,又要注重在具体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

11.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对文件简报的报送程序及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文稿质量和运转效率。

12.行文要简洁流畅、开宗明义、简明扼要,减少一般性论述。内容要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所提建议要切实可行,力戒空话、套话、大话,做到意尽文止。

13.文稿要注重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主题鲜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简练。

14.简报要突出重要动态、重要措施、重要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简报要短而精,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超过4000字的应有内容摘要。

15.加快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推进公文电子化,减少纸质公文印发数量,降低公文处理成本,缩短公文流转时间,确保公文办理高效有序。

16.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同时,要切实改进工作方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带头转变文风,务求取得实效。

篇3:G供销社精简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实施意见》(桂发[2013]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3]1号)以及《*贵港市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贵发[2013]3号)的精神,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定如下制度:

一、改进调查研究。市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多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多到基层单位和群众中间去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要坚持轻车从简。

二、联系帮助基层。市联社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片区,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单位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

三、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

四、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规定,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市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出访,不接受国(境)外企业资助出访费用,不由下属单位分摊、提供出访费用。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五、简化接待工作。市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在基层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酒和高档菜肴。

六、厉行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

篇4:G供销社改进调查研究制度

一、目标要求

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途径。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要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提高业务服务水平、增强素质能力和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环节,紧紧围绕市联社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基层收集掌握第一手材料,广泛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好的对策建议,不断推进调研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

二、调研重点

(一)加强对事关全系统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全系统科学制定长远目标和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二)围绕全系统重大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经常性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务。

(三)围绕全系统经济运行情况搞好经济运行分析,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四)及时挖掘总结全系统在推动改革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推动供销社工作开展。

(五)围绕服务全系统发展大局开展调研,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课题确定

(一)指令性课题调研。对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社领导交办的临时性调研任务。

(二)集中课题调研。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组织调研活动。

(三)自行选题调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供销社改革发展,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题开展调研。

四、调研方式

(一)联系基层开展调研。建立调研联系点制度,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

(二)开展机关调研活动。由班子成员牵头,分别成立多个调研小组,开展调研活动。

(三)组织外出学习调研。根据全年调研工作计划安排,由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分组到区内外学习考察先进经验。

五、组织实施

(一)拟定调研提纲,制定调研方案,确定调查对象和范围。

(二)对收集获取的资料进行整理加工、分析体会,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象、有建议的调研报告。

(三)调研过程中要力所能及地帮助基层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调研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挂勾点的调研工作,每年至少完成一个调研课题。

(二)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调研要深入实际,讲究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客观、准确、全面。在调研过程中,要扑下身子,认真分析研究,搞好调研,树立供销社形象。

篇5:G供销社亲属助廉谈话制度

一、谈话对象。市联社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市直属公司、直管基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亲属。

二、谈话内容。向亲属了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和与亲属学习党和政府对党员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对亲属提出支持领导干部做好廉洁自律、不向领导干部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等的要求。

三、谈话要求:市联社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直属公司、直管基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亲属的谈话,由分管纪检的领导负责。时间安排为每年谈二分之一人员,两年谈一次。

四、谈话内容。一是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学习手册》。二是向亲属了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了解亲属需要向组织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对亲属提出要求:支持领导干部做好廉洁自律等工作;不向领导干部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遵守有关规范领导干部亲属行为的规定;配合组织做好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工作;及时向组织反映领导干部的违规行为,以利于组织的帮助教育。

五、谈话程序。谈话前,监察室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书面通知谈话对象。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谈话结束后,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落实;谈话对象求要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监察室。

六、谈话方式。主要以个别教育谈话为主,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中教育谈话的方式进行

七、加强对谈话对象和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对谈话涉及需要保密的内容要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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