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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Y幼儿园例会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幼儿园例会制度】

一、幼儿园领导班子例会制度

1、每月一日上午是领导班子开例会时间。

2、研究办园目标及幼儿园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办法及思路。

3、总结上月工作,研究本月的工作重点,对幼儿园日常工作形成共识,分工合作,科学有序地开展好各项保教工作,科学化管理幼儿园。

二、幼儿园每周例会制度

1、每周一下午五时为例会日,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幼儿园领导班子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星期一,召开会议,每周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和对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园内教育形势,研究解决教学当中的实际工作。

5、幼儿园安全员每周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一查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安全,二查饮食、卫生安全,三查周边环境安全,四查消防安全,即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6、对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到不定时的检查,并做好安全记录。

篇2: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制度(范本)

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认识

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从我省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案例分析,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因此,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预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建设“平安校园”的角度,加强教育和管理,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要强化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溺水事故

一是各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进行专门的安排部署。

二是各学校要将防溺水教育作为重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利用多种途径,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明确中小学生做到“四不”: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无人监管的水域玩耍嬉戏。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警惕性、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三是要加强沟通,注重对家长的宣传教育,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利用学校校讯通平台以及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强化家长对子女节假日、上学前、放学后的监管,使家长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三、要开展排查,切实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隐患

各学校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强排查,各学校要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对学校附近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区域及时向乡镇政府和教育局汇报。

四、要严格责任,进一步落实好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溺水安全预案。同时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以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为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因故缺勤的情况查询工作,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对于学生缺勤原因不清的,一定要联系家长查明原因;对于缺勤原因特殊的,一定要向学校领导汇报。

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管理,事先要做好教育、告知工作。对于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执行重大校外集体活动申报批准制度,必须到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情况考察后报县教育局审批,上报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预案等,并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各学校要对涉及学校的重大安全事故及学生伤亡事故的要及时报告,以免造成迟报或瞒报的严重后果。

篇3:体育教学部教学管理制度(范本)

一、教师应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包括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编写教材、教案;进行教法研究;备课、任课、测验、考试,各项成绩登记及课外辅导等工作。并应主动承担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二、教师执行教学工作中应做到:

1、熟悉教材内容,精通业务,主动、认真的搞好教学工作。

2、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进度,完成教学任务,达到课时计划的目的、要求及预期效果。

3、教师应注重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严格要求,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给学生以健康的心理与生理教育和体育的基本技术、基本技能、基本知识教育,使之终生受益。

4、要随时注意体育教师的精神面貌、健康整洁的仪表及人民教师的修养。

5、经常进行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积极听取学生反映的意见,结合综合反馈,不断完善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6、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课堂考试、体质健康标准测验及各项考勤工作。

7、注意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三、课堂常规要求

1、教师应坚持理论与技术备课,能熟练的完成教学技术示范动作。

2、教师应在课前5分钟带好相关教学文件到达教学场地,检查好教学使用的各项器材设备。

3、使用统一的上课、下课队列及解散仪式。

4、教师在上课中不允许坐、靠、蹲、吸烟与人闲谈等。

5、每次课应登记出勤。

6、每次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并要求学生穿运动服,运11动鞋上课。

7、每次课要上满课时。

四、教学文件编写要求

1、教学大纲

2、教学年、学期进度

3、教案

---课的目的任务。

---课的常规要求。

---开始和准备部分内容。

---基本部分内容(教材内容、教法手段、练习数量、组织教法、安全措施等)。

---结束部分内容。

---场地器材使用计划。

---课后小结。

五、风雨天气上课规定:

1、遇风雨天气教师必须到达上课地点等候安排学生。

2、凡大风(5级以上)、大雨、大雪等。如有条件可上室内课(如理论课、电教课等)。可根据情况变动教材或缩短课时,如由于某种情况无条件上课,则由教研室主任或值班教师宣布调停课,并做调停课纪录。

3、凡因故障停课或由上述某种原因未将教材完成,所误的教学内容一律与下次课教材合并,选主要教材施教。

篇4:体育教学管理制度(范本)

一、认真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根据《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明确教学的目的和任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期、单元和课时教学计划。

二、根据课时计划,课前要布置好场地、备好器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课上要做好安全工作。如因教师安排失误或管理不当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课堂上要重视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措施,组织练习前,要讲清练习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三、教师上课时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带口哨,提前两分钟到达上课地点。上课前师生互相问好、下课时师生相互道别,不私自换课、不提前下课。

四、教学目标准确,针对性强,教材内容搭配科学,场地安排得当,合理分配时间,练习密度和运动负荷适宜。

五、教师上课前要组织学生在教学楼前站好队,上课铃响后由体育委员带往操场;教师要清点学生人数、检查服装;课前要组织好学生做好热身活动,下课前要组织学生做好放松活动,并清点学生人数。

六、规范教授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成立体育兴趣小组。

七、发现、培养、选拔体育特长生,积极配合学校开展体育运动会和运动员训练。

八、注重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

篇5:G公司人事制度管理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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