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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工商局重点工作督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和重点工作落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二、督查的内容

围绕年度工作重点,着重突出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落实上级局及县局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2、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队伍建设、作风纪律情况。

5、其它重点工作情况。

三、督查的方式

督查主要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行“六个结合”:即围绕中心督查与阶段推进督查相结合,点上督查和面上推动督查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督查反馈与督查督办相结合,领导督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纪检监察督查与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

四、督查的基本要求

1、组织实施。根据督查计划或工作安排,由牵头领导负责,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具体实施。

2、督查程序。督查时,督查人员要按照督查内容如实填写督查记录表,督查领导和督查人员签字后生效。

3、督查纪律。督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有一说一,不夸大其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督查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对督查的情况及结果必须进行督查通报。

延伸阅读:桂平市工商局多举措力促重点工作

2016年伊始,桂平市工商局一改往年先松后紧的局面,早谋划、早部署,举措不断,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主要职能工作成绩翻倍增长,实现首季重点工作开门红,达到市委市政府落实“六个年”目标要求。1-3月,组织业务学习11期,举办培训班3期,参学人数620多人次;在主流媒体发表新闻报道32篇,政务信息6条;新增企业217家、个体工商户113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0家,企业年报率44.0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54.7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47.25%;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43件,案值46.72万元,罚没款37.79万元。

抓紧抓早,制定重点工作量化实施方案。今年1月,该局推出2016年重点工作量化完成情况进度表,并将进度表在局机关办公楼出入处醒目的地方上墙公布。局办公室按照各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每月月初通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以此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

注重学习,落实全年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制定全年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确定每周二上午为学习时间,每月轮一个股室准备学习内容,制作PPT课件,由股室负责人授课,通过看投影学习,学习效果明显提高。在每层办公楼平台设置宣传专栏,结合当前工作重点,股室轮流提供宣传内容,制作宣传板报,图文并茂,供干部职工学习参考,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交流经验,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执法监管和年报公示工作。该局在全面铺开工作的基础上紧握“两个拳头”,一是狠抓执法办案,二是常抓年报公示。执法办案方面,从人、财、物上大力支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年报公示方面,采取设定阶段目标,建立年报主体台帐,多渠道、多方位宣传,举办培训班,现场操作演示,定期通报进度等措施,坚持不懈地宣传、指导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公示工作。1-3月,发出年报宣传单近万份,每日在城区的各大型电子屏滚动播放工商局年报公告,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知晓率。

有张有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修缮文体活动场所,工作之余开放体育球馆,职工自发组织打球、健身活动。“三八”节组织全系统女职工进行包饺子比赛、有奖趣味活动、男女混合汽排球比赛,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了同志们的工作热情,对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篇2:ZZ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按照镇党委、政府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企业本职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烟花爆竹批发储存及其经营、运输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防护工作开展情况;

2、道路交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电力、城镇燃气等企业(行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5、市场、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公共聚集场所;

6、锅炉等特种设备;

7、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领域。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在镇区县乡道路上运营的短途客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载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乡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由大黄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

2、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严厉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证照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加油(气)站防火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充装单位的装载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3、烟花爆竹方面: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抓好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点等环节的检查,按照行业规定,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规范、有序、安全。由村、派出所、安监办(安监中队)负责组织实施。

4、建筑施工方面:针对冬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重点施工单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由市国土所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打非”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负责,国土所加强执法监管。

5、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组织建立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由派出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

6、学校安全方面:要结合学校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冬季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对宿舍(教室)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校车的专项治理:重点查校车资质、驾驶人的资质、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校车上路、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违法行为。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

7、电力方面: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运行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由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由工商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

燃气、食品药品等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好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此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参与意识,进一步动员广大员工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销号。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12月11日至2012年2月20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的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把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整治到位。镇安监中队将按照工作要求,集中时间、分行业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201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的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确保安全。在专项整治中要做到专项整治与安全投入、隐患整改、安全评估、重点防范四个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活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篇3:SS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2〕7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及工作目标

(一)主要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通过抓好重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增强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以城乡结合部、工地、学校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米、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化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

1.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集中力量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2.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加快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农村工作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3.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深入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狠抓畜禽养殖、屠宰、肉及肉制品监管,强化生猪(牛、羊)、活禽产地和屠宰检疫。严厉打击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一步完善屠宰管理规定,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农村工作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5.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强化执法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将农产品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加大农药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农村工作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6.深入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调味品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深入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1.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深挖源头,依法从重惩处。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的互相支持与配合,建立健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机制,提升案件侦结效能,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责任追究到位。(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农村工作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流通、生猪屠宰、餐饮服务环节快速检测制度。(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局、县农村工作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刑事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牵头单位:县食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村工作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三)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各部门要明确专人承担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具体办法,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2.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的有关要求,抓紧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要保证奖励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奖励额度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程序,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农村工作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

3.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农村工作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

(四)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1.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程序,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严格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准许条件,依法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和人员行为的规范。严格食品安全许可管理,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2.周密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准入办法,严格准入条件。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中供餐单位和供应学校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的集中配送单位的源头监管。制订学校食堂建设规划,逐步改善学校就餐条件。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3.建立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监管制度。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农村餐饮消费安全监管等制度。

4.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分类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5.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能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明确的任务和分工,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12年7月5日前、10月5日前,将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完成情况报县食安办。

篇4: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除火患,保平安”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我区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防火委《关于开展春节前消防安全专项督察的通知》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13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对全区各街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近期我区接连发生的火灾事故指示精神和全区“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部署会会议精神为重点,强化对各街镇开展消防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周边地区等场所的督察检查,全面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提升社会面消防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火灾高发势头。

二、组织领导

全区成立“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督察组,区委常委、副区长刘长利任组长,区政府督察室、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住建委、文化委、园林绿化局、区安监局、民政局、区消防支队、区城管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专项行动督察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支队。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具体人员参加督察工作,各街镇要做好迎检准备。

三、督察方法及安排

(一)督察方法。由区政府督察室、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住建委、文化委、园林绿化局、区安监局、民政局、区消防支队、区城管大队主管领导带队,组成10个督察组对全区各街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商市场、连锁酒店、彩钢板专项整治,可燃物清理、烟花爆竹消防监管及春节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察。督察采取听取汇报、实际抽查社区和社会单位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督察安排详见附件1)

(二)督察安排。一是听取各街镇主管领导汇报工作。重点听取“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商市场、连锁酒店、彩钢板专项整治,可燃物清理、烟花爆竹消防监管及春节前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部署情况,消防安全广而告之之温馨提示张贴及群众知晓情况,可燃物清理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节日值班及巡逻力量部署情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等。

二是实地抽查一个社区(村),重点督察“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广而告之温馨提示张贴情况,可燃物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抽查一个社会单位,重点督察“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商市场、连锁酒店、彩钢板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春节前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广而告之之温馨提示张贴情况,可燃物清理工作的责任人及其职责任务确定落实情况,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落实情况,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完善情况,节日期间值班和防火巡视力量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实施、灭火器材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督察工作,督察结果直接上报市防火委及区委区政府,并将作为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评选重要条件;

(二)各街镇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要迅速制定督察方案,确定督察时间、督察对象,各驻街监督人员为所辖街镇联络人;

(三)督察人员要详细记录督察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除火患,保平安”专项督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附件:1.“除火患,保平安”专项督察安排表;

2.“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督察工作统计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篇5:ZZ中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我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47号)和市教委《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办〔2013〕38号)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校长、处室主要负责人、年级组长为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勇

副组长:李光强刘五州黄笪程世均

成员:谢伟冉斌周光临万文新兰海彭时光

晏琪李曦范晓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程世均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学生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所在主体建筑。

(二)排查重点

1、建筑施工、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各部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教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学校是否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8、用电线路是否老化,绝缘胶皮是否破裂脱落。电源插座、电器等是否存在短路,运转不正常等问题。

9、是否建立并落实严格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场所电闸的开关,是否做到人走灯(机)关。

?四、整治措施

(一)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一律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师生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必须立即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立即进行更换。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立即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迅速整改。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迅速整改。

(六)对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教学、生活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教学、生活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立即报公安消防部门予以查封。

(七)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可能引发校园火灾的,一律报请当地公安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7月20日前,学校召开本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并对照标准排查整治,并填写《渝中区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报送区教委安稳办。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0日前,学校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学校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市教育局。

(三)检查验收。10月10日前,学校将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部门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二)落实责任,群防群治。

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

学校将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亡人或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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