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憋压操作规程
一、检查和准备
1、对施工现场、设备、工艺流程进行检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2、检查现场有无火种,现场严禁烟火。
3、检查压力表量程及完好情况,憋压时,压力?能超过压力表量程2/3,压力表接头处不得渗漏油气。
4、准备记录纸笔。杏子川采油厂采油、集输系统岗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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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压力上升至2.5Mpa左右时要及时停抽,憋压时,现场人员禁止站在丝杠正面。
二、操作
1、关井口回压闸门,观察压力表,憋压至2.5Mpa左右,停抽油机,稳压开始计时,每隔1分钟计1次数值,再停10-15分钟即可;
2、确认憋压数据取全后,开回压闸门,压力降到正常后启动抽油机;
3、绘制憋压曲线;
4、检查抽油机和工艺流程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篇2:井口检身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口检身工。
第2条井口检身工应完成以下工作: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检身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了解火工品的运送常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上岗时要带齐并使用矿井规定佩带的仪器(如饮酒检测器、金属探测器等)。
第6条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
第7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入井人员携带的物品、工具、配备符合要求。
第8条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使用明火装置。
四、正常操作
第9条操作期间要严格按检身要求操作。
第10条要求对入井人员依次进行检身。
第11条检身应首先对入井人员所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改正。
第12条对可能携带的违禁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改正,并进行汇报。
第13条随时检查距井口20m范围内吸烟和用明火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制止。
第14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井,并向安全部门汇报,作出处理(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着化纤衣服,严禁携带无措施的喷灯、焊机入井,饮酒者不得入井和其它规定)。
第15条发现升井人员盗窃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矿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第16条外单位入井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17条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应急措施。
五、收尾工作
第18条不得脱岗,必须现场交接班。
篇3:斜井口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必须了解提升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完好标准。严格执行“行人不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施工前检查待吊运车辆的连接装置、保险装置、捆绑情况。钢丝绳勾头以及钩头20米以内的钢丝绳否完好、可靠。
4、对信号装置及“一坡三档”进行检查试验,确认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5、要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和人员作业,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6、待吊运车辆过变坡点呈悬挂状态时打开挡车器,发出快车信号,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
7、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做到目接目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吊运。
8、收到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出信号,必须查明原因,重新发送。
9、严禁车辆未停稳就进行摘挂钩,严禁蹬绳操作。
10、施工完毕后,与绞车司机联系,把勾头存放在规定地点。信号转换绿灯。
11、特殊设备、材料及超高、超宽、超长、超重车辆,都必须按专项措施执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处理掉道车、跑车等事故伤人。
2、严格按措施施工,杜绝违章作业。
3、严禁车辆未停稳就进行摘挂钩,严禁蹬绳操作。
4、特殊设备、材料及超高、超宽、超长、超重车辆,都必须按专项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