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储罐运行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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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储罐运行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4.1储罐在首次使用前必须用氮气进行吹扫及预冷。最大吹扫压力应相当于最大工作压力的50%,或者低于这个压力。

4.2首次充液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4.2.1在开始充液时,应拧松液位计两端的接头,完全打开液位显示液相阀和液位显示气相阀,检查排放的气流中是否含有水份。如有水份应继续排放,直到无水份时停止排放。并将液位计两端的接头拧紧,并关闭平衡阀,使液位计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2.2打开上、下进液阀,顶、底部同时充装,同时,打开液体充满溢流口阀,排放储罐内的气体,直至有LNG的气体排出时,立即关闭充满溢流口阀。

4.2.3充装至储罐的50%以上容积时,应关闭下进液阀。

4.2.4当充装到储罐容积的85%时,应关闭上进液阀,并停止充装3分钟以使罐内液面镇静,然后打开上进液阀继续充装,直到有液体从充满溢流口阀流出时,立即关闭充满溢流口阀,停止充装及关闭上进液阀。

4.3再充装程序

4.3.1储罐在首次正式充装后,进行再充装时,储罐内的气相压力尽可能减低。

4.3.2上、下同时充装,当液位计显示约50%满时,应关闭下进液阀,当充装到储罐容积的85%时,应关闭上进液阀,并停止充装3分钟,以使罐内液面镇静,然后打开上进液阀继续充装,直到有液体从溢流阀排出时,关闭溢流阀停止充装,同时关闭上进液阀。

4.3.3在充装过程中观察压力表、液位表。(如果压力上升至高于充装输送压力或接近安全阀压力,必需打开气体排放阀将储罐内的气相进行适量排放)。

4.4储罐的使用

4.4储罐的正常使用前应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以下状态:

阀门状态

顶部进液阀关闭

底部进液阀关闭

排液阀关闭

溢流阀关闭

液体进口控制阀开启

液位计平衡阀关闭

液体出口控制阀开启

液位显示液相阀开启

液位显示气相阀开启

以上各相关阀门处于上述状态时,方可按使用目的及要求,开始正常工作。

4.5储罐压力调节

提高储罐压力:储罐气相压力的提高可通过自增压蒸发器使液体气化后的气体返回储罐,使罐内压力保持一定,并通过调节增压管路上的调节阀,可以调节储罐内的气相压力。

4.6降低储罐压力

打开手动放空阀,使储罐内气相压力降低到压力安全阀启跳压力时关闭手动阀。

篇2:LNG储罐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一、储罐在首次使用前必须用氮气进行吹扫及预冷。最大吹扫压力相当于最大工作压力的50%,或者低于这个压力。二、首次进液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打开上、下进液阀(F005F044F004F043),顶、底部同时进液。同时打开液体充满溢流口阀(F001F040),排放储罐内的气体,直至有LNG的气体排出时,立即关闭充满溢流口阀(F001F040);2、充液至储罐容积的50%以上时,应关闭下进液阀(F004F043)。3、当充液到储罐容积的85%时,应关闭上进液阀(F005F044),并停止充液3分钟,以使筒内液面镇静,然后打开上进液阀继续充液,直到有液体从充满溢流口阀流出时,立即关闭充满溢流口阀(F001F040),关闭上进液阀停止充液。4、在开始充液时,应拧松液位计两端的接头,完全打开液位显示液相阀(F129F132)和液位显示气相阀(F130F133),检查排放的气流中是否有水份,如有水份,应继续排放,直到无水份时停止排放。并将液位计两端的接头拧紧,关闭平衡阀,使液位计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三、再充液程序1、储罐在首次正式充液后,进行再充液时,储罐内的气相压力尽可能降低。2、上下同时充液,当液位表显示约50%满时,应关闭下进液阀(F004F043),当充液到储罐容积的85%时,应关闭上进液阀(F005F044),并停止充液3分钟,以使筒内液面镇静,然后打开上进液阀(F005F044)继续充液,直到有液体从充满溢流口阀流出时,立即关闭充满溢流口阀(F001F040),同时关闭上进液阀(F005F044)停止充液。3、在充液过程中注意观察储罐压力表和液位表。如果压力上升至高于充液输送压力或接近安全阀压力,必须打开气体排放阀将储罐内的气相进行适量排放。四、储罐的使用1、储罐正常使用前应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以下状态:阀门状态顶部进液阀F005F044关闭底部进液阀F004F043关闭排液阀关闭溢流阀F001F040关闭液体进口控制阀F006F049开启液位显示液相阀F129F132开启液位显示气相阀F130F133开启以上各相关阀门处于上述状态时,方可按使用目的及要求,开始正常工作。2、储罐压力调节提高储罐压力:储罐气相压力的提高,可通过储罐增压蒸发器使液体气化后的气体返回储罐,使罐内保持一定的压力,并通过调节增压管路上的调节阀,可以调节储罐内的气相压力。降低储罐压力:打开BOG手动阀(F022F058),使储罐内的气相压力降低到压力调节阀新设定的压力后,关闭BOG手动阀(F022F058)。

篇3:炼油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1.2原则

标本兼治、防治结合,完善工艺措施,提高设备防护能力,精心操作和维护,加大检修维护力度,避免事故发生。

1.3范围

储存终馏点不大于220℃轻质油品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常压储罐。主要包括石脑油储罐、焦化汽油储罐(含焦化汽柴油混装储罐,下同)、催化汽油(未加氢、精制,下同)储罐等中间原料轻质油储罐,以及含有轻质油组分的轻污油储罐、含硫污水储罐等。

1.4方案

除指导意见中特别规定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增加储罐全面清罐检查频次或增设氮封设施等方案,落实实施细则,确保轻质油储罐安全运行。

1.5其它

指导意见是以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基础,补充了储罐全面清罐检查周期、氮封措施和内浮顶储罐铝制浮顶的制造安装等内容,适用于本意见规定范围内新建和现有储罐的整改等。

2一般要求

2.1轻质油储罐的设计、制造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指导意见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规范。(详见附件-1)

2.2应高度重视工艺管理,精心操作,严禁储罐超温、超压运行。

2.3应针对不同工艺介质特性,落实好储罐防腐蚀措施。

2.4加工高、含硫原油的企业应建立储罐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制度,增加储罐清罐检查频次,及时掌握储罐运行状况,消除隐患。

2.5氮封设施是保障内浮顶储罐安全运行的措施之一。氮封设计应本着安全、节约和便于操作维护的原则,实现储罐安全、经济运行。

3罐区工艺

3.1储罐选型

3.1.1石脑油在储存温度下(不大于40℃,下同)的蒸汽压超过88KPa时,储罐应选用压力储罐、低压储罐。不超过88KPa时,应选用内浮顶储罐或外浮顶储罐。

3.1.2焦化汽油、催化汽油、轻污油的储罐宜采用内浮顶型式.

3.1.3石脑油低压立式储罐应设置防止空气进入的措施,储罐补充气体应使用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脱硫后的燃料气等。采用脱硫后的燃料气时,排放气应密闭收集处理,不得直接排向大气。

3.2轻质油设计储存温度不应大于40℃。

3.3需要罐底切水作业的储罐应采用自动切水设施。切水口处应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监测仪表,信号远传至控制室。

3.4储罐应配置罐下采样设施。

3.5现场应设置储罐温度、液位等检测仪表,信号远传至控制室。

3.6储运能力

3.6.1指导意见对轻质油储罐全面清罐检查周期进行了规定(见8.3条),企业应对照设计规范重新核算储罐数量及储运能力。

3.6.2应采取措施减少中间原料储存量。

3.7氮封措施?·

3.7.1设置要求

3.7.1.1焦化汽油内浮顶储罐应采用氮封措施;

3.7.1.2加工高硫、含硫原油的企业,储存含有直馏石脑油组分的内浮顶储罐应采用氮封措施;

3.7.1.3其它储罐可酌情选择性设置。

3.7.2设计方案应经过设计审查,确保安全可靠。(具体方案可参考附件-2)

3.7.3氮封设计中通气孔等附件的封堵应采用可拆卸方式。

3.7.4应编制相应的操作性文件,制定氮气供应中断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4设备及防腐

4.1内浮顶储罐

4.1.1内浮顶

4.1.1.1应根据储存介质的特性选择钢制内浮顶、组装式铝制内浮顶等;

4.1.1.2钢制内浮顶应按(GB50341)((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采用浅盘式结构,所用钢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mm;

4.1.1.3组装式铝制内浮顶

a)铝制内浮顶的上升浮力(设计介质比重700Kg/m3)不应小于内浮顶总重的两倍和浮顶上升时产生的摩擦力之和,且浮筒的浸液深度不宜小于100mm;

b)铝制内浮顶浮筒宜选用卷焊式浮筒。卷焊式浮筒直径不宜小于200mm,材质应为3003H24,厚度不小于1.3mm;

c)盖板材质应为3003H24,厚度不小于0.5mm;

d)密封压条材质应为6063T5,厚度不小于2mm;

o)边缘构件材质应为6063T5,厚度不小于3mm;

f)框架梁及框架梁压条材质应为6063T6,框架梁厚度不小于2.5mm,,压条厚度不小于3mm;

g)支柱材质应为5A02H1120,厚度不小于3mm;

h)所有连接件材质应为5052H24,厚度不小于3mm;

1)所有连接部位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螺栓进行连接;

j)铝浮顶在整体安装前螺栓应固定在主梁上,并采用过盈配合连接。盖板之间不宜采用非金属的橡胶密封件,压条宜采用6063T6槽铝(规格不小于25*19*3mm、主梁上表面结构为弧形),以保证盖板之间密封效果;

k)浮顶边缘构件及穿过铺板开孔处的部件应具有液封功能,浸入液体深度不小于100mm;

1)储罐设计单位应对铝制内浮顶的制造、安装与验收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

4.1.2密封

4.1.2.1组装式铝制内浮顶

?a)宜选用弹性密封;

?b)弹性密封的橡胶包带所用材料,应根据储存介质的特性和储存温度进行选择,其性能应不低于HG/T2809《浮顶油罐软密封装置橡胶密封带》的要求;

?c)弹性密封的密封填料,其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指标名称?指标?

表现密度,㎏/m3?≥?30.0?

拉伸强度,Mpa≥?0.1?

伸长率,%≥?180?

75%压缩永久变形,%?≤?4.0?

回弹率,%?≥?45?

撕裂强度,N/㎝?≥?2.50?

压陷性能?压陷25%时的硬度,N?≥?95?

?压陷65%时的硬度,N?≥?180?

?65%/25%压陷比≥?1.8?

?d)苯类、硫化氢含量高的轻质油储罐的橡胶包带宜选用氟橡胶,其它介质的储罐宜选用丁腈橡胶包带.

4.1.2.2钢制内浮顶密封可参照外浮顶储罐密封要求执行。

4.2外浮顶

4.2.1应根据储存温度、环境温度、建罐地区的暴雨强度等选择单盘式钢制浮顶或双盘式钢制浮顶。

4.2.2密封

4.2.2.1应采用一次和二次密封结构,一、二次密封应依据现场测试数据设计,使用寿命不应低于6年;

4.2.2.2一次密封可选弹性密封或管式充液密封等;

4.2.2.3弹性密封的橡胶包带、充液密封的充液管和耐磨吊带等应根据储存介质的特性和储存温度进行选择,材料性能应不低于(HG/T2809)《浮顶油罐软密封装置橡胶密封带》的要求;

4.2.2.4弹性密封的密封填料,其性能应符合4.1.2.1中C条的规定;

4.2.2.5管式充液密封充填液的凝固点应比操作时密封可能出现的最低温度低10℃,并不生成衍生物;

4.2.2.6弹性密封、管式充液密封的设计和安装应采用浸液方式,以消除油气空间;

4.2.2.7二次密封宜采用L型结构。当采用其它结构时,密封油气空间不应存在金属凸出物,承压板、压条、螺栓螺母等金属连接件应采用304不锈钢;

4.2.2.8二次密封的橡胶刮板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和耐油性,且承压板的高度应根据密封间距及允许偏差确定。

4.3其它附件

4.3.1通气孔、导向柱和雷达液面计导波管等附件应选用不锈钢材料制造。

4.3.2量油孔应采用能避免碰撞产生火花的有色金属材料,如采用防锈铝或碳钢内衬铝等制造。

4.3.3通气孔有效面积应按有关规范执行,环向通气孔和中心通气孔上应设置防雨雪罩,并配备2~3目/寸的耐腐蚀钢丝网。

4.4防腐蚀设计

4.4.1储罐防腐蚀设计应依据(GB50393)《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腐技术管理规定》及(SH3022)《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等标准规定执行,涂料应针对不同储存介质特性进行筛选。

4.4.1.1石脑油储罐、焦化汽油储罐、催化汽油储罐和轻污油储罐等罐内防腐底漆宜采用无机富锌或环氧导静电类涂料,面漆宜采用环氧或聚氨脂类耐热耐油性导静电涂料,底板及底板上一圈壁板涂层干膜厚度不宜小于350μm,其余部位涂层厚度不宜小于250μm;

4.4.1.2含硫污水罐内防腐宜采用环氧类重防腐涂料,涂层干膜厚度不宜小于300μm;

4.4.1.3罐外防腐涂料底漆可采用富锌类或环氧类涂料,面漆宜选用丙烯酸-聚氨脂类、氟碳类等耐水耐候性涂料或耐候性热反射隔热防腐蚀复合涂层。对于聚氨脂类、氟碳类涂料总涂层干膜厚度不宜小于200μm,热反射隔热涂层类不宜小于250μm。

4.4.2储罐罐底边缘板应采取有效的防水防腐措施,防水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耐候性及弹性。

4.4.3盘梯踏步及平台整体宜采用碳钢热镀锌格栅板型式。

4.4.4罐内防腐及新建储罐外防腐表面处理应采用磨料喷射处理,内防腐表面至少达到Sa2.5级;对外表面腐蚀较严重的油罐进行外防腐时,外表面宜采用磨料喷射处理至少达到Sa2.0级。

5防雷、防静电

5.1防静电设施

5.1.1储罐盘梯进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设施,并加警示牌。

5.1.2储罐罐顶平台上量油口两侧1.5m之外应各设一组消除人体静电设施,设施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并接地。取样绳索、检尺等工具应与设施连接。

5.1.3量油孔盖、自动通气阀等活动金属附件应与罐顶(浮顶)进行等电位连接,连接导线两端加不锈钢线接头,用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5.1.4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内浮顶储罐浮顶与罐顶连接导线不应少于4根,容积小于10000m3的内浮顶储罐浮顶与罐顶不应少于2根,连接导线应采用直径不小于5mm的不锈钢钢丝导线。连接导线两端应加不锈钢线接头,浮顶设置不锈钢材质专用电气连接端子,导线两端均应用不小于M10的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5.1.5浮顶(盘)各金属件间应保持可靠电气连接,避免存在绝缘导体.?5.1.6储罐内壁如使用导静电防腐涂料,涂层表面电阻率应为108Ω~1011Ω。

5.2防雷设施

5.2.1钢制储罐顶板钢体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罐顶不应装设避雷针。

5.2.2内浮顶储罐罐顶中央通气孔应加装阻火器。

5.2.3储罐应作环型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并沿罐周均匀或对称布置,接地点沿罐壁周长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5.2.4引下线应在距离地面0.3m至1.Om之间装设断接卡,断接卡宜采用40mm*4mm,不锈钢材料,断接卡用两个M12的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5.2.5外浮顶罐浮顶与罐体、转动扶梯与罐体及浮顶各2处均应做电气连接,连接导线应采用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并用2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导线横截面积不小于50mm2。

5.2.6外浮顶罐浮顶与罐体的电气连接应沿罐周均匀布置,连接点沿罐壁周长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5.2.7与储罐罐体相接的电气、仪表配线应采用金属管屏蔽保护。配线金属管上下两端与罐壁应做电气连接。在相应的被保护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电涌保护器。

6施工验收

6.1罐体及重要附件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组织、工艺及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检查验收标准、安全措施等内容。施工方案和图纸需经审定后方可下发执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最终审核意见组织施工。

6.2应明确浮顶、密封、中央排水管等重要附件安装要求,安装时供货厂家应到现场指导安装。组装式浮顶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充水试验,并检验密封性能。

6.3防腐工程施工验收

6.3.1防腐工程施工必须在罐体检验、储罐充水试验完成后进行。

6.3.2严把涂料质量关,防腐涂料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6.3.3应选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制定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时间、验收标准等。

6.3.4应编制具体的涂料配套方案,明确每道涂层用量、厚度要求等。

6.3.5刷涂达不到质量要求时应采用喷涂方式,喷涂时钢铁表面温度应高出现场露点温度3℃,且不宜高于50℃。

6.3.6表面处理采用喷砂除锈时,磨料应按照规范选用,不应采用河砂及海砂。

6.3.7涂层不能有砂粒、验收时可用10倍放大镜检查漆膜。

6.3.8涂料施工应按照相关工程程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每道涂层应有测厚及检查记录。验收时应用涂层测厚仪对涂层厚度测定。

6.3.9施工单位应选用专业的施工队伍,有足够的施工经验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施工机具完备。

6.4组装式铝制浮顶施工验收

6.4.1铝浮顶在安装之前,应将可能损伤密封带的焊迹、毛刺等清除干净并打磨平滑,罐顶通气孔、罐壁通气孔(或罐顶边缘通气孔)及油品入口扩散管等附件应安装完毕。

6.4.2铝制内浮顶的水平度偏差应不大于!Omm(固定式支柱应以套管下端为准,可调式支柱应以支柱下套管下端为准),自动通气阀开启高度150-200mm。

6.4.3在水平方向上,支柱距离油罐底部钢附件边缘至少300mm;在垂直方向上,铝制内浮面的边缘构件上部与罐壁间距为190±30mm。

6.4.4边缘构件接头处必须对整齐;铺板搭接处及铺板与边缘构件结合处接触紧密,不应出现缝隙;静电导线的接头必须牢固,其接合面的锈迹必须打磨干净。

6.4.5所有支柱应保持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0mm。

6.4.6浮筒的纵向焊缝应位于浮筒顶部。

6.4.7在充水试验过程中,铝浮顶应升降平稳,无倾斜,密封装置、导向装置等均无卡涩现象;框架梁无变形,密封带应与罐壁接触良好。

6.4.8组装式铝制内浮顶安装检验合格后,安装单位应提交安装工程交工验收证明书,内容包括:总装配图、几何尺寸检查测量记录、光透试验记录、充水试验记录、现场开口方位图等。

6.5附件及附属安全设施应按要求进行检查及调试。

6.6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资料。

7生产运行

7.1工艺操作

7.1.1完善轻质油指标分析制度。

7.1.1.1工艺装置轻质油监控指标应包括蒸汽压(C4含量)、硫含量等;

7.1.1.2储罐运行指标应包括储存介质蒸汽压和硫含量;

7.1.1.3采样分析频次应每罐每周不少于1次。

7.1.2控制好储罐介质蒸汽压。

7.1.2.1多组分物料进罐时,应根据各组分蒸汽压情况,合理安排好进罐工艺介质的数量和方式,严防储罐超压运行;

7.1.2.2做好轻石脑油、重整C5及拔头油等轻组分含量高的轻质油中C4组分的分析、跟踪和控制;

7.1.2.3优化利用好现有的C4/C5装置分离能力,采取措施消除能力瓶颈;

7.1.2.4做好轻质油储罐的硫含量、特别是硫化氢等活性硫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监控储罐运行工况。

7.1.3轻质油出装置温度不应大于40℃。

7.1.4浮顶起浮前收油管道流速不应大于1m/s,起浮后收付油管道流速不应大于4.5m/s。

7.1.5内、外浮顶储罐正常操作时,最低液面应高于浮顶的支撑高度,最高液位应低于油罐的安全高度.

7.1.6应重视轻质油生产装置的平稳运行,避免由于操作波动等原因造成大量轻组分或硫化氢进入储罐.

7.2建立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制度。

7.2.1没有设置氮封设施的轻质油储罐每月检测不少于1次,设置氮封措施的储罐可适当延长,但至少每季度检查1次。

7.2.2重点检测内浮顶拱顶和浮顶之间气相空间(检测部位宜接近浮顶)和外浮顶一、二次密封之间及外浮顶上部等部位,检测点应具有代表性。

7.2.3应细化制定检测作业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7.2.3.1检测工作应在储罐静态工况下进行;

7.2.3.2作业需两人进行,一人检测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便携式硫化氢浓度报警仪或其它安全防护设施,站立在上风向,发现有毒气体浓度报警时应迅速撤离作业现场;

7.2.3.3作业人员检测前应消除人体静电,作业时身体应处于作业平台或罐顶栏杆之内。

7.2.4内浮顶储罐浮顶上部气相空间可燃气体浓度超标(大于爆炸下限的50%)的储罐,经检查确因设备原因的要及时安排停运检修。

7.3应建立石脑油罐底水质分析制度,水质分析应包括pH值,硫含量,氯离子浓度,铁离子浓度等数据,为全面掌握储罐腐蚀状况提供依据。

7.4应强化装置紧急状况或开停工过程轻污油排放应急管理,避免大量轻组分对轻污油罐造成冲击。

7.5采用氮封措施的储罐,应加强检查维护,确保氮封设施完好投用。

7.6轻质油储罐操作岗位应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硫化氢浓度报警仪。

7.7储存介质或运行工况发生变化时,应核查储罐是否满足工况变化要求,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修订相关的操作规程等。

8检查维护

8.1常规检查

8.1.1储罐附件应按(SHS01012)《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要求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储罐附件的日常检查,应按维护制度要求定期进行并做好记录,管理人员必须有审核签名。

8.1.2应实行定点测厚制度,储罐壁(沿盘梯)及下两圈板、罐顶每年测厚1次并将数据归档管理,按确定储罐固定的测厚点并在罐体作好标志,技术档案及测厚报告内容应包括测厚点布置图及编号。

8.1.3对采用阴极保护的储罐,应定期检查阴极保护效果并确保有效。

8.1.4呼吸阀宜定期进行标定。

8.1.5氮封设施压力控制系统或氧含量分析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加强维护,确保完好投用。

8.2雷雨季节检查

8.2.1雷雨季节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储罐的等电位和接地系统进行检测.

8.2.2雷雨季节应按要求定期对导静电装置进行检查,浮顶罐二次密封上的导电片与罐壁压接的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

8.2.3浮顶、扶梯、罐壁之间的电气连接线,一次密封装置与浮顶、配线金属管与罐壁的电气连接线的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

8.2.4在雷雨、酷暑等极端天气时原则上避免油罐的收付油操作,对于生产工艺要求不能中断的操作,应降低介质进出罐流速并加强监护。

8.3全面清罐检查

8.3.1加工高硫和含硫原油的企业,当轻质油储罐来采取氮封或内防腐处理等特殊安全措施时,全面清罐检查周期不应超过2年。加工低硫原油的企业,或储罐采用氮封等安全措施时,全面清罐检查周期可适当延长,但不应大于4年。

8.3.2全面清罐检查要求及内容依据(SHS01012)《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执行,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8.3.2.1罐体腐蚀状况。对罐内壁、底板及内防腐涂层进行全面评估,并彻底清除罐内杂物;?

8.3.2.2组装式铝浮顶状况。直馏石脑油和经碱洗的催化汽油因含氯离子和碱液,对铝材有较强的腐蚀性,应重点检查储存该类介质的储罐浮顶情况;

8.3.2.3浮顶密封及边缘橡胶密封。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检修、更换;

8.3.2.4对超期使用的储罐,应采取监控措施,并由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管理等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8.4检修

8.4.1轻质油储罐的检修项目根据清罐全面检查后的评定报告来确定,检修的工艺和验收标准参照(SH/T3530)《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GB50128)《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SHS01012)《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执行。

8.4.2检修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七落实”,即计划项目落实、图纸资料落实、施工方案落实、物资材料落实、施工力量和机具落实、施工质量措施落实、安全环保措施落实。

8.4.3储罐充水试验应按照(SHS01012)《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要求执行。

8.4.4储罐蒸罐时宜控制罐内温度不大于75℃,避免对储罐涂层、浮顶密封橡胶造成损坏,同时打开储罐人孔、通光孔等.遇突降雨和降温天气时要停止蒸罐作业,避免罐内形成负压。

9附则

9.1除以上要求外,其它内容应按照设计规范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9.2指导意见由炼油事业部、安全环保部、工程部及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洛阳石化工程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镇海炼化分公司、茂名分公司、天津分公司、青岛炼化有限公司和齐鲁分公司等共同完成。炼油事业部负责解释。

篇4: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

1.1?大型浮顶储罐是指单罐容积不小于5万m3的钢制外浮顶原油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

1.2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3?大型储罐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的有关法规和报批程序;其中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技术措施和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2选址及平面布置

2.1库址选择

大型储罐选址时,应对当地雷电情况进行调查,尽可能避免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

2.2?防火堤

2.2.1?大型储罐组的防火堤宜采用土堤。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其他结构型式的防火堤,其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2.2.2?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的人行台阶或坡道不宜少于2处;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2.2.3?单罐容积不小于10万m3的大型储罐罐组宜采用4罐一组布置。

2.3?安全间距和消防道路

2.3.1?大型储罐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0.4倍。

2.3.2?大型储罐罐组应设路面宽度不小于6m的环形消防道路,且转弯半径不小于12m。

3?电气

3.1?罐区照明

大型储罐罐组的照明宜采用灯具沿走道、平台、扶梯布置。

3.2?防雷措施

3.2.1?大型储罐接地点沿罐壁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18m,罐体周边的接地点分布应均匀,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大型储罐与罐区接地装置连接的接地线,当采用热镀锌扁钢时,规格应不小于40mmx4mm。

3.2.2?引下线宜在距离地面0.3m至1.Om之间装设断接卡,断接卡与引下线的连接应可靠。

3.2.3大型储罐不应装设避雷针,应对浮顶与罐体用2根导线做电气连接。浮顶与罐体连接导线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50mm2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连接点用铜接线端子及2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3.2.4?大型储罐转动扶梯与罐体及浮顶各两处应做电气连接,连接导线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50衄2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连接点用铜接线端子及2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3.2.5?大型储罐应利用浮顶排水管线对罐体与浮顶做电气连接,每条排水管线的跨接导线应采用1根横截面不小于50mm2镀锡软铜复绞线。

3.2.6?与罐体相接的电气、仪表配线应采用金属管屏蔽保护。配线金属管上下两端与罐壁应做电气连接。在相应的被保护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浪涌保护器。

3.2.7?宜采用有效可靠的连接方式对浮顶与罐体沿罐周做均布的电气连接并应满足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3?防静电措施

3.3.1?大型储罐的自动通气阀、量油孔应与浮顶做电气连接。

3.3.2?二次密封采用I型刮板的每个导电片与浮顶均应做电气连接。

3.3.3?电气连接的导线应选用1根横截面不小于10mm镀锡软铜复绞线。

3.3.4?在大型储罐盘梯进口处,应设置安全有效的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设施。

3.3.5?大型储罐浮顶上取样口的两侧1.5m之外应各设1组消除人体静电设施,取样绳索、检尺等工具应与设施连接。该设施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3.3.6?储罐内壁如使用导静电防腐涂料,涂层表面电阻率应为108-1011Ω。

3.3.7?浮顶与罐体之间的密封带应使用导静电材料。

3.3.8?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信息系统接地等应共用接地网,实测的工频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4罐体设备

4.1?密封结构

4.1.1?大型储罐应设置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在雷雨多发区域,一次密封宜采用软密封。

4.1.2?储罐罐壁与浮顶之间的环形密封间距宜按附表的规定选取。

4.1.3?在浮顶外边缘板与罐壁之间的环形密封间距偏差为土100mm的条件下,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的密封件应保持与罐壁良好接触。

4.1.4?应尽可能减小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之间的油气空间。

4.1.5?一次密封的橡胶包带、橡胶充液管应符合现行化工行业标准《浮顶油罐软密封装置橡胶密封带》HG/T2809要求,除具有良好的耐油性能外,还应满足强度、耐老化等要求。

4.1.6?一次密封的软泡沫塑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轻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中JM30优等品的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弹性和耐老化性能。

4.1.7?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所用紧固件、二次密封的压条等材料应为不锈钢。

4.1.8?一次密封的橡胶包带和二次密封的油气隔膜接头的物理性能、耐油性能以及机械性能等应不低于对橡胶包带和油气隔膜的性能要求。

4.1.9?二次密封的支撑板应采用不锈钢,橡胶刮板宜采用L型结构,以保证刮板与罐壁之间形成良好的面接触;当采用其他结构时,密封油气空间不应存在金属凸出物。

4.1.10?二次密封的橡胶刮板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和耐油性。

?4.1.11?一次密封应采用浸液安装的方式。

4.1.12?一次弹性泡沫密封安装后,下部突出应规则,无扭曲现象,上部应平整。

4.2?浮顶限位要求

4.2.1?储罐浮顶限位除设置两根量油导向管外,在浮顶下方,还应设置限位器,浮顶限位器沿径向伸出浮顶外边缘板的长度应满足密封间隙允许偏差的要求,并对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提供极限位置保护,其安装位置应避开其他部件。

4.2.2?罐内附件的设置造成浮顶漂移(旋转或平移)时,附件应尽可能对称布置,使产生漂移的外力相互抵消或尽可能减小。

5消防系统

5.1?一般规定

大型储罐的消防水喷淋和泡沫系统应采用远程手动启动的程序控制系统,同时具备现场手动操作的功能。

5.2消防水源

5.2.1?大型储罐的消防水应储存在固定的消防水罐或消防水水池中。当储罐区附近有合适水源时,可设置为消防备用水源,消防备用水源上应设可靠的取水设施。

5.2.2?厂区内大型储罐区和装置区的消防水储备宜统一设置,消防水源除满足企业的消防补水需要外,还应满足大型油罐的消防需要。

5.3?泡沫灭火系统

5.3.1?大型储罐的泡沫站内泡沫混合装置应采用平?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泡沫液泵、比例混合器及平衡阀应为一用一备;泡沫站应具有快速灌装设施。

5.3.2?大型油罐灭火所需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m2),连续供给时间应为60min。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数量按不小于3支设计,每支泡沫枪的流量应按480L/min设计,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按30min设计。

5.4?消防冷却水系统

5.4.1?大型储罐区的消防水量,由扑救最大罐火灾配置泡沫用水量、储罐固定冷却用水量、以及移动消防用水量组成。固定冷却用水量按着火油罐外壁面积保护,喷淋强度不小于2.0L/(min*m2),并应按实际配置校核喷淋水量;移动水量应为120L/s。

5.4.2消防给水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且应考虑100%流量备用。消防冷却水泵供水能力除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外,还应满足150%额定流量时,水泵扬程不低于65%额定扬程的要求。

5.4.3?泡沫消防给水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且应考虑100%流量备用。泡沫消防给水泵供水能力除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外,还应满足150%额定流量时,水泵扬程不低于65%额定扬程的要求。

5.4.4?泡沫液泵应保证在设计流量下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最大水压力,宜采用齿轮泵,密封或填充类型应适宜输送所选的泡沫液,其材质应耐泡沫液腐蚀且不影响泡沫液的性能;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10min的空载运行。泡沫液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

5.4.5?消防水应储存于两个设有联通管的水罐或水池中。当和生产用水合并储存时,应保证消防水不被使用。

5.5?辅助消防设施

5.5.1?大型储罐区服务的消防站应配备不少于两台移动式泡沫和水两用消防炮,单台流量为32L/s一40L/s。

5.5.2在防火堤外台阶边、油泵房、泵棚或露天油泵边上应设置沙池,储存不少于2m3消防沙。

5.5.3大型储罐顶部平台上,可设置灭火器材箱,放置2根水带和2支泡沫枪。

5.6?消防站

单罐容量不小于10万m3大型储罐且罐区总容量大于40万m3,或单罐容量不小于15万m3时,应在消防站内设置高喷车、泡沫运输车,高喷车流量不应小于60L/s。

5.7其他要求

5.7.1?泡沫堰板高度应高于二次密封0.3m,且不小于0.9m;泡沫堰板与罐壁的间距宜为0.9m~l.2m;泡沫堰板与罐壁间的人行通道不应少于4处。

5.7.2单罐容量大于5万m3储罐,应在罐顶梯子平台的对称位置上设置二分水器和操作平台。二分水器应由DNlOO管道沿罐壁引至防火堤外,在距地面0.7m处设置半固定管牙接口;根据需要,从二分水器上引出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也可与固定泡沫系统连通。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1?大型储罐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储罐上应设置无电检测的火灾自动探测装置,在罐区四周通道旁应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6.2储罐上的光纤型感温探测器应设置在储罐浮顶二次密封圈处。当采用光纤光栅型感温探测器时,光栅探测器的间距不应大于3m。

6.3储罐的光纤感温探测器应根据消防灭火系统的要求进行报警分区。每台储罐至少应设置1个报警分区。

7?电视监视系统

7.1?大型储罐区应设置电视监视系统,对储罐浮顶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监视。摄像机应设置在罐区外围较高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处,实现对罐区的远距离全景监视;当有条件时,宜能够监视到处于最高罐位一半位置的浮顶。

7.2?室外安装的摄像机应置于接闪器有效保护范围之内;摄像机的视频线、信号线宜采用光缆传输,电源应采用UPS供电,各类电缆两端应加装浪涌保护器;摄像机应有良好的接地,接至接地网。

7.3?电视监视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当火灾报警系统报警时,自动联动相关的摄像机转向火灾报警区域,以便确认火情。

8环境保护

废弃的密封材料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处置。

9施工与安装

9.1?密封的安装

9.1.1?一次密封与罐壁应贴合严密。当一次密封采用软密封,密封安装后下部突出应规则,无扭曲现象;上部应平整,与罐壁应有良好的面接触。

9.1.2?二次密封安装后应平整,承压板之间间隙均匀、搭接严密。橡胶刮板与罐壁应贴合严密,无缝隙,且具有足够的调节能力以适应罐壁与浮顶周边环向间隙尺寸上的偏差。

9.1.3?对密封元件和材料应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和安装施工技术条件。

9.2板材预制

9.2.1?壁板滚弧后,立置于平台检查。垂直方向上用直线样板检查,间隙不得大于1mm;水平方向上用弧形样板检查,间隙不得大于4mm。

9.2.2?预制后的壁板在存放及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胎具,胎具的弧度与壁板弧度保持一致。壁板之间垫木块,且木块的摆放位置相同,以避免造成板材局部变形。

9.3浮顶安装

浮顶施工应制定合理的施工工艺,预留出足够的焊接收缩量,以保证浮顶的施工质量。

9.4罐壁安装

9.4.1?第一圈壁板围板后,应严格控制上口水平度,以确保第一圈环缝焊接间隙的大小。

9.4.2?每次围板前应对罐体整体的垂直度和罐周长进行测量,满足设计要求。

9.4.3?罐壁内表面不得存在有影响密封的凸出物,焊缝应打磨圆滑且余高不应大于1mm。

9.5?量油导向管安装?

9.5.1?施工现场应控制量油导向管接管的直线度不超过5mm。

9.5.2?量油导向管安装后垂直度不应超过10mm。

9.6其他

9.6.1?大型储罐的材料采购应严格执行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

9.6.2?采购的量油导向管接管材料直线度不应超过5mm。

9.6.3?大型储罐的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安装验收技术条件从严监理,凡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以保证大型储罐和浮顶的安装、施工质量。

9.6.4应对罐壁和浮顶的焊接变形严加控制,对罐体整体的垂直度进行检测,减少局部变形和尺寸偏差,确保密封效果。

10运行管理

10.1检测制度

10.1.1?雷雨季节,每月检测每个储罐二次密封内、外部可燃气体的浓度。容积大于等于10万m3储罐检测点不少于8个(周向均布),小于10万m3储罐检测点不少于4个(周向均布)。对可燃气检测浓度超过爆炸下限25%的储罐应及时查找原因,具备条件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在雷雨天重点加强消防监护。

10.1.2?在每年的雷雨季节前,组织专业人员对大型原油储罐的等电位和接地系统进行检测。经评估必要时,应挖开地面抽查地下隐蔽部分锈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2检查、维护制度10.2.1?消防系统?10.2.1.1?泡沫混和液管线和泡沫比例混和器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放空。

10.2.1.2?每季度清理1次泡沫发生器过滤网内的杂物,确保泡沫发生器畅通。

10.2.1.3?雷雨季节前至少试验1次泡沫系统和喷淋水系统,确保管路和喷淋水系统畅通。试验后,应及时补充消耗的消防水和泡沫液。

10.2.1.4?每月检查1次罐顶平台消防箱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消防水带是否老化、破损,不合格的水带应及时更换。

10.2.2罐体设备

10.2.2.1?罐顶操作平台应保持清洁,不得遗留原油和其他杂物;取样口平时应处于密闭状态。

10.2.2.2每月检查1次浮顶上和浮顶密封装置内是否有积油,并及时清理。

10.2.2.3?雷雨季节,每2周检查1次浮顶排水系统和泡沫堰板底部排水孔是否畅通,及时清除浮顶的杂物。

10.2.2.4?每2周检查1次浮顶密封装置的密封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0.2.2.5?在储罐进出油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浮顶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0.2.2.6?雷雨季节应每周检查二次密封上的导电片与罐壁的压接情况,确保导电片与罐壁接触良好。

10.2.3?电视监控系统10.2.3.1?大型储罐区的电视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有人负责监视。

10.2.3.2确保电视监控系统运行良好,如有故障及时维修。

10.2.3.3保持摄像镜头清洁,图像清晰。

10.2.3.4?电视监控记录应至少保存1周。

10.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月应试验1次,雷雨季节每2周试验1次。若发现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火灾报警的准确、及时和有效。

10.2.5?电气系统

10.2.5.1?雷雨季节每月至少检查1次浮顶、扶梯、罐壁之间的电气连接线有无断裂和缠绕,如有问题及时修复。

10.2.5.2?雷雨季节每月至少检查1次密封装置与浮顶、配线金属管与罐壁的电气连接情况,如有连接线松动、断裂等情况及时修复。

10.3安全运行制度(合作业要求、进油管道口的流速和液位等)

10.3.1?雷雨天原则上避免进油和出油作业。若生产工艺要求不能中断操作,应降低流速并加强监护。

10.3.2?应控制油品输入输出的初始流速和最大流速。在浮顶未完全浮起前应控制进油管口处的流速不大于1m/s,待浮顶完全浮起后最大流速不大于4.5m/s。

10.3.3?采用蒸汽除蜡的大型原油储罐,应随季节和气温变化适时调节蒸汽用量。10.3.4?大型储罐在进油、出油和调和作业时,除标准要求之外,不应进行采样、检尺和测温。

10.3.5其他操作要求应参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10.4其他要求

10.4.1?应制定大型储罐区安全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10.4.2?大型储罐检修时,不得破坏防火堤结构。

10.4.3?制定灭火作战方案时,应对灭火时消防水及泡沫液的使用进行合理安排。

10.5?应急救援预案

各单位应按照总部关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雷雨季节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经评审通过后执行。

篇5:LNG气化站储罐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1.储罐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⑴.在未增压情况下储罐压力每24小时增加0.03MPa以上;

⑵.储罐外表面有大量露水凝结;

⑶.储罐外表面有局部结冰现象;

⑷.储罐外表面有变形现象;

⑸.储罐内部有异常响声;

2.储罐在进液过程中,开启下进液联通阀时,不得关闭上进液联通阀,要求上进液时,必须关闭下进液联通阀。

3.储罐进液高度上限为6.4m水柱,下限为0.45m水柱。

4.储罐最高工作压力不得超过0.6MPa,最低压力不低于0.3MPa。

5.开启气液阀门时,应从末端开至始端;关闭阀门时应从始端关至未端。

6.单个液相管道系统只能有一道阀门是关闭状态,并要求一端与储罐连接,另一端与系统连接。

7.储罐增压系统使用过后应在储罐增压器后进行排空。

8.储罐只进液不出液时,必须关闭进出液总管联通阀和回流阀;储罐只出液不进液时,必须开启进液总管联通阀和回流阀;储罐即出液又进液时,必须关闭进出液总管联通阀和回流阀。

9.储罐安全阀要求每年整定一次,运行中起跳过的安全阀必须重新及时整定。

10.液相管道在停用时必须排放。而且当液相管道压力大于BOG管道压力时,手动开启气液联通阀;当液相管道小于BOG管道压时,手动打开在线液相放空阀,排放至微正压力关时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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