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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爆物品安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1、预防内外压力差引发爆炸的措施:

1.1真空操作使用的仪器应无裂纹。

1.2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用布包好。

2、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2.1氧气瓶严禁碰撞或冲击。运送气瓶不许肩背或踢滚。使用时,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准对人;

2.2氧气瓶严禁放在电炉、暖气等附近,不得暴晒。氧气瓶使用地点严禁吸烟、明火;

2.3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

2.4氧气瓶、压气表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3、实验室使用易爆物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浓高氯酸等),使用量应符合规定,并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4、禁止浓硫酸与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5、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6、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7、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试验完毕,应将它和溶液一起倒在室外,用土掩埋。

8、使用乙醚,应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检查方法:取10毫升乙醚,加入新配制10%碘化钾溶液一毫升,摇匀后放置一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使用。

篇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装卸安全规程

一、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二、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搬运。

三、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四、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有动火作业、吸烟、搬运设备要符合防火规范,搬运人员着装要符合防静电要求,不得携带手机、照相机等工作时会产生火花的设备。

篇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条例

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玻璃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

(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7)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消防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业务学习。

篇4:物业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以下物品:汽油、煤油、柴油、油漆、稀料、酒精、醇、酸、酮等液体;液化石油气、烷、炔、烯、氧化剂等气体;弹药、雷管、鞭炮、黄磷、成包火柴等固体。上述危险品均应按本规定严格控制和管理。

一.液态物品要使用加盖密封的金属容器存放,气态物品要防止漏气。

二.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要严禁烟火,注意通风。

三.[E苑]特许部位存放和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物品的不同性质和化学反应分别存放使用。对遇水自燃,高温爆炸的化学物品要采取严格的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四.二次装修施工单位带入园区的危险品,在进入园区之前要出示由物业公司工程部开具的《易燃易爆物品进场申请表》,由保安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二次装修施工单位携带的危险品,如稀料、汽油、酒精等,每日仅限带入一桶(15公斤以内),供当日施工使用。未用完应带走,不准过夜存放。施工现场不准作为库房使用。

六.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严重者按章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5:住宅车库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车库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是指:油漆、香蕉水、汽油、柴油、稀纳水、酒精、石蜡、氧气、乙炔等物品,应禁止进入车库内存放。

2.车库内不准使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电器设备。

3.易燃易爆物品如需入库,必须先到安管部申请登记,经检查符合安全标准备案批准后,在指定地点存放,并上报主管领导。

4.对已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定期严格检查,并在仓库外显要位置设立危险标志。

5.在车库的显要位置应放置专用灭火器材。

6.车库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火种入库。

7.车库通道要保持一定距离,不准在通道上停车堵塞通道。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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