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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为加强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及运输车辆的运行、维修、保养和停放等过程的安全管理,依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1运输、装卸民爆物品人员和车辆要求

1.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104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1.2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掌握所运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理化性质及应急措施,经所在地市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1.3从业人员应了解所运爆炸物品的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4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是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l3392-2005)。

1.5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完好的防盗装置、烟火感应装置、导静电拖地带、灭火器材、爆炸品警示标志、卫星定位系统,冬季运输应配有防滑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2基本要求

2.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5号)、《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的规定。

2.2爆炸物品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2.3在爆炸物品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人装卸作业区。

2.4进人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a)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不得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严禁吸烟;

d)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2.5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2.6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运输途中应严格遵守各路段限速要求),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提示后车,防止追尾。

2.7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2.8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1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3作业要求

3.1出车前

3.1.1运输爆炸物品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

3.1.2运输爆炸品应使用厢式货车,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

3.1.3厢式货车的车厢内不得有酸、碱、氧化剂等残留物。

3.1.4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3.1.5不具备有效的避雷电、防湿潮条件时,雷雨天气应停止对爆炸品的运输、装卸作业。

3.1.6运输过程中应携带有效的通讯工具,随车携带捆扎、防潮、防火、防滑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3.1.7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3.2装卸

3.2.1装卸过程中,押运员负责监装监卸。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将火种带入装卸作业区。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3.2.2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装卸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时,应听从装卸管理人员的指挥。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非防爆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3.2.3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3.2.4任何情况下,爆炸物品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同类爆炸物品配装必须符合同库贮存规定;两车不得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3.2.5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不应将车辆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否则,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3.2.6装卸作业前应对照出库单,核对爆炸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3.2.7装卸作业时应轻装轻卸,谨慎操作,严禁超载。同时应做到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高度适宜,装载平衡,不易坠落。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

3.2.8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3.2.9装卸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不论危险品的包装形式如何,一律双手抱件进行,严禁手抓捆扎带和对爆炸物品翻滚、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3.2.10装载时,应根据运输量确定合适的装载高度,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m。为用户配送雷管时,雷管分层装载不应超过二层。

3.2.11零散爆炸物品(如试验品、送检样品)应装在符合GB2702《爆炸品保险箱》的保险箱内运输。包装件内不满的爆破器材,在装运前,应用柔软的材料将箱内空隙填满,避免运输时受振动碰撞。

3.2.12装车完毕,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进行核实,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并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完成交接。装卸完毕后要及时关门落锁,清扫干净作业现场。

3.3运输

3.3.1在道路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配备押运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3.3.2应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所指定的时间、路线等行驶。装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等许可以外的地点停车。当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5m以外,严禁超车抢行。

3.3.3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3.3.4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3.5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3.3.6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爆炸物品,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3.7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3.7.1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时,应尽可能将爆炸品转移到危害最小的区域或进行有效隔离。不能转移、隔离时,应组织人员疏散。施救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扑救时禁止用沙土等物压盖,不得使用酸碱灭火剂。

3.3.7.2运输途中如发生车辆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做好警戒、标志,并立即向公司汇报,由公司派专用车辆将产品倒运。倒运时应派专人做好警戒,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装卸、运输,安全运达目的地。

3.3.8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3.9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在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坡度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爆炸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3.3.10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3.3.11中途卸去部分物品后,应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3.3.12爆炸物品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4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出车或收车前应将车厢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送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5委托外单位运输民爆物品的运输车辆,应认真查验其资质和安全状况,签订运输安全责任合同,并将有关资料留档备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车辆,不得交运民爆物品。

6专用车辆的维护保养

6.1专用车辆日常维护

每日出车前应对车辆制动器、转向器、灯光、雨刷、后视镜、轮胎、电瓶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每日收工后,应对车辆进行清理、洗刷,保持内外干净;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

6.2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6.3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

6.4对装有爆炸物品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爆炸物品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7装卸运输任务完成后,将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停放在专用停车区域。

8危险品运输应建立完善的运输记录。

篇2:化学危化品装卸操作安全规程

1、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制订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2、装卸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过安全只是考核合格,具备一定的危险化学品装些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及防范措施,应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能和熟练装卸业务。

3、车辆到达现场后,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要求,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禁止穿戴化纤、呢绒及带静电的服装,做好车辆的装卸准备工作。

4、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首先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有无泄漏情况,运输车辆接好静电接地,用手握住静电导地装置,进行人体静电接地,当确保人参无静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5、连接好卸料管线,打开原料储存罐阀门,打开运输车辆罐体底部的卸料阀门,当缺人安全无误后,开启卸料泵进行卸料操作,并严格检查压力及管线情况,保证管线畅通无阻和装卸安全。

6、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操作时要谨慎小心,严格观察车辆及储罐的页面,防止罐满外溢的情况发生,当确保卸料完成后,停止料泵,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

7、当确保卸料泵停止后,将物料管线内的物料卸干净,关闭车辆罐底部的出料阀门,松开紧固环节,卸下物料罐进行固定。检查车辆及储罐周围有无物料滴漏情况发生,如有物料泄漏地面时,应及时进行安全清理,防止物料造成环境污染。

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不许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篇3:液化气体槽车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槽车是压力容器的一种,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和GB150《钢制压力容器》,采用轻量化设计、制造的专用运输车,其操作规程如下:

一、液化气体槽车的装卸必须由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二、装卸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槽车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等是否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2、检查槽车储液罐各附件、泵、阀门、管道等是否完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3、槽车应按指定的位置驶近装卸台,停靠后必须熄火,拉紧手刹,有滑动可能时,车辆应加固定三角块。

4、将槽车的静电接地线与装卸台的地线网接牢。

5、将槽车的气相、液相用软管分别与装卸台上的气相、液相管连通。接管时应检查密封圈或垫片有无老化、失效。法兰连接时,应将所有螺栓紧固。

6、在作业过程中,装卸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设备和附件的作业情况。如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装卸作业,进行检查处理。待异常情况排除后,方可继续装卸作业。

7、在作业过程中,严禁启动槽车,开收录机,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8、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卸作业:

(1)雷暴天气;

(2)附近有明火;

(3)液压异常,设备不良,储罐温度及压力不正常;

(4)设备或管道、阀门漏液漏气。

绍兴县富源气体有限公司

篇4:烟花爆竹运输装卸与贮存操作规程

运输

1、烟花爆竹的运输车辆应使用汽车、板车、手推车,不许使用三轮车和畜力车,禁止使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时,遮盖要严密。

2、手推车、板车的轮盘必须是橡胶制品,应以低速行驶,机动车的速度不得超过10km/h。

3、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4、装卸作业中,只许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

5、运输中不得强行抢道,车距应不少于20m,烟花爆竹装车堆码应不超过车箱高度。

装卸

1、装卸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磨擦和倒置。

2、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堆放标准和仓库安全管理要求,装卸运输堆放产品。

3、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储存

1、入库的烟花爆竹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包括名称、产地、出厂日期、危险等级和重量等。

2、库墙与堆垛之间、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间距作为通道和通风巷,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m。

3、堆垛高度不大于2.5m。

4、库房内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要低于木板外表面3mm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

5、无地板的仓库,地面要设置30cm高的垛架,铺以防潮材料。

6、木质包装严禁在库房内进行拆箱、钉箱和其它可能产生火花、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的作业。

7、库房内应有测温、测湿计,每天进行检查登记,作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

8、库房区内应分别设置相应的消防泵、消火栓、水池、灭火器材等消防工具。

篇5:甲醇装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保证甲醇卸车的绝对安全操作,特制定此预案,供卸车人员学习并参照执行。

一、重车的过磅

卸车人员接到监磅通知后,对需要卸车的甲醇车辆进行监磅,并严格遵守监磅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监磅时认真核对卸车卡与车辆是否相符,保证卸车甲醇的产品质量。

在重车过磅后,遵守“谁监磅、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对甲醇车辆进行跟踪卸车。保证不留空档时间。

二、安全措施的落实;

在重车过磅后,卸车人员指挥车辆停靠在卸车地点可靠位置,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落实。

1、将车辆停放在可靠位置,保证道路畅通。

2、检查车辆的阻火器、静电接地线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对接地线进行正确现场接地。

3、现场的灭火器、消防水等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4、卸车人员和司机必须按规定消除静电,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现场人员禁止携带或使用手机,现场安全距离内禁止有带火或带静电的活动、作业。

三、鹤管的对接

1、在对接卸车鹤管前认真检查:卸车鹤管是否完好,有无泄露,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对接。

2、对接时所有管道阀门都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对接鹤管时动作要缓慢进行,防止磨擦产生静电。

3、对接鹤管时要小心谨慎,做好人身的安全防护,防止对接人员身体接触受到伤害。3Vu$k0f?2i3K

4、鹤管对接一定要牢靠、密闭,防止卸车过程中出现泄漏。

四、开启卸车泵

1、打开甲醇车根部球阀,使卸车鹤管内充满液体

2、对卸车泵进行盘车,打开相关阀门,

3、按照泵的操作规程,正确开启卸车泵。

五、空车的过磅

1、卸车结束后,立即对空车进行过磅,

2、做好台帐登记和相关数据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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