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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1、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车辆装硫酸前,先检查车况和酸罐阀门,保证车况和阀门良好,并将阀门关好。

3、装车人员必须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4、装酸过程中,密切注意装酸情况,防止溢酸。

5、装车后,必须对车辆密封,防止运输过程中抛洒。

6、卸车时,将酸管捆绑牢固,防止酸管脱落,酸液溅出伤人。

7、卸车后,将阀门关好。

8、身上沾上盐酸,用大量清水冲洗。

篇2:危险货物装卸操作规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和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装卸作业规程:

一、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二、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三、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四、运输要求:

㈠、车辆应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托地带装置。

㈢、车辆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内。

五、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

篇3: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

安全操作规程

一、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二、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三、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四、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六、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七、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八、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九、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十、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十一、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十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篇4:液化气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车辆装液化气前,先检查车况、排气管的阻火装置和静电接地装置,保证车况、排气管的阻火装置和静电接地装置良好。

4、装车前,必须将静电接地装置连好。

5、装车过程中,严禁吸烟等明火,密切注意装车情况,防止超压。

6、装车后,必须对车辆密封,防止运输过程中液化气外泄。

6、卸车时,必须将静电接地装置连好,严禁吸烟等明火,将气管捆绑牢固,防止气管脱落,造成液化气外泄。

篇5:高炉热风炉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时必须规范穿戴好劳保用品,按章作业。

2、进入煤气区域必须二人同行,并带好煤气检测仪。设备检修时必须通知煤防人员到现场监护。如需动火时,应办好动火证方可进行。

3、进入布袋箱体内工作时,必须待箱体内温度降到60℃以下,并用仪器测得箱体确无煤气、氮气方可入内;同时箱体内设专人监护。关闭箱体入孔前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

4、热风炉煤1#、2#插板阀之间,送风与烧炉前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氮气吹扫,没有吹扫不得进行送风;送风与烧炉前确认氮气压力不低于0.3MPa,如遇停氮气或氮气压力低于0.3MPa,禁止换炉操作,氮气压力正常后,方可进行换炉操作。

5、热风炉烧炉时,煤气压力波动较大,应及时调节煤气与空气流量,煤气压力低于3Kpa,应立即停止烧炉并与上级联系。

6、煤气1#、2#插板放散伐因故障打不开的情况下,临时手动打开进行煤气放散,严禁在不进行煤气放散的情况下由烧炉转送风。

7、助燃风机故障突然停风,按停烧程序操作,但关闭助空阀与烟道阀前要利用烟窗抽气10分钟以上,打开风机放散阀,重新启动风机前必须放散10分钟时间以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启动风机。

8、煤气系统应保持密封性,发现有煤气泄漏应临时采取防范措施,并通知相关上级部门。

9、高炉休风前必须关闭混风阀,严禁同时用热风炉与倒流阀倒流休风,高炉复风严禁用休风时倒流过的炉子送风。

10、高炉煤气的安全着火为800℃,过低应用引火棒或木柴点燃,并站在侧面上风方向。

11、在热风炉布袋高空作业时,应注意风向,不允许单人作业;严禁空投工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12、阀门断水时,应间断缓慢给水冷却,并站在侧面方向,以免烫伤人员及损坏设备。

13、修理工在所管辖设备维修时,操作工与修理工应实施挂牌维修与安全确认制度,两方配合好,确保安全。送风炉不得进行检修,如需处理必须停炉进行。

14、进行煤气含粉检测时,必须二人同行,并注意风向,不允许站在防爆孔正面方向。

15、煤气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不允许在此停留,严禁在煤气区域内休息。

16、认真落实公司、铁厂及车间各项班组安全生产及安全教育制度;认真落实新工人与转岗人员的班组安全教育。

1280高炉

2008年3月29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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