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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方案指导意见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为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根据《*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定》(榆发[2008]25号)精神,结合建筑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创新,落实“两个主体、两个责任制”,提高建筑行业全体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文化水平,大力减压生产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负责、社会参与、企业落实”的安全文化建设新格局,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创造有利的社会文化氛围。

二、工作目标

安全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从现在开始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达目标。三年后,初步形成“安全榆林”文化建设基本框架。使建筑行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得到广泛落实;建筑业企业普遍重视安全文化建设,重点施工企业初步建立规范化的安全文化模式;安全文化建设队伍初步建立;安全文化建设总体投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市内领先、富有特色、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推动力的安全文化体系。

三、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主题,以“强基础、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通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打造出具有建筑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

(一)加快安全文化发展,繁荣安全文化创作。安全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需要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拓展。因此,在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过程中,要开展多层次的安全文化研究,不断创新安全理论,拓展安全道德文化、技术文化,促进安全文化科学发展。

1、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理论研究。要切实组织好“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论坛”活动,开展安全理论研究创新工作。要以“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论坛”为平台,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以打造特色企业为背景,从理论层面深入研究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发展、超前发展、适应发展要求等问题,通过系统的、科学的、超前的探讨研究,推出一批有安全价值文化理论研究成果,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促进安全道德文化建设。要以“建筑行业安全公约活动”为主线,通过“建筑业企业安全公约”的制定,推进社会基本安全道德、安全理念、安全行为准则建设,完善安全道德约束体系。

加强安全文化图书的编制整理工作。要对现有安全文化知识进行整理,开展“安全图书活动”。一是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落实;二是开展编写建筑《安全知识手册》、建筑《安全知识宣传画》等图书工作,为安全知识普及打下扎实基础。

(二)加速安全文化传播,普及安全知识。要通过构建广泛的安全文化传播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不断促进安全文化传播,促进全体职工安全素质的提高。

1、构筑安全文化舆论传播阵地。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文化学习资料方式等加大对安全文化的传播力度,开辟“每月时讯”、“安全在行动”、“安全你我他”安全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可信可学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曝光事故和安全隐患,构筑建筑业企业安全文化的舆论主阵地。

2、构筑安全文化知识普及阵地。要大力开展“安全普法”活动,要借助“书香榆林”建设活动,鼓励建筑业企业职工在开展读书活动的同时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企业职工的安全素质。

3、构筑安全文化典型示范传播阵地。要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在传播安全文化当中的作用,在全市施工企业范围内构筑三条安全文化示范传播阵线。一是广泛开展“领导带头讲安全活动”。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带头不违反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做一个遵守安全规则的模范,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工作氛围。二是深入开展“会议安全示范活动”。凡在百人以上的会议或群体活动前,主持人要利用简短时间,简要介绍会场安全须知和应急要求,确认安全通道和出口,充分利用群体效应,构筑会议安全宣传平台,使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不断深入人心。三是大力开展“演出安全示范活动,鼓励各企业组织文艺演出活动中,串演一些安全文艺作品,利用广大职工心里易于接受的文艺活动,推进安全文化知识的普及。

(三)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力度,构筑安全文化建设平台。

1、扎实开展建筑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促进安全理念形成和安全文化氛围的改善。二是开展生产场所危险告知活动,在醒目的地点设置危险有害因素告知牌,向职工宣告所处场所的危险。三是开展企业领导送安全活动,施工企业负责人每季度都要给职工上一节安全教育课,普及安全知识。四是开展职工安全互帮互助活动,在职工中掀起互相纠违章、互相学安全的高潮,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五是开展家庭爱心安全行动,企业要组织职工家属向职工讲述安全对家庭的重要性,向职工灌输“一人出事、全家痛苦的思想,促进自觉遵章守法氛围的形成;六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要寓教于乐,通过办安全生产宣传栏、“三违”提示栏、事故警示栏、法制宣传栏及安全文艺宣传、职工安全格言、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丰富职工的安全文化生活。

2、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已形成的效应,组织农民工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演出、劳动技能竞赛等各项群众性活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质量,打造一批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品牌,促进安全文化进项目部、进工地,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广大职工展示安全文化的内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的领导,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决定成立安全文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贺晓强副局长

副组长:任瑞雪建管科科长

郭正凯市质安站站长

成员:李健建管科副科长

郑?玲市质安站副站长

?王学琨市质安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的组织、检查、指导、考核、总结和验收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质安站,主任由郭正凯站长兼任,副主任由郑玲副站长兼任。

要求各施工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二)认真安排部署。安全文化建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施工企业要认真安排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狠抓落实。

(三)落实资金投入。安全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是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必要保证,各企业都要给予足够的重视,预算安排足够的安全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安全文化建设专项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和挪作他用,以确保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正常进行。

(四)加强检查考核。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自查和整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年终要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履行职责,完不成建设任务的企业要在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网上曝光,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及时宣传推广。

篇2:危害识别风险评价作业指导书

一、划分作业活动

1、作业活动划分程度的把握:

一个工程通常有多种作业活动,对作业活动划分的总要求是:所划分出的每种作业活动既不能太复杂(如包含多达几十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也不能太简单(如仅由一、两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构成)。

2、可考虑按作业类别和工作系统层次分解的方法划分作业活动,一般来说:

(1)按作业任务分(备料作业、加工作业、采购作业、设备维修作业等);

(2)按作业流程分(如工艺流程图);

(3)按作业性质分(如高空作业、电器作业等):

(4)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

3、对于每项作业活动,在进行危害辨识前要收集如下作业活动信息(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任务:所执行的任务的期限、人员、该任务实施的频率;

(2)设备:可能用到的机械、设备、工具;

(3)物料:用到或遇到的物质及其物理形态(烟气、蒸气、液体、粉末、固体)和化学性质;可能要搬运的物料的尺寸、形状、重量、表面特征;用手移动的距离和高度;

(4)能力:工作人员的能力和已接受的任务培训;

(5)程序:作业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特种作业任务的执证上岗程序;

(6)数据:作业活动及作业环境监测数据;

(7)事故:发生过的与该作业活动有关的事故经历。

二、危害辨识

1、危害辨识方法

采用工作安全分析法和基本分析法相结合进行危害辨识:

a.对每个作业步骤,辨识出与此步骤有关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动,然后将各步骤中的危害汇总。

b.将整个作业活动作为一个整体,辨识出与此作业活动有关的作业环境的缺陷和安全健康管理上的缺陷。

c.将上述辨识出的危害汇总,汇总中合并同类项。

进行危害辨识时,还可参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生产过程危险、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2、危害辨识充分性的确认

a.辨识的结果确已覆盖了所有已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

b.辨识的结果确已覆盖了所有违反法律、法规、标准的现象。

为此,要把所有本单位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清楚的列出,把与本单位有关的安全健康方面的安规(其中特别是关于机械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暴露的规定,如粉尘浓度、噪声等级、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机械安全防护、高处作业的防护栏杆、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等等)清楚的列出,与辨识的结果进行对照,检查一下:是否还有事故的原因和违反安全健康法规、标准、规定的现象在辨识的结果中没有被包括。

三、风险评价

对辨识出的每项危害,都应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采用MES法。

1)控制措施的状态“M”

分数值控制措施

531无控制措施有减轻后果的应急措施,包括警报系统、个体防护装置等有预防措施,如机器防护装置等,但须保证有效

2)人体暴露的时间“E”

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时间)

1063210.5连续暴露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每月一次暴露每年几次暴露更少的暴露

说明:8小时不离工作岗位,算“连续暴露”;

8小时内暴露一至几次的,算“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3)事故的可能后果“S”

分数值可能的后果

伤害职业相关病症设备、财产损失

108421有多人死亡有一人死亡永久失能需医院治疗,缺工轻微,仅需急救职业病(多人)职业病(一人)职业性多发病身体不适>1亿元1千万-1亿100万-1000万10万-100万<3万

4)根据可能性和后果确定风险程度“R”

R=L·S=MES

R=MES风险程度(等级)

>18090-15050-8020-48<18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四、不可承受风险的确定原则

1、以前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或轻伤、非重大财产损失三次以上的事故,且现在危害仍然存在,无论风险级别为几级,一律为不可承受的风险。对于曾发生过上述事故,但工艺设备、作业条件等因素已发生变化,不会再有此类事故发生,这种情况不必列入。

2、对于违反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硬性指标规定的,如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粉尘浓度、噪声等级等,列为不可承受风险。对于其他违规,如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一类,凡是组织性行为且涉及的范围较大、后果较为严重的,列为不可承受风险。

3、风险评价级别为一、二级的应定为公司级不可承受风险,并加以重点控制。

五、不可承受风险的控制计划

1、需上硬件设施才能控制的风险,要求采用“目标-管理方案”方式,填写“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2、现有的规定对于风险控制是充分的,即按规定去做就能控制风险,但未能做到,采用“目标-管理方案”方式(措施可包括加强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等)。

3、属于经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承受风险,不需要上硬件设施,但需要制定新的程序(或作业指导书)或修订原来的程序,这种情况属于“运行控制”的方式。

篇3:施工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报告

为了确认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合规性评价工作。一、评审时间:2014年8月25日。二、参加人员:管理者代表及各个部门负责人三、评价目的: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四、评价范围: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五、评价依据:1、GB/T24001:2004标准,GB/T28001:2011标准;2、公司体系文件;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六、评价结论:我公司没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方面的规定,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并适时调整,严格按体系标准执行。公司和项目部都能够有效遵循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环境扰民事件,无个人或单位投诉,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未发生尘肺病、传染病及其他卫生防疫问题事件,各项目的环境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要求,对于合规性评价分析所确定的薄弱环节,公司将制定改进措施,以持续改进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绩效。对在合规性证据收集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各项目均能够及时组织原因分析,立即制定措施和组织实施纠正,通过对纠正结果的考核,表明纠正措施制订是适宜的,执行结果是有效的。对公司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附:评价记录综述见下表(对公司执行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的详细评价):

2014年度合规性评价综述序号评价项目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评价内容执行情况评价结果1废水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囯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公室生活污水均进入污水管道进行处理后排放。项目部没有污水排放。满足要求2粉尘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项目部产生的少量粉尘都能做好处理。满足要求3噪声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设备噪声: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加强噪音设备维护,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满足要求4固体废弃物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纸质、塑料、纤维、金属等类固废实施回收;2、办公产生的圆珠笔芯、日光灯管、电池、墨盒、色带、附印纸、电子产品等类固废回收处理。3、办公区生活固废由物业中心移交环卫部门处置。基本满足要求5能(资)源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电:生产用电、办公、生活用电实行定额控制,通过峰谷运行、制度约束严格控制电能浪费;2、水:生产用水、办公、生活用水实行定额控制,通过回收循环使用,制度约束严格控制水资源浪费;3、油:生产用油、车辆用油实行定额控制,通过制度约束严格控制油品浪费,对使用部门实施油品目标考核;4、易耗办公用品:定额控制,通过制度约束严格控制浪费。满足要求6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装修工程化学品能做好储存良好;未发生安全和污染事件。满足要求7落后产能淘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经检查,目前我公司没有使用国家规定的淘汰的产品和工艺。2、目前,我公司尚未受到过相关部门关于环境污染的投诉和处罚。满足要求8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车辆,组织驾驶人员进行交通法规和厂规厂级的学习,车辆按时进行年检,对驾驶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行车安全考核;及时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和修理,保持车辆性能完好;禁止酒后驾车、超速、超载、人货混装等违法行车现象。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满足要求9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火灾应急预案,建立了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各场所配备的了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突发事故演练;项目部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未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满足要求10用电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安全导则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各类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所有电工持证上岗;所用验电、操作、检修工具、绝缘防护用品按时检定,处于有效状态;对电气设备、线路等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触电隐患的及时整改。未发生上触电事故。满足要求11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目前没有什么特种设备。满足要求12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GB/T28001的规定建立了文件化的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重大风险进行了识别和控制,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轻伤以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事故。安全管理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满足要求13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用品管理规定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台帐,按照不同岗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特殊岗位配备专用防护用品(防尘、防噪、防电、防毒、防高空坠落等);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每年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夏季发放防暑降温用品、饮品、药品;高温季节生产岗位采取加强通风和遮阳(有条件的安装空调)等措施改善劳动作业(办公)条件。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职业病事故。满足要求

篇4:广州市物业小区管理规约(意见稿)

广州市物业小区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由首次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业主的共有权

第三条本业主建筑物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业主建筑物区域四至:

第四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公共平台、蓄水池等;

(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子锁、对讲系统等;

(三)由业主建筑物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用房)庭院花园、一楼全部架空楼层门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公用供电设备、电子门禁、水泵及其控制系统、公用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三章物业使用原则

第五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公司以下权利:

1、根据本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方式。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七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八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九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关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未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修材料不得进入小区;

签订协议时交纳1000元装修押金,装修押金在装修完工、经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派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退还。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一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业主建筑物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早8:00至12:00下午2:00至7:00,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及扶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扶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七条本业主建筑物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有部分;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公用设施;

(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及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改建、扩建小区内及周边市政道路;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八)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九)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十)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环境噪声;

(十一)法律、法规和业主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小便;

(二)进入公共场所要使用绳索牵好,以防伤及他人。

(三)不得因喧叫妨碍他人休息。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九条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公用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基金使用须经相关联业主2/3同意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业主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转让房屋应取得业主委员会关于交纳物业服务费及维修基金的相关证明,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及维修基金的,业主委员会可通知房管局暂不予办理房地产契约变更。

第二十一条业主对

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业主违反本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业主违反本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临时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规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建筑物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一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规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规约。

第三十二条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各执一份。

篇5:街道Z社区干部管理的意见

街道社区干部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e社区干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立足e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不断激发干部队伍内在活力,促进社区作风转变,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e社区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健全党员干部学习机制

1、以学习型班子建设为抓手,针对自身短板,深入推动党员干部学习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我们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半年为单位科学安排好班子教育计划,明确具体的学习目标、内容、要求和措施。全年理论学习不得少于12次,累计学习课时至少要达到200课时以上。班子成员每月按照党总支下发的学习提纲自学规定内容,每季度完成1篇学习体会文章,学习记录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和考评条件。以不间断的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保持风清气正,始终勤政为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

2、要阅读原著和有关教材、专题辅导、中心发言、集体讨论、个人笔记和撰写论文。不断探索和创新学习形势,采用“请进来”与“走下去”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进社区工作。社区党员干部要根据需要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进而改进学习方式,采取党课报告会、读书会、知识讲座、组织观看录像等形式深入学习。

3、进一步健全创新“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学习活动,提高主动性;围绕建设服务型社区来展开学习;围绕解决两委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来展开学习;围绕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来展开学习。

三、加强干部管理监督

1、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突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党风廉政等教育培训重点,推动干部切实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能力水平,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培训班,必须提供培训通知并逐级上报,征得同意后方可参加,并报社区纪检组备案。社区自行组织集中培训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培训期间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加强年轻干部培养

注重加强梯次培养,根据干部队伍年龄、性别、学历等结构要求和岗位特点,分类分层加强培养。注重提升能力素质,采用集中培训、自主选学、交流研讨、多岗位锻炼等形式抓好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

3.加强干部考核监督

(1)加强正风肃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审批制度。健全干部问责制度和辞职辞退制度,实行干部绩效管理,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切实提振干事创业精神。对长期不能上班、不承担组织安排的工作、不与组织联系的,原则上不得继续担任所任职务,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加强考核奖惩。强化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加大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和优胜劣汰机制,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位列最后1位且总分低于60分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位列最后1位且总分低于60分的,进行组织处理。

(3)坚持谈心谈话。社区党总支正副职与两委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每年谈心谈话至少1次。特别是六种情形必谈:干部工作变动、职务调整或退休时;干部受到表彰、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干部本人或家庭出现较大困难时;考核结果或民主评议结果需要向干部反馈时;群众对干部有反映需要反馈时;干部本人有谈心谈话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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