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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由于特种设备自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发生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而决定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能迅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迅速地召集所需的应急力量和设备、物资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里建立统一指挥与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就是要求有相应的应急决策机制,能基于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地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地对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进行决策。有效,主要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它取决于应急准备的充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尽管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

(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障组织

篇2: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肥城市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肥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遇险)10人及以上,重伤5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及社会影响重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设立肥城市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工质监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质监局、安监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气象局、经贸局和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在市质监局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所设各组如下:

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治安与交通秩序。

现场抢救组。由市质监局牵头,市质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环保局、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现场抢救组。主要职责是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实施救灾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提供抢救所需物资、装备的调集和后勤保障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有关保险机构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发生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对口管理

部门:市政府值班室(值班电话:3212612,传真:3211770)、市安监局(电话、传真:3221139)、市质监局(电话、传真3212901),并在6小时内书面报送上述部门,同时分别由上述部门及时转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泰安市政府办公室、泰安市安监局、泰安市质监局。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事故发生地点;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4.事故设备名称及有关参数;5.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6.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7.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必要时附示意图);8.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积极进行事故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尽量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一)我市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化工企业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化肥企业的合成塔等高压容器、各气体充装站的贮罐和气瓶、医用氧舱、煤气和天然气管道、客运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于我市境内各有关单位。

五、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公安消防部队是特种设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力量。市质监局应负责制定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演练。

(二)市质监局成立特种设备重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队伍,由市质监局、化工办等部门和各有关企业的安全技术人员组成,为特种设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市质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的立即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应急救援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地降低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对有毒有害介质的事故,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程度,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尽快组织工程抢救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等一起及时堵源排险,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对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理,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篇3:H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成都市彭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彭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条总则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保证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得到及时救援和处理,将人员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生产,特制定本预案。二、事故范围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以下称,特种设备)在彭州市区域所发生的一般事故以上的安全事故。三、要求各特种设备所属部门和使用单位必须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深刻体会,并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点,工况参数、介质特性,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按本预案执行。第二条通讯一、质监彭州局值班电话:行政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二、电话值班人员及联系人:贾俊莉、李红兵联系人:叶方伟周乐远三、电话值班人员及联系人接到事故电话后,应立即报告应救援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第三条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质监彭州局常设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办公地点:质监彭州局行政办公室二、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组成:组长:万继军副组长:李统坤、贾学萍、李向军、肖兴柏组员:叶方伟、周乐远、朱建平第四条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职责一、指挥组长职责:

1、掌握事故全部情况,决策应急救援措施方案,指挥应急救援保护的关键性行动。2、调动分局有关干部职工和设备支援救护。3、听取事故人员的汇报和副组长的意见,根据情况变化,补充新措施,制定新方案。4、协调相关部门和上级部门工作。二、指挥副组长职责1、掌握全面情况,进行分析,制定措施,为指挥组长决策方案提供充分依据。2、听取事故人员汇报和应急救援指挥组成员意见,根据事故情况变化提出补充措施和方案。3、组织救援指挥组组员参加应急救护工作,保证事故现场情况与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报告。4、指挥小组组长不在单位时,代行其职(按排列顺利先后)。三、组员职责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并按应急救援方案,完成工作。2、进入事故地点(或区域)处理问题要坚决果断,及时向副组长、组长汇报情况。3、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工作,安定情绪,并协助抢救和护理遇难人员。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一、当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发现特设种备工作温度、压力、水位、管、阀件破损、渗漏,固定支撑松脱,异常声响等非常情况时,并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并停止作业;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规定立即如实报告质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其它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质监彭州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应火速会同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并迅速组织撤出事故现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同时保护和维护好事故现场及秩序,了解和询问事故情况;积极收集和提取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做好记录。对现场相关物证,因救援挪动地点、方位的,应作好标识、标记。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及时制定救护方案,组织好事故的抢险救护,尽快控制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立即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加强联系,保持通讯畅通无阻,为抢险救护传递及时、有用信息。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下载:1.成都市彭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彭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4:项目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项目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质监局、省交通厅及省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是指在本工程项目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桥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带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像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烟防毒的基本措施:(1)发生室外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吸入烟气晕倒。(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衣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滤毒罐。当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改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静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指挥部,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省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篇5: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本单位法人代表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颁布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3、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内设和下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4、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队长、全体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为队员,具体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本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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