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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有效监控重大危险源,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控制,是做好危险源监控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强化危险源监控的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各自职责。

第二章管理架构

第四条成立以经理为组长,重大危险源所在工长为副组长、安全员及部分运行、检修人员为组员的危险源监控领导小组。

第五条监控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小组,即锅炉组、沼气组和放射源组,锅炉、污水及电仪工段工长任组长。

第三章各级人员危险源监控职责

第六条部门经理监控职责

经理是危险源监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监控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2.负责建立危险源监控管理网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报公司备案后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4.组织部门级危险源培训,检查工段危险源培训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

5.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工长监控职责

工长是本工段危险源监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段危险源监控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2.负责建立本工段危险源监控管理网络,制定应急预案。

3.定期组织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4.组织工段级危险源监控培训,检查危险源监控记录情况。

5.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第八条部门安全员监控职责

1.在部门经理及分管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监控工作,同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业务指导。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3.参加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4.定期组织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5.参加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运行人员监控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2.负责危险源监控的日常巡检、监控和保管。

3.参加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参加工段级危险源监控培训,做好危险源监控记录情况。

5.定期参加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检修人员监控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2.负责危险源的日常监控和检修工作。

3.参加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参加工段级危险源监控培训,做好危险源监控记录情况。

5.定期参加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其他人员监控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2.参加工段级危险源监控培训。

3.学习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4.发现危险源异常应立即报告。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档案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填在设备档案上,不再另建档案),内容应包括名称、数量、介质、介质的最大容积、可能造成的危险、平面分布、投入使用时间、制造厂家和重大危险源改造情况、以往危险史及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档案应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档案的填写、归档、修改及报送由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专业工程师或技术员完成。

第五章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锅炉风险控制措施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锅炉检修规程及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操作手法。

2.按时、认真巡检设备、实时监控危险源,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责任人。

3.保证锅炉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4.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5.定期组织锅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和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6.做好安全阀的校验工作,保证安全阀在额定压力开启。

7.按照规定进行锅炉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使用。

第十六条沼气风险控制措施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操作手法。

2.按时、认真巡检设备、实时监控危险源,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责任人。

3.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4.定期组织沼气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和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5.生产区域每周对沼气系统进行两次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生活区域每月对沼气系统进行两次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6.每天检查沼气储柜及沼气发电水封罐液位,保证液位在规定范围。

第十七条放射源风险控制措施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操作手法。

2.按时、认真巡检设备、实时监控危险源,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责任人。

3.保证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4.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5.定期组织放射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和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培训和演练

第十八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修改)应急预案,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积极组织工段全体人员学习,消化、理解预案内容。

第二十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应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第七章记录填写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员对危险源实时监控,并应及时记录。记录做到真实、有效,确保记录能够指导监控方向和紧急措施的制定。

第二十二条锅炉工段《设备巡检记录》和《设备运行日志》可作为锅炉监控记录;污水工段水处理岗位《设备巡检记录》、《设备运行日志》及管道维修班组《沼气巡检记录》可作为沼气系统监控记录;燃料工段《上煤岗位交接班记录》可作为放射源监控记录。

第二十三条以上记录应归档保存一年以上。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如与公司危险源监控的有关规定抵触,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篇2: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就是对项目部施工管段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的专业监察、调查,评估我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情况,以确保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得以落实;建立重大事故应急系统(即场外应急计划),以便对突发事故进行掌控。

2、范围:整个廊沧高速10合同段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程序:按规定对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监控;安全部对项目经理部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施工现场领工员、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涉及到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机具、行为、场所或作业等。

第三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作业队、人员和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项目部任何人均有权向进行制止和监管。

第五条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六)重大危险源报表。

第七条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第八条安全评估工作可以由项目安全部门的安全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二条在每年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十三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及时报告核销。

第十四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十五条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

第十六条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七条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作业队和人员。

第十九条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第二十一条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二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三条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五)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六)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七)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八)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九)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四条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适时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二十五条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安全环保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安全环保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三十七)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为秉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安全警示工作落实到位,我单位全履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制度要求,现场技术人员在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相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告知可能存在的因素,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让对方签字认可,切实履行危险告知义务。同时,在危险作业地段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高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对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设置危险告示,以防止外人进入,发生不可知的危险;对工地上可能发生危险地段或部位要采取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示,以防止因不知而导致的伤害。

通过危险告知制度,相当于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了两次安全技术交底,更进一步明确了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源并说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不仅提高了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还能起到警告和告诫的作用,使作业人员有更高的危机意识,督促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从事危险作业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篇3: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范例

1、危险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监控措施:①、安装、拆卸龙门吊架、吊机等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时,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并在施工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②、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③、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拴好安全网。④、高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⑤、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⑥、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⑦、大雨和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⑧、高处作业人员和挖孔桩人员严禁穿硬底鞋。2、危险源:坍塌监控措施:①、桥墩挖孔桩护壁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才允许继续挖孔。②、开挖沟槽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围拦防护和密布安全网封挡。③、钻孔桩内泥浆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配置泥浆稠度。④、洞内开挖采用“新奥法’’施工,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⑤、响炮后30分钟,才橇危石,其他人员才能进入现场施工。⑥、详细控制措施见《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3、危险源:触电监控措施:①、施工所用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凡有裸露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的危险区,都要设围栏、护网、箱、闸等屏护设栏设施。②、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供电部门的规定。③、严禁将电线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管、扒钉等金属件上。④、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手柄绝缘良好,凡不符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⑤、变、配电室严禁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水、漏、盗、防小动物串入及通风良好的要求;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必须安设能防止两个电源的连锁装置。具体规定见《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⑥、施工现场工程和生活用电要统一规范,布局合理,并保持接地装置可靠,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⑦、电焊机必须接地,电焊机用毕必须切断电源。⑧、接地线应用不小于25mm。的多股软铜线,装接与撤除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设监护人。⑨、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人员联系。4、危险源:窒息监控措施:①、挖孔桩超过六米时必须安设通风设施(鼓风机)。②、孔内照明要清晰。③、孔外要做好窒息应急措施。④、详细控制措施见《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5、危险源:火灾监控措施:①、认真做好防火知识教育,提高干部、员工、临时工的防火意识。②、春秋两季防火为重中之重,必须定人、定位。③、森林防火野外施工不用火,个人出门不带火,野外不吸烟。④、防火措施见《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要点》。6、危险源:起重伤害监控措施:①、吊车工、指挥人员要了解起重机械性能。②、起吊时必须专人指挥。③、起重工持证上岗。④、具体起重控制措施见《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7、危险源:爆炸监控措施:①、氧气瓶乙炔瓶倾斜放置,间隔5m。②、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③、具体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见《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

篇4: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范例

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3、广义上,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或场所,都可称为重大危险源。

4、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5、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

6、按照国家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7、在重大危险源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9、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申报重大危险源,并至少每半年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篇5:施工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1、危险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监控措施:

①、安装、拆卸龙门吊架、吊机等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时,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并在施工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②、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③、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拴好安全网。

④、高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⑤、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⑥、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

⑦、大雨和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

⑧、高处作业人员和挖孔桩人员严禁穿硬底鞋。

2、危险源:坍塌

监控措施:

①、桥墩挖孔桩护壁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才允许继续挖孔。

②、开挖沟槽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围拦防护和密布安全网封挡。

③、钻孔桩内泥浆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配置泥浆稠度。

④、洞内开挖采用“新奥法’’施工,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

⑤、响炮后30分钟,才橇危石,其他人员才能进入现场施工。

⑥、详细控制措施见《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

3、危险源:触电

监控措施:

①、施工所用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凡有裸露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的危险区,都要设围栏、护网、箱、闸等屏护设栏设施。

②、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供电部门的规定。

③、严禁将电线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管、扒钉等金属件上。

④、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手柄绝缘良好,凡不符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⑤、变、配电室严禁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水、漏、盗、防小动物串入及通风良好的要求;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必须安设能防止两个电源的连锁装置。具体规定见《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⑥、施工现场工程和生活用电要统一规范,布局合理,并保持接地装置可靠,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

⑦、电焊机必须接地,电焊机用毕必须切断电源。

⑧、接地线应用不小于25mm。的多股软铜线,装接与撤除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设监护人。

⑨、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人员联系。

4、危险源:窒息

监控措施:

①、挖孔桩超过六米时必须安设通风设施(鼓风机)。

②、孔内照明要清晰。

③、孔外要做好窒息应急措施。

④、详细控制措施见《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

5、危险源:火灾

监控措施:

①、认真做好防火知识教育,提高干部、员工、临时工的防火意识。

②、春秋两季防火为重中之重,必须定人、定位。

③、森林防火野外施工不用火,个人出门不带火,野外

不吸烟。

④、防火措施见《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要点》。

6、危险源:起重伤害

监控措施:

①、吊车工、指挥人员要了解起重机械性能。

②、起吊时必须专人指挥。

③、起重工持证上岗。

④、具体起重控制措施见《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

7、危险源:爆炸

监控措施:

①、氧气瓶乙炔瓶倾斜放置,间隔5m。

②、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③、具体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见《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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