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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矿测尘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1)粉尘检测工作由矿井通风队具体负责。

(2)矿井要配备专职的粉尘检测人员和足够的检测设备,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3)根据《规程》要求,每月对井上、下主要产尘地点都要进行粉尘浓度测定。井下主要产尘地点每月至少进行测定两次,井上主要产尘地点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4)粉尘测定必须按程序进行,测定数据必须准确,并认真做好记录,将测定结果及时上报。

(5)粉尘检测仪器必须完好,并且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定,以保证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6)必须建立测尘技术档案,整理和分析各产尘地点粉尘浓度升降的原因。

篇2:清洗巷道积尘管理制度范本

(1)根据井下产尘地点粉尘浓度测定情况,合理划分区域并确定洗尘周期:

①采煤工作面两顺及边联煤尘清洗由施工单位负责。要求每周清洗两次。

②掘进巷道的煤尘清洗由施工单位负责。要求每周清洗两次。

③皮带各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清洗由使用单位负责。要求每天清洗一次。

④电缆上的粉尘由电缆所负责单位进行擦拭或清扫,每周清扫一次。

⑤以上地点以外巷道的煤尘由保安区消火队负责清洗。保安区负责建立洗尘制度并配备洗尘人员,编制矿井洗尘循环图表,并严格按洗尘制度和循环图表对矿井各巷道进行洗尘,并做好洗尘记录,消灭煤尘堆积现象。其各巷道的煤尘清洗周期如下:

a、掘进中的巷道每班清洗一次。

b、采区皮带道、集中皮带道每周清洗一次。

(2)各单位粉尘清洗项目包括:巷道帮、顶底板各种管路、电缆、皮带运输机及其它设备。

(3)洗尘要保证质量,巷道地板洒水要适度,洒水后湿润而不泥泞。

(4)该项工作主要由安检处、生产科、保安区和矿领导负责监督检查,对未达标单位有权责令整改并进行罚款。

篇3:净化风流管理制度范例

(1)主要进风大巷,入风斜巷、采区入、回风巷道、采面运、回顺,掘面回风都要设净化风流,采面运、回顺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的位置;掘进工作面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0米的位置,并且要覆盖巷道全断面。

(2)净化风流有保安区消火队负责安设,安设后移交给施工单位管理和使用,所有净化风流都必须完好且成雾状。

(3)采面采煤机作业时、掘进工作面综掘机作业时或放炮后必须打开净化风流,确保降尘效果。

(4)安设净化风流的大巷有产尘作业时,必须由作业单位负责打开净化风流,各大巷净化风流每日白班由负责区域大片瓦检员负责视大巷的干湿度情况进行开启净化风流,并要视大巷的干湿度控制净化风流开启时间的长短。

(5)净化风流的维护工作由保安区消火队负责,对有问题的净化风流要及时处理,否则对责任人处以20--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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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放炮洒水喷雾管理制度范例

(1)矿井放炮施工必须坚持放炮洒水或放炮喷雾,并纳入到采,掘,维作业规程和措施之中。

(2)在放炮施工过程中,在明确炮后洒水和开启放炮喷雾的负责人,该工作由现场安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

(3)洒水喷雾设施,由保安区负责安设,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和使用。

(4)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5)冲洗井壁巷帮工作应在工作面放炮后恢复工作前人工从工作面风筒出口以外1米处对着巷道逐步向里冲刷巷道的面帮,顶板及支架等。一直冲洗到工作面为止。

(6)装岩洒水工作在爆破之后装(煤)岩之前,用水喷洒在(煤)岩堆上,使其湿润,避免装货时粉尘飞扬。

篇5:瓦斯煤尘防治测风制度

1、防止瓦斯积聚

①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矿井有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保证各作业地点风量充足,风速适宜,把瓦斯气体冲淡并排出地面,使采掘工作面和回风巷道中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②采掘工作面均采用机械通风,严禁扩散通风,消灭循环风。掘进工作面与回采工作面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并在被串联的工作面进风巷设瓦斯检测报警装置。

③加强瓦斯检查,严格执行《规程》对瓦斯检查、瓦斯超限时的处理规定。每班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

④对采煤工作面积聚的瓦斯,视具体情况,采取设置隔墙或风障法等进行处理。对掘进巷道顶板冒落空洞内积聚的瓦斯,可采用黄土充填冒落空洞,用导风板或风筒接岔引入风流吹散瓦斯处理。

⑤恢复瓦斯积存的盲巷或启开密闭时的瓦斯处理,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

⑥矿井设置安全监测系统,设置一套KJ-7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地面设中心站,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总回风巷设监控分站,并分别设置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开停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等监控设备。

⑦掘进工作面电器设风电闭锁装置。

2、防止煤尘飞扬

①清扫并运出巷道中积聚的煤尘,对井下煤尘易堆积的巷道及煤炭装载点附近,定期清扫煤尘,并将煤尘运出地面。清扫前应洒水湿润煤尘,防止清扫时使煤尘飞扬蔓延。

②冲洗巷帮,对主要积尘的巷道,用水将沉积于巷道周边的煤尘冲掉并运出。

③巷道刷浆,用石灰水或水泥石灰水喷刷主要巷道周壁,使煤尘固结起来,不能飞扬到空气中参加爆炸。

④建立井下洒水灭尘系统。

⑤井下设置隔爆水棚、水幕

3、消除引燃引爆瓦斯煤尘爆炸的火源

①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井下不得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②防止发生明火现象,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严禁打开矿灯进行修理。井口、井口房和通风机房周围20m范围内严禁明火。

③加强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保证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各项技术要求,避免电气火花、电弧等引起煤尘爆炸。

④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⑤清除其它火源,避免静电放电、冲击火花,摩擦高温,井下火灾等引起煤尘爆炸。

⑥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爆破作业,防止爆破产生明火引燃(爆)瓦斯、煤尘。

4、测风、瓦检制度:

测风员每天对井下各大巷、采面前后顺槽、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测定一次,发现风量不符合“规程”要求,立即上报,以便采取措施整改。

瓦检员每班对井下各大巷、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发现有害气体超限立即采取措施,撤出人员,上报矿里,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且填好日报,报总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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