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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一、资料的收集

1、资料的收集由地测科负责对已往勘探部门的成果、图纸、报告等收集存档,对勘探时间、精查程度及要明确记录。

2、对当地的水文、气象调查,要整理成文存档,对查明的井下地质构造等要及时上图,成文存档。

3、对周边煤矿水患,小窑破坏的老空积水,顶板突出、煤采空区积水等通过不同途径调查成果要详细记载,其中的可靠程度等都要有明显记录,建立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帐。

4、对各个工作面探水工作,要做到及时记录,相关部门对钻孔的验收要有签字等,建立探放水施工、验收台帐。

二、资料的分析及各种途径收集的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和现行探放水技术条件,科学分析,确定本矿各采区、各工作面水害类型、水害隐患程度等,对矿井水害进行预测预报,以制订出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计划,各工作面探放水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三、地测科对所收集的资料,做出的各种水害预测预报和制定的各种计划,规程等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同意后存档备案。

篇2:探放水岗位责任制范本

一、生产技术部严格按照探放水原则,根据作业地点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到预测预报,及时下达探放水通知单。

二、探防队接到通知单后,及时做好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并备有充足的防、堵、放等透水材料,并按通知单如期实施,执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探放水工作。

三、探放水作业现场,由生产技术部和通风部各安排一名副部长(技术员)跟班,严格执行跟班制度。

四、钻探时如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视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探水完毕后,必须在次日,由探防队出具探水结果报告单。

六、技术部要做好探放水的汇总工作。

七、探水完毕后,探防队负责人组织探水人员把所有工具,码放整齐到指定地点,不准给掘进班留有隐患,耽误掘进进度。

八、技术部负责井下探水地点的探水牌板的填写与管理工作。

篇3: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范本

一、探放水的原则

采掘工作必须执行“八字”原则,即“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接近其他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

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10m。

(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

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

?(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待孔口管周围水泥浆凝固后扫孔,扫孔深度应超过孔口管长度0.5m。?

?(2)扫孔后对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大于预计水压并稳定30min后,孔口管周围不漏水时,方可钻进。

?(3)节理裂隙发育,岩石松软或破碎,无条件另选放水地点时,应注浆加固后,再安设孔口管。

2、探放强含水层水或需要收集放水时的水量、水压等资料时,应在孔口管上安装水压表、水门(闸门)和汇水短管等。

3、对水压高于1MPa且水量较大的积水或强含水层进行探放水时,孔口应安设防喷逆止阀。

4、在高压水喷出条件下继续钻进时,斜孔应使用孔口防喷逆止阀,倾角50°~90°的钻孔可使用“孔口防喷帽”或“盘根密封防喷器”,钻具可使用“防喷接头”,上下钻可用“孔口反压装置”。

5、探得水压高于2MPa、水量大于60m3/h,需长期保留时,孔口应使用双水门,下门备用。

四、安装钻探水前的技术要求

1、安钻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2、钻窝应避免做在断层带或松软岩层内。

3、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2条四款规定执行。

4、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5、按预计流量设置排水管路,清理巷道并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

6、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2条一款规定执行。

7、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第一句规定执行。

五、探放水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1、钻进中应做好岩芯的采取和编录工作;必要时可保留岩芯。

2、钻进时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换层深度。一般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终孔前再复核一次,如有可能应进行孔斜测量。

3、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

5、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应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1)背紧工作面,在拦板外面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还应在顶、底板坚固地点砌筑防水墙,之后方可放水。

?(2)对于水压大于2MPa,中间要穿过煤层的探断层水钻孔,在打穿断层或含水层前,还应下第二层孔口管并超过煤层1m以上。

6、在探水孔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

7、遇高压水顶钻杆时,可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

8、应做到交接班时不停钻。

9、探放断层水的探水孔终孔后,孔内有水应进行放水试验。孔内无水时应选择一个孔进行压水试验,检验断层隔水性能;压力一般应略大于断层所承受的静水压力。

10、探放水钻孔,完成探测任务后必须全孔注浆封闭,并做好封孔记录。

?(1)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

?(2)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3)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4)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应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

六、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探水的上山、下山及平巷,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

2、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

3、巷道支护应牢固,顶、帮背实,无高吊棚脚,倾斜巷有撑杆,使巷道有较强的抗水流冲击能力。

4、探放水地点必须安设电话和报警装置。

5、必须向受水威胁地区的施工人员贯彻、交待报警信号及避灾路线。

6、探水巷道应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

7、“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上山探水时,一般应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汇水,另一条随后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m掘一联络巷并设挡水半墙。

9、放水工作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

10、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篇4: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标准》、《探放水工程设计》及质量标准化中有关探放水安全的规定。

第3条按时交接班,按规定向调度室如实汇报所探放水地点探孔的进度、是否有出水预兆等情况。

第4条井下探放水要严格详细记录探放水探孔进度,方位、倾角等详细情况。

第5条必须每班对探放水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6条必须每班对探放水设备固定进行检查,使设备固定牢靠,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第6条探放水过程中发现探孔有异常时必须停止钻探,向调度室汇报。如遇险情时立即通知受危险人员撤离。

篇5:X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探放水的原则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需制定补充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放射状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一般取30m,帮距取20m。(4)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等组成。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待孔口管周围水泥浆凝固后扫孔,扫孔深度应超过孔口管长度0.5m。??(2)扫孔后对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大于预计水压并稳定30min后,孔口管周围不漏水时,方可钻进。?(3)节理裂隙发育,岩石松软或破碎,无条件另选放水地点时,应注浆加固后,再安设孔口管。2、探放强含水层水或需要收集放水时的水量、水压等资料时,应在孔口管上安装水压表、水门(闸门)和汇水短管等。3、对水压高于1MPa且水量较大的积水或强含水层进行探放水时,孔口应安设防喷逆止阀。4、在高压水喷出条件下继续钻进时,斜孔应使用孔口防喷逆止阀,倾角50°~90°的钻孔可使用“孔口防喷帽”或“盘根密封防喷器”,钻具可使用“防喷接头”,上下钻可用“孔口反压装置”。5、探得水压高于2MPa、水量大于60m3/h,需长期保留时,孔口应使用双水门,下门备用。四、安装钻机探水前的技术要求?1、安装钻机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2、钻窝应避免做在断层带或松软岩层内。3、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4、按预计流量设置排水管路,清理巷道并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5、其余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2条规定执行。五、探放水施工中的技术要求?1、钻进中应做好岩芯的采取和编录工作;必要时可保留岩芯。2、钻进时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换层深度。一般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终孔前再复核一次,如有可能应进行孔斜测量。3、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5、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应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1)背紧工作面,在拦板外面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还应在顶、底板坚固地点砌筑防水墙,之后方可放水。?(2)对于水压大于2MPa,中间要穿过煤层的探断层水钻孔,在打穿断层或含水层前,还应下第二层孔口管并超过煤层1m以上。6、在探水孔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7、遇高压水顶钻杆时,可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8、应做到交接班时不停钻。9、探放断层水的探水孔终孔后,孔内有水应进行放水试验。孔内无水时应选择一个孔进行压水试验,检验断层隔水性能;压力一般应略大于断层所承受的静水压力。10、探放水钻孔,完成探测任务后必须全孔注浆封闭,并做好封孔记录。?(1)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2)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3)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4)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应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六、探放水的安全措施?1、探水的上山、下山及平巷,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2、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3、巷道支护应牢固,顶、帮背实,无高吊棚脚,倾斜巷有撑杆,使巷道有较强的抗水流冲击能力。4、探放水地点必须安设电话和报警装置。5、必须向受水威胁地区的施工人员贯彻、交待报警信号及避灾路线。6、探水巷道应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7、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8、上山探水时,一般应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汇水,另一条随后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m掘一联络巷并设挡水半墙。9、放水工作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10、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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