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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危害预防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甲醇(CH3OH),CASNo.:67-56-1,为无色透明的液体,略带乙醇气味。相对分子质量为32.04,沸点64.7℃。可按任意比例溶于水,能溶于乙醚、乙醇、苯和酮类等溶剂。

接触危害

吸人甲醇蒸气,轻者有头痛、头晕、乏力、视力模糊、步态蹒跚和失眠;重者除上述症状明显加剧外,有复视、眼球疼痛、手颤、指鼻不准等;再严重可有精神失常,如有幻觉、幻视、近期事物不能记忆等,甚至昏迷。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射性酸中毒。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粘膜刺激,视力减退等。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是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接触甲醇所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眼部损害及代谢性酸中毒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甲醇蒸气可刺激眼睛,液体甲醇可致角膜表面损伤。对皮肤作用不明显,可经皮肤吸收。

急性甲醇中毒的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职业性甲醇中毒的预防

1、生产过程中尽量使用乙醇代替甲醇。

2、加强密闭、通风排毒设施,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

3、加强管理,防止误服。

4、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篇2:硫酸二甲酯中毒危害及预防措施

1.概述

硫酸二甲酯为无色、略有洋葱气味的油状液体。沸点188℃,溶于乙醇和乙醚,低温时微溶于水,18℃时易溶于水。在冷水中缓慢分解,随着温度上升则分解加快,在50℃时可生成未分解的硫酸二甲酯雾,极易水解生成硫酸和甲醇。稀碱液可使本品迅速水解,对金属无作用。

2.接触机会与健康危害

硫酸二甲酯可由二氧化硫与二甲醚或硫酸与甲醇反应而成,本品为一种良好的甲基化剂,用于制药、香料、染料、农药等工业,又可作为芳香烃抽提用溶剂。

眼接触本品后,轻者出现刺激症状,重者可引起角膜水肿、角膜上皮脱落,甚至角膜混浊。皮肤接触本品后,可出现水疱、愈合较慢的溃疡和深度坏死。硫酸二甲酯经破损皮肤吸收,也可出现全身中毒作用表现。

迟发性毒作用,包括眼、呼吸道的严重炎症,迟发性肺水肿与光气相似。并可出现衰竭、惊厥、昏迷,肾、肝和心肌等迟发性病变。

实验研究已证实硫酸二甲酯有致癌作用、致突变。致癌试验证明本品对烟草病毒及其RNA有诱变倾向,并证明可引起DNA的单链断裂及染色体畸变。用本品喂饲怀孕大鼠,结果引起鼻腔鳞状细胞癌。大鼠吸入

5.63mg/m3后在其尿中可有甲基嘌呤,还表明DNA非特异性烷化。

3.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潜伏期较短,接触后可立即出现症状,短者1h,长者8h,一般3h左右,但也可以有6~12h的潜伏期,潜伏期越短症状越重。急性中毒多因吸入硫酸二甲酯蒸气所致。硫酸二甲酯溅污眼或皮肤可引起局部刺激症状和全身中毒。

接触低浓度本品,主要表现结膜炎、鼻炎、咽炎及呼吸道炎症,恢复较慢。

接触中等浓度以上的硫酸二甲酯,眼、上呼吸道及支气管有明显炎症呛咳,并出现声带炎症、声音嘶哑及悬雍垂水肿,支气管肺炎。重者出现肺水肿,体温增高,支气管内膜可出现脱落,偶发肺泡破裂、支气管瘘而引起皮下气肿。个别病例伴有溶血性黄疸和肝、肾及心肌损害,休克,内脏出血,严重者出现痉挛、昏睡呈麻醉状态,以致昏迷。少数患者可在5~24h内出现迟发性肺水肿。此外,吸入高浓度硫酸二甲酯也可在几分钟内迅速引起窒息。眼接触本品后的特征为结膜炎,有眼睑痉挛、水肿、视物模糊,角膜上皮有弥漫性点状浸润,甚至上皮脱落,造成视力减退或色觉障碍。

皮肤接触后,呈现明显红斑、水肿、水疱、大疱,以致坏死,创面不易愈合。其特征是在接触后数小时内疼痛最剧,接触12h后水疱明显增多。

经消化道中毒者,可立即引起咽喉部烧灼痛和胃肠道症状,以致出现胃穿孔,继之逐渐出现呼吸困难、喉水肿、肺水肿和肝损害,病情发展整个呼吸道呈弥漫性坏死性炎症和支气管肺炎。成人口服致死量约1~5g。

4.救治原则与其他处置

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采取一般急救处理和对症治疗。使患者迅速脱离中毒现场,保持呼吸道通畅,合理吸氧,给予支气管解痉剂、3%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积极防治肺水肿、喉水肿和支气管内坏死黏膜脱落造成窒息。可早期、足量、短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及时吸痰,必要时早期进行机械通气。应用抗生素防治感染。

眼和皮肤或头发有污染,应及时冲洗,并需洗净。清洗液可用清水(温水,忌用热水)或3%碳酸氢钠溶液,根据病情对症治疗。生产现场要配备好冲洗眼和皮肤的冲洗液及设备,十分重要。

经消化道中毒者采取一般急救治疗措施,注意保护胃肠道黏膜。

篇3:三氯乙烯中毒危害及预防措施

1.概述

三氯乙烯(分子式C2HCl3)为无色液体,有类似氯仿的气味、沸点87℃。不溶于水,可溶于有机溶剂。与某些金属粉末(如铝、镁、钛、钡等)可猛烈反应。在湿气存在下,遇光会缓慢分解,形成腐蚀性盐酸。与热表面或火焰接触时,可分解生成光气、氯化氢有毒和腐蚀性烟雾。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8%~10.5%。

2.接触机会与健康危害

三氯乙烯在工业上被广泛用作去除金属、玻璃及电子元件表面油污的清洗剂,油脂、石蜡的萃取剂,树脂、橡胶的溶剂,衣物的干洗剂,还可作为冷冻剂、杀菌剂、杀虫熏蒸剂的产品制造原料以及用于农药的制备等。在三氯乙烯的制造、应用和储存等职业活动中均有机会接触。

三氯乙烯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工业接触的主要侵入途径是呼吸道。三氯乙烯为蓄积性麻醉剂,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抑制和麻醉作用,对周围神经及肝、肾、心也有毒性作用。少数接触者还可出现严重的变应性皮肤疾患。

3.临床表现

三氯乙烯中毒主要是引起急性中毒,慢性中毒与急性中毒的症状相似,只不过程度较轻。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接触较大量的三氯乙烯即可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接触后的潜伏期为数十分钟至数小时,然后可出现头昏、头痛、乏力、颜面潮红,眼及上呼吸道出现刺激症状等,一般在脱离接触后24h内可恢复正常。但在极高浓度下可迅速昏迷而不出现前躯症状。

(1)轻度吸人中毒

除出现上述前躯症状外,还可表现为轻度意识障碍(意识模糊、嗜睡或朦胧状态),另外,还可出现面部三叉神经损害,并伴有轻度肝或肾损害。

(2)重度吸人中毒

除出现上述某些症状外,主要表现为重度意识障碍(谵妄状态或昏迷),有两对以上脑神经损害,并可并发重度肝、肾损害或心功能损害。

4.救治原则与其他处置

(1)现场救护

一旦发生急性吸人中毒,应使中毒者迅速脱离现场,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并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治疗原则

①静卧保暖,密切观察病情。对接触反应者至少观察24h,并根据情况作对症处理。

②由于无特效解毒剂,故治疗应以对症及支持疗法为主,积极防治脑水肿和心、肝、肾损害。心跳和呼吸停止者,需迅速进行心、肺、脑复苏术。

③避免应用肾上腺素及其他拟肾上腺素药物。

(3)其他处置

轻度中毒者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

重度中毒者应调离三氯乙烯作业。

5.预防、安全与劳动保护

①改善设备和工艺,防止产生烟雾。加强厂房的通风换气,加强安全生产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教育。

②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防止静电荷累积而打火(可通过接地方式)。周围着火时,允许使用各种灭火剂,并喷水保持料桶等冷却。

③做好储运安全工作:储运中应保持干燥、阴暗。沿地面通风,而且应与金属、强碱、食品及饲料分开存放,分开运输。

④严格控制工作场所空气中三氯乙烯的浓度在国家劳动卫生标准(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30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60mg/m3)以下。

⑤做好个人防护:使用呼吸保护用具,使用防护手套,使用安全护目镜。工作时禁止进食、饮水及吸烟。

⑥劳动者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为过敏体质,或有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明显的心、肝、肾疾病,眼底病变者,均应禁止或脱离三氯乙烯危害作业。

篇4:苯中毒危害及预防措施

1.概述

苯(分子式C6H6)在常温下为带有特殊芳香味的无色油状液体,沸点80.1℃,熔点5.5℃,燃点562.22℃,遇热、明火,很易引起燃烧和爆炸,爆炸极限为1.2%~8%,微溶于水,而易与许多有机溶剂如乙醇、氯仿、乙醚、汽油、丙酮、二硫化碳等,以任何比例相互混合溶解。

2.接触机会与健康危害

苯在工业上的应用极为广泛,主要用途是:①作为有机化学合成中常用的原料,如制造苯乙烯、苯酚、药物、农药、合成橡胶、塑料、洗涤剂、染料、炸药等;②作为溶剂、萃取剂、稀释剂,用于生药的浸渍、提取、重结晶等,还用于油墨、油漆、树脂、人造革、黏胶、喷漆等的溶剂或稀释剂;③可用作动力燃料,如工业汽油中苯的含量可高达10%以上。此外,在焦炉气、煤焦油的分馏,石油的裂化重整与乙炔合成苯等职业活动中,从业人员都会接触到苯。

在作业环境中,苯主要以蒸气形态从呼吸道进人人体,皮肤仅可少量吸收,经消化道吸收虽完全,但实际意义不大。

吸收到体内的苯经体内生物转化过程后,其代谢产物被运转到骨髓或其他器官。以骨髓为靶部位,降低造血正调控因子白介素的水平,同时活化骨髓成熟白细胞,产生高水平的造血负调控因子肿瘤坏死因子;抑制细胞增殖;损伤DNA,诱发突变或染色体损伤,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或因骨髓增生不良而最终导致急性髓性白血病,这与癌基因的激活有关。

此外,慢性接触苯的健康危害程度还与个体的遗传易感性有关。

3.临床表现

苯的急性毒作用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麻痹,慢性毒作用主要表现为影响骨髓造血功能。

苯作业人员的血液检查发现白细胞计数波动于4000—4500/mm3;血小板计数波动于6万~8万/mm3;红细胞计数男性低于400万/mm3,女性低于350万/mm3;血红蛋白定量男性低于12g/dl,女性低于11g/d1,周围血细胞计数增高、出现幼稚或形态不正常的血细胞者,在3个月内每1~2周复查一次仍无好转,且不能找到其他原因者可确定为观察对象。

(1)急性苯中毒

人在短时间内吸人高浓度苯蒸气后可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

①急性轻度苯中毒:中毒后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兴奋、步态不稳等酒醉样状态,可伴有黏膜刺激症状,还可有轻度意识模糊等。

②急性重度苯中毒:中毒后出现烦躁不安,意识模糊,由浅昏迷进入深昏迷状态或出现抽搐、血压下降,甚至出现呼吸和循环衰竭。

(2)慢性苯中毒

人在较长时期接触苯蒸气后引起的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根据中毒程度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慢性轻度中毒:在3个月内每1—2周复查一次,白细胞计数持续或基本低于4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2000/mm3。常有头晕、头痛、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症状。

②慢性中度中毒:多有慢性轻度中毒症状,并有易感染及出血倾向。白细胞计数低于4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2000/mm3,伴有血小板计数低于6万/mm3;白细胞计数低于3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00/mm3。另外,还可见到红细胞计数偏低或减少。

③慢性重度中毒: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白血病。苯引起的白血病以急性白血病为多见。

此外,经常接触苯,可引起皮肤脱脂,变得干燥,脱屑以至皲裂,有的出现过敏性湿疹、脱脂性皮炎。苯还可损害生殖系统,接触苯的女工月经量增多、经期延长,自然流产胎儿畸形率增高。苯对免疫系统也有不良影响,接触苯的工人血IgG、IgA明显降低,而IgM增高。还有染色体畸变率可明显增高。

4.救治原则与其他处置

(1)现场救护

急性苯中毒多因意外事故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此时应迅速将中毒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立即脱去被苯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还需注意保暖。

(2)治疗原则

①苯中毒急性期应卧床休息。急救原则与内科相同,可用葡萄糖醛酸与体内苯的代谢产物酚类等结合成低毒的苯基葡萄糖醛酸酯而起解毒作用。忌用肾上腺素,以免诱发心室颤动。

②误服中毒时,应及时催吐或洗胃(可用0.5%活性炭悬液或1%一5%碳酸氢钠溶液),然后导泻。

③对症治疗主要为处理呼吸衰竭、休克、抽搐、昏迷和肺水肿等。

④病情恢复后,轻度中毒患者一般休息3—7天即可工作,重度中毒患者的休息时间应按病情恢复程度而定。

⑤对慢性苯中毒患者,应根据造血系统损害所致血液疾病作对症处理。一经确定诊断,即应调离接触苯及其他有毒物质的工作。在患病期间可根据病情安排工作或休息。轻度中毒一般可从事轻工作或半日工作;中度中毒适当安排休息;重度中毒全休。

5.预防、安全与劳动保护

①改革生产工艺,加强厂房的通风换气:生产过程做到密闭化、自动化和程序化,并安装有充分效果的局部抽风排毒设备,定期维修,使空气中苯的浓度保持低于国家卫生标准(工作场所空气中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6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10mg/m3)。

②由于苯是肯定的人类致癌物,因此对苯的生产和应用需予以严格控制和管理,应采取措施进行原始级预防。

③以无毒或低毒物质取代苯:如在油漆及制鞋工业中,以汽油、二乙醇缩甲醛、环己烷、甲苯、二甲苯等作为稀释剂或粘胶剂;以乙醇等作有机溶剂或萃取剂。

④强化卫生保健措施:对苯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劳动卫生学调查,监测空气中苯的浓度。作业工人应加强个人防护,如戴防苯口罩或使用送风式面罩。进行周密的就业前和作业期间的定期体检。女工怀孕期及哺乳期必须调离苯作业,以免产生不良影响。

⑤职业禁忌证:凡体检查出血象指标低于或接近正常值下限者,患有各种血液病,严重的全身性皮肤病,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等症者,应禁止或脱离苯危害作业。

篇5:二硫化碳中毒危害及预防措施

l.概述

二硫化碳(分子式CS2)为易挥发的液体,纯品五色透明,具醚样气味,工业品为黄色,有坏萝卜气味。沸点46.3℃,蒸气相对密度2.6。高度易燃,可生成S02有毒烟雾。CS2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有爆炸性,爆炸下限和上限分别为1.0%和50.0%。受冲击、摩擦或震动时能发生爆炸性分解。与氧化剂猛烈反应,有着火和爆炸危险。几乎不溶于水,可与脂肪、乙醇、醚及其他有机溶剂混溶。

2.接触机会与健康危害

CS2主要应用于生产黏胶纤维、玻璃纸及橡胶硫化等工业,此外还用于矿石浮选、石油和石蜡的精制、四氯化碳和防水胶的制造,作为溶剂用于溶解树脂、脂肪、清漆及用于谷物熏蒸等方面。

在CS2生产和使用作业岗位的从业人员均可能接触到CS2。CS2可通过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但皮肤吸收量较少,故常可忽略。吸收的CS2能溶解在血清中,与蛋白质及氨基酸结合形成二硫代氨基甲酸酯和噻唑酮烷,此两化合物能与体内的铜、锌等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而阻碍细胞对氨基酸的利用,由此干扰细胞的能量代谢。CS2还可使维生素B6代谢产生障碍。CS2所致蛋白质共价交联又可能是导致神经病变的基础。CS2还可影响儿茶酚胺代谢,进而导致神经递质代谢紊乱。CS2就是通过上述这些作用危害人体健康。

3.临床表现

(1)职业性急性中毒

多发生于突发性生产事故,作业人员在短时间内吸人过高浓度的CS2或皮肤被严重污染而发生急性中毒。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等症状。中度中毒主要表现为酒醉样感,步态不稳、喜怒无常等症状。重度中毒时出现谵妄、昏迷、意识丧失、伴强直性及阵挛性抽搐,严重者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部分患者在急性中毒恢复后,可遗留头痛、失眠、乏力等类神经症的表现,个别可残留精神异常、痴呆等。目前,由于作业条件改变,职业性急性中毒已很少发生。

(2)职业性慢性中毒

长期接触较低浓度CS2主要表现为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的损害。根据中毒程度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观察对象:有头痛、头昏、乏力、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或下肢无力、四肢发麻等症状;或眼底出现视网膜微动脉瘤;或神经—肌电图显示有可疑的神经源性损害而无周围神经损害的典型症状及体征。

②轻度中毒:出现四肢对称性手套、袜套样分布的痛觉、触觉或者叉振动觉障碍,同时有跟腱反射减弱;上述体征轻微或不明显,但神经—肌电图显示有神经源性损害。③重度中毒:有四肢远端感觉障碍、跟腱反射消失,并伴四肢肌力明显减退,或四肢远端肌肉萎缩;肌电图显示神经源性损害,伴神经传导速度明显减慢或诱发电位明显降低;或有中毒性脑病;或有中毒性精神病。

此外,由于二硫化碳为多器官亲和性毒物,因此,对心血管系统、生殖、消化、内分泌等其他系统也有一定影响,表现出一定的其他临床症状。

4.救治原则与其他处置

①紧急救护:一旦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给予吸氧和保暖。若皮肤被污染,则应及时脱去工作服,彻底清洗,要是眼睛有污染,则需及时清洗处理。注意防治呼吸困难及脑水肿的发生。

②对二硫化碳中毒,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主要采取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对慢性中毒者可应用B族维生素和能量合剂,并辅以体疗、理疗及综合对症治疗,包括及时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的紊乱,防止继发感染等。对重度中毒患者应同时加强支持疗法,可按中毒性脑病治疗原则处理,出现呼吸抑制时,应立即给予人工呼吸,并酌情应用呼吸*。

③其他处置:a.观察对象一般不调离二硫化碳作业,但应半年复查一次,并尽可能作神经—肌电图检查,进行动态观察。b.轻度中毒患者经治疗恢复后,可从事其他工作,并定期复查。c.重度中毒患者应调离二硫化碳和其他对神经系统有害的作业,经治疗后,应根据检查结果安排休息或工作。

5.预防、安全与劳动保护

二硫化碳对人的损伤是比较严重的,而且目前尚无特效疗法,故应特别强调防范工作。

①首要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强化预防措施,确保生产设备的密闭,并采用吸风装置,严格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二硫化碳的浓度,并将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标准(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5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10mg/m3)以下。

②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防止皮肤接触和吸入。

③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正确使用个人呼吸防护器、防护手套、防护服、护目镜及面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④做好防火、防爆工作,禁止明火、火花及吸烟,禁止与热表面接触,设置防爆电器和照明设备。储运时需防火,并应与氧化剂、食品、饲料等分开,保持环境阴凉。

⑤做好从业人员就业前和在岗期间的体检工作,凡查出有职业禁忌证(如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各种精神病、视网膜病变、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糖尿病、先天性代谢障碍引起叠氮碘试验阳性者等),应禁止或脱离二硫化碳危害作业。切实做好职业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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