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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第1条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标准》、《探放水工程设计》及质量标准化中有关探放水安全的规定。

第3条按时交接班,按规定向调度室如实汇报所探放水地点探孔的进度、是否有出水预兆等情况。

第4条井下探放水要严格详细记录探放水探孔进度,方位、倾角等详细情况。

第5条必须每班对探放水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6条必须每班对探放水设备固定进行检查,使设备固定牢靠,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第6条探放水过程中发现探孔有异常时必须停止钻探,向调度室汇报。如遇险情时立即通知受危险人员撤离。

篇2:注浆胶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注浆(胶、水)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相关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第2条具体负责对采空区、停采线、高温地点的注浆、注水、注胶(高分子材料)、注阻化剂等工作。认真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注浆、注水、注胶(高分子材料)、注阻化剂等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矿井自燃发火事故负一定责任。

第3条了解井下防灭火状况,熟知管路系统,出现问题立即停浆,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停浆后要冲洗管路,关闭阀门。

第4条井下注浆(胶、水)时,要认真检查管路系统,确保管路畅通,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5条井下工作时,要及时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严禁冒险作业。

第6条认真填写注浆日报、注水台帐等原始记录,并将工作情况向监区值班领导汇报。

第7条采空区、回风巷注浆时,要配带安全仪器,在瓦检员检查气体正常后方可从事作业。

第8条运送物料要持证上岗,遵章作业,拆接管路时要严防管口对人,确保人身安全。

第9条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时要立即果断正确处理,并及时向分监区或监区进行汇报。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未落实监区要求,在质和量两方面完成注浆(胶、水)任务,造成重大损失的,注浆(胶、水)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因对井下管路系统不熟悉,对停浆等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影响了火区的处理的,注浆(胶、水)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未按时记录注浆(胶、水)参数,记录不全或伪造记录的,注浆(胶、水)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浆(胶、水)过程中出现“三违”的,注浆(胶、水)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在注浆(胶、水)操作过程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的,注浆(胶、水)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篇3:水工环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水工环工程勘察院对本实体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必须抓安全。

2、负责制定了本实体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建立健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制定项目管理细则、方案及措施,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合理安排、科学引导,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4、经常性的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职工的应急救援及自救能力。

5、及时组织新员工进行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严格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6、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向领导汇报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且接受队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水工环工程勘察院2016年

水工环工程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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