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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市××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四月十日

篇2:住宅使用说明书(1)

住宅使用说明书(一)

一、本小区商品住宅结构形式:A、B、C三幢为框架结构,D、E、F三幢为混合结构;楼板为现浇钢筋砼楼板,其中卫生间楼板为下沉式双层防水设计,基础为预制钢筋砼方桩。

二、本小区每户安装一只水表和一只进户阀,水表采用上海自来水公司的产品,进户阀采用铜质球阀。A、B、C、D四幢水表表径为φ32MM,E、F两幢水表表径为φ25MM,小区供水压力低压为0.32MPa,高压为0.40MPa,水表安装位置为楼梯进户处。

三、A、B、C三幢室内冷热水管均采用镀锌钢管;D、E、F三幢室内冷水管采用UPVC塑料管,热水管采用镀锌钢管(根据国家及市建委要求)。

四、每套住宅有1个厨房,厨房内设有1个洗涤盆位置,留有冷热水管道接口,有一个煤气热水器安装位置,并配有冷热水进出口,热水器建议采用快速煤气型。

五、A、B、C、D四幢住宅每套设2套卫生间,主卫生间设有洗脸盆、座便器、浴缸等3种设备的安装位置,并统一留有排水孔,主卫生间的管道安装尺寸,请参照TOTO牌洁具;次卫生间有洗脸盆、座便器、淋浴盆等3种设备的安装位置,并统一留有排水孔,次卫生间的管道安装尺寸,请参照太平洋牌洁具。E、F两幢住宅每套设1套卫生间,卫生间内设有洗脸盆、座便器、浴缸等3种设备的安装位置,并统一留有排水孔,其管道安装尺寸参照TOTO牌洁具。

六、房间内的排水管材统一采用UPVC管材,并安装辅助透气管,保证排水立管的透气性能。

七、本小区统一采用城市管道煤气,提供安装4立方米煤气表位,煤气管安装已经得到煤气公司的验收,不得随意对管道进行拆装改造。煤气表统一由煤气公司安装在厨房内。

八、每户用电配置容量列表如下:

幢号容量(KW)供电方式

E、F5单相供电

D8三相供电

A、B、C8三相供电

A、B、C复式12三相供电

九、每户电表设于楼梯间,户内设置住户箱一只,插座回路带漏电保护装置。

十、户内所有管线暗敷,严禁在墙、地面上打孔。

十一、户内各房间配置电话终端,每户可申请安装2门电话。

十二、户内各房间配置电视终端,并可收视卫星电视节目。

三十、住宅装修要求:

1、严禁私自改动房屋结构,以免破坏房屋承重体系及整体的完整性而影响抗震能力,甚至危及您及他人的安全。

2、装修施工时,不准在楼板上猛力击打,以免震松楼下平顶粉刷层,引发塌顶事故。

3、对卫生间进行改建、装修时,严禁破坏防水层,以免影响下家,万一不慎损坏防水层,应马上修复。凡是业主改动卫生间地坪的,均需在改建完成后,做浸水试(蓄水24小时),由物业管理部门验收。

4、外墙门窗进行装修时,必须挖制打木楔的深度及直径,以免将外墙与门窗之间的嵌缝震裂,引起渗水。同时注意不要破坏门窗上框的滴水槽和下框的排水坡度,防止向室内渗水。

5、本楼除了卫生间做了防水层外,其他部分地坪(包括厨房)都不抗渗,为此,在装修使用时,二楼以上切忌用水冲洗、浸泡地面,防止渗水影响下层住户,厨房、卫生间施工不得封闭或缩小管道检修孔与维修孔。

6、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或缩小原有门窗或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净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

7、安装空调室外机时,应按指定统一的位置进行安装及排水,设计中已统一留有空调机位、空调孔及空调冷凝水管,不能在墙上打孔影响外观尺寸,严禁安装窗式空调。

8、在木地板施工时,禁止采用在楼板上打洞塞木楔固定木格栅的施工方法,以免打断埋设于楼板找平层内的电气管线,甚至造成线路短路产生人身伤害,建议采用复合地板胶水粘贴方法。

9、禁止在阳台安装洗脸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管。

10、上、下水主管不得擅自改动,水表位置不准移位。

11、所有煤气管道包括表具,不得私自拆装、改接。

12、墙面不得随意打洞、开孔,以免破坏预埋电气和闭路电视管线,如需打洞,

一定要避开所有管线。

13、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如发现房屋存在问题,请及时报修,公司只负责解决

确认后的相应问题。

14、业主在装修之前,须将装修方案报物业公司审批。

15、业主不得封闭阳台,不得占用楼道等公用部位。

篇3: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范本

为加强本大楼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大楼环境整洁、美观及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参照《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凡业主(住户)进行装修,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须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一、装修审批

1、房屋装修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提前三天向物业管理部申报,详细如实填写《房屋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装修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原件,经管理部审批同意后,由业主(住户)和装修施工单位签定〈装修工程责任书〉,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还应签定《防火责任书》。

2、申请人在办理申请后,应向管理部交纳装修保证金、公用设施使用维护补偿费(用于楼道粉刷、道路清理)、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装修费用(详见《明星村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须持负责人一张一寸免冠照片,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挂于施工现场。工程完工后,经管理部验收,无违章等情况发生,管理部在1个月内退还装修保证金,否则,要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或赔偿金,多退少补。

3、装修作业人员,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管理部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凭证方可出入大楼。

4、办公楼或商铺的装修需由消防部门审批的,还须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5、对未向管理部申报或不符合规定条件自行开工的装修工程,管理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装修行为并处以500―1000元违约金。

二、装修范围

1、房屋装修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住宅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保证建筑物结构的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1)房屋装修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

2)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3)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边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4)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壁、超负荷吊、安装大型灯具等;

5)任意创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6)破坏或者拆改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

7)户内给水管全部为暗埋,由物管部人员告知所标明暗埋管线位置,暗埋管线部位严禁使用电锤或凿打,以保证水管的安全使用;

8)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9)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确需适当改变或加大负荷的,应通过设计院设计并征得物业管理部同意,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为使大楼外观美观整洁,不得随意安装外置防盗网,但可在物业管理部统一尺寸规格、用材要求下,在玻璃以内或不凸出外墙范围内安装内置防盗网;雨阳棚、门面招牌要在物管处的统一要求下安装;不得随意改动。

3、安装空调须按物业管理部规定安装:室外机必须按设计要求装在指定位置,并统一排放冷凝水,无设计指定位置的须由物管理部批定位置,且支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支架尺寸符合物管要求。

4、禁止擅自拆改供电、通讯线路。

三、装修施工管理

1、转换层装修应自开工之日起的日内完成装修。如确实需要延期,装修公司应提前10日(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前来物业部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处以300―500元违约金。

2、房屋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8:00―12:00,15:00―19:00;在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有噪声及散发刺激性气味的施工,否则,物业管理部有权责令停工,并处以100―200元违约金。

3、房屋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居民和财产的安全。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公司负责修复赔偿,并处以100―1000元违约金。

4、施工接电须有物业管理部电工在场;未经批准,施工场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及煤气。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动工具(或临时电线)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违者将扣留或没收工具,并处以200―400元违约金。

5、装修施工临时动火,应提前向管理部申报,并填写《临时动火申请表》,说明动火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种、负荷、动火作业起止时间,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等,本大楼违者责令停工,并处以300―500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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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6、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每个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一个干粉灭火器,并指定施工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签定《防火责任书》,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如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导致事故的施工单位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7、装修人员和装修材料不准使用电梯,散装建筑须袋装处理,并做到成袋扎口,拖运垃圾时残留在楼梯上的渣土需及时清理干净。

8、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清洁,未经物管部批准不得随意在公共通道堆放装修材料,严禁在楼道内乱涂乱画,违者将责令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300―500元违约金。

9、装修垃圾能袋装的必须袋装,不能袋装的应全部用绳索捆扎,并按照物业管理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由物业管理部统一清运。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抛撒垃圾,严禁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放。违者将处以500―1000元违约金。

10、需留宿楼宇装修户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出面到物业管理部办理担保手续后,方可留宿。严禁私自留宿在楼宇装修户内,违者将报公安部门部理,并处以每人次100―200元违约金。

11、装修施工人员凭《装修人员出入证》出入小区,工作期间应佩戴此证;《装修人员出入证》不得涂改或转借,不慎遗失应立即到物业管理部补办。

12、物业管理部对装修户每天将不定时派人进行巡查,装修施工单位应将在申报时办理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及施工平面图挂在施工现场,以便于巡查工作的进行(隐蔽工程须经物业管理部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3、物业管理部对上述违规问题轻者责令现场纠正,重者将下发《装修违规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理或屡次违反规定的装修单位,情节严重者,物业管理部有权取消其在本小区的装修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四、设施现状确认:

1、泡水48小时:确认卫生间无渗漏水。

2、通水试验:确认卫生间、阳台下水道无堵塞,通水流畅。

3、电器线路绝缘检测:确认空调线路,曾插线路,照明线路绝缘良好。

五、装修期间补充注意事项:

1、建筑构件外立面、梁体及公墙禁止敲凿和打孔,地面、顶棚打电锤不得超过2.5公分,并不得开槽,特殊情况需要开槽时,长度不允许超过50公分,深度1公分。室内电气线路,上水管线区域不得敲凿、打电锤和钉钉子。地面每平方米限载200公斤,堆放装修材料须分别堆放并靠梁堆码不得超载。以防楼面开裂。

2、管线安装按安全操作规程横平坚直并穿管,同时吊顶骨架材料须涂防火涂料。

3、严禁梁体外地面砌砖墙,只允许砌轻质隔墙。

4、厨房卫生间下水管及地漏改道不允许穿过地面,若需改道必须提出报告申请不能影响地面结构并在封闭前进行通水试验,确认无漏水,并出具保证不渗漏水的书面承诺书,水电安装其隐蔽工程,在封闭施工前须经物管部指派专人现场打压和电器线路的绝缘检测(有偿服务),确认无渗漏水和绝缘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封闭施工。

5、厨房、卫生间吊顶必须留承水弯检修口,主下水管封闭装饰应便于随时拆除。

6、装修期间必须确认电动工具及其他用电器绝缘良好,不漏电,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电器线路故障而引起单元总屏跳闸,引起其他入住业主投诉的将处装修违规违约金。

7、楼道间禁止设计改变任何设施结构的装饰内容,门口不得摆放有碍楼道畅通的设施。

8、电梯间、楼道间不得存放装修垃圾。必须定时送到指定垃圾区域。

9、装修期间,户内外不得设置和张贴有关宣传内容的广告。严禁撬门,越窗私自侵占他人房间住宿、加工装修材料,一经查出将严格按规定处违约金。

10、阳台、窗台不得用木方及其他衬托物凉晒衣物。否则由此造成物品坠落甚至造成任何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11、严格遵守装修作息时间施工,禁止在规定时间以外使用有影响小区环境的噪设设备。

12、雨棚、防盗窗必须严格按物管部尺寸、颜色要求制作。

13、装修期间,装修公司有配合物管部督促装修人员共同维护大楼装修秩序的义务,对于施工期间的一切违规行为应予以制止。

以上事项,请装修队伍共同遵守。严格按规定内容文明施工,否则由于违章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100―1000元违约金,直至扣除装修押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六、装修验收程

序:

1、装修验收前须提供水电安装图。

2、具备装修补充规定第一项目的确认资料。

3、参照装修申请审批内容进行逐项验收。若装修项目超出审批内容,擅自改动主体结构的,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责令恢复原状。

4、电器线路由物管部专人进行免费检测一次,达不到标准的经装修人员整改后按200元/次进行补检。对于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困难,物管部可协助装修方提供有偿检修服务,由物管部开具安装维修单,费用按50元/半天收取,以此类推,直至合格。

5查阅档案,无任何装修违规行为。

6、其他必须符合物管要求,方可在验房单上签字认可。

七、违章装修处理措施

物业管理部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装修情况,装修人员应自觉接受巡查人员的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部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处以违约金(对未标明违约金的条款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5000元违约金);

7)报政府装修行政主管部门,按《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以上几种处理可同时并处。

湖北ⅩⅩ业管理有限公司ⅩⅩ管理部

二○○年月日

篇4:住宅装修保证书范本

一、业主住宅如需装修,须填写装修审批表向小区管理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装修项目、装修平面设计图、及复印件,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装修。

二、装修施工队进场前,需到管理处办理进场装修手续。施工队需提供施工单位有效证明、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指定施工责任人(联系人或通信方式),装修时需动用电或烧焊则需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电工证、焊工证、动火证复印件)。经管理处同意后办理临时出入证(交纳出入证工本费及管理费,每证5元),方可进场施工。

三、业主要保证按装修审批同意的内容及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特别是不能破坏原建筑主体结构及外立面不得有造成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的情况(如渗漏、墙体、地板开裂、穿孔等)。如有发现,业主应无条件给予维修,严重违反则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四、不改动进、排水管、排污管的原走向和位置,不封闭进、排水口和排污管的检查口,如有影响进、排水、排污管道畅通、影响今后检修和维护,业主则无条件负责排除、维修及恢复原状。

五、不得乱接公共电源和水源,业主住宅电表前、水表前未经管理处书面同意,严禁改动,烧焊动火前要注意安全,做好放火措施(施工时要配备一个标准3公斤以上的手提灭火器),违者造成后果严重,业主无条件负全部责任。

六、业主住宅装修时间定为: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装修工程期间,要确保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非施工时间不得有施工噪音,施工杂物及物件不得高空坠落,不得往楼内外及公共场所乱抛余泥、垃圾,在公共场所遗留的余泥、垃圾及杂物业主要负责清理干净。违反规定管理处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及送违章通知单,第二次违反则发出扣罚施工违规通知单。每项、次扣罚施工押金50元整。经劝阻二次无效,第三次继续高空坠物罚施工押金500元。

七、使用电梯运送施工材料、垃圾其高度不得超过2.3米,重量不超过1500公斤。垃圾搬运应用包装袋密封,不得随地遗留,并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次杂物、垃圾当天要即时清走,违者扣罚施工押金50元,搬运材料及清理杂物时应文明工作,不得损坏电梯设备及立面材料,不得碰、损公共墙体立面,违者业主无条件进行维修及恢复原状。

八、工时如有违反,小区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直至禁止施工。对违反条款的行为所造成后果,业主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业主交纳的施工押金在工期完成后,业主使用三个月后并证实未因施工质量而影响其它业主条件下,凭施工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取回押金本金。

十、此保证书由业主、管理处各执一份,签字确认后生效。

业主(签名):

施工责任人(签名):

管理处(签名、盖公章):

篇5:z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关系的有关规定,恳请广大业主明白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所构成。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小区业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以供全体业主和施工队遵守。

一、办理装修申请手续

业主如需对物业进行装修或维修改造须配合施工队向客户中心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手续如下:

1)如实填写《装修申请审批表》,于该表上详细列明各项装修内容。

2)需向客户中心提供装修平面图、电路走向图及给排水布置图各一份。

3)施工队需提交施工队资质证明::,包括:1)施工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3)《执业许可证》4)《资质等级证书》5)《法人企业技术状况表》。

不具备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责任均由施工队承担。

4)客户中心接收图纸后将于4个工作日内由管理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批后发放《装修申请批复意见》,施工队方可进场施工。

5)业主、施工队、管理公司三方共同签署《装修协议书》。

6)交纳装修按金:业主按每单元1000元交纳,装修完毕后经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退还。

7)业主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费80元/户(若业主自行清理可免交)。

8)施工单位交纳装修垃圾堆放押金50元/户。

9)办理《装修出入证》。

10)客户中心签发《装修许可证》。

二、施工人员的管理

本小区内对装修管理实行凭《装修许可证》进场及施工人员佩带《出入证》进出制度。

1)施工队务必将客户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贴于装修单位的门前,以配合巡楼人员的管理工作。

2)施工人员需持身份证复印件及半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出入证。

3)持证施工人员必须遵从管理公司指引,只能在"许可证"指定的单位现场作业,不得在公共场地活动及乱窜场地,更不能私下接办工程而不办申请手续,如经发现除需补交有关费用。

4)施工出入证分为正副本共2个,施工人员必须经小区北门进出,进入时需递交副本到保安亭,持正本进入小区施工,离开小区时再从北门保安亭处领回施工证副本。

5)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单元内留宿,如经发现管理公司将有权吊销该单位的《装修许可证》。

三、施工时间

为避免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装修施工时间定为周一~周五早上

8:00~12:00下午2:00~6:00周六~周日及其他节假日早上8:30~12:00下午2:00~6:00,未经管理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延长施工时间。

四、《装修许可证》的办理

1)延期:装修施工队施工期限超过管理公司签发《装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施工队负责人应提前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2)吊销:对装修施工中有违章项目不听从管理公司劝阻的施工队,管理公司有权吊销其《装修许可证》并责令停工。

3)补办:凡遗失或被吊销《装修许可证》的,应及时到管理公司补办。

五、《装修出入证》的办理

1)出入证分为长期及短期,长期为30天、工本费3元、按金50元、短期为15天、工本费3元、按金15元。

2)吊销:施工人员如违反小区或装修管理规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或吊销《装修出入证》。

3)重办:《装修出入证》遗失或被吊销者::,须到管理公司重新办理后方可进场。

4)延期:若《装修出入证》已过期,则需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后方可使用。

5)装修完毕后须到客户中心交回《装修出入证》后,方可退还按金。

六、公共场地、环境及设施设备的使用及保护

1)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公共场地施工,不得污染公共场地及破坏绿化环境。

2)施工队须注意保护公共设施设备,凡损坏公共设备或污染环境需负责恢复原状外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各类大型装修材料及泥沙石等均不能碰坏损坏楼梯的墙身及设施。

4)施工过程中需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于当天清运,楼梯、行人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

七、施工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查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与实际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出具更改通知才能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业主或施工队负责。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拆改和破坏原有墙、柱、梁、及楼板;不得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不得凿穿楼面、地面。

3)如需用电可到管理公司办理"临时用电申请",由管理公司维修人员接驳后方能使用。严禁擅自连接、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或施工队负责。

4)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及施工队不得自行安装、拆除及改装。

5)空调安装必须使用不锈钢机架安装在指定位置。如需扩大原有钻孔,须小心破坏外墙,如有损坏,施工队需负责修复外还需赔偿。空调出水须排入专为空调设计的管道。

6)为保持小区的外观统一,不得改变门窗的型号及规格;不得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牌等任何封闭物件。

7)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或明火作业的,需到管理公司办理申请手续后方能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业主或施工队承担。

8)不得封闭、占用公共走道、消防走道、天台、屋面及通道、梯间墙壁。

9)为了保护相邻业主的利益,未经相邻业主双方同意和呈报管理公司批准,不得擅自打通毗连部位,包括邻墙、楼板,否则需恢复原状外还需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10)为了避免影响附近业主的正常休息,单元内需全部统一关门施工。

11)管理公司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施工人员不得拒绝。

八、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业主入住一周后,业主或施工队负责人向管理公司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公司将派人进行初检,初验合格后两个月再进行复查检,并作好检查情况记录。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公司可以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或施工队负责。

3)竣工验收经过两次合格后,管理公司人员签字发出验收合格回执,业主或施工队可于次日到管理公司领回装修按金。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整改,再进行复检,直至合格。对于不按照管理公司的整改意见整改者,管理公司可采取吊销《单元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出入证》及停水电等必要措施责令整改。对仍不整改或经三次验收不合格的,管理公司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或施工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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