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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工作规定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服务工作十项规定

1.群众来访,热情接待、以礼相送。

2.群众询问,耐心听取、圆满答复。

3.群众申报,认真细致、不出差错。

4.群众报案,详细登记、迅速报告。

5.群众困难,设法相助、急人所急。

6.群众纠纷,做好调解、公正处理。

7.群众来物,妥善保管、送回失主。

8.群众送礼,坚持不收、表示谢意。

9.群众留言,做好记录、及时传达。

10.群众批评,虚心接受、积极改进。

篇2:Z管理处服务工作管理规定

为树立良好形象,加强对外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对外服务工作管理规定:

一、对外服务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员工行为规范》,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服务态度对待服务工作。

二、上班必须先到管理处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到管理处签到。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作证,以便接受业主(住户)监督。

三、进入业主(住户)房间服务需先敲门或按门铃,敲门力度应适当,鸣铃时间每次不得超过2分钟,每按一次应有不少于5秒钟的间隔时间。

四、根据业主(住户)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服务工作,保证客户满意。

五、对外服务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使用业主(住户)家的娱乐及生活设施。

六、对外服务人员不得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进业主(住户)家中。

七、对外服务人员不得随意与他人谈论业主(住户)家庭情况。

八、自爱、自尊,不得与业主(住户)有不正当关系,不得在服务对象房内无故停留,工作完毕后应立即离开。

九、若业主(住户)有特殊情况需要服务人员加班,必须先通知管理处主任,经批准同意,并安排高速好其他业主(住户)服务时间后,方能进行。

十、管理处将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听取业主(住户)反映,如业主(住户)多次反映工作人员不能胜任,::管理处将对该人员进行处理。

十一、工作人员若损坏业主(住户)财物,应照价赔偿,并视情形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二、不准接受业主(住户)小费,如业主坚持付给而无法推脱,收下的小费一律上交管理处,私自收起小费隐匿不上交者,一经发现,将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十三、严禁向业主(住户)索取财物,严禁偷盗行为,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篇3:S物业服务公司救险规定

物业服务公司救险规定:

遇有意外事故发生,公司员工都有责任按照公司相关的应急预案处置。

1、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应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参加消防培训,熟悉火警讯号、灭火通道出口位置和灭火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火情时报警顺序:发现者--消防中控室值班员--安保部部长(夜间报值班经理)----中心领导,以确定自救还是报火警119方案进行救火。报告时讲清发生火情地点、时间、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本人姓名、部门、电话,并利用最近的灭火器迅速灭火,正确疏导在场人员,严禁使用电梯;遇到因漏电导致的火灾时,切勿使用水或泡沫灭火。

2、员工都是义务安全员,应树立预防犯罪意识,公司物业管理区一旦发生如打、砸、偷盗、抢劫、骚扰、袭击、凶杀等犯罪行为时,员工应迅速报告安保部、值班经理或中心领导,及时拨打110或派出所电话报警,主动保护现场、证据、证人,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拨打120急救。

3、物业管理区内发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火灾征候、治安案件、人员滋事、电梯困人、煤气泄漏、跑水、停水、电力故障、交通事故、高空抛物、接到恐吓信息、食物中毒、人员意外(受伤、生病、死亡等)、发现可疑物品等突发事件,员工都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利用手机、保安对讲机、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或设法以最快速度迅速上报安保部或值班经理,并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如情况紧急,要直接报请中心领导决定是否报110、119、120等实行抢救。

篇4:E大学后勤服务经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定

大学后勤服务经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疾病的发生,保证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科研秩序,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实际情况,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集团及所属各单位所有食品经营部(超市、商店、服务部、小卖部),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集团安检部是集团内部具体实施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监督部门。

二、集团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各单位管辖食品经营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培训。

三、食品经营部要制定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上墙),并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四、食品经营部必须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项目。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

五、食品经营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集团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经营,不得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六、食品经营部不得在规定经营场所以外进行食品经营活动;不得在经营场所加工食品和进行餐饮经营。

七、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九、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十、食品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有防潮、防鼠、防虫、防尘、防蝇设施设备,有清洁、美观的内外部环境。

十一、食品包装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袋、包装纸,禁止使用违规包装材料。

十二、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品经营部采购食品,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部门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卫生检验,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限、“三无”(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厂址、无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十三、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四、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各单位要加强督促,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改者,要停止经营食品项目。对经营食品出了问题造成后果的管理单位,要按照学校和集团有关规定对负责人进行处理。

后勤服务集团

篇5:售楼处物业服务时间规定

售楼处案场物业服务时间规定

1、服务接待(吧台/迎宾)8:10-17:30(中午轮流吃饭);客户接待8:30-17:30(中午轮流吃饭)。原则上所有接待人员实行每个礼拜休息1天,若遇到销售部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开设夜市,主管/领班安排人员进行跟班服务。

2、停车管理/室内保安(2人):实行每半小时换一次岗,值班时间:7:00点-19:00点(1人6:30-17:30,1人8:30-19:00)。夜间值班(1人):19:00-次日7:00,每一小时巡逻一次,在岗时间不允许睡岗。轮休:1人。

3、保洁7:00-17:30(作息时间,据季节及具体工作需要另做调整),每个礼拜休息1天。

4、绿化养护工视情况定期对销展中心的盆景绿化进行日常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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