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商场装修施工规则
所有进行单元内部装修的租户及承办商必须遵照下列装修施工规则进行有关工程:
一.提供足够的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结构、装置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的损毁,如对楼宇内的公共地方或公共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乏保护防御设施而导致损毁,如裂痕污渍等,租户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二.装修期间不得占用本步行街内的公共地方,为保障本步行街内其他租户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将由有关租户负责及赔偿。
三.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低装修期内引致的尘埃及噪音,令其他租户受到的干扰及不便之处减至最低,而单元的入口门在装修期间必须关闭,橱窗必须贴上足够白纸遮档,以保持本步行街外貌美观。
四.在装修期间,租户和承办商必须负责装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工场应设有紧急医疗药品。
五.工场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灭火筒、沙桶及防火毯等,以备发生火警时使用。
六.每日必须清理所有装修废料及垃圾,并存于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以保持其通道畅通及减低火警发生的可能性。
七.任何装修人员不得在工场留宿、居住及煮食。
八.装修时间为8:00时~18:00时,若需逾时工作,必须事前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批准后才能进行。如有产生特大噪音的工程,须事前通知管理公司,且只能于管理公司许可的时间内进行。
九.不得占用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进行装修工程。
十.所有租户皆不得拆迁、更改本步行街楼宇外墙及公共地方之设备,亦不得改装任何排水及给水喉管。此外,不得加设任何招牌、帐蓬、铁笼等或其它固定装置于本步行街外墙上。
十一.所有通道走廊、单元外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物料,否则管理公司有权安排将其清走,所有搬运费用将由装修按金中扣除,如搬运过程中,该等物料数量减少或受损,管理公司无须负责。
十二.不可在本步行街的消防栓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否则一旦发现,管理公司有权按情节严重程度向违犯者罚款,没收其按金及/或要求停工。
十三.装修人员必须穿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或赤膊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十四.所有装修人员在本步行街范围内必须佩戴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否则严禁进入步行街范围。
十五.承办商须确保工程由合符资格的持上岗证上岗的人员承担,如管理公司发现进行工程的人员不符合有关持证上岗要求,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工程。
十六.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材料等,在进入装修现场时,必须做好登记。上述器材若需要搬离本步行街,::必须预先知会管理公司,并接受管理公司的检查。承办商对其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妥善保管,租户及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十七.装修人员如需在装修现场动火,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司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
十八.在施工期间,须于门外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许可证,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十九.本步行街的最大承载力为200公斤/平方米,任何摆放于本步行街内的物件不得超越此限制。
二十.所有店铺/租户均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对其他租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设备或灯饰。
二十一.至于店铺内设房间与隔墙,应考虑装设空调回风及办理消防变更。
二十二.除得到管理处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使用重量较轻和干式结构的品种,例如金属框石膏板。如果是木框架或板墙,必须经消防局验证的供应商提供,并附发票或验证书证明。
二十三.如室内装修使用布质材料,包括地毯、窗帘等,需由消防局指定承判商喷阻燃剂,并提供发票以供证明。
二十四.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或维修空间。
二十五.不能改变防火/防烟门和玻璃门的功能及位置。
二十六.在室内装设吊顶时,应在每一个水管闸制及每一个电源箱或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查口。
二十七.租户应在施工前预先获得所有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批准。
二十八.任何管理处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处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规格、性能及效果。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租户负责。
二十九.租户应对其店铺完工
后的情况负责,即使送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的情况变坏,管理处并不负任何责任。
三十.如有必要,管理处始终有权要求租户对已审批及完工的工程作出改动,租户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完成所需改动。
三十一.在一切施工开始前及整个施工过程中,租户必须在其店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手提灭火器(每标准铺位设置不少于一个4kg.CO2灭火器)。
装修期限:自收铺之日起计10天内完成装修工程,超出期限者按每单元50元/天加收装修管理费。
篇2:商场管理公约范本5
商场管理公约范本5
为了更好地加强商场管理,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利益,使商场成为一个卫生、安全、优雅、舒适的经营购物环境,为经营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商场公约如下。
一、商场营业时间是每天9:30~21:30。各业户必须提前10分钟到齐各自档位,不按时进场作迟到处理,21:30停止营业,顾客离场,各业户在21:45分退场完毕,未经同意擅自关档离场作早退处理,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以此类推,三次及以上作书面检讨,视情况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处理。
二、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关档停业或缺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关档停业,须经管理处同意,否则作缺业处理。缺业半天罚款人民币50元,缺业一天罚款人民币100元,当月缺业三天作停业整顿处理,3天以上停业,视情况作自行退档处理,取消其经营资格。迟到早退1小时作缺业半天处理,迟到早退4小时作缺业一天处理。由于缺业迟到、早退而丢失物品,本公司概不负责,并要追究其缺业责任。
三、每位经营者须凭本人的营业证进场(营业证在管理处办理),营业时间必须佩戴本人的营业证,并在档口显眼处挂出营业执照,以备工商管理部门检查。
四、每位经营者退场时,须收好物品,锁好各自档口,保管好锁匙,否则丢失物品自己负责。
五、经营者必须衣冠整齐,营业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睡觉,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辱骂顾客,不准占用公用通道,违者须作书面检讨并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如仍不能认识错误将取消当事人的营业资格。
六、爱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在商场内不准有随地乱扔乱吐、乱堆乱放、影响整个经营环境的行为,违者除责令清除外,罚款人民币50~100元。
七、营业时间在场内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如打扑克、打麻将等,若查获某档发生此类事情,按管理条例罚款(50~100元),并追究档主及当事人的一切责任。
八、经营者必须礼貌待客,文明经商,应主动为顾客调试商品,商品必须保证质量,遇有质量问题,必须保证退换,并应提供保修和维修服务,对购买不满意,在72小时内要求退货、换货者,在原商品没有受损的情况下,均应满足其要求。
九、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各业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守法经营,不得出售旧货、次货、伪货、冒牌货,如经查出,没收货品及送工商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并实行经济制裁,吊销营业执照。
十、未经商场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装设用电设备,如需临装或加装电器设备者,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设,违反者作书面检查并罚款人民币100元,没收安装工具和私装设备,严重者作停电处理。
十一、每位经营者,须自己到保险公司对自有财产投保,或委托管理公司代办,费用自理。否则,如因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十二、为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必须加强防火措施(每档位需备1211型灭火器两个,并摆放明显处),严禁擅自用电熨斗、电饭煲等未经许可使用的电器用具,违者罚款100元并追究当事者的一切责任。
十三、以上制度如有违反者,且拒不接受处理或罚款,管理处有权停止电力供应或要求停止营业,待其认识错误并接受处理后方能开业。停业期间,租金管理费照常计算。如业户在被停业后仍置之不理,超过三天,将被取消营业资格,没收押金或物品,收回档位。
十四、每位经营者首年管理费按物业部门批准价×××元/平方米收取,以后按物价指数逐年上升,该费用不包括公用及自用水电费及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以上费用除自用水电费按自家独立电表计外,其他的由全体用户按面积分摊。每位经营者须自觉按时缴交水电费、管理费,逾期不缴交者,除须补齐原费用外,还须增交滞纳金(每天滞纳金按总费用的1%收取)。逾期一个月欠交者,管理处将停止电力供应,直至缴清所有费用为止。
以上条款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违约者,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篇3:某某商场停电应急预案
某商场停电应急预案
1.目的
防止停电造成商品丢失,顾客惊慌、哄抢事件的管理和控制。
2.范围
适用于一期2F―5F全体员工及地下2F办公区人员
3.职责
3.1护管队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3.2行政部负责检查线路及机械故障修复。
3.3各部门各个员工执行本预案。
4.管理规程
4.1总要求
停电期间,立即停止一切营业活动,收回发出的商品,锁好存放商品柜门、库房门,请顾客协助稍等。各部门导购要尽全力保护好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商品及公司财产,各部门主管、领班、护管队员等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
4.2停电应急办法
4.2.1导购的停电应急办法
4.2.1.1导购应立即停止销售商品,请顾客暂时停止选购商品,等待来电。
4.2.1.2导购应注意所负责区域的商品安全,锁好存放商品柜门、库房门,请顾客协助稍等。
4.2.1.3若短时间内仍未来电,应请顾客放下手中的商品,向顾客说对不起,并协助护管队疏导顾客离开商场。
4.2.2收银员停电应急办法
收银POS机由于有UPS电源会自动供电(约维持30分钟左右)。
4.2.2.1收银员可用收银机完成正在进行的及随后的几笔交易。
4.2.2.2当UPS供电停止后,收银员应用手工收款的方式,让已挑选好商品的顾客交款。待来电后再将记录的资料输入POS机。
4.2.2.3收款结束后,将所有单据、现金锁进收银台,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4.2.3护管队停电应急办法
各楼层均有应急电源供应。
4.2.3.1所有护管队员工应服从当班主任(若无主任则由当班领班负责)安排,在指定区域进行安全巡视。
4.2.3.2护管队各个固定岗护管队员应坚守岗位,商场出入口岗位保安员即刻将大门口封住,人员要求只出不进。
4.2.3.3护管队巡逻岗,领班,主任分别巡视各楼层,应急电源供应光线不足区域、收银台、一层贵重物品区域重点巡视,必要时到护管队值班室领电筒,携带电筒巡视。
4.2.4行政部停电应急办法
4.2.4.1局部区域停电处理办法
行政部电工至管辖局部区域配电室检查,检查楼层空开、线路故障、有无短路现
象,及时修复。尽可能以最快速度恢复供电。
4.2.4.2商场全部停电处理方法
与立丰工程部联系,尽快恢复电源,行政部至每层配电室及时送电。
4.2.5超市部员工停电应急处理办法
超市部分商品储存需低温,切停电期间冷冻、冷藏设施。
4.2.5.1超市当班主任安排员工将冷冻柜商品加盖保持温度,冷库不得出入商品。
停电60分钟以内,冷藏设施中的奶制品及肉制品将挡风帘拉下即可。
停电60分钟以上24小时以下,冷藏设施中的奶制品、肉制品应移至冷藏库,并封闭冷藏库。
停电时间24小时以内,应将冷冻柜商品移至冷冻、冷藏库,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将商品暂存供应商处,待来电后再将商品调回。
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所在需低温储存商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将商品暂存供应商处,待来电后将商品调回。
4.2.5.2遇设备故障,主任或领班应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维修或通知设备维修厂家维修,同时主任或领班安排员工将发生故障设备加盖或封闭,以保持温度.如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执行本预案.1相关内容。
4.2.6办公区工作人员停电应急处理办法
4.2.6.1在办公区的一线业务部门人员(除核算员外)应立即至各部门,配合各部门主管、领班、护管队员做安全保卫工作。
4.2.6.2二线职能部门(除电脑部外)人员应立即关闭计算机设备,等待来电。各部门主任级以上人员在安排本部门工作后,立即至卖场,配合一线业务部门主管、领班、护管队员做保卫工作。
4.3恢复照明后,行政部对商场服务设施、线路进行检查;电脑部对电脑设施及POS系统进行检查,各部门员工对商品及所管辖区域设施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篇4:Z花园小区停车场规则范本
花园小区停车场规则范本
1.所有进入本车场的车辆必须是政府部门认可之合法车辆并依有关法例已购买有效之汽车保险。
2.所有进入本车场的车辆,须在车场入口处领取有车辆进场时间之停车证。
3.汽车时租泊车收费为每小时人民币元正,免费停车时间为分钟。摩托车每次收费元,夜间每次元。
4.所有时租车辆在驶离车场前,必须在车场出口收款处缴交应付之停车费,并须把停车证交还收款处方可离开。
5.遗失时租停车证者,除按时缴费外,另须手续费人民币伍拾元正。
6.遗失月租停车证,车主请用书面向管理处申报,重领新停车证并缴付手续费人民币伍拾元正。若在新停车证发出前于本车场停泊,将按时租停泊计算收费。
7.所有进入场内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人员的指示,停泊在保安员安排的车位和地点内,并且须严格遵守车场内交通标志指示行驶。
8.月租车位的车辆,必须在车头挡风玻璃上张贴有效的停车月证。同时,车辆只许停泊有所属车位内,严禁越位停泊。
9.凡未经许可或停泊在非指定车位或阻塞通道之车辆,均会被施离现场及予以扣留,而无须预先通知。车主在领回车辆时须缴付一切拖车及扣车等费用。被拖或被扣车辆如有任何损毁,管理处概不负责。
10.任何进入本车场之车辆,若对车场内公众设备等造成损坏,司机和有关单位之用户须负责一切赔偿。
11.在车场内停泊的车辆,如遇被窃、失物、损坏或某种原因引致任何人士伤亡等,概与管理处无关。
12.未经管理处批准,不许在停车场内洗车或维修车辆。
13.违反小区车场规则的司机或车辆,管理处有权拒绝其再度进入本小区车场。
14.所有进入本车场之车辆除需遵守以上各规则外,还需遵守《业主守则》中"花园交通规则/车辆管理"。
15.管理处有权随时修改以上规则而不须另行通知。
16.本规则之解释权属物业管理处。
篇5:Z购物中心商场消防应急疏散方案
购物中心/商场消防应急疏散方案
1.目的:为了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正确进行处理,特制定此方案。
2.适用范围:适用购物中心应急疏散或演练活动。
3.具体要求:
3.1.接警处理阶段
3.1.1.中控室收到来自员工报警或消防控制中心的报警电话,立即通知该楼层现场管理员前往报警点,予以确认,火势情况,燃烧物质(如误报查清原因,登记备案,报中控系统恢复),并迅速反馈信息,以备确定报警。
3.1.2.消防控制室报主控室,发布第一遍火警预警信号(警铃鸣响一分钟)通知各部门进入准备及检查状态,各部门消防小组长至现场部集合接受指令(2分钟内到达)。
3.1.3.总经理、现场部经理、总务部经理立即到火警区域检查了解情况,并视火情决定是否拨打119报警,是否进行楼层人员疏散。
3.1.4.火警楼层的全体管理人员立即到达各自区域,进行人员及财务疏散的准备工作,各部门经理检查。
3.2.组织成立阶段
3.2.1.消防委员会成员到中控室集合成立救灾指挥中心。
3.2.2.各部门经理接到火警确认电话后,立即通知各部门消防小组长到指定地点,集合义务消防人员立即从就近出口到达中控室待命。
3.2.3.现场部立即召集现场部义务消防人员及各部门消防小组长,迅速成立灭火组、救护组、疏散组、通讯组。
3.3.火灾区域救援
3.3.1.义务消防队员着战斗服从(通道、内场、消防梯)前往着火楼层进行火灾扑救(使用1211灭火器,消防水喉、消防水带)。
3.3.2.救护组携带担架和应急救生药箱到着火现场对烧伤人员紧急救护,将伤员抬到安全地带。
3.3.3.疏散组将火灾现场的员工及顾客就近从各安全出口疏散出去,护送收银员将钱款送返财务部,对火灾现场的物资进行抢运转移。
3.3.4.通讯组随时传达指挥部指令,确保通讯畅通。
3.3.5.救灾指挥中心派专人至1楼门外,等候消防车到来。
3.4.全体人员疏散
3.4.1.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进行全体人员的疏散,通讯人员负责疏散指令的传达。
3.4.2.中控室接到疏散指令后联系主控室发出火警疏散信号、广播,并做好记录。
3.4.3.各部门经理接到疏散指令后,安排各区域主管带领人员就近迅速有序向一楼外围撤离。
3.4.4.各部门人员到达一楼外围广场后,按部门集合并清点人数及物资。
疏散前准备事项:
3.4.4.1.财务部
接到火警警报后继续工作,提高警惕,并立即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a.收藏好所有的重要文件及现钞、支票、印鉴章等
b.切断各种电器电源,电脑内主要信息立即存盘后由操作者携带
c.密切注意收听疏散指令,并立即电话通知各收银台做好准备工作
d.财务总监负责落实上述工作的实施
e.以上工作完成15分钟
3.4.4.2.信息部
接到火警报警后继续工作,提高警惕,并立即做如下准备工作:
a.收藏好所有的主要文件
b.对重要的信息资料立即存盘由操作者随身携带
c.切断各种电器电源,密切注意收听疏散指令
d.信息部经理负责落实上述工作实施
e.以上工作完成15分钟(30分钟)
3.4.4.3.营销部及后台各部
接到火警警报后继续工作,提高警惕,并立即做如下准备工作:
a.各部管理人员立即前往各自区域,检查疏散准备工作
b.切断各种电器电源,收藏好钱款和贵重物品
c.将重要帐册电脑软盘进行整理,随身携带
d.密切注意收听疏散撤离指令
e.以上工作完成15分钟
3.4.4.4.总务部(管理处)
接到火警警报后,立即与物业公司联系或立即安排人员:
a.切断新风系统电源
b.切断煤气总开关
c.切断着火层电源
d.启动所有排烟系统风机
e.其他人员至总指挥部门口集合待命
f.如果电梯中的乘客被困,立即派人前往电梯机房协助解决救乘客
g.完成上述任务指令后,应立即向火场指挥部报告
h.以上工作完成时间为15分钟
3.5.火警疏散阶段:
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疏散信号后(警铃长时间鸣响及应急广播的通知)立即按分工进行疏散
3.5.1.财务部
接到火警疏散信号后:
a.关闭所有电器,电脑内资料存盘后,随身携带
b.保管好所有重要文件、现钞、支票、印鉴等
c.库管人员锁好门窗,携带好库存帐目
d.由办公区域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撤离到1楼广场
e.到达集合地点后,立即清点本部人员,报总指挥部
3.5.2.信息部
接到火警疏散信号后:
a.关闭所有电器开关,电脑资料由操作者随身携带
b.关好各机房的门窗
c.由办公区域至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撤离到1楼广场
d.到达集合地点后,立即清点本部人员,报总指挥部
3.5.3.营销部及后台各部
接到火警疏散信号后:
a.首先对着火层的员工及顾客从就近安全通道进行疏散,其次是其他楼层
b.管理人员对本楼层负责区域各仓库,试衣间进行检查,切断各种电器、煤气的开关确认无人后关好门
c.部门经理确认本楼层已无任何人员后,带领本楼层管理人员疏散到1楼集合点
d.部门秘书携带当日各柜组员工考勤名单
e.到达疏散点后,对人员进行清点,报总指挥部
3.5.4.总务部(管理处)
接到火警疏散信号后,确认以下工作是否完成:
a.切断新风系统电源
b.切断着火层电源
c.切断煤气总开关
d.解救电梯中被困的顾客
e.启动所有排烟系统风机
f.有专人携带各机房钥匙前往集合地点完成上述工作后,向总指挥报告,并立即疏散到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