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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交通管理规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小区交通管理规则

一、小区内除救护车、公安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均应严格遵守小区"交通管理规则"。

二、大型机动车辆要进入住宅小区,只准在主干道行驶,严禁驶入栋间支道等非机动车道路。

三、禁止机动车辆在小区内乱停乱放,一切车辆应停放在小区内的停车场内或按管理公司指定的停放保管。

四、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内,如损坏路面、绿化花木、房屋及公用设施,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五、机动车辆进入住宅区内,严禁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及时关闭发动机,以免对邻近居民造成干扰。

六、机动车辆如违反以上规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小区规定作出处罚。如发生交通事故者,则送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篇2:物业使用规则条约

物业使用规则条约

1、住宅物业不允许作有损楼宇整体结构及影响其他业户正常生活的用途。业户请勿利用物业从事不道德或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活动。

2、为避免影响小区楼宇整体外观整洁,禁止封闭露台、阳台、屋顶露台及安装花架、储物蓝等。

3、如确需安装防盗网等附属设施,必须书面提请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4、业户请勿私自在单元或公共区域加设旗杆或飘扬旗帜,不得在其单元或公共区域架设独立天线或卫星电视接收系统设备。

5、为了业户的居家便利,请自觉保持走廊、通道或楼梯畅通无阻。严禁在楼梯间公共部位堆放杂物。如发现其他业户有此行为,请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6、业户应遵守公共秩序,切勿喧哗吵闹或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的居住。

7、如业户违反上述规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维护所有业户的共同利益。

篇3:物业饲养宠物管理规则

物业饲养宠物管理规则条约

1、小区严禁饲养家禽、家畜。养犬应符合《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规定》。

2、饲养宠物以不影响相邻业户的正常居住为前提,不得在小区公共场所饲养。

3、业户携犬或其它动物出户时应由成年人牵领,并在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遛犬或其它动物。

4、请宠物主人自觉清除宠物粪便。

5、因饲养人或第三人过错致使犬或其它动物伤害他人的,饲养人或第三人应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赔偿被伤害人损失。

篇4:物业业户手册:花园管理规则条约

业户手册:花园管理规则及条约

为保障全体业户的利益,业户及访客遵守下列规则及条例,物业服务中心可按实际情况做出修改及增加并告知业户。

第一节物业使用

1、住宅物业不允许作有损楼宇整体结构及影响其他业户正常生活的用途。业户请勿利用物业从事不道德或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活动。

2、为避免影响小区楼宇整体外观整洁,禁止封闭露台、阳台、屋顶露台及安装花架、储物蓝等。

3、如确需安装防盗网等附属设施,必须书面提请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4、业户请勿私自在单元或公共区域加设旗杆或飘扬旗帜,不得在其单元或公共区域架设独立天线或卫星电视接收系统设备。

5、为了业户的居家便利,请自觉保持走廊、通道或楼梯畅通无阻。严禁在楼梯间公共部位堆放杂物。如发现其他业户有此行为,请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6、业户应遵守公共秩序,切勿喧哗吵闹或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的居住。

7、如业户违反上述规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维护所有业户的共同利益。

第二节消防管理

1、物业服务中心作为社区消防工作的负责人,有责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业户有义务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共同维护社区的消防安全。

2、消防通道是小区一旦发生意外火情的紧急救援通道,严禁在消防通道、出入口出摆放各种车辆及堆砌杂物,保障小区消防救援的顺利进行。

3、业户不得在其户内、单元或公共场所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可触及法律法规或对其他业户构成滋扰和危险的物品。

4、各楼梯走道、出口应保持畅通无阻,请不要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楼梯出口处禁止堆放物品。

4、严禁在设立禁令标志的通道上停放车辆,以保障通道畅通。妥善维护安全疏散标志和照明设施等。

5、业户使用家用电器需保证安全用电,请勿超负荷用电,以免发生事故。发现电器线路老化应及时请专业维修人员更换。特别提醒您要安全使用燃气炉、灶具。

6、业户因自身疏忽导致的水、气、烟或其他有关物体外溢,损害他人及财产的,应由该业户承担全部责任。

7、为了消除消防隐患,请勿在地下车库、地下通道、电梯内等场所吸烟。

8、业户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或进行防火处理,焊接、用电作业需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落实安全区保障措施(如:配备灭火器材)。

9、禁止随意动用楼内消防设备和器材,爱护安全疏散照明设施,严禁损坏、窃取消防设备和器材。如发现损坏或盗窃消防设备器材的行为,业户有权进行阻止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10、小区内禁止使用明火,如在小区内燃烧树叶、垃圾等。

11、小区内一旦发生火情,应采取有效的应变措施(如切断电源,关闭火源通向走廊的门等),并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服从秩序维护人员疏导,迅速有序的转移到安全地带。

第三节机动车管理

1、新大地?奥林花园B区为业户提供的地下停车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人员进行24小时定时巡逻。

2、地下停车场凭卡进入,整齐停放,无证车辆一律不得入内。已购车位的业户,须到物业服务中心交纳泊车费,并办理领取出入卡;如有可租用地下车库停车位情况下,业户有需求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出入卡。

3、业户若停止租用地下停车库,请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交回出入卡.若卡丢失,应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补办.

4、外来车辆出入小区,请服从秩序维护员人员的疏导,合理停放.

5、停泊车辆不得占用路口、消防通道(黄线以内)及人行道等.

6、车辆停放后,贵重物品请勿放置在车内.物业服务中心特别提醒您随车物品请随身携带,以免丢失,物业服务中心不承担保管责任。

7、为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环境卫生,确保停车场的安全使用,请不要在停车场范围内洗车/修车或清理杂物,漏油车辆请勿进入停车场.

8、为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入场位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停车场内严禁吸烟.

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需遵守车场内交通规则、标志和服从车场内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按原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四节二轮车管理

1、本社区B区在零层设有自行车停车专区,专区的存放处将由物业服务中心派专人负责集中看管,车辆存放实行有偿服务,其收费标准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

3、业户需将车存放到地下二轮车存放处,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存放手续,领取存车牌,悬挂于醒目处,便于核实,凭此牌定期收费。

4、园区楼前、马路两侧、便道、绿地上禁止停放非机动车辆,必须存放到指定的存车处。乱停乱放者,管理人员有权利制止或搬离。无牌照车辆不予存放。

5、存放人应服从车辆管理员的指挥,有序停放便于出入,并锁好车辆。特别提醒随车物品不属保管范围,请随身携带。

6、存车人要爱护存车处的设备设施,维护存车处的环境卫生。

7、凡办理存放手续的车辆,若有丢失,经核实确属物业服务中心责任,物业服务中心将根据损失车辆的原价、新旧程度给与相应赔偿。若业户未办理相关存放手续,或未放置地下存车处,造成丢失,后果自负。

第五节园区环境卫生管理

1、物业管理清洁人员负责公共部位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请全体业户密切合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社区卫生环境。

2、园区垃圾实行袋装化,业户的生活垃圾请置于垃圾袋中放入楼层前的垃圾箱中,由清洁人员集中清运,请勿乱倒、乱抛。

3、业户请勿在楼宇外墙公共设施设备上乱写、乱画、乱贴,广告宣传画应征得服务中心书面同意后到指定的告示栏处张贴。未征得同意前,不得张贴或悬挂任何通告、广告、标语、条幅或其他物件于单元外(包括单元外墙)、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

4、为保持社区环境的宁静,户内活动音量应以不影响相邻业户休息为宜。

5、为保持公共楼梯走道整洁,请勿在公共走廊旁边及地下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停放车辆。

6、业户要爱护公共财物、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公共区域卫生。请勿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

7、特别提醒您请勿将垃圾、杂物、油漆废料等倾于卫生间马桶或下水道内,若由此导致堵塞,致使毗邻业户遭受损失或污染公共区域及引起公共区域下水管道堵塞或损坏,均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6节绿化管理

1、园区内的花草、树木、园艺景观是美化点缀小区的设施,人人均有责任爱护,任何人请勿随意占用、践踏、攀摘或损坏花草、树木、景品。

2、业户请勿在树木上挂晒衣物,严禁在绿地上堆放垃圾、杂物及设置广告牌等,不得向花草树木泼洒污水或有害物质。

3、为维护园区园林的整体设计风格,业户请勿利用公共绿地种植农作物或其它花木,请勿在阳台上搭接花架。

4、绿地水井系浇花养护之用,请勿随意开启,更不能利用其冲洗车辆或挪作他用。

5、小区水系内的水泵、电气、灯饰等请勿触摸,以免造成意外损伤

6、业户请自觉遵守《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如造成公共区域草坪及绿化设施损坏者需按原价赔偿。

第7节电梯使用管理

1、乘坐使用电梯时应文明操作,请勿使用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

2、电梯运行过程中切勿将身体倚靠轿门,以免发生危险。

3、为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乘坐电梯时不要追逐打闹、前后摇晃。

4、进出电梯时,请勿在轿门中间停留或谈话。

5、运送重物时,请将物品放置轿厢中间。

6、发现电梯超载讯号铃声响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要采用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7、确保防燃防爆,勿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电梯。

8、礼貌乘梯、礼让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须由大人带领乘梯。

9、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乱扔废弃物。

10、劝阻儿童不要在电梯附近玩耍,以免影响他人使用及自己受到伤害。

11、如遇火警时,切勿使用电梯。

12、当电梯在运行上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禁止采取拍打按钮、厢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这可能导致对电梯的破坏,使救援工作及电梯修复更加困难。

13、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请不要采取任何令其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事故。

第8节饲养宠物管理

1、小区严禁饲养家禽、家畜。养犬应符合《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规定》。

2、饲养宠物以不影响相邻业户的正常居住为前提,不得在小区公共场所饲养。

3、业户携犬或其它动物出户时应由成年人牵领,并在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遛犬或其它动物。

4、请宠物主人自觉清除宠物粪便。

5、因饲养人或第三人过错致使犬或其它动物伤害他人的,饲养人或第三人应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赔偿被伤害人损失。

第9节安全防范管理

1、为保障业户的居住安全,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秩序维护巡逻,请业户协助秩序维护人员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2、业户雇佣的装修工人应凭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的出入证进入楼内施工。

3、小区内严禁任何机构或人士进行推销,兜售及类似活动,若发现可疑人士或异常情况,请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4、为保障业户的财产安全,装修用材料、工具、家具物品搬出时,需由业户本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

5、业户外出前请将门窗关好,切勿让年幼儿童单独留在屋内,以免发生危险。

6、业户外出或晚间入睡前,请关闭门窗,以免发生意外。

7、业户如遗失钥匙,请立即更换门锁,以防偷窃事件发生。

8、不要给陌生人开门,遇有政府人员上门,请其出示有效证件,必要时向物业服务中心咨询。

9、您有客人来访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将通过访客系统与您联系,征得同意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后放行。请告诉您来访的客人,为了您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理解并遵守物业公司有关规定。

篇5:万科某小区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附件二万科星园小区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从事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

2、在本物业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

3、出租房屋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4、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

5、楼层防火门保持关闭状态,不得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6、不可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7、除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利用天台逃生外,不可使用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8、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外出时应关闭电炉、燃气炉等用电用气器具。

9、遵守本物业区域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按交通指引标识行驶,不得在本物业内试车,练车,不可尾随其它车辆进出车场。

10、机动车在住宅区内及地下停车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自行刷卡,必要时应按要求出示证件。车辆按位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和禁停道路。

11、停车后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12、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道路或停车场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及时自行清理。

13、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及时关闭发动机,车尾不可朝向绿化植物或住宅。

14、机动车辆停放期间,保证防盗报警器功能正常,发出报警产生噪音时迅速解除。

15、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

16、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17、车位只用于停放车辆,不可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18、非机动车辆上好锁,停放在指定位置,长期不使用时及时清离。

19、其他规定:

业主违规安装空调和装饰装修房屋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督促业主改正。

B、不予还返业主的装饰装修履约保证金。

C、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区域;

D、造成他人房屋被损坏,包括渗、漏、堵等,拒绝维修和配合修缮的,业主负责修缮费并承担相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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