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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入驻工作细则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1.0目的:规范管理处入驻程序。

2.0范围:所接管物业管理的楼盘。

3.0职责:管理处经理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处。

4.0程序:

4.1实地考察

对已确定要接管的物业,由公司在该物业竣工前组织客户部、财务部、工程部、行政部、保洁绿化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物业现场,围绕接管后管理工作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考察(必要时可多次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确认。

4.2成立物业管理处

新的物业管理处应于已定的入伙日期前三个月成立,并开始运作,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人员分步到位的办法,到入伙时,按定编人数配齐物业管理处各类人员。物业管理处各类人员按以下程序、时间集结和进入验收现场,但可根据现场条件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2.1入伙前三个月,任命物业管理处经理,物业主任1人,物业管家2人(前台文员1人)到位,并按照入伙工作方案立即投入实质性准备工作。

4.2.2竣工验收前二个月,消防中心值班人员3人进入现场,与工程部人员一起,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的监理及学习工作,掌握小区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和操作规程。

4.2.3竣工验收前一个月,电工2人,给排水1人,进入现场,熟悉楼宇结构、公共配套设施和设备等,参加竣工验收,配合物业管家监督楼宇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

4.2.4竣工验收前半个月,部分保安人员到位,上岗培训后,负责对接收的物业安全护卫工作。

4.2.5入住前一个月,管理处管理层人员到位,管理处挂牌办公。

4.2.6入住前一个月,炊事员到位,食堂开餐。

4.2.7入住前半个月,清洁人员到位,开始对小区内环境和已接收房屋进行保洁工作。

4.2.8入住前半个月,全部保安人员配齐上岗。

4.2.9入住前半个月,维修班组成立,人员配齐到位。

4.3物业管理处进驻小区前的工作

4.3.1物业管理处及公司应提前派出部分工程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楼宇竣工收尾的监理工作,主要是参与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了解整个楼宇内所装备的设备设施,熟悉各类设备的构造、性能、产地,熟悉水、电、气管道线路的铺设位置及走向等,为入伙后的管理、维修养护打下基础。

4.3.2由公司为新物业管理处提供临时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处根据实际需要,拟制办公用品、设施、工具以及物业管理处员工生活必需品的采购计划,报经公司审批后购置。

4.3.3在公司的指导下,印制收楼、入伙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和表格,如《住户手册》、《业主公约》、《入伙通知书》、《收楼须知》、《房屋二次装修申请表》、《质量保证书》、《**小区使用说明书》、《装修管理规定》、《装修协议》、《消防防火协议》等。

4.3.4在待接物业建筑工程经建设局质量监察处、消防局等主管部门分别检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处及时进驻接管小区。

4.4物业接管中的工作

4.4.1物业管理处成立验收小组,主动与发展商的开发商和承建单位联系,协商楼宇交接问题。开发商、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三方共同组成联合交接小组,制定验收方案,统一验收标准,商定交接注意事项和开始交接日期。

4.4.2物业管理处对所接收的所有建筑产品、设备设施,要分别列项印制验收记录表格。

4.4.3全面验收交接。验收时须有开发商、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处(含公司指派专业人员)三方共同参加,逐项进行验收,填写记录单,每份验收记录单上均有三方人员的签名,验收记录单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列出清单,进行交接,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对不合格的产品,注明存在的问题,提交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项目须经复验合格后方可接收。

4.4.4对于已经接收的项目,物业管理处从接收签字起,即需组织人员对已接收项目进行清洁和环境整理。

4.4.5搞好公关工作,指派专人代业主联系电话安装、有线电视安装、液化石油气开户点火、确定街区门牌号码以及通邮等工作。

4.4.6代业主联系电话安装事项,应于入伙前两个月与电话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4.4.7代业主联系有线电视安装事项,应于入伙前两个月与有线电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4.4.8应于入伙前半个月与市液化石油气公司联系输液化气开户点火手续。

4.4.9联系网络公司宽频网络办理开通事宜。

4.4.10于入伙前三个月,向辖区派出所申请确定新接收物业的街区门牌号码。

4.4.11于入伙前三个月与当地邮局办理通邮手续,并组织设计、定做信报箱。

4.4.12如代为业主安装常规防盗防火设施。物业管理处应从坚固美观、

价格合理的原则出发,于入伙前一个半月组织定购并代为业主统一安装防盗门、防盗窗花,为每户业主配备市消防处规定型号的手提灭火器,并于入伙前安装完毕。

4.5入伙前的工作

4.5.1通过登报或寄发通知书的形式,提前一个月向业主发出入伙通知。向业主寄发通知应包括以下资料:

1)入伙通知书;

2)收楼须知;

3)入伙流程图;

4)入伙收费一览表。

4.5.2规划整理物业小区环境卫生,设置必要的设施、标志,栽培种植树木、花草。

4.5.3逐栋、逐层、逐户全面彻底地进行卫生清理,并注意保洁。

4.5.4研究制定集中入伙时的接待工作方案,围绕完成接待任务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并在物资上做好充分准备。

4.6入住时的环境布置

4.6.1区内环境:

A.入口处挂横幅,内容有"欢迎您乔迁***"等,插彩旗,营造热烈的气氛。

B.插指路牌,由入口处到管理处,指路牌标明"管理处→"字样。

C.入口处标明管理处办公地点和办公时间。

4.6.2管理处办公环境:

A.根据实际情况挂灯笼,飘小彩带,摆放花篮、盆景,给人以隆重、喜庆的感受。

B.张贴醒目的"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办理手续窗口设置要求做到"一站式服务"程序,各窗口标识清楚,一目了然。

C.管理人员着装整洁,精神饱满。

D.办公室内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4.7业主(住户)入住程序

入住流程图:验证→交费→资料发放/填写→钥匙发放→验房

4.7.1验证

4.7.1.1业主/住户提供《入伙通知书》原件、《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4.7.1.2业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7.1.3如代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公证书原件。

4.7.2资料发放与保管

4.7.2.1发给业主的资料:

A、《入伙通知书》

B、《住户手册》

C、《业主公约》

D、《装修申请书》

E、《业主登记表》

F、《住宅使用说明书》

G、《住宅质量保证书》

H、《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

I、《房屋钥匙托管协议书》

4.7.2.2发给业主填写并需返回管理处的资料:

A、《业主公约》:经业主和管理处签确后,业主保管一份,管理处留存一份;

B、《业主登记表》:即日填写返回;

C、《委托银行代收款协方议书》:办理银行托收手续;

D、《装修申请书》:业主申请装修时填写,并返回原件给管理处存档;

E、《房屋钥匙托管协议书》:业主需管理处托管房屋钥匙时填写;

4.7.2.3管理处按业主的栋号及房号进行建档编号。

4.7.3交费:

A、管理服务费;预交3个月,以入伙通知单发出的日期为准,当月15日前(含15日)计收全月管理费,当月15日以后计收半月管理服务费。

B、各种工本费;例如IC智能卡、车辆IC卡等。

C、各项代缴代办的开户费。例如;煤气开户费、有限电视开户费等。

D、其它应交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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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4.7.4发放房屋钥匙

A、根据《入伙通知书》及交费后开据的发票领取房屋钥匙和其它钥匙及登记;

B、发放信报箱钥匙及登记。

4.7.5验房

物业管理处安排专人引导业主入室验收,将业主提出的房屋质量方面的合理意见逐项记录在《房屋验收交接表》,并负责与承建商联系限期整改,保证业主能按时入住。

5.0支持性文件

5.1《入伙通知书》

5.2《住户手册》

5.3《业主公约》

5.4《装修申请书》

5.5《业主登记表》

5.6《住宅使用说明书》

5.7《住宅质量保证书》

5.8《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

5.9《房屋钥匙托管协议书》

5.10《收费项目一览表》

5.11KH-03-R01《房屋验收交接表

篇2:大厦入驻单位消防责任人职务指引

大厦入驻单位消防责任人职务指引

一.职衔定义

消防责任人由贵单位各自委任,并与管理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负责其单元内一切防火事务。

二.日常职责

(一)熟悉大厦之《用户手册》、《装修手册》指示及清楚知道一切火警程序,包括防火、火警、讯号、疏散及大厦内各种灭火设备之使用方法。

(二)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并让所有员工熟知火警应变措施的内容。

(三)担任与管理部的联络,协助大厦每年举行的防火演习。

(四)制订适合的内部措施,使各员工积极遵守防火规则。

(五)在防火及其安全事务方面,按照防火安全责任书的防火责任要求监管贵单位的防火工作。

(六)代表贵单位与管理部保持联络,确知管理部电话号码。

三.警钟响时应尽之职责

(一)确保管辖之单元内所有人员听到警钟响号。若有疑问,应到洗手间、会议室、储物房、保险库等搜索有无遗漏人员。

(二)至其他紧急出口。

(三)指示职员到达地面出口途径。

(四)单元内若有人未能及时逃出,应即向管理部请求协助,若单元内有伤残人士,更应加倍留意。

(五)若遇轻微火警,可利用大厦(或客户)所安装之灭火设备,在安全情况下将火扑熄。切勿使用灭火喉或水剂灭火器扑救由电源引起之火警。

四.重要提示

如遇警钟响号,只有防火安全责任人及其助手可以致电或亲自与管理部消防控制中心联络,如非必要,切勿致电消防控制中心,该处之电话设备,只做为紧急联络使用。

篇3:Z管理处收费服务管理规程

管理处收费服务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管理处服务收费(包括管理费、水电费),确保业主对服务满意。

二.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处为提供的有偿服务收费及每月管理费、水电费的收取。

三.职责

1.处财务人员负责办理办理各项收费的银行托收工作。

2.物业前台负责派发各项收费通知单,并协助财务做好费用的催款工作。

3.维修人员负责对有偿服务收费进行计费。

4.维修主任对有偿服务收费进行审核。

四.工作程序

1.电费、管理费的收取

1)管理处应从发出入伙通知书通知之日起向业主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按市政府(职能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决定执行。

2)管理处每月安排人员及时向派出水电费、管理费通知单,在委托银行收取后,协助财务做好未交费的费用催缴工作。

3)对延期不交纳管理费、水电费的,管理处应根据市政府及管理处有关规定处理。

2.维修服务费收取

1)维修人员在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后,应根据"有偿服务项目表"

请对维修进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

2)每次有偿维修服务完成后,业主直接到管理处财务交款。

3)财务人员根据《维修单》在收费通知相关栏目中记录收费金额。

篇4:Z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规程

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规程

一.彻落实《消防管理条例》加强安全防火工作教育,坚持执行依"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管理原则,实行层级落实层级管理的消防责任制度;

二.防火责任示意图

三.全防火总指挥必须贯彻落实《消防管理条例》对整个大夏负责,加强监督、监管、落实力度;

四.安全防火主管严格执行落实《消防管理条例》应熟悉国家《宪法》《刑法》《治安处罚条例》对安全防火总指挥负责,制定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和组建专门的消防应急组织,加强督导教育,并做好各方面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五.维修部门主管严格执行落实《消防管理条例》和应急措施,应对安全防火主管负责,定期按时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各种消防设备都处在正常的工作运转预警状态,同时向安全防火主管提出合理改进意见,及时更新更换消防设施器材,假若有火灾一定要保证消防供水,及合理供电照明和相关消防维修人员。

1.维修主管应熟悉消防应急方案对维修主管负责,带头组织维修人员检查、检修、保养园区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并汇报解决问题;

2.维修主管应对物业经理负责,认真学习讨论安全防火制度,遵守《消防管理条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方案及时完成维修保养工作任务,确保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转同时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六.主应做好各自单元内的安全防火工作,业主应对管理处负责,做好日常的安全用电、炉灶煮饭时不离人,炉、灶旁不堆放易燃物品,不乱烧纸、烧香、乱扔烟头等,且教育小孩不玩火,如出现火灾事故由业主负责,室内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火种、火情及时知会管理处;

七.保安部队长严格贯彻执行《消防管理条例》及《火灾应急方案》应对消防主管负责,督促领导队员做好日常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清点工作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的预防与处置,安排队员做好火灾应急方案的实施与培训、演练工作,并向消防主管及时反映存在火灾隐患因素和改进措施;

1.义务消防组组长严格遵守《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熟练掌握《火灾应急方案》应对保安部队长负责,及时组织配合队长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工作的检查与预防,协助做好《火灾应急方案》加强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2.义务消防组成员对组长、队长负责,严格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度,做好日常安全防火的预防、检查工作,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熟练掌握应急方案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操作与使用,不断提高自己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岗位当值严格遵守《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排除岗位区域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现火情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每个部门当值都应对自己部门主管负责,做好各自岗位区域安全防火工作;

篇5:Z管理处接管验收工作规程

管理处接管验收工作规程

一.职责:

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成立接管小组,办理接管验收手续;接管小组负责对图纸资料、各项设施设备及每套单元房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二.工作程序:

1.管理处在接到发展商物业接管验收通知后,由管理处经理组织各部门管成立接管小组对物业进行接管检查。

2.接管小组按《图纸资料移交清单》对产权、技术资料进行对照检查,发现产权、技术资料有缺漏的,应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请求公司给予协助解决。

3.接管小组按《设备移交清单》对辖区各类设备按规格、性能、容量等进行对照检查,发现接管设备(设施)与移交清单不符或有缺陷的,应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请求公司给予协助解决。

4.接管小组对每套单元的水、电、土建部分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接管检查记录表》中,对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有关部门讯速解决。

5.管理处主管代表接管小组与公司办理接管手续。

6.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设备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管理处应初步查清原因,上报公司,由公司督促工程监理部门限期解决。上报工程监理部门15日未见有施工单位维修,则管理处可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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