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户手册内容:建议及投诉
业户手册:建议及投诉
一、投诉及报修处理
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设立客户服务部接待处与指挥调度中心,承担全天候值班任务,并公布热线服务电话,随时接受业主(住户)的报修、投诉、咨询、建议等事宜。
二、业户意见(建议)调查分析
小区设立"总经理信箱",指定专人每天16:00开箱一次;公布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实行走访与回访,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回访,了解业户需求并进行处理,确保业户意见调查表回收率不低于80%。
篇2:业户手册内容:沟通与联络
业户手册:沟通与联络
一、联络途径
常驻本物业的保安员、保洁员主要专注于安全事务与清洁事务,对于其它问题,未必全面了解或了解不清,或许不能够准确地给予您解答或指引。
为提高管理服务效能,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阻碍,除紧急事件外,您若有不明白或有任何意见、建议、投诉,敬请您直接致电客户服务部或亲临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此外,我们还将在小区合适的公共场所安装有公告栏及意见箱,以加强与业户的联络。您若有书面意见,除邮寄外,也可投放到"总经理信箱"中。
二、具名投诉及意见
欢迎各位业户提供宝贵意见或进行投诉。恳请您留下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以便我们联络及跟踪处理、回复。
您若投诉个别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请您尽可能记录其编号、姓名,以便调查处理。
三、紧急联络与资料更新
万一有危急事件发生,而业户又外出工作或非居留于所在物业单元时,物业服务中心须迅速与业户联络紧急处理,以阻止事件恶化扩散及减轻损失。为此,敬请各位业户给予合作,定期提交及更新有关联络资料予物业服务中心。若由于业户的联络资料不齐全或不准确而紧急联络不上业户,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可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有权采取"紧急避险"行动。
篇3:业户手册内容:相关费用收取
业户手册:相关费用收取
一、收费项目与标准
1.住宅
a.物业服务服务费:1.28元/月/平方米(含电梯运行电费);
b.装修保证金:3000元/户
c.公共水电费:按收楼户数分摊
d.专项维修资金:0.2元/月/平方米
2、商铺
a.物业服务服务费:2.00元/月/平方米;
b.装修保证金:3000元/户
3.停车费
a.专用私家车位月服务费:30元/月/车位b.摩托车位月服务费:5元/月/车位
(二)管理费和水电费的收费办法
1、管理费、水电公摊费等每月收取一次,即每月7日交纳本月度管理费及上月度水电分摊费;
2、各业户应按收费通知书限定时间内,到物业服务中心指定银行办理专用缴费存折/卡,或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3、管理费由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缴付均可,但拖欠费用最终仍由物业所有人支付。
(三)管理费缴纳的方式:
管理费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用于维持公共性服务管理的日常开支,请业主(用户)按时交纳,缴付费用有以下方法:
1、专用存折/卡缴付:业主(用户)每次可存入一笔资金,并授权银行每月扣缴。
2、现金缴付:直接缴付给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收费处。
(四)专项维修资金
1、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四条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业主在入住后由金华庭集团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维修资金。
2、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大会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维修资金不足使用时,经业主大会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4、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费用收取的相关说明
1、业主(使用人)敬请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所属单元的建筑面积如期全额支付管理费用。无论其单元是否空置、出租或自用。
2、管理工作或管理费用如因个别业主(使用人)的要求或行为而额外增加,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向该业户征收合理的附加额外费用。
3、依照政府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与《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对非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未缴付应缴费用的业主(使用人)采取合理、合法措施催缴。
4、如果在应付管理费用之日起两个月内尚未能缴付管理费用,且无任何解释与正当理由的,管理公司可以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双方约定,按每日加收欠交金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5、对连续六个月未缴费的业主(使用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追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业主(使用人)承担。
6、物业服务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政策的改变和物价指数变化,有权根据客观条件和物业实际情况,修订管理费预算,按法定程序通过后,公布执行。
篇4:业户手册内容:居家便民服务
业户手册:居家便民服务
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和业户的合理生活需求,在充分利用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现有条件的基础上,与周边经政府登记、注册、审核许可并且经营信誉良好的专业服务机构密切联络沟通,如洗衣公司、家政公司、搬家公司、票务机构、清洁公司、保险公司等,从而组成"金华庭"特有的综合服务体系与服务网络,为您提供如下两大类的居家便民服务。
(一)有偿工程维修类便民服务
(二)特约或代办类便民服务
具体的便民有偿服务内容以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为方便业主查询或索取,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将即及时向广大业户公示详细的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有偿服务项目的服务收费标准可能会随市场行情变动作而作适当微调)。
篇5:业户手册内容:业主委员会
业户手册:业主委员会
为落实"金华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民主化,实行专业服务与业主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金华庭"交付使用满二年,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将由z市物业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主持,金华庭集团z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协助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将代表"金华庭"全体业主利益,监督物业服务工作,提出要求与意见,协助管理处开展工作。有关业主委员会章程与工作细则,可由业主委员会制订,并由业主大会批准通过。
第一次业主大会之后的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必须经物业服务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方能召开。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必须经过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才有效。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过物业服务区域内所持投票权1/2通过方才生效。
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业主大会的决议对所有业主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