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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湾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长青湾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全体业主共同立约如下:

1、与人为善,与邻里和睦相处,以诚恳友好的态度,理性处理邻里纠纷。

2、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关系。

3、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车库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车库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4、不占用任何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例如屋顶、外立面、楼道、烟道等);不在外墙面装饰装修、安装花架、安装或悬挂广告牌或条幅等。不利用自家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悬挂告示或进行宣传活动。

5、不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或放置鞋柜、堆放杂物,否则物业客户服务中心有权清理。

6、不在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场种植花草树木、搭花架、摆花盆。爱护绿地,不践踏草坪、不攀折树木、不采摘花果。

7、损坏小区内任何公共设施,均应照价赔偿。未成年人损坏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8、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文明乘梯,遵守《电梯使用管理约定》。

9、业主、物业使用人需临时占用和挖掘道路、场地等共用部位的,须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同意(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须征得相关业主和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同意),并在约定时间内恢复原状。

10、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11、业主、物业使用人须向物业客户服务中心预留家庭主要成员的紧急联系方式,便于紧急情况下联络。发生漏水、煤气泄漏、火灾等紧急事件时,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可在公安机关、社区、业主委员会等2位以上第三方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业主专用部分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12、将生活杂物、垃圾投放到垃圾箱内,不翻拣小区内垃圾箱(站)的垃圾。

13、自觉控制装修、音响、娱乐活动等发出的声响,以不干扰邻居正常生活为度。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排除故障前应当停止使用或及时更换。

14、不违反政府规定或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5、空调位属于业主专有,业主、物业使用人须定期检查空调架、空调挡板安装的牢固性及空调位排水孔是否畅通。

16、不在窗户、飘檐、空调位等处悬挂、摆放物品,以免坠物伤人。

17、高空抛物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造成他人损伤或物品损坏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18、本小区内规划开放式道路维修养护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19、业主、物业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20、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客户服务中心以下权利:

1)根据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KD?长青湾】《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利用本物业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宣传、场地租赁等经营活动。

21、本小区的《装修管理约定》、《露台管理约定》、《私家花园管理约定》、《商业网点管理约定》、《环境、卫生管理约定》、《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约定》、《电梯使用管理约定》、《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约定》、《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管理约定》、《宠物饲养管理约定》是本规约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2、本规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租售物业时,业主应将本规约内容告知承租人、受让人、并将租售情况告知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23、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制定【KD?长青湾】《业主管理规约》,本临时规约自动失效。

附件:

附件一、《装修管理约定》

附件二、《露台管理约定》

附件三、《私家花园管理约定》

附件四、《商业网点管理约定》

附件五、《环境、卫生管理约定》

附件六、《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约定》

附件七、《电梯使用管理约定》

附件八、《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约定》

附件九、《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管理约定》

附件十、《宠物饲养管理约定》

篇2:长湾小区装修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装修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不得改变房屋、车库的使用用途,将住宅、车库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

2、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

3、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申报登记,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4、不拒绝和阻碍物业客户服务中心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5、按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以免滋扰邻里。

6、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及产生安全隐患。

7、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含外墙、外门窗、阳台、露台等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外貌的颜色、形状、规格等。

8、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业户装修前应对上水、下水、开关等进行检查。

9、不得在屋顶等公共部位安装卫星接收器。

10、装修垃圾袋装,并按物业客户服务中心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堆放。

11、安装遮阳蓬、雨蓬须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到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备案,不得擅自安装遮阳蓬、雨蓬。

12、所有阳台、平台不得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

13、不得改动车库门、所有住户防盗门。不得私自安装防盗窗花和拉闸门。

14、安装空调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

15、业主装修前应对房间上、下水等各种管线设施及开关进行仔细检验。无破损、漏点、方可施工。

篇3:长湾小区露台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露台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装修露台不能破坏露台屋面防水层和保护层,不能搭建和堆砌门斗、遮阳棚、凉亭、仓库、防护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不允许有改变建筑物整体风格的装饰(如改变栏杆的颜色,涂抹与原建筑物不同的涂料,镶贴与原建筑物不同的面砖)。

2、为避免增加屋面荷载发生危险和降低屋面防水层使用寿命,不能在露台上砌池、铺土、设置广告牌、铁塔、进行养鱼、种植等。更不能改变地漏的位置或更换原有地漏,或封堵地漏,以免出现渗水、漏水、排水不畅等现象。

3、不能向排水管内排放生活废水,不能向管道内投放杂物,业主应对排水口进行清理,以防止管道堵塞。

4、不在露台上堆放杂物、高大物品或在露台边沿摆放花盆等易坠物品,以免因风刮落砸伤人、车或影响园区观瞻效果。

5、为保障业主人身安全,不能在露台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能在露台内做引火、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6、爱护园区的整洁卫生,不能向楼下抛洒垃圾、杂物以免破坏园区环境或伤害他人。

7、对于物业维修人员上露台进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工作要给予配合。

8、使用露台不得有其它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居住的行为,如噪音扰民、异味、环境污染等方面。

9、使用露台不得有其它危害房屋建筑结构、设计风格和使用寿命的行为。

10、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因使用露台违反本管理约定的,应立即停止并恢复原样,造成损失的,当事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

篇4:长湾小区私家花园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私家花园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不在小院内搭建门斗、遮阳棚、凉亭、仓库、防护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不在小院内种植影响园区整体环境的植物;不能在小院内饲养家禽、牲畜及搭建宠物窝棚等。不能在小院内搭砌盆景等。

2、小院内只允许搭建木制简易花架,且符合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统一规定款式。花架距住宅外墙体距离保持在1.5米以上。宽不超出围墙或护栏外沿,上部不得覆盖阳光板或透明玻璃。

3、业主不在小院内堆放杂物、垃圾等物品,应保持小院内的整洁。

4、为保障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在小院内存放贵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在小院内进行引火、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5、考虑园区整体景观,不能改变小院栏杆的样式、高度、颜色等。

6、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负责自有花园内的卫生清洁。

7、业主使用小院不得有影响园区整体景观的其他行为。

8、业主因使用小院违反本管理约定的,当事业主应立即停止并恢复原样,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

篇5:长湾小区商业网点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商业网点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商业的整体环境和公共秩序,为业主创造舒适、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商业网点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堆放货物及杂物、倾倒脏水、散发广告。

2、不在商业街、广场灯具、公共设施、树木上及楼宇之间架空管线,晾晒衣物或悬挂其它物品。

3、不在商业街和广场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未经工商、行政执法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等设置户外广告、招贴栏、霓虹灯。

4、保持门前卫生清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非生活垃圾(如:泔水、医疗垃圾等),应按相关法规与环卫等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清运费用。

5、商业网点运送货物的车辆须从物业客户服务中心指定通道通行。

6、商业网点室外装饰装修约定:

1)装修施工时严禁改变公共区域的使用功能和设计风格。

2)不在公用部位搭建、施工、私自占用走廊等公用部位。

3)不在商业街和广场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按开发商设计的原招牌尺寸和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招贴栏、霓虹灯,不得越界。

4)装修施工区域做好围护,不得将装修材料堆置在商业街和道路上面。

5)灯光设置以不影响相邻业主为度。

7、装修时应当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

8、商业网点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须到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商业网点业主需告知商铺工作人员一同遵守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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