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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区爆炸案件处理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物业辖区爆炸案件处理预案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保安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保安部经理(平日工作时间)

保安部值班长(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

保安部员工不是专业排爆人员,未经受过相关专业培训。在爆炸案件的应对处理过程中,保安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搜爆,维持现场外围秩序及善后处理工作。保安经理应保证保安部员工接受本程序的培训。严禁不听指挥,擅自处理,避免恶性重大事故的发生。

1.爆炸物恐吓

保安经理应培训员工如何接听炸弹威胁电话。

1.1接听电话者应保持镇静、礼貌,力图从打电话者获取尽量多的信息。

1.1.1何时爆炸

1.1.2爆炸物在何处

1.1.3爆炸物的外形

1.1.4爆炸物的类型

1.1.5爆炸动机是什么

1.1.6爆炸目标是什么

1.1.7打电话者的姓名/他所代表的组织

1.1.8从何处打来电话

1.1.9打电话的电话号码

1.2让其他保安员迅速通知上级领导,但不要惊动打电话。

1.2.1注意倾听打电话者,尽最大努力让其感觉到你在认真听他说话,并且非常关注此事。

1.2.2设法保持通话直到公安人员赶到。

1.2.3允许打电话者自由讲话。

1.3当接听打电话者讲话时,尽力记下他/她的特征。

1.3.1性别

1.3.2年龄

1.3.3语言特点(方言、语速、声调、口头语)

1.3.4背景杂音

1.3.5注意爆炸的时间、地点

1.3.6注意打电话者意图攻击的人或公司

1.4证实已经通知保安经理、物业总经理、物业甲方负责人和公安机关。

1.5开始组织人力在大厦内进行检查,搜寻爆炸物(在开始搜寻之前必须关掉对讲机、手机和传呼机等通讯设备)。

1.6如果不知道爆炸物的确切位置,从首层开始,从外部到室内推进。

1.7如果发现可疑的物品,立即封锁此区域并向保安部报告。(注意:可能的话应使用座机联系,在使用对讲机和手机前要远离发现可疑物的区域。)

1.8不要接触或让任何人接触可疑物品。

1.9减少噪音,如说话声、门窗开关的声音。

1.10疏导指挥无关人员迅速撤离该区域。

1.11在该区域外围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围观、进入。

1.12在得到公安机关、保安经理和物业总经理的命令前不要进行疏散。

1.13如果得到命令进行疏散,所有人员要疏散到远离该区域的安全距离后,封闭整个区域。

1.14除公安人员以外,不允许任何人再进入(区域)大厦,直到警报解除。

1.15所有保安人员应接受发现可疑物品的培训。如果发现可疑物品,应采取上述的步骤1.4到步骤1.14。

2.防爆炸措施:

2.1巡视保安员应与门岗保安员的工作紧密配合,做到双方工作双方知晓,相互提示,互补漏洞。

2.2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对来访人员详细填写《来访登记簿》,检验有效证件。特别控制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分裂分子及法**组织成员进入大厦内部进行破坏活动。

2.3门岗保安员应对外来访客带入厦内的随身皮包、箱包类物品详细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2.4完善监控系统工作,做到专人值机,及时发现情况,及时联络报告,尽职尽责。对技防设备经常保养检查,确保灵敏有效。

2.5任何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无人看领时,不可轻率拆看、挪动,应及时派人看护控制,及时报上级领导解决。

2.6重点巡视要害及隐蔽死角,做到三勤:眼勤、腿勤、耳勤。部门领导汇同下属定期定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停车场管理员需经常巡视检查车辆停放及进出情况,重点留意有无漏油等异常情况发生,确保停车场安全。

2.8大厦内不设存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类物品的仓库,严禁未经保安部许可将危险品带入厦内。

2.9施工单位所用氧气瓶、乙炔瓶等必须得到工程部和保安部批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焊工人员必须具有《电气焊操作证书》,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氧气瓶、乙炔瓶摆放应保持安全距离,确保周边安全。

2.10炎热季节,氧气瓶、乙炔瓶、灭火器等易受热膨胀的液态气罐,不得露天摆放,暴露于日照下。

2.11业/租户因举办大型活动,需施放宣传气球时,应按照《施放宣传气球管理规定》进行要求。

2.12任何易引起火灾或导致爆炸发生的地点、物品旁不允许吸烟及明火作业。

2.13打火机气罐、美发摩丝等日用易爆品应合理放置,避免日光直射。

2.14任何人员发现可疑情况时,应及时致电保安部。

3.爆炸后应变措施:

3.1发生爆炸后,保安经理及警务主管迅速赶赴现场,查看伤亡及损失情况,疏散周边人员,分划警戒隔离区保护现场,担负现场组织处置工作。

3.2为保证安全,防止余爆发生,物业总经理应为宏观指挥,设立消防监控室为救灾指挥部,立即向公安/消防机关报告,并传达内外指令。保安经理为现场总指挥,处理当时一切事务。

3.3警务主管负责组织、疏散项目内业/租户人员撤离到远离现场的外围空地,维持周边秩序,全力避免因余爆发生而致使伤亡继续增加,同时联系急救中心,及时组织抢救伤者。

3.4消防主管坚守中控室,随时准备启动消防灭火系统对爆炸引起的火灾进行扑救。

3.5各部门人员要保持冷静,在指定地点集合,听从物业总经理安排指派,准备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疏散、救护等工作。

3.6如爆炸后引发火灾,所有物业人员应按《消防应急方案》中的相关步骤投入扑救工作。

3.7保安部在得到公安/消防机关要求时,派遣人员配合公安机关检查现场附近是否尚有爆炸源,并及时报告。

3.8警戒解除后,保安部全面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侦破、调查、取证工作,抽调保安力量维持项目内外秩序,严把出入口,保证善后阶段不发生其它任何问题。

3.9物业部检查受损失情况,逐一列出清单。

3.10工程部联系相关单位组织人力抢修、更换受损设备/设施。

3.11在得到公安/消防机关允许后,保洁部对事发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清理。

3.12消防监控室设专人进行内外联络工作,保证各处情况及时准确的传达。

篇2:物业区损毁偷盗车辆案件处理预案

物业辖区损毁、偷盗车辆案件处理预案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保安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保安部经理(平日工作时间)

保安部值班长(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

当保安人员发现有人损毁、偷盗公司或业户车辆,应按以下要求处置:

1.损毁车辆案件:

1.1中控室值机员、车库管理员、巡视保安员应加强车场、车库的巡视、监控,保证车辆安全。

1.2当保安员发现有人故意损毁、刮划车辆时,应立即制止,收缴该人的工具和其他物证,将其带至保安部处理。

1.3有条件的,可对现场车辆及物证进行拍照。

1.4保安部应设法联系车主,协助车主报案,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1.5在公安人员到达后,协助进行调查。

1.6处理事件的保安经理(值班经理)应做好相关处理记录。

2.盗窃车辆案件:

2.1保安人员发现有人偷盗公司或业户车辆,应小心联系保安部(不要让盗车人发觉)。观察盗车人的人数,是否携带武器,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保安部。

2.2记下被偷车辆车牌号码、车辆型号、颜色及其它特征。

2.3记下盗车人相貌特征、服饰及口音特征等。

2.4保安部应通知车库(车场)值班室放下车库出入口卷帘门,在车场出入口设置路障,暂停车辆进出。派出3名或以上保安员(携带对讲机及必要工具)赶赴现场处理。通知车场管理员,注意安全,协助封堵盗车嫌疑人,迎候公安人员到场。

2.5如明确发生盗车案件,保安经理(值班经理)应立即向管片派出所或"110"报警,协助警务人员抓捕嫌疑人。

2.6协助抓捕犯罪份子时,我方人员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如能力不济或可能对我方人员造成重大伤害的,切忌与盗车人发生正面打斗,切忌用身体拦截车辆。

2.7如有车主表示在我大厦车场、车库丢失车辆(包括车辆被损),保安部人员不得公开对情况进行任何推测,不得对业户进行任何赔偿承诺。应请相关业户与大厦物业部联系解决。

2.8处理事件的保安经理(值班经理)应做好相关处理记录。

篇3:物业区散发非法宣传品案件处理预案

物业辖区散发非法宣传品案件的处理预案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保安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保安部经理(平日工作时间)

保安部值班长(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

保安人员要树立政治无小事的观念,处理这类问题要严格请示制度,严禁越权处理。遇有外来人员在本大厦范围内张贴、散发非法宣传品,保安经理(值班经理)应布置人员及时处置:

1.如发现有人在本大厦范围内张贴、散发非法宣传品,保安部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制止违法活动,没收、清除非法宣传品,保留必要证据(收缴的全部物品保留在保安部),控制散发非法宣传品的人员。

2.及时采取措施,疏散围观群众,避免事态扩大。

3.如认为需要报案,保安经理(值班经理)可向管片公安机关报案。

4.注意观察散发非法宣传品的人员是否有同伙,是否携带凶器、易燃易爆物,我方看管人员一定注意自身安全。

5.如未发现违法人员,应立即收缴、清除非法宣传品,不得在公共场所保留这些物品。

6.在公安人员到场后,协助调查。

7.我方任何人员不得私下议论,不得擅自保存、传阅非法宣传品。

8.处理事件的保安经理(值班经理)应做好相关记录。

篇4:物业区凶杀抢劫绑架等恶性案件处理预案

物业辖区凶杀、抢劫、绑架等恶性案件的处理预案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保安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保安部经理(平日工作时间)

保安部值班长(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

1.物业任何员工发现凶杀、抢劫、绑架等恶性案件在大厦范围内发生时,应及时通知保安员或拨打保安部电话。

2.保安部在接到凶杀、抢劫、绑架等恶性案件的报案后,应问清报案人的姓名、单位(部室)、联系方式、案发地点、时间、简要经过、是否伤人等情况后,立即向保安经理和物业总经理报告。

3.保安经理应迅速赶到现场确认,寻找目击证人(或报案人)了解情况,进行尽可能详细的记录。

4.及时通知管片公安机关。如果出现人员伤亡,还应同时通知急救中心。涉及境外人员的情况,还应通知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和分局外事科。

5.如犯罪嫌疑人还未及离开,应组织警力尽量将其抓获,或将其控制在某一独立的区域内。如果保安人员不具备控制局面的能力或可能造成人员(如被绑架人员)伤害,保安人员不要贸然处置。应尽量控制局面,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后,配合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

6.保安部应组织保安员保护好案件现场和有关证物。封锁现场,除公安人员、医护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靠近、进入或移动现场。疏散围观人员,尽量减小事态影响。

7.保安部应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组织抢救伤者,注意不要破坏现场。

8.保安部应充分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协助提供监控录像及记录的现场情况,协助联系家属。

9.保安人员应严守保密原则,不得私下议论,向无关人员透露有关情况。

10.在公安人员调查取证后,保安部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清理现场、恢复被损设施,尽快恢复经营秩序。

11.保安经理应将事件的经过和处理情况,形成报告呈报物业总经理。报告公安机关的,应向公安机关出具报案材料。

篇5:物业区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暴力案件处理预案

物业辖区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暴力案件的处理预案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保安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保安部经理(平日工作时间)

保安部值班长(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

1.物业任何员工发现打架斗殴、流氓滋事、聚众闹事等暴力事件在大厦范围内发生时,应及时通知保安员或拨打保安部电话。

2.报告人应说明本人身份,事发地点,参与闹事人数,是否动用凶器等情况。

3.保安人员接到报告后,不得单人前往处置,应立即通知保安经理或主管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控制局面。

4.保卫干部应到现场组织处置事端,发现保安人员不易控制局面,应增调警力支援。当事态扩大时应立即通知管片公安机关。

5.物业保安人员处理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立场,压制斗殴双方火气,控制局面,保护好大厦公私财物。保安人员应以保护自身安全为前提,以武力威慑制止暴力行为,不得参与打斗。

6.保安人员处理暴力事件时,应注意区别对待,注意发现闹事行为的组织者、主要参与者和伤人者,使用必要的手段控制有关人员,待公安人员到场后,移送公安机关。

7.处理过程中,保安人员应注意收集证人证言和证物,以利于以后事态的处理。

8.在事态平息后,保安部应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的医院或通知急救中心,收集现场的证据和遗留物,确认大厦公私财物的损失情况,可能的情况下应拍照留证。如有必要,可划定警戒线,暂时封锁现场,以利于公安人员调查。

9.在公安人员调查取证后,保安部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清理现场、恢复被损设施,尽快恢复经营秩序。

10.保安经理应将事件的经过和处理情况,形成报告呈报物业总经理。报告公安机关的,应向公安机关出具报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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