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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区遇顾客较多造成拥挤情况处置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物业辖区遇顾客较多造成拥挤情况的处置预案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保安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保安部经理(平日工作时间)

易出现拥挤的地点主要是车库出入口、外围道路、首层商场大门、扶梯口、卫生间及演示展卖区域等。

1.物业管理中心各部门应对上岗人员进行处置拥挤维护秩序的演练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营业时间卖场首层各主要出入口玻璃门应全部开启,由保安员在门前值岗,维护秩序。

3.如在卖场某区域发生拥挤现象,岗上保安员负责进行疏导工作,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卫干部增调保安员立即到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总服务台进行安全疏导广播。广播词:现购物顾客较多,请大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危险。

5.对有意进行起哄闹事人员,物业保安人员应采取劝说、诱导、强制等手段,迅速进行制止,将其带出卖场。

6.如有聚众闹事,危害大厦正常经营秩序的人员,保安部可联系中关村大街派出所协助解决。

篇2:物业区失窃案件处理预案

物业辖区失窃案件处理预案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保安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保安部经理(平日工作时间)

保安部值班长(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

1.防范措施:

1.1物业保安部不负责商场内部商铺的防损工作,应经常向商户进行安全防范宣传,发现安全隐患要向商户发出《安全隐患提示通知书》;

1.2保安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闲杂人员及可疑情况;

1.3加强技防和物防设施的配置,杜绝安全隐患。

1.4加强重点时间段的巡视力度,注意发现可疑情况。

2.处理程序:

当业户向保安部报失财物时,接电人不要慌乱、不要推委,应立即通知保安经理、警务主管(非办公时间通知值班经理或当班值班长),并询问有关情况,如为外来人员在大厦外丢失财物(如丢失自行车等),可让其自行再找寻一下,或到辖区派出所报告。如为大厦内业户单元被盗应按如下要求处理:

2.1业户/失主在场

2.1.1警务主管(或值班经理)在接到报案后应携带《保安部接报案登记表》、手电筒等必要工具,带一名陪同立即赶到现场。

2.1.2到场后注意保护现场,认真听取失主对丢失财物过程各细节的说明,在《保安部接报案登记表》详细记录报案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现丢失物品时间、地点及准确位置;丢失物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价值、特征/特殊标记等。

2.1.3询问失主是否有外人来过单元,诸如推销人员、清洁人员、工程维修、花木修整人员等。失主是否有嫌疑对象(根据是什么)、嫌疑人特征,离开时间等。如嫌疑人离开不久,应立即通知消防中控室、大堂门岗及巡视保安员布控。

2.1.4询问失主是否要求报案,不论失主是否要求报案均应将调查做完。

2.1.5如失主要求报案,在询问清楚后,应将陪同保安员留下保护好现场,不得移动、触碰、拿走现场任何物品(也不许放入任何物品),请案发时在场人员均不要离开,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理。

2.1.6应派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人员围观,尽量封锁现场。在得到客户公司领导批准后,现场暂时不允许任何人进出。

2.1.7警务主管(值班经理)应将有关情况向保安经理进行汇报。如业户要求报案,可向管片派出所、分局报案。

2.1.8如果在盗窃案件发生时(或发生后)抓住了嫌疑人,应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将其扣留在保安部办公室,由专人看管。

2.1.9在公安人员到场后,警务主管(值班经理)应陪同干警到现场做调查。保卫干部不应介入案件处理过程。

2.1.10如失主情绪激动、态度激烈,对我方强烈不满,我方人员不要气急败坏、言语顶撞,应保持平和心态,可表示"现在情况还不清楚,我方会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等。

2.1.11保安部人员不得公开对案情进行任何推测,不得对业户进行任何赔偿承诺。应请相关业户与物业部门联系解决。

2.1.12如失主或公安机关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可在联系保安经理同意后,为其播放录像,让中控室值机员做好记录。(公安机关可以调用监控录像,但不可由业户带走)。

2.1.13处理事件的警务主管(值班经理)应做好相关记录。

2.2保安部人员发现业户单元被盗,业户不在场

2.2.1当保安部人员发现业户单元被盗且业户不在场时,保安员不要深入业户单元,不要移动、触碰室内任何物品,注意保护、封锁现场。应立即通知保安部警务主管(值班经理)到场处理。

2.2.2警务主管(值班经理)如发现业户单元确实被盗,应派两名保安员在单元门口站岗,封锁现场。立即通知保安经理,与经理联系后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2.2.3联系案发单元业户的紧急联络人回大厦处理。

2.2.4在公安人员到场后,警务主管(值班经理)应陪同干警到现场做调查。

2.2.5如失主返回大厦后态度激烈,对我方强烈不满,我方人员不要气急败坏、言语顶撞,应保持平和心态,可表示"现在情况还不清楚,我方会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等。

2.2.6如失主或公安机关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可在得到保安部经理同意后,为其播放录像,让中控室值机员做好记录。(公安机关可以调用监控录像,但不可由业户带走)。

2.2.7处理事件的责任人应做好相关记录。

篇3:物业区卖场启闭店期间发现失窃案件处理预案

物业辖区卖场启闭店期间发现失窃案件的处理预案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保安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经理、数码广场经营部值班经理、物业保安经理

1.当物业保安人员在启闭店过程中发现商铺或柜台被盗时,保安员不要深入商铺内部,不要移动、触碰商铺内任何物品,注意保护、封锁现场。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经理、楼管员、保安部主管到场处理。

2.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经理、楼管员、保安部主管到场后如发现商铺或柜台确实有被盗迹象时,应拍照留证,并派两名保安员在商铺门口站岗,封锁现场。立即通知保安经理,与经理联系后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3.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经理应联系案发商铺商户的紧急联络人回大厦处理。

4.在公安人员到场后,物业管理中心值班经理、楼管员、保安部主管应陪同干警到现场做调查。

5.如商户返回大厦后态度激烈,对我方强烈不满,我方人员不要气急败坏、言语顶撞,应保持平和心态,可表示"现在情况还不清楚,我方会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等。

6.如商户或公安机关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可在得到数码广场营运部及物业保安部书面确认后,为其播放录像,让中控室值机员做好记录。(公安机关可以调用监控录像,但不可由商户带走)。

7.处理事件的责任人应做好相关记录。

篇4:物辖区外来人员滋扰业户案件处理预案

物业辖区外来人员滋扰业户案件处理预案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保安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保安部经理(平日工作时间)

保安部值班长(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

保安人员应加强对大厦公共区域的巡视工作,注意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对长时间在楼层徘徊、饮酒过量、衣着不整、言语不清的人员要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

当保安部接到业户被滋扰的通知后应及时派人进行处置:

1.立即由保安干部带1至2名保安员赶到现场。保安人员应首先听取报警业户的诉告。如为合同纠纷或双方过错,我方人员不要轻易介入,只将双方劝开,避免影响即可。

2.如确为外来人员滋扰业户,我方人员应将滋事人员带离业户单元,观察其是否携带凶器或饮酒过量、精神不正常。如其态度良好,不吵不闹,可直接将其"请"出大厦,并观察其离去。如其态度蛮横,不听劝阻,可视情况联系公安人员处理。

3.如滋扰人员撒泼硬泡,我方人员可将其强行带离,避免其进一步影响业户,但注意不要使用过分武力,不可与其发生打斗。不要将其带回保安部或其它我方封闭场所,防止其自伤,或污称我方伤人。

4.在将滋扰人员处理完毕后,应通知报警业户,告知其保安部的处理情况。

5.处理事件的保安经理(值班经理)应做好相关处理记录。

篇5:物业区突发疾病伤员事件处理预案

物业辖区突发疾病、伤员事件的处理预案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部、保安部、保洁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平日工作时间)

保安部值班长(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不是专业医护人员,未经过专业救护培训,不承担救护责任。当物业服务人员发现急重病人或伤员时,主要承担报告和保护职责。

1.当物业服务人员在大厦公共区域发现急重病人或有客户突然发病时,应立即通知物业部、保安部,并进行现场看护。

2.在未判明客户发病情况时,不要随意翻动或拖拽病人。

3.在重要岗位(中控室、收费站、工程部各机房等)值岗的人员不得脱岗,参与救助工作。

4.物业经理、保安经理接到客户突发疾病的报告时,应及时赶到现场查看(在自身不便前往时,应派出物业干部到现场处理)。在必要情况下,应及时通知急救中心。

5.在客户神智清楚时,物业现场处理干部应询问其哪里不舒服,是否随身带有急救药品,是否有家人陪同等情况。在客户随身携带急救药品,可以行动时,物业人员可将其扶到能够暂时休息的场所休息,为其寻找饮水服药。

6.在客户受到严重外伤,不能移动或神智不清时,应报告物业部,联系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进行救护。在医护人员未到场前,现场物业人员不要移动病人,防止加重病人的损伤。可为其覆盖衣物保暖,并疏散围观人员,保持良好的通风。

7.在客户发生外伤出血时,应使用急救绷带,先行止血。

8.当客户呼吸暂停、生命垂危时,在确保不会加重病人伤情的情况下,物业人员可进行人工呼吸的急救。

9.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物业部经理应在《意外报告》中做出记录,呈报物业总经理,并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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