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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接管验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某住宅小区接管验收程序

通过上海**物业有限公司接管验收

本公司验收小组按《楼宇接管资料的移交》核对所接收的资料、签发验收复函

本公司验收小组同移交人对房屋质量、使用功能、外观质量、公共配套设备等进行竣工验收

对竣工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验收小组填写各类遗留问题统计表,约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整改,并商定时间复核

对住宅室内设备、设施无明显不全,符合检验标准要求的房屋,由管理服务中心接收钥匙,承担保管责任。

业主(住户)入住时,由物业管理人员陪同对室内进行全面细致的质量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经整理后报告开发商,并要求施工队伍在期限内逐项返修,经物业公司或业主验收后消项。

保修期内,在使用过程中业主(住户)或管理人员发现由于建筑施工或产品制造上的缺陷时,报告开发商查验证后,在中修由开发商责令施工队伍更换或返修、小修、急修可委托本公司维修。

篇2:X住宅区绿化接管验收标准

住宅区绿化接管验收标准

1.项目工程部(或施工单位)向物业公司移交《绿化工程竣工图》、《苗木种植一览表》、《竣工验收证明书》及《现场签证单》、《绿化工程合同》,以备存档。

2.绿化工程质量标准:

2.1苗木种植种类,数量,位置与竣工图纸相符。

2.2苗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及结算规格。

2.3施工场地无残留垃圾、余土。

2.4合格苗木质量标准:

2.4.1长势良好,没有枯枝、黄叶、残叶现象。

2.4.2乔灌木种植位置适当,高低错落有致,外形美观,造型、修剪合理。

2.4.3枝叶无病虫害,无蛀干害虫。

2.4.4乔木保护措施得当,有护树架无倒状,摇动现象。

2.4.5草坪及地被植物无杂草或杂草率小于5棵/100平方米,无裸露黄土现象。

2.4.6不合格苗木,特别是大型乔木及枯死、生长不良苗木限在移交整改通知单下发后一周内补种整改完毕。新补种部分,要从补种工作完毕起重新计算养护期,或由养护公司补种,其费用从原施工队中扣除。

3.贵重苗木、不易成活树种、一、二年生地栽季节性时花、荫生植物移交及其它不合理种植现象移交细则:

3.1对于价值昂贵稀有名贵树种(例如:千年古榕、加拿列海枣、原始移植大型乔木等),施工单位对树种成活质量保证期必须从工程竣工验收后要经过二伏二寒(即2年质保期)后才能移交物业管理公司;若以上名贵树种质保期未达到2年便移交物业管理公司,在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计起)质保期内死亡,仍由项目工程单位承但补种责任,并对补种树种从新计算质量保证期2年。

3.2不易成活树种(例如:棕榈科中植物;具体树种名称见附注),施工单位对树种成活质量保证期必须从工程竣工验收后要经过一伏二寒(即1年半的质保期)后才能移交物业管理公司;若以上名贵树种质保期未达到1年半便移交物业管理公司,在1年半(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计起)质保期内死亡,仍由项目工程单位承担补种责任,并对补种树种从新计算质量保证期1年半。

3.3一、二年生地栽季节性时花因具有季节性,在非开花季节是没有花期的,因此设计单位及项目工程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注明需保持绿化中一年四季有花品种的,请提供不同季节时花替换品种名称,若设计未要求四季有花的一、二年生地栽时花品种,请注明此花花期过后需替换的永久多年生品种,以便管理公司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养护工程的有效管理及达到良好绿化景观效果;以上替换品种种植所产生费用由项目工程单位承担。

3.4在项目移交时若发现有将荫生植物种植在阳生植物生长环境中的现象,请设计单位及项目工程单位根据植物生长特性整改完毕后再进行移交,或移交时请设计单位及项目工程单位注明此植物自然死亡后替换品种,由物管公司安排替换品种施工种植,所发生费用由项目工程单位承但。

3.5其它不合理现象(例如:一年生时花与木本灌木间种、不耐涝植物种植在湿地中等),在移交时请设计单位及项目工程单位根据植物生长特性整改完毕后再进行移交,或进行准时移交物管公司,但物管公司在养护过程中1年(从移交物管公司之日起)内死亡,补种由项目工程单位承担,并对补种树种从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4.物业公司将审批验收结果交公司予以结算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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