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Z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1.0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0职责

3.1车管员职责

3.1.1协助综合事务部经理做好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各项管理工作。

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3.1.3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1.4负责安排公司车辆的保养、年审和二保工作,对公司审批权限内的车辆保修进行监督和安排车辆进厂修理。

3.1.5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3.1.6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级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3.1.7负责调度车辆,安排驾驶员各项工作。

3.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车辆安全员职责

3.2.1协助车管员完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2.2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2.3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3.2.4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3.2.5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3.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专职驾驶员职责

3.3.1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3.3.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3.3.3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3.3.4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3.3.5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3.3.6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3.3.7每年与公司签订一次《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4.0工作内容

4.1车辆的使用

4.1.1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含公司领导相对固定使用的车辆)均由综合事务部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送交综合事务部车队,由车队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并经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后出车。

4.1.2公司车辆原则上只限于在**高速公路线内行驶,驶离**高速公路线外预计超过2小时,应通知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备案。

4.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4.1.4车辆―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

4.1.5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4.1.6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4.1.7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车辆的维修

4.2.1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4.2.2维修费在2000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3000元-5000元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2.3修理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必须带回交车辆管理员检验认可。

4.3奖惩办法

具体参照《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之奖惩办法执行。

5.0附则

5.1本制度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

5.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3附件: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篇2:S分局车辆维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分局车辆维修管理,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包括分局机关使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维修应坚持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做到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三、分局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指定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大众※※维修站、※※汽车修理厂),并与其签定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车辆。

四、分局成立具有高级技师职称的专业人员组成车辆故障检测小组,负责车辆故障技术鉴定工作。鉴定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车班负责人◎◎◎为小组长。

五、驾驶员要加强对所管理、使用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经常检测各项性能,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维修,确保车辆完好率达100%。

六、车辆故障报修程序:

(一)本车驾驶员提出修车报告(除车辆正常保养以外);

(二)由检测小组鉴定车辆检测故障原因,到维修厂家询价后,由车队负责人写出书面维修报告;

(三)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

(四)分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修理厂修理;

(六)车辆修理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验车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七、维修费报销程序:所有车辆维修费,坚持一月一次月底统一结算。具体是:

(一)由驾驶班和财务部派员一同前往修理厂结账;

(二)车班填写报销凭证;

(三)办公室审核;

(四)按分局财务报销制度审批报销。

八、在外执行任务的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就近维修,但仅以恢复车辆运行为限,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篇3:某机关车辆管理办法

1、四大班子领导工作用车,油料供应及维修保养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2、领导工作用车,每车每月供油350升,超耗不补,节约用油可顺延使用并由所在单位视情况给予奖励。

3、司机的管理由四大办公室分别负责。

4、设立司机安全奖,对全年行车无事故的司机由四办予以奖励。

5、对各种事故和违章违纪的处理办法:

(1)因出车事故,责任完全在对方者,按有关部门意见处理;双方互有责任者,除按有关部门处理意见执行外,扣除司机安全奖,并视责任大小承担相应比例的经济损失。

(2)出车途中出现机械性故障,如果司机负有检查不当之责任,视具体情况处理。

(3)因出私车出事故者,一律由本人负责;重大责任事故,除负责全部经济损失外,5000元以下者,须在车队公开检讨,停车检查;损失额在5000―**0元者,视其情况给予纪律处分;2万元以上者,限期调离。

(4)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或酒后开车出现事故,参照出私车条文严肃处理。

(5)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车辆发生碰撞、丢失等,后果自负。

6、两辆大轿车的管理使用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

篇4:车辆维修交接流程管理办法

一、目的:保证工作的有序性、准确性,提高工作时效,提升公司服务品质和公司整体形象。

二、范围:从维修车辆进场至结算出厂过程中参与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业务接待与派工流程:(参照接车派工程序文件)

(二)、开始维修:

1.做好承修车辆卫生保护,将椅座、方向盘、地毯等保护垫套安装到位后方能开始维修操作。

2.依据《派工单》所描述内容进行维修,如发现有新增项目要及时与客户沟通后方可施工。(可通过前台与客户沟通)

(三)、仓库:

(四)、完工:

1.做好承修车辆内外及本工位的卫生,特别注意因维修过程中造成的卫生问题。

2.主修人员依据派工单的维修项目和维修合格标准进行自检。

3.主修人员自检后由班组长进行完工检验。(视情况而定)

4.检验完毕在派工单和《接车单》随车联上签名,及时将派工单送至仓库并在仓库的领料单描述出维修项目和工时费。(所承修车辆为最后一道工序的应将《接车单》随车联和《派工单》《材料结算单》和车锁匙一起送到前台

(五)、前台:

1、接车人员将《接车单》送至前台后应及时的将客户资料、维修项目和承修班组输入到“一般维修”栏目内。

2、整车完工后应马上进行结算,打出电脑单尽量做到不让客户等待时间不超过3分种。

3、结算完毕将客户资料入档。

篇5:自购车辆公务使用管理办法范例

1为了缓解公务用车矛盾,合理使用公务用车,降低车辆使用和管理成本,特制定要制度。

2费用预定:

2.1根据职务及业务量划分档次,确定个人交通费用补贴标准。

2.2重点确保:保证公司办公用车和重要活动的接待用车,公司特别事项紧急处理用车。

2.3管理规范:必须是自购车辆公务使用按本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

3管理范围

3.1公司管理层领导。

3.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4具体措施细则

4.1凡是自购车辆(产权属个人的)用于公务和方便工作的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4.2合理预定个人交通费用补贴标准。

a购自有车辆的补贴标准:

档次

标准(元/年)

范围

2**

董事长

**0

总经理

15000

副总经理

10000

各部门负责人

b未购自有车辆的补贴标准:

档次

标准(元/年)

范围

3200

董事长

2400

总经理

**

副总经理

1600

各部门负责人

4.3凡自购车辆的(必须是非营运性质,本人为户主的自用小汽车)人员,必须将车号及相关资料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确保重要公务活动的用车。

4.4交通补贴适用享受补贴范围内人员自有车辆的入户费、购置税、保险费、燃油费、修理费、年检费、养路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的支出以及未购车辆人员在办理公务时租车费。

4.5各类交通费补贴不能直接发放现金,符合使用范围的开支在指标数额内全部凭票实报实销,超出指标数额的费用一律自负。

4.6享受交通补贴人员的补贴指标,本年未使用完指标可跨年累计使用,年度结余部分不得提奖励。

4.7享受交通补贴的人员,按隶属关系和规定用途凭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并由财务部门负责指标的控制。

4.8仅限公司领导带自有车辆出差,但必须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登记公里数,公司承担车辆的过路、过桥费及油耗(按实际公理数核算)另按0.5元/公里补贴车辆损耗。

4.9凡带自有车辆因公外出出现交通事故的,在个人办理全保的情况下,由公司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后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10享受补贴人员若离职,则以离职时间为准按月计算补贴费用,离职后补贴费用随即取消。

4.11自购车辆的人员可向公司提出贷款申请,公司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按市场上现行办法办理贷款手续。具体方法如下:

a购车人员必须首付车款30%,余款双方签订协议自购车之日三年内还清。购车人按年利率3%支付利息,三年内本息平均到月偿还。

b在贷款时效内人员离职的必须将余款还清,车辆使用权才归购车人,否则公司将依据签订协议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c凡公司补贴自购车辆的,车辆拥有权属个人但公司财务部要挂帐,按有关规定提取折旧费。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