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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组织管理月度考核标准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生产组织与管理月度考核标准

一、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00)

扣分标准

生产准备

30

1.因人员、设备、证件、手续不全,而影响工作,发现一次扣5分。

2.由于原材料、半成品贮备不合理而影响使用或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扣10分。

3.机械设备、电器电路疏于检修而影响生产的,发现一次扣10分。

生产组织

30

1.生产关键时候,干部不能深入现场指挥协调,而延误生产时间或使问题复杂化,而影响生产或工艺进度,发现一次扣10分。

2.现场情况不清,落实现场情况不准,造成失误,工作安排混乱,发现一次扣10分。

3.因措施不当,影响顾客生产,每次扣10分。

生产管理

40

1.无故不参加公司生产例会,每次扣5分。

2.不服从生产办的工作安排、指挥和调度,造成某项工作整体部署受挫,给公司财产或信誉造成损失,发现一次扣10分。

3.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生产的事故、故障,而不及时汇报,发现一次扣10分。

4.干部不能坚守岗位值班,出现生产工作无法安排,每发现一次扣5分。

5.施工过程中与客户配合不好,引起纠纷,发现一次扣10分。

二、否定指标

1、因措施不当或责任原因,造成填井返工和报废井,每次扣100分。

2、服务态度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者扣100分。

3、不执行调度指令,给公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扣100分。

篇2:安全生产月度挂牌考核标准规范

安全生产月度挂牌考核标准

一、按伤亡人数考核

1、凡发生工业重伤事故、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者;发生交通死亡、重伤事故,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者,挂黑牌。

2、凡发生一般工业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一般交通事故以上者,挂黄牌。

3、未发生上述情况挂红牌。

二、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

1、凡发生工业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发生人员伤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者,挂黑牌。凡发生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含5000元);发生人员轻伤以上事故(含轻伤),挂黑牌。

2、凡发生工业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者,挂黄牌。

3、车辆单位无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事故(包括单方事故),车均经济损失小于50元;非车辆单位无任何事故者,挂红牌。

三、按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考核

1、凡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在技术公司及泥浆公司组织检查被指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造成严重影响及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分不满80分者,挂黑牌。

2、凡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在技术公司及泥浆公司组织的检查中,一次发现三起以上的违章或事故隐患),经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分80至90分者,挂黄牌。

3、经按《泥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检查得90分以上者,挂红牌。

篇3:质量综合月度考核标准规范

质量综合月度考核标准

一、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标准分(100分)

扣分标准

质量管理

30

(1)单位没有制定质量目标和质量考核规定扣10分(2)没有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查不到记录扣10分(3)没有成立qc小组扣5分(4)qc小组一个月至少活动一次,每少一次记录扣5分。

产品质量

25

(1)原材料按规定需送检,每漏检一次扣5分(2)不合格原材料要有处理意见和记录,没有扣5分(3)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原始生产(包括技术服务)记录,每缺一项扣5分(4)产品出厂检验每漏检一次扣5分(5)检验报告(技术服务完井质量单)没有或不及时发放,每次扣5分。

服务质量

10

(1)定期服务回访并要有记录,每缺一次扣5分(2)服务回访定期总结和对意见有处理结果,每缺一次扣5分。

质量体系运行

20

(1)不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每缺一项扣5分(2)质量记录每漏填一次扣5分(3)内、外审核出现一项轻微不符合项扣5分(4)出现问题和不合格项不按规定采取纠正措施,每次扣5分

计量标准

15

(1)没有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扣5分(2)计量器具不按规定送检,每次扣5分(3)没有建立标准登记台帐扣3分(4)不按规定上报送检记录每次扣2分。

二、否定指标

1.生产单位不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扣100分,并酌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2.产品(包括技术服务)被用户或油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出不合格或因服务质量影响了公司声誉,经查确属单位责任,扣100分。

3.质量体系外审核出现严重不合格项,影响了公司的质量体系取证,扣100分。

三、考核结果判定

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75-84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5%,不满75分者扣除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10%,并视应负责任的轻重扣发责任单位月度效益奖金的5-10%。

篇4:质量综合月度考核标准规范

质量综合月度考核标准

一、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标准分(100分)

扣分标准

质量管理

30

(1)单位没有制定质量目标和质量考核规定扣10分(2)没有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查不到记录扣10分(3)没有成立qc小组扣5分(4)qc小组一个月至少活动一次,每少一次记录扣5分。

产品质量

25

(1)原材料按规定需送检,每漏检一次扣5分(2)不合格原材料要有处理意见和记录,没有扣5分(3)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原始生产(包括技术服务)记录,每缺一项扣5分(4)产品出厂检验每漏检一次扣5分(5)检验报告(技术服务完井质量单)没有或不及时发放,每次扣5分。

服务质量

10

(1)定期服务回访并要有记录,每缺一次扣5分(2)服务回访定期总结和对意见有处理结果,每缺一次扣5分。

质量体系运行

20

(1)不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每缺一项扣5分(2)质量记录每漏填一次扣5分(3)内、外审核出现一项轻微不符合项扣5分(4)出现问题和不合格项不按规定采取纠正措施,每次扣5分

计量标准

15

(1)没有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扣5分(2)计量器具不按规定送检,每次扣5分(3)没有建立标准登记台帐扣3分(4)不按规定上报送检记录每次扣2分。

二、否定指标

1.生产单位不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

0万元以上,扣100分,并酌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2.产品(包括技术服务)被用户或油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出不合格或因服务质量影响了公司声誉,经查确属单位责任,扣100分。

3.质量体系外审核出现严重不合格项,影响了公司的质量体系取证,扣100分。

三、考核结果判定

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75-84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5%,不满75分者扣除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10%,并视应负责任的轻重扣发责任单位月度效益奖金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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