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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矿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进一步提高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管理向制度化、标准化发展,全面落实控股公司“关口前移反违章,重心下移重防范,强化责任抓落实,创新管理保安全”的安全环保方针目标,依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对“三违”责任人做出处罚;对责任事故(包括险肇事故),根据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破坏和损失程度,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安全工作优秀的员工和班组给予奖励。

第二条安全处罚规定

三?“三违”未造成事故的处理

1、“三违”未造成事故者,发生一次罚款500元,下岗学习两周(下岗期间,责任人参加反“三违”学习,核发最低生活保障费,下同。),全年累计发生两次,罚款1000元,全年累计发生三次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

2、“三违”未造成事故的班组,发生一次扣除该班其他人员200元;月累计发生两次的,该班其他人员罚款500元,班长另外罚款200元?;月累计发生三次的,该班组其他人员罚款500元,班长另外罚款400元,免去其班长职务,两年内不得竞聘;

?四?“三违”未造成事故但有财产损失的处理

因“三违”造成财产损失2000元及以下的,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财产损失2000元以上的,责任人除承担2000元损失外,追加承担超出损失额的20%。

上述情况发生时,同时执行本细则第三条所规定的相应的处罚。

五“三违”造成险肇事故的处理

1、因“三违”造成一般险肇事故者,发生一次“三违”责任人罚款1000元,下岗学习一个月;全年累计发生两次一般险肇事故或一次较大险肇事故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2、因“三违”造成一般险肇事故的班组,发生一次该班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另外班长罚款200元;全年累计发生两次一般险肇事故或一次较大险肇事故的,该班其他人员罚款1000元,班长另外罚款400元,同时免去其班长职务,两年内不得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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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违”造成一般轻伤事故的处理

1、因“三违”造成他人一般轻伤事故者,发生一次“三违”责任人罚款1500元,下岗学习一个月,同时对无“三违”受伤者罚款500元;受伤者有“三违”行为,罚款1500元?。

因“三违”造成自身一般轻伤事故者,发生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500元,治疗结束后下岗学习一个月。

全年因“三违”造成两次轻伤事故者,解除“三违”事故主要责任人劳动合同关系。

以上轻伤构成伤残的,治疗期结束后,申请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以10级伤残为基准(不再另罚),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增罚受伤者500元;

2、因“三违”造成轻伤事故的班组,发生一次该班其他人员罚款500元,班长另外罚款200元;全年累计发生两次的,该班其他人员罚款1000元,班长另外罚款400元?,同时免去其班长职务,两年内不得竞聘;

?七“三违”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处理

1、因“三违”造成他人重伤者,罚款2000元,并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受伤者罚款2000元,治疗结束后下岗学习一个月。因“三违”造成他人工亡者,对其处一次性罚款5000元,并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以上“三违”责任人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尚未认定前由事故单位责成其停职、停岗进行安全学习,学习期间核发最低生活保障费)。

因“三违”造成自己重伤者,罚款5000元,行政记过处分一次,记入职工个人档案,治疗结束后下岗学习两个月。

以上重伤构成伤残的,治疗期结束后,申请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以10级伤残为基准(不再另罚),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增罚受伤者500元。

2、因“三违”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班组,该班其他人员罚款1500元,全班安全学习两周。班长另外罚款400元,免去其班长职务,不得再次竞聘班长。

?八施工队月累计发生两起轻伤事故,施工队所有员工罚款500元;

九以上“三违”责任人所处岗位属于特殊工种或要害岗位的,下岗期满后须重新择岗,不得再次从事特殊工种或要害岗位作业。

十矿部设立“三违”行为“曝光台”,以上“三违”责任者在接受处罚的同时,矿部还在“曝光台”对其“三违”行为及其处理结果进行曝光;

?十一?“三违”造成设备事故的,按矿部《生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

十二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有详细记录。每缺一次扣除车间或该班第一责任人200元。

十三车间对矿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和安全指令,应按要求及时完成。若无特殊情况,既无可靠防范措施,又未按期完成的,对责任人每项罚款200元。

第四条事故管理

十四?严格按照工伤事故定义,划清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工伤认定依照《新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章“工伤认定”相关条款执行。凡未认定为工伤的,一切后果自负。

十五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当班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或越级报告,同时做好抢险及现场保护工作,若因报告不及时导致事故扩大的,处罚责任人200~1000元。

十六凡发生工伤事故的班组,应当立即向车间报告或越级报告,车间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矿安全环保科或矿长报告,事故报告(以当班为限)每拖延一天,对迟报责任人罚款500元。

十七?任何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工伤事故由矿事故调查组组织人员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矿安全环保科在一周内将事故分析结果整理后以书面形式报至矿安委会。

工亡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中“事故调查”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五条安全奖励

十八?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杜绝“三违”表现突出的人员或班组,矿部给予适当奖励。

1、矿部设立员工安全绩效奖,未发生“三违”行为者,逐月兑现。

2、工区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大比武活动。未发生“三违”行为且完成季度安全生产目标的班组,按比例择优评选,宁缺勿滥。具体按工区季度安全大比武相关规定执行。每季度的第一个月20日前上报上季度评比结果至安全环保科,经矿安委会审核通过后兑现。

3、矿部年终开展“安全生产标兵”评比活动,获“安全生产标兵”称号的员工,矿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见“安全生产标兵”评比细则。

十九?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果断采取措施,避免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修复费5万元以上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经矿部核实,奖励当事人500~2000元。

二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且实施效果明显者,经矿部确认,每项奖励100~500元。

二十一?事故抢救及时(或汇报及时)避免事故扩大者,每次奖励200~1000元。

二十二为鼓励员工积极同“三违”行为(人和事)作斗争,形成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氛围,对举报违章者予以奖励(安全管理人员除外),视违章可能造成损失或伤害程度的不同,每次奖励100~500元。

附则

二十三凡因防范措施不力,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发生的事故,按上述有关条款加重处罚。

二十四对维护安全生产和坚持原则的人员进行报复或陷害者,分别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十五事故的责任由矿事故调查组出具分析报告报矿安委会认定。

二十六本实施细则未列的其它“三违”事项,可根据本矿相关管理规定并比照本细则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二十七本细则中的处罚款项由安委会书面通知薪酬管理部门执行。

二十八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属矿安委会。

二十九?本实施细则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三十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2: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实施细则

一、正确认识实施“安全管理红线”的必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

出台安全管理红线是针对义煤公司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入手,以事故教训警醒全体员工,推动安全管理转型,防范各类事故发生。60条安全管理“红线”中的每一条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都是煤矿安全规程和措施中三令五申的重要条款,都是在借鉴事故教训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来的,背后都有若干典型事故教训作支撑,是依法治矿的具体体现。结合实际重点,突出了这些措施在防范事故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红线”管理形式来强化其严肃性,提升执行力。

二、依法实施“红线”管理

按公司领导要求,“安全管理红线”经过了各专业部门认真梳理审核,是义煤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结合河南能源(2014)57号《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依法实施安全管理“红线”。

三、切实做好宣传贯彻

1、明确责任。各矿井矿长是本单位宣传贯彻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系统、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内宣传培训、解读指导、执行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部署宣贯和执行工作,以身作则抓好落实。宣传培训做到“六全”“四知”:全面宣传、全员培训、全懂条款规定、全会执行、全时监督、全员签订承诺书;“知规定、知案例、知危害、知责任”。各专业系统要将本专业有关红线逐条细化、量化,解读清楚,讲明白,为基层单位规范执行提供技术指导。各单位要进一步结合实际将60条“红线”规定详细分解到矿井各岗位、工种和系统等,所有副科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矿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对红线必须全部掌握,熟记于心。

2、广泛宣贯。各单位要利用板报、标语、广播、有线电视、报纸、警示牌和各种会议、技术课和现场模拟讲解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培训。要组织专业人员分专业逐条详细解读,公司业务部门要对本专业条款进行解释说明,对照典型案例讲明危害,让职工家喻户晓想明白、人人皆知、入脑入心。要在井下主要工作场所和事故易发地点设置相应红线警示警标,时刻警醒员工严格遵守。把无情的制度变成有情的宣教,把踩踏红线可能引发的事故伤害和被查处追究的后果变成事故前自觉主动预防。让“红线”成为人人知道并严格遵守的安全“高压线”,真正使“红线”无人敢踩、无人去踩、无人想踩。

3、严格考核。红线内容的现场培训结果是真正全员有效落实的前提,各单位要对所有员工宣贯情况进行严格的效果考核,根据职工理解红线背后的事故案例教训的熟知情况和现场实操演练情况,评价宣传教育成效,并记录建档备查。必须做到“三个百分百”即:在岗员工百分之百参加培训、考试百分之百满分、新工人上岗前百分之百达标。否则,停止工作,进行再学习、再考试,直到满足百分百要求为止。

4、人人承诺。矿井统一规定格式,以区队为单位组织分工种岗位签订。考试合格的职工人人与单位签订不踩“安全管理红线”承诺书,员工与区队、区队(科室)管理干部与矿井领导、矿井领导与义煤公司领导签订不踩“安全管理红线”承诺书,强化遵章意识和安全诚信意识,促进安全自律。

四、强化责任,合力推进

1、落实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责任主体是矿井。支持鼓励基层单位自主管理、自查自纠,促进矿井、区队安全自主管理。各单位内部查处的触犯“红线”规定行为,由本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其结果不作为上级安全考核扣分的依据。各级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义煤公司安全决策部署上来,克服应付、畏惧、怕得罪人心理和变相抵触、对抗、侥幸心理,不搞花架子,严禁采取全线停产、静态迎检,掩盖动态生产过程的隐患,坚决避免规定与现场落实“两张皮”,真正做到“铁制度、硬执行”,确保隐患“可知、可控”,推进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有效运行。

2、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上级各部门要履行“抓系统、系统抓”职责,根据查处违反“红线”落实情况,对基层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并与双基建设等安全奖励挂钩。对应查未查、应处未处的,被上一级查处一人次违反“红线”规定的,对单位扣当月“双基”考核3分,对本单位系统分管领导扣当月“双基”考核3分。矿井当月被查出2人次以上违反“红线”规定行为的,上溯一级追究监管责任,依次给予系统分管领导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免职处分。矿井当月被查出3人次以上违反“红线”规定行为的,依次给予矿井主要领导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矿井主要领导进行安全约谈。

3、强化现场管理。跟班区长、班(组)长对本班现场触犯“红线”的行为查处负直接监管责任。对于不负责任,放任、默许或违章指挥本班员工违反“红线”规定冒险蛮干的,按照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给予跟班区(队)长、班长撤职处分;给予区(队)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职工本人违反红线的给予2000元罚款、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4、严格上溯追究。上级部门查出或经员工举报落实的违反“红线”规定行为,每查出一人次对上一级公司相应业务部门扣当月“双基”考核0.5分。

5、鼓励广大员工相互提醒并监督“红线”执行,现场制止并报告义煤公司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行为的,经核实后,根据情况每次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对弄虚作假或刻意报复或干扰规定落实的也要严肃追究。

6、加强综合考评。在安全管理“红线”宣传学习、培训考试(以分系统现场抽查为主)、签订承诺书和现场落实等环节实施效果好,位居前三名的,当月“双基”考核给予0.5-1.5分激励。

7、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红线危险,违规必究,要形成全员共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狠抓超前防范,努力给员工创造自觉自律不踩“红线”的环境和氛围,培养安全生产习惯,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附:承诺书

承诺书

(仅供参考,鼓励创新)

为规范全员操作行为,把“用心做事、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安全工作习惯,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管理转型,坚决遵守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促进义煤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在此,我向矿领导和全体员工庄严承诺:

一、我认真学习了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全部(专业)内容,熟知有关安全管理红线的各项要求,并做到熟记于心。

二、我完全理解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的深刻内涵和严格实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认识到安全“红线”神圣不可侵犯的严肃性。

三、我承诺愿意坚守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安全工作,保证不触及红线,并监督身边工友不踩“红线”,做到“三不伤害”,为义煤公司安全生产稳定不懈努力。

四、我自愿接受上级和同事监督,若触犯安全管理红线行为,愿依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接受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法定代表:承诺人:

监督人:

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背面为安全管理红线具体条款)

篇3:顶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新)

一、顶板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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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区分工

1.采掘单位对本单位作业地点分管责任范围内沿途巷道、安全出口、及施工头面顶板管理工作负责,由责任单位负责顶板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及隐患处理工作。具体由采煤、掘进副总负责督办。

2.主运输系统、采区煤流系统巷道及煤仓联络巷,由责任单位运转区负责顶板管理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顶板隐患排查、汇报工作。

3.水平轨道大巷、主要轨道上下山(绞车房)等巷道,由责任单位运搬区负责顶板管理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顶板隐患排查、汇报工作。

4.水仓、泵房、变电所及安全通道、-430人行下山、-430轨道绞车房,由责任单位机电科负责顶板管理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顶板隐患排查、汇报工作。

5.主要回风巷、无具体施工或分管责任单位的其他巷道、硐室等,由责任单位通防区负责顶板管理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顶板隐患排查、汇报工作。

6.巷修区负责全矿井所有巷道、硐室的顶板管理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并做好巷道报废及回撤管理工作。

以上2~6项具体由通防、巷修副总督办;2~4项具体由机电、运输副总协助督办。

三、采煤专业顶板管理

1.采煤支护材料要求:

⑴工作面支护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要求。所有支护材料有基础台帐,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

⑵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备用材料的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办法等,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采煤面前顶板管理

⑴高档普采:采煤机割煤时,要跟机挂梁支临时柱,正常情况下拖后采煤机3~5m。松机割底煤时,回临时柱一次性距离一般不大于20m;支贴帮柱拖后采煤机组距离一般5~10m,贴帮柱间距一般不大于3m并用物料挤紧帮;移溜支正规柱拖后采煤机组距离一般不大于15m,并及时补齐;顶板破碎或下分层工作面要视现场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间距,补充措施说明。

⑵炮采:要分段放炮和挂梁,每段距离一般不大于20m,并支设临时柱控制顶板。

⑶综采: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及时移架支护。割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应采用带压擦顶移架方式,正常移架滞后采煤机一般不超过3~5架,端面距不超过340㎜。特殊情况要在作业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

⑷要严格控制面前端面距,尽量缩短空顶时间和空顶面积。

①高档普采当顶板破碎时,要采取预挂顶梁、加挂短顶梁、严密背顶、掏梁窝、挑板梁、套支长钢梁等超前处理措施。

②若炮采要减少装药量及每次起爆个数,每次放炮后必须及时支护,具体要求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③综采顶板破碎时要紧跟或超前移架,片帮严重时必须立即移架。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停止采煤。

⑸人员进入面前工作时,必须先采取可靠地临时支护和防片帮措施、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综采工作面采高大于3.0m时必须使用好护帮板并用物料护好帮后方可进入作业。

⑹端头支护:

①每次放炮后应及时采用四对八根长钢梁或不少于6架双楔调角定位顶梁棚支护顶板,支设临时支柱,然后出煤。端头支护的使用范围、支设及回撤方法、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必须在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下分层工作面采用6架双楔调角定位顶梁支护顶板时,要用一对长钢梁托住棚头,交替迈步前移;若下分层工作面顶板胶结较完整替换棚头时,可直接采用6架双楔调角定位顶梁支护顶板。

②八层煤工作面两端头四灰顶板厚度正常且无断层、破碎带、二合顶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制定相应措施后,可以取消四对八根长钢梁支护或双楔调角定位顶梁棚支护,改为对柱支护。面前靠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的一排临时柱必须支成对柱,其它面前临时支柱可支成点柱,对柱和点柱的数量及支设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

③加强综采工作面上下两端头与顺槽三角区的顶板控制,正常情况下及时超前移架支护;顶板破碎时使用顺槽棚加强支护,顺槽棚应至少搭接在相邻两架支架上,且与超前支护连成一体。

3.采煤面后顶板管理

⑴正常情况下采空区冒落高度应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

⑵局部悬顶或冒落高度不充分(<(2×5)㎡)时,必须采用戗棚、丛柱、对柱、趄柱、密集支柱等加强支护措施;超过时必须采取强制放顶措施。

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的,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采取矿压观测、预报手段,防止悬顶大面积突然垮落造成事故(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工作面除外)。

⑷严格“自下而上、由采空区向工作面”的回柱顺序和回柱操作“八大要领”,回柱把手、长柄工具、防倒拦绳等回柱工具齐全、合格。采煤面分段回柱,每段只允许安排一组人员作业,每组2~3人,一人回柱放顶,一人观察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观察人员除协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单人独自操作。回柱分段距离不得小于15m,分段接茬处应选在顶板较好的地段。回柱地点附近15m范围内不准有其他人员工作或停留。倾角大于15°的工作面,分段距离一般不得大于20m。回柱分段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⑸特殊情况下回柱:①在回“压死”的柱子时,要用掏底或松顶的方法回出。严禁用绞车或回柱器硬拉,严禁放炮崩柱子。②因矸石冒落推倒支柱,柱梁被埋住时,要先维护好附近顶板,方可扒出被埋柱梁。③因采空区大块矸石倚靠支柱时,要先处理大块矸石或采用“先支后替”措施后,方可回出柱梁。④下山回柱时,应采取好防推趄柱、防倒拦绳、远距离回柱等措施。⑤回撤回柱收尾时,应采用“扇形收口”逐渐回出,严禁整路一次性回撤。

4.安全出口及超前支护

⑴工作面两顺槽的超前支护距离应不低于30m,对顶板压力大、受采空区影响的顺槽巷道进行超前支护,超前距离应不小于50m,视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加长。

⑵遇顶板破碎或其它地质构造,可配合金属网加工字钢对上下出口进行超前加强维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5.综采过联络巷、停采回撤通道支护

①工作面距面前联络巷至少100m时,由采煤副总组织过联络巷现场会审,结合以往过联络巷支护方式、支护强度及推采经验,确定合理的支护形式、参数和过联络巷方案,区队技术员编制专项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区队执行。

②工作面在停采前至少1个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支护设计专题会议,结合以往或相邻矿井回撤通道支护经验及支护强度的矿压实测研究,确定合理的支护形式及参数,由生产技术科(技术)完成支护设计,区队技术员编制专项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区队执行。

四、掘进专业顶板管理

1.掘进支护材料要求:

⑴工作面支护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要求。所有支护材料有基础台帐,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

⑵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备用材料的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办法等,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⑶锚杆及其锚固剂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制作,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否则不准使用。

⑷锚网、锚喷巷道作为永久隐蔽工程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度和施工档案直至巷道报废为止。

2.临时支护

⑴架棚巷道临时支护

①新开门巷道支齐三架棚后(不包括门棚),要采取前探梁作临时支护。前探梁可用11#矿用工字钢或15Kg/m钢轨制作。每根前探梁的固定点不少于3个,采用40T型溜子新链条、联接环和螺丝联接,螺帽要满扣,用木楔打紧,严禁重楔。

②前探梁的长度不小于4m,前探距离要根据循环进度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前探梁的根数,当棚梁净宽在2.8m及以下时用两根,棚梁净宽大于2.8m时用三根,均匀布置。

③前探梁上方用长度比巷道顶部宽度小0.4m的木板梁(宽×厚=150×60mm)和小杆或板棚接顶,控制前探部分顶板。有条件时可将棚梁预放在前探梁上,接顶架牢。

④因放炮崩倒崩歪的支架,必须待吹散炮烟后,从外向里,在支架和前探梁的掩护下,敲帮问顶,逐架扶正,背牢架实。

⑤在移动前探梁时,必须在支架掩护下操作,严禁空顶作业。

⑥上(下)山掘进,巷道坡度大于15°时,要有防止前探梁下滑的措施。

⑵锚喷、锚杆巷道临时支护

①锚杆支护的巷道要用前探梁作临时支护。

②前探梁可用11#矿用工字钢或15Kg/m的钢轨或直径不少于89mm,壁厚不小于4mm的厚壁无缝钢管制作,若采用其他材质作前探梁时,其具体规定必须在作业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

③当巷道宽度在3.2m及以下时用两根前探梁,当巷道宽度大于3.2m时,要使用3根前探梁。前探梁间距不大于1.4m,用金属锚杆和吊环固定。每根前探梁不得少于2个吊环,吊环螺纹拧入长度不少于30mm。固定前探梁吊环可使用巷道支护的锚杆。吊环每移动一次,都要检查其结构有无裂纹、开焊或变形,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

④锚喷巷道根据现场巷道围岩性质、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可采用初喷或者前探梁作临时支护;如果采用其它支护形式作临时支护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在作业规程中对顶板控制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做出具体规定。

⑤掘进工作面要时时备足至少10架与本巷道断面相适应的架棚支护材料,当遇到松软岩层或破碎顶板时,要及时改为架棚支护。

⑶砌碹巷道临时支护

要尽可能采用锚喷作临时支护。若架棚支护改为砌碹支护,必须采用四撑棚做临时支护,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四撑棚直径不得小于0.2m,需选用坚硬优质木材。顺向抬棚棚腿净里长应不超过2.8m,腿窝距底槽内沿不小于0.5m,横向抬棚腿窝距底槽内沿不小于0.3m。四撑抬棚接口处和梁与梁的接触处,都要用扣扒双面扒牢。

②支设抬棚前,要先将施工地点前后10架棚加固好。挖底槽前要先支好四撑抬棚。四撑棚托原棚不得超过4架,抬棚腿要落到实底,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防止高吊、失脚的措施。

③放炮开帮后,要检查加固四撑抬棚。待找掉顶帮活石,控制好两帮后,方可挖底槽。

④砌墙及挖底槽时的护帮措施要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作详细规定,以防溜帮和落石伤人。

⑷下分层巷道施工特殊规定

①下分层支护方式要根据矿压显现的实际情况确定,要充分考虑开采深度、上分层采后时间、岩性等因素。当巷道需开宽或遇压力集中区等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支对棚或缩小棚距等措施,提高支护强度。

②下分层工作面巷道与上分层工作面巷道必须内错布置,内错距离为2~3m。下分层巷道开门应选好位置,必须在上分层停采线之前进入下分层巷道位置。

③下分层掘进施工要做到一次成巷,严把工程质量,避免前掘后整,为防止放炮和耙装机耙斗碰撞造成支架变形,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④下分层巷道掘进遇上分层顶板破碎、出现网兜或漏顶时,要采取放小炮、掏梁窝的方法,用前探支架超前控制,并严密背顶,适当缩小棚距。

⑤当下分层巷道压力较大或上部有冒顶区及顶板冒落不实时,可采取增设拉杆、撑杆等措施,增加棚子的稳定性和整体性,防止滚梁、偏肩及歪斜变形,并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措施。

⑥下分层巷道掘进时,现场必须有数量充足的打撞楔用的长钎子或材质坚硬的圆木杆、抬棚、木垛料、小杆、木楔等材料。

⑸综掘机使用机载前探液压支架

采用ZLJ-4机载临时支护装置作为临时支护。割煤前永久支护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一个支护排距,割煤后最大空顶距离不大于3.9m。

①掘进机完成掘割装煤作业后,使综掘机退出迎头一定距离,确保使处于折合状态下的机载液压支架部分处于永久支护范围内。

②将综掘机截割头放下,然后对综掘机截割头及铲板停电闭锁。

③然后调整主架高度,伸开顶梁架和翼架到所需要的角度和位置,调整机架,使其平稳。

④将提前准备好的支护材料顶部钢带先放在机架上,调整钢带,留出钢带的第二个眼和第四个眼的支护空间(不得小于200mm×200mm),避免机载临时支护装置机架梁挡住钢带眼无法支护。同时调整好钢带之间的距离。然后用磁铁吸好,无磁铁或固定不牢时,用联网用的铁丝将钢带固定牢固。

⑤然后将提前准备好的钢筋网放在顶梁架钢带之上,以迎头向外的顺序依次放好钢筋网,并按规程要求联好网,最外的钢筋网要向后超出第一架钢带(面向迎头由外向里)不得小于一个支护排距。然后将钢筋网用铁丝固定牢固。

⑥操纵控制手柄,向前推动支护机架,调整第一架钢带与永久支护支架之间的距离达到一个支护排距。然后上升支架并调整机架倾斜角度,最后升到巷道上顶板,把钢带和钢筋网压紧在巷道顶板上。同时根据巷道断面将液压支架前伸梁和侧护梁伸展至最大位置,确保最大有效支护面积。

⑦人员站在有效掩护之下,首先在顶部钢带第二个眼和第四个眼打眼孔、上锚杆作为临时支护。

⑧支护完顶部钢带第二个眼和第四个眼锚杆后,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掘进机司机先把翼架收回到位、主架下降到最底位置,再折合主架和顶梁架,合到适当位置为止,然后将综掘机退出迎头一定距离。将综掘机停电闭锁。

⑨人员在有效支护下,先进行顶部锚杆、锚索再进行帮部锚杆、锚索的支护作业。严格执行好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摘除危岩活矸。

⑩掘进机在掘进过程中如遇故障需就地检修时,必须先进行支护,支护到位后方可进行抢修,严禁空顶作业。

3.新开门、贯通、预透顶板管理

⑴巷道开门口的位置选择: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应避开断层带、岩石破碎带、老巷、三岔口以及实体煤与老空的交界处。

⑵开门必须加强支护:架棚工程必须使好双门棚,具备条件的地点必须打好吊挂锚杆,下分层巷道必须支设顺槽抬棚;锚网巷道必须于开门口打锚索加强支护,并施工顶板离层仪,加强顶板监测。

⑶新开门临时支护

①架棚巷道新开门口(三架棚内)或巷道调向无法正常采用前探支架时,可以使用点柱或前探棒作为临时支护。

②每个掘进迎头应配有2~3棵内注式单体液压支柱或规格、数量与巷道规格尺寸匹配的木点柱、前探棒,要在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木点柱、前探棒的材质、长度、数量和布置方式等。

⑷架棚巷道

①新开门口必须使用临时抬棚,将开门口范围内及其两侧各不少于一架原棚梁托住。然后开宽巷道再使用永久抬棚,永久抬棚净宽小于2.5m时,可使用单抬棚;永久抬棚净宽大于2.5m时,要使用双抬棚,插梁端头要同时压住抬棚棚梁,插梁与永久抬棚及棚腿接合处都要焊挡板。插梁与抬棚棚梁用木楔加紧,不得重楔。

②抬棚棚腿不得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及桦木等脆性材料。

③抬棚的棚梁、棚腿要在同一铅垂面内,抬棚要固定牢固。棚梁与棚腿接口处要用卡子固定,棚梁两端要用锚杆固定在顶板上。若顶板不具备打锚杆条件,也可用锚杆将棚腿固定在两帮。

④架棚巷道开门要浅打眼,放小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基心及门口两侧岩体的破坏。抬棚与相邻支架必须用小杆背牢,打上撑杆,不准有四不靠的抬棚。

⑤两巷道立体交叉净岩帽小于6m时,要制定专门加强支护的措施。

⑥开门口形式的小绞车窝,抬棚与抬棚以里第一架棚的棚距不准大于0.3m,两棚必须互不关联,以防意外撞倒抬棚时,影响小绞车窝的安全。

⑦对巷道门子口、交叉点等,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挂牌管理制度。

⑸锚喷及锚网巷道

①新开门口要有加强支护的措施。跨度及压力较大的地点,如用锚索加固时要在措施中明确规定锚索的长度、数量和布置方式。

②对于复合顶板或有特殊地质构造顶板,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采用补打锚索进行补强支护或架棚进行二次支护。

③对有片帮危险的巷道必须对巷道两帮采用帮锚杆挂网或加木托盘进行支护,受二次采动影响的巷道要用帮锚网或帮锚索加钢带帮网进行加强帮支护(使用冷拔丝网或塑料网)。

④开拓巷道及服务年限较长的准备巷道在上述支护方式的基础上采用喷砂浆、混凝土的方式进行补强支护。喷层选择的原则:服务年限3年以上的准备巷道一般采用锚网喷支护,喷层厚度以封闭岩面、锚网为宜,一般不低于30-50mm,开拓大巷一般采用锚喷支护,喷层厚度应不小于100mm厚喷射混凝土,根据具体情况要加钢带或金属网。

⑹贯通预透:

新开掘巷道与已施工巷道交岔布置,在施工贯通预透前后需对已施工巷道进行补强支护,并缩小循环进尺,加强顶板控制。

4.正常支护顶板管理

⑴架棚巷道

①支架规格及支设质量要符合规程措施规定,支架与顶邦之间的空隙必须背紧背实,不得空顶空帮。

②金属支架棚腿上端要焊接防掉棚梁的装置,焊缝必须饱满,无瞎缝,棚腿两端头必须焊金属垫板,以增加与棚梁的接触面积和减少棚腿钻底量。

③棚腿要支到实底,腿窝深度不得小于0.2m,有水沟一侧至水沟底以下不小于0.1m。

④当底板松软或棚腿不能支到实底时,棚腿下要穿鞋,鞋的材料、规格和使用方法要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⑤靠近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架棚巷道支架间必须设牢固的撑木和拉杆等防倒设施。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在开始工作前及工作中,必须随时认真检查工作地点顶帮和支架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⑵锚网巷道

①根据采区地质说明书和采区设计,在对巷道围岩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理论计算法、工程类比法和实测法相结合,确定锚杆支护的参数。锚杆支护参数在作业规程中要叙述计算过程和选取的根据。

钢筋梯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4mm的A3圆形钢筋焊制而成,其宽度为60~100mm。

②采深超过400m的巷道支护,其锚杆杆体材料应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A5的螺纹钢筋或等强螺纹钢筋,杆体直径不小于18mm,杆体屈服载荷不小于7t,杆体尾部需作螺纹时,应采用滚丝工艺。锚杆托盘应采用厚度不小于6mm的20MnSi钢板制作,其尺寸应不小于120×120mm或不小于φ120mm。三点支撑抗压试验强度不低于设计锚固力。

③锚网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的冷拔丝或钢筋制作的经纬网或菱形网,网片的宽度应与锚杆的排距相匹配,长度可根据巷道顶宽和拱的弧长而定,煤巷和半煤岩巷用的网格一般不大于60×60mm,岩巷、锚喷巷道可根据岩性条件适当增大,但不应大于配套托盘的直径或边长。

锚网支护巷道,两网片搭接长度不小于60mm,并按设计要求联网,网片要拉紧,并与巷道周边围岩密贴,应将两网片搭接处压于锚杆托盘和钢筋梯之下。

④锚索应选用ф≮17.8mm的标准钢绞线,其外端的加紧装置应与钢绞线强度相匹配。锚索长度应按照锚入顶板稳定岩层不少于1m选择。

⑤用于生产中的水泥锚杆,其杆体和水泥锚固剂必须符合《水泥锚杆杆体》(MT218-90)及《水泥锚杆卷式锚固剂》(MT219-90)两个行业标准,杆体直径不小于16mm。螺纹钢树脂锚杆必须符合煤炭行业标准MT146.2-2000《树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的有关要求。

⑥锚杆安装应使用锚杆钻机一次完成。锚杆托盘要密贴岩面,有网梯时要压紧网梯不松动,锚杆外露螺母部分为10~40mm。

⑦锚杆必须按规定做锚固力试验,并有试验记录。做锚固力实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⑧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当顶板出现离层时,要及时采取补强措施。

⑶锚喷巷道

①锚杆支护执行锚网巷道有关规定。

②锚喷支护时,喷射砼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比、速凝剂的掺入量、水灰比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砂子要过筛,石子要冲洗干净。

③锚喷巷道要严格实行光面爆破。锚杆位置、角度等要在作业规程中规定,孔深不小于杆体的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mm,角度应垂直煤层顶板或巷道周边,偏差不大于15°。

④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5.大断面硐室及综采开切眼顶板管理

⑴新开掘的硐室、巷道要做到一次掘进成巷困难,对因施工工艺要求,需二次掘进或永久支护滞后临时支护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⑵掘进开综采工作面切眼时断面较大,由掘进副总组织切眼开宽支护现场会审,结合以往切眼开宽支护方式、支护强度及施工经验,确定合理的支护形式、参数和开宽施工方案,区队技术员编制专项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区队执行。一般应先采取补打加密锚索或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木点柱等合适的支护方式加强支护,然后再刷大断面至设计综采工作面切眼断面规格尺寸。

6.过断层、裂隙带、石门揭煤和岩性突变地段巷道顶板管理

①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勘查、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②在破碎带中掘进,必须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穿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时,应采取缩小循环进尺,加密支护措施,服务时间较长巷道应及时喷浆封闭,也可采取金属支架二次支护。

③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观察围岩稳定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④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缩小循环进尺,加密锚索支护,或采用U型钢支架加锚网喷的复合支护,缩小棚距加强支护。

⑤必须尽量减小空顶距离和空顶时间,及时架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迎头。

⑥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时,必须少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保持围岩的稳定性。若放炮中顶板难以控制与管理,有冒顶危险,应改用风(手)镐方法掘进或采取锚注加固顶板及围岩的方法施工。

⑦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并及时喷浆封闭。

⑧当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顶板。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对顶板预注马丽散或罗克休超前锚固的方法。

⑨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摘掉。

五、巷道扩修、维修、换棚,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独头掘进巷道必须撤出迎头施工人员,严禁与迎头施工平行作业。施工前要将作业地点前后10m范围内的支架,全部进行加固。

2.整修换棚必须先支后回。修复更换一架棚子,要先支设点柱或使用前探梁控制顶板。更换两架以上的棚子,要先支设抬棚或前探梁控制顶板。当巷道倾角较大时,还必须加支趄柱、护身柱等。在控制好顶板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换棚等作业。具体控制顶板方法,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3.整棚时只准一人操作,一人配合,并有专人监护,严禁在棚子两侧同时操作。修棚时应逐架进行。严禁用手拉葫芦等工具违章整棚。

4.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依次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严禁分段平行作业。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5.为方便支棚、整棚和处理漏顶,每个掘进头应配有2~3棵内注式单体液压支柱。井下现场必须备有扁钎、撞楔等专用工具材料。

六、加强顶板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的实施办法

1.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顶板管理,落实顶板管理责任,井下各施工地点现场交接班后,采煤区队的盯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必须首先将沿途巷道、超前以内和工作面的顶板、支护做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员工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班中每2-3小时检查一遍。采煤机割煤时,区队盯班干部对割煤后的顶板及时观察,并安排人员对顶板进行有效的控制,安监员负责对挂梁、临时支护进行重点监护。工作面过断层需托顶煤放震动炮或八煤需放压炮、遇二合顶时每次打眼,定、放炮时必须检查顶板、煤壁及支护情况并采取措施处理。掘进区队只有一个施工地点的,盯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要对巷道沿途及迎头的顶板、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并由班组长或盯班干部对迎头进行敲帮问顶,安监员负责监护。有二个施工地点的,盯班干部、迎头组长一组,安监员、迎头组长一组,分别对两个迎头进行敲帮问顶。有三个施工地点的,盯班干部、迎头组长一组,工长、迎头组长一组,安监员、迎头组长一组,分别对每个迎头进行敲帮问顶。每个组要在开工前、放炮前、后对迎头顶板进行重点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当隐患处理完毕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迎头作业。掘进支护工每班打锚杆时要对顶板岩层、岩性变化情况进行探测标识、记录,同时在交接班时由当班班长或盯班副区长向下一班班长或盯班副区长交代清楚,以便控制循环进度,并把详细记录汇报工区技术员。现场顶板发生变化或可能有隐性隐患时,必须在交接班时对下班交代清楚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盯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分类交接。所有负责检查的人员都要将现场检查情况如实写入现场写实记录本上。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每人考核500元。

2.井下各施工地点严禁空顶作业。割煤、松机超距离支护不及时不合格的、临时支护不合格的、空顶距离超规定的、面前有冒顶危险不超前预挂顶梁的、迎头前探不及时前撺的、二合顶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的等类似情况一律按空顶作业处理,是管理人员的就地免职,是工人的解除劳动合同。

3.掘进迎头必须使用挡矸帘。根据巷道断面尺寸不同,工作面放炮、扒装完毕或掘进机截割完毕,前探临时支护到位、合格后,迎头采用与巷道断面尺寸匹配的挡矸帘护帮挡矸,挡矸帘宽度小于巷道宽度不大于0.5m,高度小于巷道高度不大于1.0m且要固定牢固。否则对当班区队干部、盯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责任人每人考核1000元。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敲帮问顶时必须使用专用长柄工具,每个掘进迎头必须配备最少2根不低于1.8m的长柄工具,每个采煤面必须配备3根不低于1.8m的长柄工具用于敲帮问顶。敲帮问顶时要在可靠支护的掩护下对巷道危岩活石和采煤面煤壁进行处理。采煤面由工长进行处理,安监员进行监护,掘进迎头遵守第一条规定的分组进行此工作。否则每次对责任者考核300元。

5.高度重视八层煤二合顶管理。采煤面由盯班干部、安监员分别进行检查,要做到开工前、每个循环生产前都进行检查,及时掌握二合顶的情况。掘进迎头由盯班干部、安监员、迎头班组长进行检查,要做到开工前、每次放炮前后分别检查迎头及迎头后50米范围内的二合顶情况。对不能清除的二合顶要及时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交接班时必须对下班交代清楚工作地点的二合顶情况,要做到层层交接、人人有数。否则对当班区队盯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每人考核500元。

篇4:采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矿采场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入采场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要求齐全、有效。

第三条?外来人员、车辆需进入采场时,必须先由采矿作业区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告知,在**矿人员陪同下进入采场。要听从指挥、严格遵守采场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行动。

第四条?乘坐采场通勤车辆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第五条?排土场、溜井、边坡检查周期:作业区每周一次;值班长每天三次;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将其作为安全点检内容,并随时观察。

第二章采场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第六条?保持采场行车道路安全畅通,及时清理散落的矿石,冬季应及时清理路面积雪,保证行车安全。

第七条?采场各危险源点如变压器、高压电柱等要求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醒目。

第八条?行人必须按采场联络路线行走,严禁在爆堆上行走。遇有作业车辆通过时应主动避让,并与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车厢内石头掉下伤人。

第九条?采场固定帮的安全平台及清扫平台,严禁人员、设备进入;需要进入清扫平台作业时,需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监护后方可进入。

行人、车辆进入3280公路前必须停止前进,需确认3280边坡的安全状态,如有无浮石滚落危害等,经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第十条?采场高、低压电缆铺设必须规范合理,不得横越行车路线;如必须横越行车路线时,必须做穿管掩埋处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章排土场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排土场安全警示牌、照明、警示灯应放在醒目位置、保持完好,如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合理控制排土顺序,避免形成软弱夹层(即潜在滑动面)。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必须对采场排土场做全面细致的检查,当发现边坡上有裂缝、可能滑落等异常现象时,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四条?处理排土场上有裂缝、可能滑落等异常现象时,选择合适的方法,并有专人监护,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设备要撤离到安全地点,必要时设置警戒区域,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排土场作业时,首先检查确认工作地点的安全性,观察有无裂缝、沉降、塌陷等滑移征兆,挡墙、反坡是否达标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否则,作业人员和车辆必须停止作业,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排土场隐患,处理和未处理的项目应及时汇总到作业区进行统计;需做工程处理的重大隐患,采矿作业区依照相关管理程序汇报申请立项,工程未实施前,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停产。

第四章采场溜井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溜井口安全警示牌、照明、警示灯应放在醒目位置、保持完好,如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溜井口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表积水流入溜井。

第十九条?严禁750mm以上的大块装入溜井,采场1#、2#溜井排空高度不得超过40m。

第二十条?日常安全检查必须对采场溜井做全面细致的检查,当发现溜井周围有裂缝、可能滑落等异常现象时,及时上报处理。

第二十一条处理溜井口周围有裂缝、可能滑落等异常现象时,选择合适的方法,并有专人监护,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设备要撤离到安全地点,必要时设置警戒区域,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在溜井口作业时,必须首先检查确认工作地点的安全性,观察有无裂缝、沉降、塌陷等滑移征兆,挡墙、反坡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否则,作业人员和车辆必须停止作业,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溜井隐患,处理和未处理的项目应及时汇总到作业区进行统计;需做工程处理的重大隐患,作业区依照相关管理程序汇报申请立项,工程未实施前,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停产。

第五章?采场边坡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正确控制台阶高度、作业平台、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的宽度。

第二十五条?依照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合理的爆破方案,减少对边坡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在永久固定帮留设安全平台、清扫平台并合理控制段高,固定帮并段数量不超过三个台阶。

第二十七条?临近边坡穿破作业,必须设计采用微差爆破、预裂爆破和减震爆破等控制技术,严格控制装药量,保持边坡岩体的稳定性。

第二十八条?日常安全检查必须对采场永久固定帮和临时固定帮、作业台阶边缘做全面细致的检查,当发现边坡上有裂缝可能滑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岩悬在上部时,及时安排清理。

第二十九条?处理边坡上有裂缝、可能滑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岩悬在上部时,选择合适的方法,并有专人监护,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设备要撤离到安全地点,必要时设置警戒区域,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管理。

第三十条?清理安全平台必须对上部固定帮进行足够的安全确认,选择合适的设备,在进行清理作业时,设备的停靠位置距坡顶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压坏边坡及设备滑落,并有专人监护。

第三十一条?设备在台阶边缘作业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三十二条?在非排土场靠近采场边缘进行铲装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监护。

第三十三条?乘车上班过程中,值班长必须巡视公路边坡、路面、挡墙的状况,同时,为安全行车提供监护。

第三十四条?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边坡隐患,处理和未处理的项目应及时汇总到作业区进行统计,需做工程处理的重大隐患,作业区依照相关管理程序汇报申请立项,工程未实施前,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停产。

第六章?采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采场设备运行与维护实施点检定修制管理、精心维护,保持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用具齐全有效。

第三十六条每月进行1次采场输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每周对生产设备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第三十七条采场设备要根据生产的需要,合理安排好其安全的作业位置,避免与供电设施发生冲突。

第三十八条科学配置生产中大车的合理使用,行车中严禁压碾高压电缆,停车时要有统一指定的安全位置。

第三十九条铲、钻、车、推土机、空压机等采场设备在爆破时要停放在安全避炮的位置。

第四十条在溜井口、边坡、陷落段附近,各移动设备通行或作业时,要保证在安全范围内进行。

篇5:井架拆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关于加强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3)第002号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屈家桥动迁配套商品房1.2标

2、建设地点: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福泉路以东、北翟路以北、淞虹路以西、通协路以南

3、建设单位: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

4、勘测单位: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5、设计单位:安徽省规划设计院上海分院

6、施工单位:新长宁集团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上海科安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8、工程建筑面积:67929M?

9、结构>类型(层次):小高层:框架剪力墙、13层、地下一层

多层:砖混结构

三、井架拆装作业前安全监理控制的要点:

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井架拆装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该方案应经施工作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装拆施工要求、施工顺序、井架底盘基础详图及说明。

3.井架必须由合格的专业企业生产,有出厂合格证,并有具有合格资质的机械测试部门的合格检测报告。

4.装拆作业人员应具有“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5.施工作业前,施工方技术人员应向全提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并有交底记录。

四、井架装拆作业中安全监理控制的要点:

1.井架基础部位的控制要求:

1-1.井架的底盘必须装在坚硬的地基上。经架基础厚度必须达到300mm,用C20砼浇捣。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并做好工程隐蔽验收。

1-2.井架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根。该工序要做好工程隐蔽验收,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2.井架装拆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专人进行现场监护,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域。监护人员不得离岗,安全监理应加强巡视检查。

3.井架上部搭设作业时的控制要求:

3-1.当井架搭设2个标准节高度时(一般不大于8m)应进行临时固定或者安装附墙杆进行加固。附墙支撑必须采用刚性支撑,附墙杆应每6米设置一道,不得把附墙支撑件连接在脚手架上。

3-2.缆风绳固定必须牢靠,其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钢丝绳夹紧固,下端与地锚牢固连接,连接可采用相应的花蓝螺栓。地锚必须安全可靠。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4.井架拆除作业时的控制要求:

4-1.拆除井架作业应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4-2.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若有两层缆风绳则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5.井架安全装置设置的控制要求:

5-1.井架吊蓝必须装有下极限限位器及冲顶限位器。冲顶限位器位置应控制在天梁最低处以下3m。

5-2.吊蓝运行系统中必须设置安全停靠装置,该停靠装置应能承担全部的工作荷载。还应设置超载限位器,当负荷达到额定荷载90%时应当报警。当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5-3.吊蓝上下料口应装设安全门,此门在吊蓝运行中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5-4.楼层通道口必须设置安全门,门的高度宜在1.8m,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水平荷载。此门在吊蓝运行中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卸运料时才能打开。

5-5.井架吊蓝内严禁载人。

5-6.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设置紧急断电开关。

5-7.井架必须有可靠接地,并且对角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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