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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为深入践行市政公用局"与民贴心、待民热心、让民舒心"的"三心"服务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对外服务水平,提升用户对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品牌化服务的社会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内容

1、负责自来水、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户的抄表收费工作。

2、收取燃气保险费、**热电集团和泰能热电公司用户的供热费。

3、协助做好自来水、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业务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

二、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市城市供水条例》和《**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2、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抄收服务规范,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着装统一,挂牌服务,行为规范,妥善处理抄收问题。

3、抄收员应严格按照营业站制定的月《抄表计划进度表》

进行抄表收费工作,提前三天张贴《抄表通知》。用户不在无法入户抄表,抄收员应在三日内进行抄收回头表工作。

4、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开展进社区访客户等公益宣传服务活动。

三、服务承诺

**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在对外服务过程中,确因单位及员工自身原因给用户造成误解、不满的,须向用户赔礼道歉,并按《**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奖惩办法》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投诉监督

(一)对违背上述承诺的,可拨打**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或**市市政公用局热线电话反映或投诉。

**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电话:

***(周一至周五8:30-17:00)

**市市政公用局热线电话:12319(24小时服务)

(二)对不涉及第三方认定的服务责任投诉,在接到投诉后2小时内联系用户进行沟通,4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用户。

(三)**市市政公用局设立社会服务责任承诺制度监督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负责投诉处理的监督工作。

篇2:委组织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承诺制度(范本)

*委组织部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承诺制度

***委组织部为认真履行有关职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环境,特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一)加强民营企业主管部门班子建设,研究和指导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建设,规范和加强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工作,探索和指导民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营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民营企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发展、流动党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正常指导,使民营经济党组织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做好对民营企业的引智服务工作,及时收集民营企业引进智力的需求信息,积极提供智力信息,为民营企业物色、聘请急需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织民营企业参加有关的人才交流及项目洽谈会,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和拓宽联系渠道,指导民营企业做好引智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人才问题,有针对性地给予支持与帮助。做好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牵线搭桥工作,使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能够为我市民营企业服务,从整体上提升民营企业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重视在民营经济组织中发现、培养、选拔人才,在推荐、评定、选报省“333”、***“111”、****“222”优秀人才时,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事业单位一视同仁。

(五)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对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人和事,加大投诉查处的力度,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究,对不落实政策和故意刁难阻挠经济发展的人和事加大曝光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当事人停职检查,并视情况给予降级、降职、撤职等处分,努力营造一个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服务态度

1、实行亮牌上岗。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2、切实履职尽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不脱岗、空岗,办事一视同仁、无亲疏远近之别。

3、实行首问负责制。凡首先接到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诿,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部门或科室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一次协调未到位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约定回复;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三、违诺责任

凡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以及服务态度不好的,情节轻微的,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待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离岗、待岗处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部实行监督。

举报电话:

**年11月

篇3:WE环保局服务承诺规章制度

环保局服务承诺规章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标准及服务态度

牢固树立“四服务、四满意”思想,主动服务、让企业满意,优质服务、让投资者满意,高效服务、让基层满意,贴心服务、让群众满意。以“快速、高效、公正、廉洁”为准则,以“热情、周到、文明、守法”为宗旨,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对来环保局办事人员,热情接待,用语文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环保“六项禁令”,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不正之风,杜绝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报”行为。

二、服务时效及承诺方式

缩短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资料提供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环保审批咨询报告表7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分别在5、10、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报告(表)或验收登记卡的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排污许可证申领在申请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查和核(换)发完成。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工作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批完成。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通过“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受理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严格按照“1、3、7、10”要求,1日内落实到人,3日内进行处理,7日内办结并回复结果,10日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10内无法结案的,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案情进展情况并说明原因。

三、服务承诺监督办法

通过高港区高港区环保局网站、区环保局办公楼大厅公示栏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公开排污收费依据、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及验收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设立行风举报投诉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监督,发现问题苗头和工作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及时采取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违诺处罚办法

因服务意识差、服务态度恶劣或利用工作之便,对企业、基层、群众“吃、拿、卡、要、报”以及发生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以权谋私及其他违反服务承诺行为,导致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一次被投诉,对当事人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二次被投诉的,待岗学习,经批评教育学习合格后重新上岗。三次被投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并追究直接领导责任,所在科室、大队、监测站年终考评时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情况特别严重,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本制度由市环保局纪检组负责解释,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篇4:组织部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组织部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组织部为认真履行职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组织部门新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体审批手续;负责市委委托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

(三)负责市委企业工委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

(四)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五)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和上级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七)指导、规划、协调、检查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以及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

(八)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加强对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抓好专家和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

(九)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承办有关干部问题的调查审核工作。

(十)制订或参与制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十一)对市级机关党的工作履行指导、服务、监督的职能。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服务态度

1、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胸卡上岗,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2、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不脱岗、空岗,

办事一视同仁、无亲疏远近之别。

3、实行首问负责。凡首先接到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倭,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部门或科室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一次协调未到位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约定回复;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使来者满意而归。

三、违诺责任

凡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以及服务态度不好的,情节轻微的,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待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离岗、待岗处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实行监督。

举报电话: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篇5:组织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承诺制度

*委组织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承诺制度

*委组织部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承诺制度

***委组织部为认真履行有关职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环境,特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一)加强民营企业主管部门班子建设,研究和指导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建设,规范和加强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工作,探索和指导民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营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民营企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发展、流动党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正常指导,使民营经济党组织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做好对民营企业的引智服务工作,及时收集民营企业引进智力的需求信息,积极提供智力信息,为民营企业物色、聘请急需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织民营企业参加有关的人才交流及项目洽谈会,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和拓宽联系渠道,指导民营企业做好引智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人才问题,有针对性地给予支持与帮助。做好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牵线搭桥工作,使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能够为我市民营企业服务,从整体上提升民营企业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重视在民营经济组织中发现、培养、选拔人才,在推荐、评定、选报省“333”、***“111”、****“222”优秀人才时,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事业单位一视同仁。

(五)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对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人和事,加大投诉查处的力度,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究,对不落实政策和故意刁难阻挠经济发展的人和事加大曝光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当事人停职检查,并视情况给予降级、降职、撤职等处分,努力营造一个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服务态度

1、实行亮牌上岗。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2、切实履职尽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不脱岗、空岗,办事一视同仁、无亲疏远近之别。

3、实行首问负责制。凡首先接到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诿,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部门或科室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一次协调未到位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约定回复;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三、违诺责任

凡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以及服务态度不好的,情节轻微的,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待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离岗、待岗处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部实行监督。

举报电话:

二00四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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