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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为了响应总医院创建品牌医院、打造医疗航母的号召,为强化医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医院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贯彻实践“****”,结合实际,制定我院务公开制度。

一、重要意义

推行院务公开是加强医院民主管理、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增强职工的责任感、调动群众的积极

性、推动医院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办好医院的有效途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1、医院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包括发展规划、计划、经济目标等。

2、医院经营情况,包括业务收入、成本变动、经济效益和资产负债等情况。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包括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福利待遇以及职工医疗费使用情况等。

4、职工关心的其它有关问题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包括工资收入、奖金等)及民主评议干部情况,部选拔任用及考核情况,药械采购计划、招投标、制度及计划执行情况,劳动用工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5、其他需要公开的。

三、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2、召开会议,主要通过院务会、院周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3、设立院务公开栏,张贴有关资料。

4、设立举报箱、意见箱、举报电话。

四、院务公开的监督

建立由工会、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医院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篇2: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范例

石狮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暂行)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和实践,切实建立、落实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逐步形成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泉州市委关于在农村、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及《*石狮市委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要注意发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全市各级党组织都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兼顾广泛性和代表性。主要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代表,离退休党务干部或普通党员群众代表中选聘。聘期一任3年,聘书由聘用单位党组织颁发。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选聘条件:自觉践行“****”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在党的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法律知识,以及与党务公开监督工作相关的知识,参政议政能力强,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原则性,善于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较高威望,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坚持完成党务公开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互相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二、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第七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由相关工作负责人提出,由分管领导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党组织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第八条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相关工作负责人负责。第九条党组织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督促相关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党务公开内容,根据内容的性质和事件的特点拟定合理化的公开方案,交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呈党组织负责人批准后公开。公开方案应根据保密原则,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做到内外有别;根据层级不同,合理确定公开程度,做到适度有别。需要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第十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三、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第十一条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分别负责市委及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基层各级党组织负责同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第十二条各级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党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可与原事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合并使用。有条件的党组织,也可分设监督电话。第十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对揭发、检举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第十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第十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四、党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制度第十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归档保存。第十七条归档内容:在公示栏、触摸屏、局域网、互联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容。第十八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第十九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除在党内文件中对保管年限有明确规定的外,党务公开档案的保管时限一般为3年。五、党务公开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第二十一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事务公开检查,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常规性工作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典型做法,抓好工作落实。第二十二条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第二十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第二十四条对违*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要参照党内有关规定,针对下列违纪情形,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或给予组织处理:1、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2、未按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3、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4、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5、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6、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对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1、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2、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4、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5、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三)因违*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恶性案(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对党群干群关系造成较大破坏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内除名、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石狮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篇3: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考核制度

为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典型的宣传力度,建立公正、透明、快捷的政务公开信息管理体制,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通讯员的设置和要求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省市直各单位确定1—2名通讯员,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采集、筛选、整理、上报、传输、反馈和存储工作,建立起全县政务公开信息直接向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上报的工作机制。

通讯员具备的条件是: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以及较强的保密意识;热爱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把握大局,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能及时发现、捕捉、报送各类政务信息;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具备应用计算机输入、传递和接受信息的操作技能。

各单位确定政务公开信息通讯员后,要填写《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信息通讯员登记表》(见附表),于**年9月15日前,报送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政府三楼,电话:7823783联系人:钟启岩、石君娜)。

二、报送信息的要求

一是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报送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情况、具体措施、工作经验、工作成绩;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报送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信息;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报送信息要层次深、质量高,包括能够反映开展工作的图片。同时也可以报送一些反映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等情况。

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不同于各部门、各单位向县委信息中心、县政府办公室报送的信息,要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编写,注重质量,不要流于形式。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和传输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效性;要实事求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三是信息报送一律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1@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2@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直各单位每月至少要向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10条信息,报送信息时,要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和通讯员姓名。

四是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重要信息专题约稿。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省市直各单位对约稿的信息要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组织人员认真撰写,并根据需要做必要的补充和后续报送。

三、计分标准与方法

(一)信息报送计分标准

各单位每报送1条信息得1分。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二)信息采用计分标准

1、省《政务公开工作简报》采用小篇幅(400字以内),一篇得5分;采用大篇幅(400字以上)一篇得10分。

2、市《政务公开动态》采用小篇幅(400字以内)一篇得3分;采用大篇幅(400字以上)一篇得8分。

3、省民心网采用一篇得5分。

4、市政府网站采用一篇得4分。

5、县政府网站采用一篇得3分。

信息报送和信息采用得分总和,即为全年信息报送总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是年终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年累计得分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到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分中。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督查考评体系,并列入政府工作任务书。年终,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参照市政务公开信息评审办法,评出全县政务公开信息最佳通讯员和优秀通讯员,并给予表彰。

篇4:政务公开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开制度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的机关效能监察制度。

第二条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开。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开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相片、名字、部门、职务、职责;

二、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

三、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

四、业务办理情况及受理科室、进度、结果;

五、业务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其它公开内容。

以上公开内容可根据通常做法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佩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络公示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第五条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每季度一次和每月不定期检查局属各科室、有关单位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条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单位、部门、个人的年终考核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由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篇5:X医院住院医生规章制度

工作人员守则

1、努力学习****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以德治院。

3、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爱岗敬业,无私献。

4、热爱本职工作,立志振兴卫生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实行中西医结合,发展专科专色。

5、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以质量为核心,对技术精益求精,严防事故发生。

7、礼貌待患,语言文明,仪表端庄,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8、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艰苦奋斗,勤俭办院。

9、增强科技兴国意识,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0、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维护医院的形象和荣誉。

医德规范

1、以救死扶伤为天职,以医院信誉为最高准则,一切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苦。

2、尊重病人权利,实行承诺服务,以诚相待,童叟无欺。

3、衣着整洁,佩带胸牌上岗,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

4、互助互学,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坚持医疗原则。

5、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认真履行职业责任。

6、严谨求实,合理诊疗,增强质量意识。

7、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8、慎言守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医密。

廉洁行医规定

1、不准在业务活动中索要和收取的回扣。

2、不准给开单医生发放提成。

3、不准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或宴请。

4、药房不经销非医疗物品,不准以物代药开据报销凭证。

5、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不开虚假证明。

6、药品采购要坚持正规渠道,不经销假劣药品,不准科室或个人与药品推销员做药品交易。

7、坚持按物价按物价标准收费,各种收费公开。

8、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对技术精益求精的思想,不发生责任事故。

9、不准酒后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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