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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交通规则有关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如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关联法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全文

2013年公安部权威解读新交通法规100问(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

推荐阅读:

交通新规的扣分标准(12分、6分、3分、2分、1分)

2013驾考新规:五门必考小常识

篇2: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发票统一管理的规定,为加强我单位的发票管理。特作规定如下:

1、销售发票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专人领换,每本开完的发票必须在领换之前汇好总,将总金额写在封面,不按规定财务拒收。

2、领换时,若发现存根撕废一份或若干份,甚至遗失一本或几本财务经办人必须严格手续。记载清楚,并要部门领换人签名。

3、各部门必须在每月1―2日这两天将开完的发票全部交财务,不得拖延。

4、发票的开具:一式几联的发票必须填写清楚,齐全。即:购货单位,年月日,数量,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签名。单位购书超过壹千元金额的,另用一本发票,不要与壹千元以下的混在一本。牵涉外单位所转帐的发票由对方经办人签名。涉及到本店费用性支出,必须有经办人、领导签名。

5、开具的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作废的发票应该是一式几联不得少张,并加盖作废章或写上“作废”字样。开具的发票不得涂改、撕毁,使用时不得缺号、跳号或例号使用,一定要按顺序号开出。

6、发票不得转让(包括转让性代开)销毁,严禁开具假发票和将空白发票撕给他人或单位。

7、未按以上条款,由此发生的罚款或任何违纪现象均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8、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医院6S行为规则办法

一、准时(10分)

1、准时上下班,准时交接班。

2、坚守岗位,防止脱岗、窜岗。

3、准时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会议。

4、准时参加工伤、急诊的抢救。

二、清洁(10分)

5、衣帽整洁,挂牌上岗。

6、保养设备、器械、工具,使其整洁完好。

7、办公桌及卫生责任区保持动态整洁。

三、标准(35分)

8、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9、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

10、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常规。

11、各种记录准确、规范、完整。

四、整理(10分)

12、清理多余的、过期的各种物品。

13、各种医疗设备、器械、物品、工具等定置摆放,各种办公用品摆

放整齐有序。

14、按要求摆放病房的各种用品。医疗文书、文件、资料、报表等文字资料整齐有序,标识清楚。

五、安全(15分)

15、杜绝医疗差错事故。

16、防止失火、失盗及其它事故。

六、素养(20分)

17、钻研本职业务,熟练操作技能。

18、言行文明,热情服务,及时诊治,耐心解释。

19、服从管理,团结协作,关爱员工。

20、熟悉6s基本知识,积极参与6s管理。

篇4: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行政工作规则

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

行政工作规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是海盐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根据局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条局行政工作必须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坚持以强化管理为重点、以依法行政为抓手、以促进繁荣发展为目标、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保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工作思路,不断推进职能转变,改进工作方式,完善管理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形成管理规范、调控有力、透明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

第三条局行政组成人员要按照建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总目标和总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两个务必”,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局行政组成人员职责

第四条局长在局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副局长和负有行政领导职能的其他局领导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副局长和负有行政领导职能的其他局领导(以下统称局分管领导)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受局长委托,可牵头负责协调跨分管范围的工作或其他专项任务。

第六条局巡视员按分工协管有关工作。

第七条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按各自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第三章决策机制和程序

第八条局和局各职能科室要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工作决策机制,规范和优化行政工作决策程序。在重大行政工作决策中,要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局有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和反馈,确保决策落实。

第九条凡涉及全县性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总结部署、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大活动项目、重大财政预算以及本局重要规章,应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并经局长同意后,报局党委会批准。

第四章依法行政

 

;第十条局和局各职能科室要强化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局要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适时提出制定政府规章和修改或废止政府规章的建议;适时制定局规范性文件和修改或废止局规范性文件。

制定局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超越本部门职权范围。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局分管领导、局长审签。凡制定审批类规范性文件,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范围内,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避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局行政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局和局各职能科室所掌握的适合公开的本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类重要信息,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和利益相关人公开,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五章工作效能

第十三条局及局各职能科室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局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上级有关精神,分别按年度、半年度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实施要求。局各职能科室要依照局的统一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任务,组织落实。

第十四条局及局各职能科室要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局的日常行政工作由局长总负责;属于分管范围的,由分管局领导负责;涉及跨分管范围的重点工作,原则上由一位局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局分管领导配合;属于经费开支方面的事项,由局长负责审核和签字。属于各职能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职能科室应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办理;凡涉及多个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由办公室或主管科室牵头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第十五条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开透明,规范操作,逐步实现网上办理。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局及局各职能科室要自觉接受司法、监察、审计部门和县人大、县政协以及市民的监督,对监督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及时整改。局属各单位和社会各界,有权对局及局各职能科室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局和局各职能处室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

第十七条局和局各职能科室要高度重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实承办责任,严格规范程序,精心组织办理,确保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

第十八条局和局各职能科室要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本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重大举措及与市民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接受~监督。

第十九条局和局各职能科室要积极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不断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局领导要亲自阅批重要来信,对来信中反映的问题应责成有关职能科室认真核实和解决。

第七章行政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行政工作会议制度。局行政工作会议制度有局长办公会议、局工作会议制度、局行政月工作例会制度、局行政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局属单位行政部门领导例会制度和乡镇文化站例会制度。

第二十一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范围为局长、副局长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其他局领导、办公室主任。会议议题由召集人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有: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讨论研究全局性重大工作事项和当前工作。

第二十二条全局工作会议由局党委和局行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或全年工作,部署下半年或下年度工作任务。出席范围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各直属单位党政班子成员。

第二十三条局行政月工作例会由局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出席范围为局班子领导、局巡视员、局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会议议题由局长提出或由局各职能科室提出,局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通报重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进措施;听取各科室月度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汇报;研究提出局阶段性行政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举措。

第二十四条局行政工作专题会议由局长或者局分管领导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范围根据会议议题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专题工作方案和措施,通报专题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题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进一步推进专题工作提出要求。

第二十五条局属单位工作例会和乡镇文化站工作例会制度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由局分管领导召集和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属单位工作例会出席范围为局有关领导、局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乡镇文化站工作例会出席范围为局有关领导、局职能科室负责人、乡镇文化站负责人。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和交流有关工作情况;就全县层面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事项进行部署,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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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办公室工作规则范例

工作规则

办公室工作要在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围绕“小分工、大合作”原则开展工作,树立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同志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确保办公室各项工作有效运转。

1、办公室主任在区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区政府的日常工作。区长通过办公室主任向办公室安排工作,一般情况下,办公室工作人员不直接向区长汇报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向区长汇报工作,以保证区长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处理全局性问题和工作。

2、无论何种原因,办公室所有人员因公外出或有事请假一天者,由主任批准,连续在一天以上者,由区长批准。

3、坚持领导带班,办公室人员24小时值班。上班时间,大办公室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脱岗,若有事外出要搞好协调,确保有人在岗。

4、凡是各部门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文件,首先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注明确意见后,由办公室各联系人审核按区政府工作规则规定程序办理。各牵头单位按规范格式自行印制。凡是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对外的行文,要将文件审核签发卡片、文件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15份交区政府办公室内务股,其中,7份分发区政府领导,3份存档,3份分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2份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五科。

5、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签到,每月汇总一次,并公布出勤情况。

6、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将当天自己的工作、学习等情况记录下来,便于总结经验,寻找差距。

7、实行周一下午例会学习制度:每周一下午总结、安排工作,提出问题并按计划进行学习。

8、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召开会议报办公室主任安排,凡需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含街道主任)参加的会议未经区长批准不予安排,凡以部门召开的会议或政府组成部门副职参加的会议,未经分管副区长同意不予安排。

9、实行督办制度。凡是领导责成办公室人员落实的事情,接受任务的当事人,要及时填写领导批办文件(材料)办理情况登记表,全程督办相关责任单位高质量完成,并及时向交办任务的领导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10、实行自我规范制度。凡是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人,都要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出自己分工负责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并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工作标准。

11、实行廉洁自律制度。办公室人员必须洁身自好,不准借在领导身边工作之便给基层和群众添麻烦,不准“吃、拿、卡、要”.要热情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树立人民满意公务员良好形象。

12、实行电报处理制度。收到各级明传电报后,接报人首先要填写明传电报登记簿,并及时呈送办公室主任或区长,待区长或办公室主任签注处理意见后,业务工作主要联系人或接收工作人员要全面了解电报内容,将领导签注的处理意见简要填写在明传电报登记簿上,根据领导签注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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