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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评优规则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支部评优规则

为相应上级号召,争创优秀支部,提高广大党员同志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参照化学学院优秀党员评选方案,指定本支部党员评优规则:

一、总则

1.优秀党员从本支部正式和预备党员中产生,每年5月底(提前于学院评优)评选。

2.优秀党员名额为本支部人数的25%左右。支部对优秀党员进行公开表征,并颁发奖状。

3.根据上级下放指标,从本支部优秀党员中择优上报学院党总支,参评学院及学校优秀党员。

二、评选细则

优秀党员评选参考以下三个因素:

1.考勤(20%)

考察党员同志参加支部会议和组织生活情况。

子项目分数=(参加活动次数/活动总次数)×20

2.支部贡献和个人成绩(30%)

①主持(参与主持)组织生活(按照“活动方案”中“活动组织者”为准)+10

②为支部提出良好建议及争取荣誉

支委讨论良好建议,提交大会讨论合理,+5

在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如征文等)中取得奖项,+10

③个人成绩

本人学术成就、其他领域取得的奖项,+5

子项目分数=上述三项之和

3.不记名投票(50%)

子项目分数=(投赞成票党员数/全体党员数)×50

三、评选流程

1.收到支部通知后,参评人需于1周内上交“优秀党员评选参评表”(电子版),并于支部博客公示。

2.支委于支部大会前整理参评人信息,计算前两个项目分数,并于支部大会公式。

3.支部大会进行投票,现场唱票。

4.参评人最终得分于博客公示。

5.公示通过后,得分前1-2名同志上报学院党总支,并择日进行优秀党员的表彰。

篇2:教职工评优表模标准实施办法

教职工评优表模标准及实施办法

一、评选范围对象

每学年度评选表彰一次(教师节),表彰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岗正式教职工。

二、评选表彰项目

学校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三、评选表彰名额

按本学年在岗正式教职工的25%确定名额评选表彰。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者。

2.违*治安综合治理者。

3.有旷工(课)、旷会者。

4.全年累计病假达3个月以上或事假达1个月者。

5.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二)优秀班主任: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下列一些条件:

1、班主任“五到”出勤率高。

2、所管班级无违法及重大违纪事件,无重大责任事故。

3、在班级量化管理评比中,所管班得分较高。

4、班风班纪好,学风正,综合考试成绩好。

5、所在班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6、善于做好所在班科任教师的联系协调工作,班主任的核心作用发挥得较好。

(三)优秀教师: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下列一些条件:

1、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在师生中口碑好。

2、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常规检查优良,教学效果好。

3、积极参与教研、教改并取得较好成绩。

4、教学出勤率高。

(四)先进工作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下列一些条件:

1、遵章守纪,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团结协作,教职工评价高。

3、出勤率高,有工作主动性,有奉献精神。

4、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立足本职服务育人,师生评价高。

五、评选方法程序

评选分教学人员、班主任、行政管理人员三块进行,按分配名额分学区在教职工大会上由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班主任既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又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民主推荐后,经校评优表模考评小组考核(由各科室负责人提交本学年度所属成员的工作考评记载材料),报学校领导班子审议确定,再公示评选结果,征求意见,被推荐人填表,最后由学校进行表彰。

六、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3: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范例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篇4:党支部学习制度准则范例

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领导决策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心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提高我局党员干部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树立党员形象的意识为重点,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好党员学习活动。

二、学习计划与时间

年初由党支部统一制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在党务工作会和政治学习上公布《计划》。党员理论学习形成双月例会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双月份组织一次(双月末组织),一年组织五至六次。如遇急需传达的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三、学习内容

学习、传达党中心及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研究本局重点工作,使参会人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把握教育发展大事及本局发展思路和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

四、参加范围

全体在职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五、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研讨。每双月每位党员至少集中学习2小时。

(二)分散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小组学习。

(三)自学。每月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

(四)每学年针对思想、组织和行政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党支部书记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由组织委员组织党员收看党建专题讲座录象。

(五)每月由党支部书记或学习委员推荐理论性强、内容丰富、信息含量大,有指导意义的文章(文件)。

六、考勤制度

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每次会议认真做好签到,会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七、通报学习结果

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党员会上通报学习情况,加强学习成果的交流与辐射。

八、要求

党员学习由局党支部具体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我所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一)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熟悉的自觉性。深刻熟悉其理论武装、指导实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学习型研究所氛围。全体党员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学好各项学习内容,有意识地、自觉地指导工作实践。

(三)建立年终述学制度。党员在年末总结工作时,要汇报一年来学习的收获和体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从而推动我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深入进行。

(四)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党员学习的组织、形式和服务。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努力构建创新文化的精神层面建设。

篇5: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

目的:明确党费收缴、学习、民主生活、重大情况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

一、党费收缴制度:

根据中组部《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共产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比例严格按中组部规定执行。即党员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按0.5%交纳;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按1%交纳;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按2%交纳。党员按季度向党组织交纳。

3、党员自愿交纳党费者,支部应予鼓励。

4、党员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视为自行脱党。

二、**中学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学习的组织

(1)、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吸收校内的非党同志参加。

(2)、主持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3)、组织委员负责按要求提出学习内容,拟出学习计划,具体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对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经主持人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

2.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3.组织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

4.总结和经验推广。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二)、党支部学习的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关内容;上级组织部门或政府、学校的重要文件;组织工作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公共知识和党支部建设的有关内容。

(三)、党支部学习的形式

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学习。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有机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有机结合。

(四)、有关学习要求

1、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掌握新的技能。

2、党员干部个人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计划,党支部要制定每年、每月及周学习计划。

3、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每年至少要读两本好书,做读书笔记1万字以上。

4、每次集中学习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视为半天旷课。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学习时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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