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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食物中毒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为了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预防食物中毒制度如下:

一、严禁采购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二、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葫芦瓜、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三、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四、严禁采购及加工无商品名称、厂址、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来历不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五、为防止熟食被细菌污染,切生的食品和熟的食品所用的刀、砧板要分开;做凉拌菜一定要洗净消毒,不吃隔顿凉拌菜。

六、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烧熟煮透所有食物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煮熟焖透四季豆,使其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和豆腥;豆浆要彻底煮透,煮沸后持续加热5―10分钟。

七、食品存放要冷藏,熟食品和剩余食品放凉后置于4℃以下冰

箱保存,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

八、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九、搞好餐饮、食堂环境卫生及设备、公用餐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卫生。

十、严禁非餐饮、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餐饮、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

十一、消灭苍蝇、蟑螂、红蚂蚁等细菌的传播媒介。

篇2:预防食物中毒措施及应急方案

北京市静海轩湘菜王餐饮有限公司

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以及应急方案

一、预案:

1、对全体餐饮人员进行仪器卫生培训,使餐饮人员懂得怎样操作符合卫生要求,各厨房制定出卫生规则,仪器检验人员应定期到厨房宣传仪器卫生知识,监督、检查餐饮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规则的情况。定期向餐饮部报告一次,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2、做到五不(不购买有毒、有害和变质不洁的仪器不购买过期食品,不购买违反北京市仪器采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类食品。)对新购进或无把握的食品,先进行化验,合格后再使用。

3、厨房人员不得使用过期食品及不新鲜、腐败食物。蔬菜粗加工间配有专门人员对蔬菜、水果和鸡蛋进行认真清洗、消毒并倒筐,然后方可入库或使用,生熟分开,冷荤间坚持做到五专。各冷菜间安装紫外线灯每天进行工作台面及空气消毒。食品检验室每周对食品进行化验,并将结果报告餐饮部。

4、食品检验室每周一次进行各厨房餐厅用具的轮流涂抹化验,如有不合格情况,立即报餐饮部经理进行改进。

5、食品运输使用专用封闭车,各容器加盖。储存食品要经常检查有无变质、腐败、是否过期,直接入口食品要与其它食品分开存放,开听食品换容器后方可存放,各库房和冷库保持清洁,放置有序。冷荤间冷库每周一次用消毒液擦洗。

6、从事餐饮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保持工作服、帽的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不准留长指甲,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检验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

7、厨房工作间应严禁其它部室无关人员穿行。

应急方案:

1、由发现人打电话通知酒店保安部餐饮部,简单讲清发生地点及中毒情况。

2、保安部接到电话,一面派人立即赶至现场,一面打电话将上述情况通知总经理、值班经理。

保安部:

1、赶至现场后,划定区域,保护现场,进行现场拍照,劝阻无关人员进入并疏散。

2、若是投毒,立即控制嫌疑人,并及时开展调查,收集证据工作,控制消息的传播。

3、如投毒后果严重,人员数量大,须向店级领导汇报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篇3:食物中毒及预防措施

一、豆浆中毒

1、中毒原因:生大豆含有一种有毒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可抑制体内蛋白酶的正常活性,并对胃肠有刺激作用。

2、中毒表现:潜伏期数分钟到1小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有的腹泻、头痛,可很快自愈。

3、预防措施:豆浆必须煮开再喝。

二、豆角中毒

1、中毒原因:豆角品种很多,豆角引起中毒的原因一般认为是由于豆角中所含的皂素和血球凝集素引起的。

2、中毒表现:潜伏期为数十分钟至五小时。主要为胃肠炎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呕吐为主,并伴有头晕、头痛、出冷汗,有的四肢麻木,胃部有烧灼感,预后良好,病程一般为数小时或1-2天。

3、预防措施:"烧熟煮透"。

三、发芽土豆中毒

1、中毒原因:土豆中含有一种生物碱,叫龙葵素。正常土豆中龙葵素的含量较少,为2-10毫克%。当土豆发芽后皮肉变绿,龙葵素含量增高。人一次食用0.2~0.4克可发生中毒。

2、中毒表现:一般在进食后十分钟至数小时出现症状,胃部灼痛,舌、咽麻,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中毒者体温升高,头痛,昏迷,出汗,心悸。儿童常引起抽风、昏迷。

3、预防措施:⑴土豆应贮存在低温、通风、无直射阳光的地方,防止生芽变绿。⑵生芽过多或皮肉大部分变黑、变绿时不得食用。⑶发芽很少的土豆,应彻底挖去芽和芽眼周围的肉。因龙葵素溶于水,可侵入水中泡半小时左右。

四、亚硝酸盐中毒

1、中毒原因:亚硝酸盐可使正常的低铁血红蛋白被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输送氧气的功能。因而出现青紫和组织缺氧现象。

2、中毒表现:潜伏期30分钟-3小时,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青紫,呼吸困难,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有的昏迷,抽搐,终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3、预防措施:⑴不吃腐烂变质蔬菜。⑵加强宣传、不要误食亚硝酸盐。

五、沙门氏菌属食物中毒

1、病原菌:沙门氏菌属是很大的一组细菌,其中最常引起食物中毒的沙门氏菌有鼠伤寒,猪霍乱,肠炎沙门氏菌,付伤寒甲、乙等。这种细菌在外环境中的生活力较强。在水、牛乳及肉类食品中能生存几个月,其繁殖的最适温度为37℃。乳与乳制品中的沙门氏菌经巴氏消毒或煮沸后迅速死亡。

2、中毒食物和污染源: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多由动物性食品,特别是肉类引起(如病死牲畜肉、熟肉制品),也可由家禽、蛋类、奶类食品引起。

3、临床表现:以急性胃肠炎为主,潜伏期一般12-24小时,短的数小时;长则2-3天。前驱症状有恶心,头痛,全身乏力和发冷等。主要症状有呕吐,腹泻,腹痛,粪便为黄绿色水样便,有时带脓血和粘液。一般发热38℃-40℃。重病人出现寒战,惊厥,抽搐和昏迷。病程为3-7天,一般预后良好。但是,老人,儿童和体弱者如不及时进行急救处理也可导致死亡。

4、预防措施:⑴防止食品被沙门氏菌污染;⑵控制食品中沙门氏菌的繁殖;⑶彻底杀死沙门氏菌。

六、鱼类引起的组胺中毒

含组胺高的鱼类主要是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如鲐鱼、青鱼、沙丁鱼、秋刀鱼等。

1、中毒原因:这类鱼含有较高量的组氨酸,经有些细菌作用,在适宜的条件下鱼肉中的组氨酸经脱羧酶作用产生组胺和类组胺物质--秋刀鱼素。

2、中毒表现:组胺中毒与人的过敏体质有关。中毒表现为局部或全身毛细血管扩张。潜伏期为数分钟至数小时,特点是发病快,症状轻,恢复快,少有死亡。主要症状为皮肤潮红,结膜充血,似醉酒样,头晕,剧烈头痛,心悸,有时出现荨麻疹。一般体温不高,多于1-2日内恢复。

3、预防措施:⑴加强鱼类食品卫生管理;⑵过敏体质的人不能食用;⑶对容易产生大量组胺的鲐鱼去毒。

篇4:某小学预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我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食品、食物卫生工作,培养良好习惯,严防食物中毒,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1、充分认识食物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把预防工作与“三个代表”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代表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

2、谁主管、谁负责。学校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级领导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措施得力,齐抓共管。

3、建立健全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切断病从口入的源头,防患于未然。

4、发现食物中毒现象,要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查找原因,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5、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理方案,加强统一领导,及时准确地沟通信息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6、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稳定。

三、组织机构及具体分工:

学校成立“预防食物中毒”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由以下各个部门组成:中心指挥部、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校医室。

中心指挥部:统一组织、全面指挥、调度与此事故有关的一切活动。组长为校长、办公室组员为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行动。总务处组员为总务主任全面负责车辆运输、通讯、饮食、人员接待等工作。政教处组员为政教主任负责校纪校规的管理。校医室全面负责对事故人员的救护治疗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落实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不采购、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严格把好源头关。食品采购,坚持到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购买,不购熟制品。

2、制作食品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要按先折后洗,先洗后切的程序

加工食品。成品与半成品要分开存放,保证制做的食品安全卫生,并做好保质留样工作,严防出现食物中毒。

3、炊事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上班前要检查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坚持定期更换衣服,勤洗澡。上班期间必须衣帽整洁,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4、上班时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对粮油等食品库房的安全防护,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5、加强对餐厅和周边环境的管理,派专人及时打扫卫生。每天进行消毒,为师生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就餐环境。

6、各班级要教育学生,搞好个人卫生,不吃不干净、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防止病从口入。

7、坚持春秋两季灭老鼠活动,定期开展杀灭蚊蝇、蟑螂等害虫的活动。

五、几种食物中毒处置方案:

1、当发现3人以下师生饭后轻度恶心、呕吐、腹泻应及时将病人送院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将情况上报学校。学校将高度对此类事件予以重视,并做相应安排,严密监控事态扩大。

2、当发现3人以上师生饭后出现恶心、呕吐、发烧、腹泻甚至惊厥昏迷现象,学校立即启动“泓口小学预防食物中毒工作预案”,学校各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半小时之内必须就位,并马上开展相应工作。

3、校医室及时与当地医院联系,负责救治工作。

4、总务处负责安排车辆,积极配合学校和上级对事故进行调查。

5、办公室书面向上级报告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六、责任处理办法:

1、由于货源问题出现学生中毒事件,将追究承包人直接责任。

2、由于饮事人员操作不当,如生熟不分,冷热混放造成学生中毒事件,将追究当事人主要责任,后勤领导负有领导责任。

3、由于库房保管人员防护不当,造成人为投毒事件发生,将追究库房保管人员的主要责任。

4、由于学生误食“三无”产品或过期、变质食品,将追究小卖部或食堂管理人员的主要责任。

篇5:学校食物中毒预防报告制度

一、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

三、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地、设备与环境,食品的采购、贮存与加工,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或放心店的标准要求,并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四、学校应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预防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经营时,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食堂、食品商店如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情形,学校有权中止承包合同。

六、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七、食堂、食品商店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品商店营业期间,至少有一名销售人员在位看守,学校食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九、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得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立即责令其整改:

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所、设备与环境卫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2、没有实行定点采购,或未按有关规定索证、索票。

3、出售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4、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制售冷荤凉菜,食品商店出售自制食品。

5、食堂和食品商店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6、学校食堂未实行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

7、食堂剩余食品没按规定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十二、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责令停业整顿或终止承包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1、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对整改意见置之不理,屡次整改不到位的。

2、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十三、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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