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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运行控制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1目的

对与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要求,以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的不断改进。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程序的贯彻实施,并负责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点,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执行情况。

3.2生产部在生产过程中应考虑如何减少职业健康安全危险,必要时制定专项安全生产方案。

3.3质保部负责生产设备及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制定安全技术操作方案。

3.4物资部负责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

3.5办公室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公司在日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对重大危险源相关性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对其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作业点,由生产部设置为安全控制点,列入《重大危害清单》,明确控制要求。在明令禁止动火场所应有标识。

4.1.1技术开发部在编写设计方案时应考虑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主管部门在审批设计方案时,需对原材料的使用或生产工艺可能引起的职业危害进行评审;提供采用无害化的工艺技术,并简化制造工艺,提倡使用无毒害的材料。

4.1.2质保部参照《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要求,对生产设备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监测、临近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1.3对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设施、场所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如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等。

4.1.4物资部门负责化学物品(酸、碱、有机溶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贮存和使用,在贮存和使用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要防止倾倒和泄漏等现象的发生。贮存和作业现场应悬挂醒目的标识警示。

4.1.6办公室应按《劳保用品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工作。

4.2各部门严格依据以上程序和标准的要求,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当出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置,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予以处理,安监部负责随时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4.3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5.1《危害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5.2《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3《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编制:审核:批准:

篇2: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程序规范

1目的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充分激发全员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自觉性,特制订本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活动中各部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3职责及要求

3.1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3.2公司安全委员会是本程序归口管理责任主体,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监察部。

3.3公司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全责。

3.4企业各级行政副职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3.5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3.6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工作落到实处。

4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的职责内容

4.1公司经理职责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组织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安排。

4.1.2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和处理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4.1.3主持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对涉及到人身、大型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等重大问题,应亲自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提出措施,及时解决。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公司系统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1.4直接领导安全监督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安全机构,健全安全监督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督促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4.1.5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1.6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过程中,将生产安全工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1.7组织制定并督促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制度,对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4.1.8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重点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4.1.9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制订并督促实施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担任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

4.1.10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2公司党委书记职责

4.2.1在思想政治、组织宣传工作中,应把安全生产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抓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和监督作用,为安全生产奠定牢固的基础。

4.2.2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4.2.3负责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及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比中,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2.4督促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事故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

4.2.5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负责领导和组织政工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活动,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遵章守纪等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模范事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3公司分管生产工作副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4.3.1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建立生产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生产安全指挥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重点要求和措施。

4.3.2负责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4.3.3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3.4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制订并落实年度“两措”计划,应督促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得到执行。

4.3.5主持安全生产协调例会;主持或参加安委会、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组织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4.3.6协助制订重大人员伤亡、大型设备受损、触电、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3.7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4.3.8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一般生产人身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4.3.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主持或参加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生产、安全防护等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4公司分管基建工作副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4.4.1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建立基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要求和措施。

4.4.2负责督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4.3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负责“两措”计划资金筹措,确保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得到执行,并组织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

4.4.4负责督促执行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4.5负责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安全健康环境评价,采取有效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人身死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和垮(坍)塌事故,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4.4.6参加安委会、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活动;组织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经常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基建安全工作有关会议,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4.7协助制订涉及基建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4.8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基建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4.4.9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一般基建人身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4.4.10加强基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主持或参加基建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4.5公司分管经营工作副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4.5.1负责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作中正确处理安全和效益的关系,贯彻“安全第一”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经营结算体系时,负责将安全指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4.5.2负责落实年度“两措”计划资金,督促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资金费用;协助建立安全奖励基金,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所需资金。

4.5.3督促指导对项目部安全施工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指导项目部及时整改。

4.5.4参与组织制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5.5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督促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落实。

4.5.6负责组织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有关审计规定组织各项审计时,对有关安全方面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4.5.7督促建立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在保险中的作用,做好事故损失的索赔工作,确保设备保险返回资金用到安全生产上。

4.5.8参加安委会、安全检查、重特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等活动。

4.6公司分管其他工作副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4.6.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严格考核,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4.6.2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及分析工作。

4.6.3参加安委会、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并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4.6.4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做好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4.6.5分管消防保卫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做好消防、电力设施保护、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消防设施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

4.6.6分管车辆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做好各类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与培训,确保交通安全;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4.6.7分管物资(或物资招投标)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配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计划要求的落实;监督执行消防及危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确保事故抢修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负责。

4.6.8分管教育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4.6.9分管法律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做好有关电力生产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定、制度等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为工程建设、设施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提供法律意见。

4.6.10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总经理:督促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职工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保障工作环境健康;做好工作区、生活区的消防、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等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做好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4.7公司纪委书记的岗位职责

4.7.1参加安委会、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

4.7.2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督促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4.7.3督促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监察对象(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4.8公司工会主席的岗位职责

4.8.1负责督促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中的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的群众监督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组织和代表职工对安全生产中的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群众监督。

4.8.2负责督促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职业安全健康工会监督组织或职工代表,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总经理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督促限期整改。

4.8.3参加安委会、安全检查等重大安全活动。

4.8.4参加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8.5积极动员和组织工会会员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开展各项活动。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培训;围绕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

4.8.6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4.9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4.9.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岗位职责。制定和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重点要求和措施。

4.9.2负责健全技术管理、技术监督系统,健全规章制度,审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落实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9.3负责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费用落实,并每半年检查一次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完成情况。

4.9.4在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应确保“两措”计划以及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得到执行。

4.9.5负责审定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大修、技改、科研等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4.9.6负责组织编制重大人员伤亡、大型设备受损、触电、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协助建立和实施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4.9.7负责组织修编和审批公司有关施工生产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9.8参加安委会,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基层组织力量研究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4.9.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主持或参加安全技术研讨会,审查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

4.9.10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4.9.11审查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审查的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10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总审计师(副总审计师)的岗位职责

4.10.1从资金筹措、经营管理、业绩考核等方面协调处理好安全与发展、效益、改革的关系,负责落实年度“两措”计划资金,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4.10.2负责建立安全奖励基金,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所需资金。

4.10.3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负责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4.10.4强化经营人员的安全责任感,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指导思想,督促指导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工作。

4.10.5建立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在保险中的作用,做好事故损失的索赔工作,确保设备保险返回资金用到安全生产上。

4.11安全环保监察部的职责

4.11.1负责对本企业进行全面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人身安全,负责制定防止发生人身事故的措施并组织执行。

4.11.2负责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

4.11.3负责监督年度“两措”计划的实施;对人身安全防护状况,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11.4负责监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予案及大型反事故演习预案的编制与执行。

4.11.5负责监督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执行。

4.11.6负责监督防火防爆、施工机械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11.7监督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负责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考核,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

4.11.8督促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11.9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4.11.10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依法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4.11.11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制定本企业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4.11.12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11.13负责组织召开安委会、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安规考试等,研究分析安监动态,总结安全经验和教训,布置安全工作,并对每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

4.11.14协助公司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4.11.15负责编写安全简报、事故快报、事故通报,并通过会议、文件等各种方式及时通报事故信息和预防措施,广泛吸取事故教训。

4.11.16负责组织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学习和引进安全新技术、新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器具,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水平的提高。

4.11.17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和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者,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和意见。

4.11.18参加施工组织设计、重大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和输变电试运转工作。

4.11.1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4.11.20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4.12生产部门(分公司、分厂、项目部、物业管理处)的职责

4.12.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4.12.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4.12.3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4.12.4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12.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4.12.6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4.12.7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12.8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参加反事故演习。

4.12.9负责组织或参加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反事故措施;组织或参加事故处理,并督促执行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12.10协助组织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参加安全技术研讨会,参加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组织审查有关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

4.13总经理工作部公安处的职责

4.13.1及时传达、传递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批示,并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4.13.2做好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4.13.3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司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13.4安全检查、事故抢修、调查时,做好车辆调度,保证安监部门紧急情况下用车。

4.13.5负责组织做好交通车辆(含特种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定期组织交通车辆安全检查;加强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4.13.6负责生产和非生产设施消防管理,制定有关消防、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及制度,并督促落实。组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使所有职工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13.7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应实施监控;协助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4.1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

4.14.1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工人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4.14.2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14.3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工种作业人员的职业病调查工作。

4.14.4在职工晋级、评奖时,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4.14.5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劳务分包、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用工合同时,要明确安全条款的要求。

4.14.6协助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符合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职责。

4.14.7负责组织年度劳动保护计划的编制、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4.14.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4.15物资机械管理部门的职责

4.15.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巨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作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4.15.2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基建工程等所需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负责。

4.15.3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4.15.4负责组织制定物资保管、存放、运输过程中涉及交通、消防及危险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及制度,并督促落实。

4.15.5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实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实验工作。

4.15.6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4.15.7配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等要求及行业技术规范的落实;确保事故应急处理物资的供应。

4.15.8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落实反事故措施。

4.16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

4.16.1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资金筹措,确保“两措”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及时到位,并检查和监督使用情况,确保开支符合规定。

4.16.2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等所需的临时性费用。

4.16.3在制定业绩考核和经济奖惩方案时,要将安全生产指标作为其中的重要指标,并负责严格执行。

4.17审计部门的职责

4.17.1负责配合安监部门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费用安排和合理使用。

4.17.2负责对安全生产各项工程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发现因资金使用不当或挪用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与安监部门联系并协助处理。

4.18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

4.18.1负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4.18.2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监察对象(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4.19党委工作部门的职责

4.19.1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负责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好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4.19.2负责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19.3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20工会的职责

4.20.1负责组织建立工会劳动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动员并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4.20.2利用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研究,并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提出意见,完善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协助建立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及制度。

4.20.3负责组织和参加生产安全劳动竞赛、安全知识竞赛、表彰先进等活动。

4.20.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是否完备,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意见和建议,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并督促执行。

4.20.5工会在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时,应将有关劳动安全健康方面的内容及标准纳入,并定期进行检查。对有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可能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的隐患,有权代表职工提出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的要求。

4.20.6协助组织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紧急救护知识。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让职工安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4.20.7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劳动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4.20.8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家属的慰问、抚恤。

4.21经营计划管理部门的职责

4.21.1负责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4.21.2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4.21.3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4.21.4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4.22各级职能管理部门通用职责

4.22.1负责协助有关领导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对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22.2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部门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4.22.3应督促加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特种设备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4.22.4应根据职责范围、工作性质、以及领导安排,相互协调和配合有关安全的各项工作。

4.2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4.23.1在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部门及分管工作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23.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履行本部门的岗位职责,并督促本部门人员履行其职责。

4.24各职能部门其他人员的职责

4.24.1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努力完成本职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保证人身安全,对分管工作的安全负责。

4.24.2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4.25分公司(项目部)、分厂行政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4.25.1是本分公司(项目部)、分厂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根据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本单位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分公司(项目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安全目标的实现。

4.25.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年度“两措”计划,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年度“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25.3负责对重要或大型施工生产项目,组织或参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25.4负责领导开展安全性评价活动,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方法,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25.5领导、支持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明确批示。

4.25.6负责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25.7督促组织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

4.25.8督促做好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4.25.9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单位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26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职责

4.26.1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和监督作用。

4.26.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26.3带领本单位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和本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26.4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4.27副经理(厂长)的岗位职责

4.27.1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4.27.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和班组,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27.3参加本单位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4.27.4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活动,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方法,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27.5组织或参加制订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4.27.6组织做好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4.27.7参加本单位每月召开的安全分析会,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27.8负责审查本单位技术人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系统改进等设计方案。

4.27.9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4.28总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4.28.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职责。

4.28.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28.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28.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4.28.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批报。

4.28.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4.28.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4.28.8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技术性防范措施。

4.29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4.29.1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

4.29.2经常深入现场、班组,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9.3负责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29.4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活动,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方法,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29.5负责编制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4.29.6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29.7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4.29.8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4.30班组长的岗位职责

4.30.1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4.30.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30.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4.30.4主持召开好“站班会”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督促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4.30.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4.30.6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4.30.7协助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4.30.8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4.30.9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4.30.10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4.31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4.31.1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4.31.2有权制止和出发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31.3参加本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4.31.4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31.5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站)态班会。

4.31.6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31.7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4.31.8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4.31.9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4.31.10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31.11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4.31.12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4.31.13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4.31.14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及上报。

4.32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4.32.1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4.32.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4.32.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和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32.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4.32.5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4.32.6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4.32.7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4.33班组技术员的岗位职责

4.33.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4.33.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4.33.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33.4协助班组长进行本班组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3.33.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4.34施工(生产)人员的岗位职责

4.34.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生产)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4.34.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4.34.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34.4施工(生产)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34.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4.34.6施工(生产)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4.34.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4.34.8对无安全施工(生产)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生产)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34.9尊重和支持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4.34.10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5检查与考核

5.1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检查与考核。

5.2因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粗放,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3取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6相关文件

6.1国家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6.2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要求。

6.3公司制定各种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

篇3:酒泉钢铁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摘录

一.为提高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依据国家经贸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导意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和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该手册是指导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为第三方认证提供依据。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为建立和运行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实施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指标,集团公司任命王铁成副总经理为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三.酒钢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治厂方针,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的人、财、物投入,努力改善公司员工的生产作业条件,使集团公司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职工生产作业环境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改善。在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严格安全考核,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整治事故隐患方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为公司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奠定了扎实、有效的基础。实践证明,公司通过消除和控制所有设备设施、所有作业活动和所有员工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使酒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为实现酒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酒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强化监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预防为主,控制危险有害因素

以人为本,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科学管理,实现绩效持续改进。

五.手册的目的是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定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通过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的结果,制订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程序并有效实施,以达到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目的。

六.手册引用的标准依据为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员工代表是指由工会或其成员指定的或推选的代表;或选举代表,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决议,由员工自由选举出的代表。

七.手册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组织人员编写,并负责审核,经最高管理者审批后发布实施。集团公司安全办公室在管理者代表授权下组织编写手册,并承担修订任务。

八.集团公司依据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建立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体系策划、方针和目标制定、文件编写、机构设置、人员和资源配置及运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成后,必须按要求进行运行和控制,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通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理有效地利用人力和物力资源,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制定可行的危险控制预案,降低危险、实现安全生产。建立适用、可行、有操作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阐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总方向和总原则,确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绩效目标,表明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承诺,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有活动的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并履行其职业健康安全义务的指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明确职责和控制要求。

十.管理者代表领导或指定人员负责危险源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危险源的辨识和危险评价的基础工作,并填写《高度危险及以上危险源登记表》,上报集团公司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公司所有高度及以上危险源进行分析、归纳及危险评价;负责集团公司《高度危险及以上危险源登记表》的管理。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公司范围内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及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和工作场所内所有设施,包括厂区平面布局、建(构)筑物、生产与施工作业环境、设备设施、职业卫生设备设施、公共区域安全设施、员工工作范围(活动)、原材料等可能对实现目标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充分考虑物、人、作业环境、管理四方面的不安全因素,以确保辨识的充分性。

十一.管理者代表审批公司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安全办公室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及适用性确认。各相关部门负责获取、识别和传达、更新与其分管业务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十二.最高管理者(总经理)批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提出、修订与汇总,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核。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制定和实施。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即:要以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为指导,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生产技术、生产建设装备的先进性及可选方案和员工综合素质,考虑经营管理、经济条件与竞争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建议等。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能够降低较高级别的风险或较好地控制风险;突出对事故的预防;尽可能的量化和可监测。各单位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并上报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并上报管理者代表。各部门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对分解的目标、指标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控制。当重要危险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目标和指标并文件化。

十三.高度及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职业健康管理方案。所有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相关的管理方案或专业立项均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一览表》。各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自检。安全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为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保证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十五.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需要,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办公室负责管理人员管理资质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程序》的建立与更新。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编制本部门/单位的职业健康培训计划,并按照公司的培训计划和本部门/单位培训计划实施培训。人员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实行公司、部门/单位、车间三级办学形式,培训方式可采取办班培训、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员培训结业时前应进行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安排转岗或重新培训。新进厂员工、转岗、复岗员工应接受岗位知识及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十六.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协商与沟通的综合管理。公司工会负责收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代表员工参与协商、沟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高层管理者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传递与沟通;负责有关外部信息的接收与传递。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相应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协商与沟通。公司各层次、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由信息产生部门/单位按相关规定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业务范围内与相关方的信息沟通,重要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向管理者代表或分管副总经理汇报,由主管部门根据批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和相关方。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应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论。

十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记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应符合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适合公司活动的特点,阐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并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核心要素的实施及其相互作用的基本要求进行描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是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实现体系要素的具体工作程序。作业文件是针对具体岗位、活动或管理事项所进行的具体规定,是对上述文件的支持,内容包括规程、规定、应急计划等。记录对上述三层次文件给予支持,为体系运行提供查询和追踪依据。

十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分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公文、记录等。文件的更改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进行,严禁未经授权和批准任意更改,更改应有记录。文件应有固定的保管场所,以防文件失控。所有文件都要进行标识控制状况并进行归口管理。应迅速将失效文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需作资料保存的作废文件应予以标识。

十九.对体系内所有部门/单位识别出的风险,都要按稍有危险、一般危险、显著危险、高度危险、极其危险五个级别评价出其风险级别,并分别管理和控制,使之全部处于受控状态。二十.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安全办公室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测量和监测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及其绩效的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对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和公司安全专业性检查工作。公司工会代表员工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二十二.在事故、事件(未遂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同时要按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报告相应部门,进行或配合调查与处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由各相关部门根据权限组织,或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与处理。事故或事件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制定、落实纠正与预防措施。对于监督检查、事故处理、审核与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符合,要组织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口头安排或下达不符合及其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隐患整改通知单,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予以解决。对纠正与预防措施可能带来的新风险应进行评价,防止新危害发生,对其实施过程要进行监督检查或验证。

二十三.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明确标识,具备对相关活动的可追溯性。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及时。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妥善保存和管理,并针对不同记录规定保管期限,保存方法要便于查阅。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收集、装订、归档和标识。记录可采用书面或其他媒体形式。

二十四.安全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策划及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纠正措施完成情况组织验证。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应得到确认,审核组开具不符合报告,责任部门/单位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于责任部门/单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由审核组长、安全办公室组织审核员进行跟踪验证。相关单位要记录纠正措施,作为下次体系审核的内容之一。

二十五.集团公司定期实施管理评审,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篇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同时”的提出与演变

“三同时”最早提出是在1973年10月21日,*中央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对工矿企业的建设工程等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设施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的概括。具体的就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得削减。”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同时”,它是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本质安全的一项有力防范措施。

“三同时”的规定就是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工程项目可能造成的伤亡事故和使从业人员免遭职业病的危害,保证从业人员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正常投产使用,防止事故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由于“三同时”工作的重要性,我国在19*的《环境保护法》和1995年的《劳动法》中都重申了“三同时”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法》在第二章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中第二十四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工程的“三同时”进行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这条的目的,就是确保安全设施的质量,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不会由于某种原因而被排挤掉,以免建设工程先天不足而造成后患无穷,作到本质安全。

“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篇5: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工作程序

1.目的

规范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健康安全,规范各种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涉及到的人员健康安全及财产安全的管理。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公司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管理工作,行政用车的调度及安全管理以及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

3.2生技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机械作业安全和维修作业过程安全的控制。

3.3公司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3.4各职能部门兼职安全环境员负责日常监测、检查,发现工作场所有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要求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且记录。

4.工作程序

4.1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1.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a)?电工作业;

b)?焊工;

c)?漆工

d)?机动车辆驾驶员;

e)?根据特殊工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综合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它作业人员。

4.1.2特种作业管理

4.1.2.1机动车驾驶员,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

4.1.2.2电工、电焊工持有效上岗资格证作业,严格执行所属岗位操作规程。

4.1.2.3涂漆工作业,应设置防护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防尘口罩等,

4.1.2.4叉吊车装卸搬运,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有专人指挥作业,对作业活动实施监控。

4.1.2.5公司专职安全员对特种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作业行为实施监督,处罚违章,并督促整改。

4.1.3劳动用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b)?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c)?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d)?上岗要求的业务理论考核及实际操作技术考核合格。

e)?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f)?员工应当享受到健康安全的劳动环境和条件。

4.1.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a)?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具备条件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送有关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和复审工作。

b)?各部门进行班前教育及班后总结分析,安全环保员利用各种会议、标语、图片、安全讲课、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

4.1.6公司办公室主管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关键岗位执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1.7日常管理

a)?各部门必须把现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分类造册登记。现场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原证,以备检查。

b)?公司负责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分类、分批每二年或一年进行健康查体工作,并做好记录。

4.2办公用车管理

公司办公室负责行政用车的日常调度及管理.

4.3各部门所需的安全保护、劳动保护用品,经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有供销储运部负责采购发放。

4.3.1公司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用品、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罩、防护服、防鞋及其它防护用品。

配电箱

警示牌

4.3.2公司办公室应至少每月一次对生产现场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时,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处理。

4.4安全用电

4.4.1包括生产动力用电和日常办公、生活照明用电。

4.4.2安全用电管理:

4.4.2.1联系当地电力部门对配电室电器设备进行安装和检修,输出功率必须满足施工需求。

4.4.2.2若需临时用电时,由专业电工按照要求实施安装,安装完毕后,并填写《临时用电验收记录》。

4.4.2.3公司办公、生活照明为永久性用电,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4.4.2.4公司用电如需改动,必须由专职电工编制变更方案,出具《安全用电变更记录》,由专业电工实施安装。

4.4.3安全用电检查

4.4.3.1专业电工做到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做好检查记录,兼职安全环境员负责监督检查。

4.4.3.2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办公和生产现场安全用电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根据隐患存在轻重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

4.5季节性生产要求

4.5.1生技部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和气候情况,制定季节性生产管理方案,编制季节性生产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防暑降温预防工作。

4.5.2公司办公室每年夏季和冬季对生产车间分别进行一次季节性施工劳动保护情况调查,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应向主管领导报告。

4.6职业病的检查防治

4.6.1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价,对于危险源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而容易引起职业病的,编制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4.6.2各部门负责人对工作场所的人员进行讲解安全操作方法,防止误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发生工伤事故。

4.6.3公司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兼职安全环境员负责日常检查,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令其采取相应纠正和预防措施,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性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的预防,加强工作场所管理,对以上职业危害因素工作,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4.6.4各职能部门及兼职安全环境员发现劳动者有疑似职业病的,必须到专业的职业病诊断卫生机构进行检查、治疗,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条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

4.6.5发生工伤、安全事故急救时,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4.6.6公司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与其它作业场所分开、隔离、警示等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如粉尘作业应有引风等防尘扩散设施,喷漆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戴防护口罩,并保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电焊作业应配备防护眼罩,如噪音超标场所作业人员应配戴耳塞。

4.6.7公司应配备紧急防范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

4.7对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

为了加强与相关方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作,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不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行为,对与公司重大危险源有关的物资材料供方、承运方等相关方,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对其施加影响,签订相关职业健康安全协议或发出职业健康安全信函、宣传品等,并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4.7.1对物资供货方施加影响的重点:

1)所供货物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确保材质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2)供货时(对职业健康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3)采购化工材料时,供货方应尽可能提供MSDS(化学物资安全数据表)、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对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泄漏物品及化学品,需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货物出场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现象;

5)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4.7.2对承运方施加影响的重点:

1)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合格;

2)禁止漏油的车辆进场;禁止场内鸣笛;

3)有防扬尘飞散措施;

4)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5)化学危险品承运方的要求,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7.3监督检查

公司各部门应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进行不定期检查与跟踪,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可能或已经造成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的相关方,可采取减少订货、更换供方等措施。

4.8事故、事件、不符合处理。

4.8.1火灾、伤亡等事故、事件发生后,生技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临时救护工作,以防止事态扩大,救护的同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办公室及分管经理,办公室视情况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8.2发生事故时,应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开展工作。

4.8.3事故、事件的调查。

1)轻伤事故由生技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确认事故责任、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出具轻伤事故调查报告,3日内报办公室备案。

2)重伤事故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完成调查报告。

3)重大伤亡事故,由分管经理组织办公室进行事故调查。在事故发生后20日内完成调查报告。

4)办公室组织对职业病进行调查,并对职业病的发病原因、病情防范和应急措施提出书面意见,并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8.4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对事故处理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切实作好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8.5不符合的处理

1)办公室及生技部负责对生产现场不符合信息的搜集,信息来源如下:

a)?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或不符合报告;

b)?顾客及相关方的投诉和抱怨;

c)?各职能部门例行检查提出的不符合报告;

d)?内审、管理评审提出的不符合项;

e)?往年生产作业事故案例;

f)?其它可以借鉴的信息。

2)对发现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项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执行《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相关性文件

5.1《设备操作规程》

5.2《安全操作规程》

5.3《配电室操作规程》

5.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5《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5.6《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记录

6.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6.2检查记录

6.3整改通知单

6.4安全用电变更记录

6.5临时用电验收记录

6.6配电室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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