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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评价检查要点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技术资料齐全:(1)出厂资料齐全至少应包括:质量证明书、合格证、锅炉总图、主要受压部件图、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以及各种辅机的合格证书等。(2)锅炉使用登记证必须悬挂在锅炉房内。(3)在用锅炉必须持有锅炉定期检验证并在检验周期内进行。

◇安全附件:(1)安全阀:a.安全阀必须结构完整,安全可靠,动作灵敏。每年至少检验一次且铅封完好,每月自动排放试验一次,每周必须手排放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及签名。B.按规定配置,合理安装安全阀。(2)水位表:a.水位表必须安装合理,灵敏可靠且便于观察。B.每台锅炉至少应装二只独立的水位表。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0.2t/h的锅炉可只装一只。直流锅炉可不装水位表。C.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D.水位表应设置放水管并接至安全地点。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3)压力表:a.锅炉必须装有与锅筒(锅壳),蒸汽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B.按规定选用相应精度等级的压力表。C.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一般应在工作压力的1.5~3倍,最好选用2倍。D.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表的刻度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E.至少每半年校验一次,铅封完好。F.压力表装置齐全(压力表、存水弯管、三通旋塞)。

◇保护装置:(1)水位报警装置:额定蒸量大于等于2t/h的锅炉,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销保护装置。(2)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3)燃油、煤粉或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应装设联锁保护装置。(4)热水锅炉出口处应装设超温报警联锁装置。

◇给水设备:给水设备应能保证安全可靠的供水,采用机械给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其中必须有一套为蒸汽自备设备、蒸发量≤2t/h的锅炉,蒸汽往复泵可用注水器(射水器)代替。

◇水处理:可分为炉内和炉外两种。2t/h以下的锅炉可采用炉内水处理;2t/h以上的锅炉应进行炉外水处理。水质化验员应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取样化验,监控水质,记录齐全。

◇运媒设备(燃料输送系统):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安全可靠,运行良好。

◇除渣设备:应能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并保持整齐干净,不影响周围环境。

◇通风设备:(1)合理配置,运行良好,节能降噪。(2)根据锅炉特性装设联锁保护装置。

◇炉体应完好,构架牢固,严密完好,基础牢固。

◇所有电器设施均应满足规定要求,合理配置,连接可靠,接地良好。

篇2:锅炉的安全检查要点

锅炉要严格按照《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特别要防止因锅炉结垢,锅炉严重腐蚀、锅炉脱水和锅炉超压所发生的灾害性事故。

锅炉上的安全附件是预防锅炉爆炸很重要的装置,必须保证其齐全完好和灵敏可靠。当然,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提高操作者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加强锅炉的维修和管理也是极为重要的。

1设备检查

1.1工业锅炉房的布置、建筑结构及有关投措。

1.1.1独立站房应位于厂区边缘地带,烟囱不宜靠近主要道路。

1.1.2锅炉房如必须与厂房相连,其锅炉容量应符合(t-100)V≤100;锅炉房如必须与住宅相连时,其锅炉容量应符合(t-100)V≤5

式中t--锅炉工作压力时的饱和温度,[t]为℃

?V--锅炉水容量,[V]为m3?

1.1.3锅炉房应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主导风向应采用多年平均非采暖季节的风向。?

1.1.4锅炉前墙凸出处到锅炉房内墙净距应大于或等于3m,锅炉侧面和后端的通道净距应大于或等于0.8m。?

1.1.5锅炉如有侧面操作,检修通道时,其宽度应能保证操作,检修的需要;如不需要侧面操作,锅炉与锅炉侧墙之间的净距亦不得小于0.8m。

1.1.6锅炉和省煤器上部,当不需操作时,其净空高度不小于0.7m。?

1.1.7锅炉房应预留通过设备最大搬运件的安装孔洞。

1.1.8锅炉房每层出口应有两个。若锅炉前端的总宽度(包括锅炉间的过道)不超过12m,面积不超过200m2的单层锅炉房可设一个出口。?

1.1.9锅炉房门应向外开,工作室或生活室门应向锅炉房内开。

1.1.10锅炉房应采用轻型屋顶。若屋顶自重大于1.2kN/m2,应开设天窗,或在锅炉房墙上高出锅炉的位置开设天窗,开窗面积至少应为全部锅炉占地面积的10%。

1.1.11操作部位距地面2m,应装设平台、扶梯和防护栏杆。

1.2锅炉?

1.2.1锅炉应有锅炉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受压元件强度的计算;质量证明书;锅炉安装说明和使用说明;铭牌等技术资料和锅炉设备使用证。

1.2.2锅筒

1.2.2.1受压元件不得有凹陷、弯曲、鼓包和过热。

1.2.2.2锅筒筒体向火面,焊缝、管板板边处应无裂纹,腐蚀、凹陷、鼓包和过热。?

1.2.2.3胀口严密,无环形裂纹。

1.2.2.4锅炉的拉撑及其与被拉元件的结合处应无脱焊、断裂和腐蚀。

1.2.3安全附件

1.2.3.1安全阀

1.2.3.1.1蒸发量大于0.5t/h的锅炉,至少装设两个安全阀;蒸发量小于或等于0.5t/h的锅炉,至少装一个安全阀。

1.2.3.1.2安全阀垂直装于筒体和集箱最高处,开启准确,有铅封。

1.2.3.1.3省煤器、蒸汽过热器出口、再热器入口和出口及直流锅炉的启动分离器,都必须装设安全阀。

1.2.3.1.4安全阀与锅筒之间或安全阀与集箱之间,禁装蒸汽的出汽管和阀门。

1.2.3.1.5省煤器出口的安全阀,应装有通向安全地点的排水管,在排水管上禁止装阀门。

1.2.3.1.6锅炉工作压力小于130N/cm2时,锅筒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分别为工作压力加5N/cm2和2N/cm2。

1.2.3.1.7几个安全阀如共同装置在一个与锅炉直接的短管上,则短管的通路截面积应不小于所有安全阀截面积的1.25倍。

1.2.3.1.8省煤器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为装置地点工作压力的1.10倍。

1.2.3.1.9运行锅炉的安全阀应不漏气,每年检修一次,每周试放一次。

1.2.3.2压力表?

1.2.3.2.1每台锅炉必须装有与锅筒蒸汽窨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省煤器出口处应装有压力表;

1.2.3.2.2压力表精确度不应低于2.5级最大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

1.2.3.2.3压力表表盘直径应不小于100mm。?

1.2.3.2.4压力表和存水弯管之间应装有三通旋塞。?

1.2.3.2.5压力表表面明亮、清晰。表盘有最大工作压力警界红线。

1.2.3.2.6压力表装甲后,每半年校验一次,并有铅封。

1.2.3.3水位表?

1.2.3.3.1水位表彼此独立,玻璃管清晰,高低位标志明显。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离水位表的可见边缘为25mm

1.2.3.3.2水位计有罩,有放水旋塞和放水管。

1.2.3.3.3水位表应装在便于观察、冲洗的位置,并有良好照明。

1.2.3.3.4蒸发量大于2t/h时,应装有水位报警器具,且保持灵敏可靠。

1.2.3.4温度测量仪表必须齐全完整,准确有效。

1.2.3.5自动控制讯号装置应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1.2.4水处理.

1.2.4.1水处理要用单级纳离子交换系统作为炉外化学水处理措施,或采用炉内加药处理。?

1.2.4.2必须保证锅炉无垢或薄垢(垢厚小于或等于0.5mm)

1.2.4.3给水必须进行水质化验,并符合GB1576-79的规定。

1.2.5给水系统

1.2.5.1锅炉须备有两套给水设备,水压保持正常,水泵总流量应为所需水量的110%以上,且有压力表,自动给水高速装置应灵敏可靠。?

1.2.5.2通向锅筒的给水管上应装给水止回阀和截止阀,且严密不漏。?

1.2.5.3给水设备所有阀门应密封良好严密不漏。

1.2.6省煤器

1.2.6.1省煤器入口处应装给水止回阀,给水截止阀和温度计插座。

1.2.6.2省煤器出口处应装压力表、安全阀、空气阀和温度计。

1.2.6.3应有不经省煤器烟道的烟气侧通和直接通向锅筒的给水旁通,或在省煤器出口处装设通往水箱的循环管。

1.2.6.4省煤器装在上、下烟室之间,应严密不漏风。

1.2.6.5旁通烟道下部应设有清灰孔。?

1.2.7过热器

1.2.7.1对垂直式过热器,在点火时应控制过热器热负荷不至过大,并不断地把管子内积存的水和空气排出,以免把管子烧坏。

1.2.7.2过热器应用无缝钢管制造,其出口集箱或管道上,应装有安全阀、主汽阀、空气阀、疏水阀、压力表和温度表。?

1.2.8空气预热器

1.2.8.1空气预热器的管箱入口处应装防磨套管。

1.2.8.2管板上相邻的最小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0mm。?

1.2.8.3预热器应有隔板。

1.2.9加煤斗?

1.2.9.1应经常检查和疏通煤斗

1.2.9.2煤闸门升降灵活,上部应有盖板。

1.2.9.3煤闸门冷却水应保持畅通,门框内耐火混凝土完好。?

1.2.10链条炉排

1.2.10.1炉排应采用分段送风,每段风室的外入风道应有调节挡板,并开关灵活自如,“开”、“关”标志明显

1.2.10.2链轮轴和后滚动轴线平行,以防炉排跑偏。?

1.2.10.3机械传动装置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过载保护动作灵活可靠。

1.2.11砌炉墙及烟墙?

1.2.11.1砌筑砖衬接缝应严密

1.2.11.2炉墙内衬在垂直和水平方向均应留出膨胀缝,并嵌填石棉绳。

1.2.11.3烟墙要密封

1.2.12排污阀

1.2.12.1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或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70N/cm2的锅炉,应装两个串联的排污阀(快、慢各一)。

1.2.12.2锅筒每组水冷壁下集箱的最低处都应装排污阀无渗漏且有效。

1.2.12.3排污管道应平直,尽量减少弯头,保证排污畅通,并接至室外安全地点或排污膨胀箱。采用有压力的排污膨胀箱时,箱上应装安全阀。

1.2.13检查门?

1.2.13.1圆形门孔直径不得小于450mm。

1.2.13.2门盖内壁应敷设绝缘材料。

1.2.13.3检查门启用自如,并有坚固门闩。

1.2.14炉门及炉排

1.2.14.1炉门应有启闭自如的门闩,有隔热式手柄,门盖内有绝缘垫板,门盖上应有看火孔。

1.2.14.2炉排通风缝隙的布置方向应有利于疏通灰层?

1.2.14.3炉门圈不小于280×380mm,下缘应复盖耐热铸铁炉衬。?

1.2.14.4炉排上螺栓应紧固

1.2.15输煤系统

1.2.15.1露天煤场应搭有煤棚。

1.2.15.2贮煤斗和溜煤管的内壁光滑,侧壁倾角不宜小于60°,敞口处设栏栅和扶梯。

1.2.15.3用带式运输机输煤走廊的倾角小于12°时,通道应有防滑措施,大于或等于12°时,应设置踏步,输煤带式输送机的下部应设封底。

1.3除尘及废水排放

1.3.1要定期排除灰斗积灰,防堵,并确保除尘效果。

1.3.2应综合利用积灰,防止二次污染。?

1.3.3保持除尘器不漏风,根据锅炉出口烟尘浓度选择除尘器,保证除尘浓度符合GBJ4-73的要求。?

1.3.4锅炉房排出的含酸废水处理,应符合GBJ4-73的要求,方可排放。

1.4锅炉房的照明

1.4.1锅炉房内操作地点及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控制箱等处要有足够照明。

1.4.2检修用照明灯电压小于12V,在较干燥烟道内有妥善安全措施,应采用不高于36V的供电电压。?

1.4.3固定式照明距地面或平台工作面低于2.4m时,应用小于36V电压。?

1.4.4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4Ω。

1.4.5应备有事故照明。

1.4.6各种机械或皮带传动以及吸风口,都要有防护罩。

1.5管道?

1.5.1管道应

沿墙和柱子敷设。

1.5.2管道与通到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小于2m。

1.5.3管道最低点应装设疏水阀。

1.5.4疏水管、锅炉排污管等管道的排放口,应引至安全地点,冬天要保温。

1.5.5管道的接口和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

1.5.6管道表面或其保温层应按规定要求涂底色和色环,并有显示箭头表示流向。

1.6锅炉房的防火、防爆?

1.6.1锅炉房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若蒸发量小于4t/h,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轻质屋顶。

1.6.2锅炉房墙壁与锅炉护墙间隙应小于70mm。

1.6.3锅炉房防火通道应大于3.5m。

1.6.4砖砌和钢筋混凝土烟囱应装设避雷针,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10Ω。

1.6.5必须备有泡沫灭火机、防火砂、灭火给水点。

1.6.6锅炉房周围30m内不得有易燃建筑物和堆放可燃物。?

2行为检查?

2.1锅炉应凭证操作。?

2.2当锅炉汽压达到规定工作压力时,安全阀能自动排气,每周对安全阀作手动或自动放气试验一次。?

2.3锅炉水位允许变动范围应不超过正常水位±50mm,防止缺水,满水事故。

2.4给水必须处理,炉水必须排污。

2.5保持水位表汽水连通管畅通和表面明亮清晰,每班冲洗一次。?

2.6锅炉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内上水,也不准打开安全阀,应紧急停炉。

2.7紧急停炉应立即停止给煤、送风和减弱引风,设法熄灭炉床的燃材,禁止用水浇入炉膛灭火后加强通风。

2.8锅炉遇下列情况之一,立即停炉:?

1)锅炉汽压迅速上升,压力表超过规定的红线,安全阀已排气,燃烧、通风已减弱,但压力表上的指针(汽压)继续上升。?

2)不断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降低到允许的最低水位以下,或升高到允许的最高水位以上。

4)给水机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坏,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2.9严格遵守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10点火时不得使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或易爆物品

3作业环境

3.1操作人员距地面2m以上,应设平台、扶梯和栏杆等设施。?

3.2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处,应有不超过36V电压的照明

锅炉房安全检查表

篇3:锅炉安全检查方式处理措施

一:界定为“土锅炉”的范畴:

1:所有技术资料中没有“制造监检证书”的锅炉均为“土锅炉”,也就是制造单位没有经过制造监检而出厂的产品。

2:没有技术资料和铭牌标识的锅炉产品,这种产品一般都为非法加工制造的产品,均为“土锅炉”

以上两种情况均应当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指令书表述如下:你单位所使用的锅炉为非法制造的“土锅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十五条和第二十四”“2013年8月15日”“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报废”

二:下列情况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1:锅炉产品未经安装告知,安装监检,或者未经注册登记。表述依据不同情况而定,违反分别为:“第七十八条(未经告知);第七十九条(未经安装监检);第八十三条第一款(未经注册登记)”“2013年8月15日”“责令限期改正,消除安全隐患”。

2:锅炉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指令书表述为:“你单位所使用的锅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反“第八十四条”“2013年8月15日”“责令限期改正,消除安全隐患”

三其他情况依据现场情形而定,在《锅炉安全检查表》下方检查意见栏填写现场整改意见。

四:请各检查组在被检查单位签名后留置联系电话。

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股

篇4:船舶锅炉装置安全检查规范

1.检查依据1.1SOLAS第II-1章C部分(机器设备)第26.1条规定l?机器锅炉和其他受压容器、有关的管系和附件,其设计和构造应适合于他们的用途;l?并在充分考虑到运动部件、热表面和其他危险的情况下,其安装和保护应使其对船上人员伤害的危险性降到最低程度。l?其设计应考虑到结构所用的材料、设备用途以及可能遇到的工作条件和船上的环境条件。1.2SOLAS第II-1章C部分(机器设备)第32条规定l?每台蒸汽锅炉应至少设两个足够排量的安全阀,但经主管机关认可允许只设一个安全阀。l?应设有安全装置使无人监控的每台燃油锅炉在低水位、空气供给故障或火焰熄灭时能关闭燃油供应和发出警报的。l?锅炉应设有两套来自给水泵并包括给水泵在内的独立给水系统,并应设有防止该系统超压保护,除非泵的特性能防止超压。l?锅炉应设有监视和控制给水质量的设施。应有适当的布置尽可能地阻止对锅炉产生不利影响的油或其他污物进入锅炉。l?锅炉应至少设有两个指示水位的设施,至少其中一个应是直接读数的玻璃水位表。1.3SOLAS第II-1章C部分(机器设备)第33条规定l?蒸汽管系的所有附件,其设计、制造和安装应能应能承受最大工作压力。l?可能发生危险性水击的每一蒸汽管系应设有泄水设施。l?对可能受到高于其设计压力蒸汽作用的蒸汽管系和附件应装设减压阀、释放阀和压力表。1.4SOLAS74第II-1章C部分(机器设备)第53条规定l?所有重要的压力、温度和液面及其他必要的参数,应设有一个符合第51条的报警系统。1.5船舶所采用的船级社建造规范1.5.1检查内容1.5.1.1有关文书的检查和锅炉系统的外观检查1.5.1.1.1证书及相关文件的检查船用锅炉必须是主管机关认可的型式,锅炉的型式认可证书必须留船备查。锅炉的主要参数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锅炉主体和主要附件必须按船检的要求定期检验,检验报告应留船备查。锅炉水的质量应定期化验、处理,其化验、处理的情况应做记录。1.5.1.1.2锅炉本体及其附件的外观检查l?根据我国钢质海船建造规范规定,锅炉在制造完工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其本体上应打上下列内容的钢印标志:(1)?锅炉设计压力(MPa)(2)?锅炉工作压力(MPa)(3)?液压试验压力(MPa)(4)?额定蒸发量(Kg/H,T/H)(5)?受热面积(㎡)(6)?制造年月(7)?制造厂出厂编号(8)?制造厂检验合格钢印(9)?船级社检验钢印l?根据我国钢质海船建造规范规定,锅炉的炉墙和炉衣外表面温度不应大于60℃。这是为了减少锅炉的散热损失和降低周围环境温度,并防止工作人员烫伤。因此锅壳外面包有隔热材料,最外面是一层薄铁皮外罩,不包隔热材料的锅炉是不允许工作的,因为冷空气吹到锅壳上会使锅炉受到损伤。检查时应注意隔热层是否处于完好状态。l?锅炉安全阀:锅炉一般装有两个安全阀,检查时应注意安全阀的铅封是否完好(安全阀在检验调定后一般都加上铅封,如发现铅封被破坏,则应对安全阀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安全阀的调压弹簧状况是否良好(因为调压弹簧是影响安全阀动作快速、准确并保持密封关闭的重要构件)。安全阀的远距离强开装置是否保持有效。l?锅炉主蒸汽阀的可操作性和其他阀件(包括炉水取样阀、空气阀、上下排污阀、连接水位差压变送器的连接阀和吹灰器蒸汽截止阀等阀件)的外观状态检查。l?锅炉水位计:锅炉一般安装两只水位计,分别布置在锅炉的左右两侧,其位置应易于接近。水位计的型式应为平板玻璃,其水位最低显示位置应与锅炉的最低工作水位高度相一致,但对水管锅炉应位于最低工作水位以下50mm处。检查时应注意其显示的水位是否清晰可见,连接水位计的通水阀、通气阀和冲洗阀是否保持有效以及水位计远距离冲洗的可能性。l?蒸汽压力表:每台锅炉至少应有两只压力表,其中一只装在锅炉前面容易看见的位置,另一只一般安装在集中控制台上,压力表上应以红线表明锅炉的工作压力,压力表的读数应能适应锅炉水试验时的压力。在每只压力表的连接管上,应装有校验压力表的接头(包括阀或旋塞)。检查时应注意两只压力表是否存在压力差和压力表校验的记录。1.5.1.1.3锅炉的蒸汽、给水、凝水系统的外观检查l?锅炉蒸汽系统:主要应检查阀件和管路是否漏汽,管路热表面是否已经有效包扎隔离,特别应注意燃油管路的加热伴管是否已完全包扎隔离。低压蒸汽的调压阀和旁通阀是否工作正常,压力表是否有效。l?锅炉给水系统:主要应检查给水泵是否正常工作,给水管系和阀件是否正常,水位调节控制阀工作是否正常,手动给水阀是否有效。热水井是否清洁(包括水面和井壁),热水井的自动补水装置是否工作正常。l?大气冷凝器:冷凝器的冷却水管进出口温差是否合适,冷凝器的液位显示是否正常,压力表是否有效。1.5.1.2燃油辅锅炉的燃油设备及系统的外观检查l?燃油设备及系统:主要应检查锅炉日用油柜的加热方式和温度控制方式的效能,燃油日用柜出口阀的速闭效能,燃油柜接油盘的下方是否存在高温热源(如辅机排烟管等),燃烧装置是否存在滴、漏油的现象。1.5.2锅炉系统所涉及的操作性检查1.5.2.1蒸汽压力保护系统的操作性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安全阀的效能试验,试验方式采用远距离手动操作控制。根据我国钢质海船建造规范规定:烟管锅炉在蒸汽阀关闭和炉内充分燃烧的情况下,锅炉压力在安全阀开启后15分钟内的升高值应不超过锅炉设计压力的10%;水管锅炉在上述同样的情况下,锅炉压力在安全阀开启后7分钟内的升高值应不超过锅炉设计压力的10%。锅炉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为大于实际允许工作压力的5%,但应不超过锅炉设计压力。1.5.2.2锅炉的燃烧控制系统的操作性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锅炉燃烧的自动控制,即在设定的蒸汽低压时锅炉能自动升火,在设定的蒸汽低压时能自动停火。1.5.2.3锅炉熄火保护系统的操作性检查锅炉熄火保护通常是由火焰探测器(主要部件是光敏电阻)及控制线路组成,在锅炉不正常熄火时,能及时切断锅炉的燃油系统并发出声光报警,其效能试验应在锅炉听用后的第一次升火时进行。检查是在锅炉正常升火的情况下,人为地拔掉火焰探测器的接线以确认其效能是否正常。1.5.2.4锅炉水位保护和控制系统的操作性检查现代船舶的锅炉水位控制系统常用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气动控制,另一种是电动控制。在气动控制系统中,锅炉的汽、水两侧的压差信号-差压变送器转变为气动信号-气动比例积分环节-水位气动控制阀,实现对水位的自动控制。在电动控制系统中,锅炉的汽、水两侧的压差信号-差压变送器转变为气动信号-模/数转换-中央处理器(包括比例积分环节)-数/模转换-水位电动控制阀,实现对水位的自动控制。这主要检查水位控制阀动作的准确性和动作的稳定性。锅炉的水位保护主要是高水位报警、低水位报警和极低水位(危险水位)的报警并切断燃烧。不论是气动水位控制系统还是电动水位控制系统,高、低水位信号都去自差压变送器的输出信号,通过人为地调整水压或气压信号,就可以对高低水位的报警功能进行测试。锅炉的极低水位报警和保护一般为独立的系统,它由参考水位罐及内设浮子和控制线路组成。对该系统的效能检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控制线路及保护功能的检查,这只要人为地短接参考水位罐内设浮子的输出触点就可以确认其功能是否正常。另一部分是参考水位罐及内设浮子的效用检查,这主要是关闭参考水罐的通气阀门和通水阀门,并打开水罐的泄放阀以确认内设浮子及其带触点是否正常。2锅炉系统的操作性检查表船用锅炉系统的操作性检查表日期:检查官:检查港口:船籍港:船名:呼号:总吨:IMO?No:参加船员人数名是否发现操作性缺陷是否操作性缺陷涉及人员名其中管理级人员名?操作级人员名序号检查项目是否备注1锅炉的证书及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2锅炉的检验报告和维修保养记录是否齐全3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水取样操作4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水质化验和处理5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安全阀的设定值调整6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安全阀的手动控制操作7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水位计的吹洗操作8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低水位报警试验操作9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高水位报警试验操作10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极低水位报警试验操作11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极低水位保护装置的试验操作12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熄火报警和保护的试验操作13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给水控制阀的试验操作14轮机员是否熟悉锅炉停炉和升炉的基本程序和要求15机工是否熟悉锅炉各种报警的含意16机工是否熟悉锅炉吹灰器的操作

篇5:常压锅炉安全检查要点

热水锅炉操作规程

1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1检查锅炉所有人孔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1.2炉膛及烟道内的积灰及杂物应清除干净。风道及烟道的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指示准确。

1.3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1.4检查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旋塞是否旋转灵活、好用;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究好、清洁。检查合格后,应使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1.5锅炉各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应完好无缺,开关灵活、密封盘根充足。检查合格后,开启锅炉进出水管道上的阀。门。

1.6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翻碴板完整,动作灵活。

1.7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

除尘装置落灰口,应封闭严密,不可漏风。

1.8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行.进水时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

2锅炉的升火

2.1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须5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气体。

2.2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

2.3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温,一般情况下应不少于0.5小时。

2.4锅炉升火前应先开启循环泵。

3锅炉的运行

3.1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等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

3.2锅炉在运行中应保持工作压力的稳定,严禁超过允许的压力。压力表存水弯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冲洗检查。

3.3运用中的锅炉安全阀,为防止阀芯和锅座粘住,应每周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手动或自动的排放试验。

3.4经常检查锅炉出、回水温度,不得超过规定温度。

3.5排污应在低负荷工况下进行,每班至少一次。每个排污点都应进行,不可只排某一处,而长期不排另一处。

3.6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7锅拧压火以后,应保证锅炉水温不回升。如产生汽化现象时,应迅速开启泄放阀,同时开启紧急补水管,向炉内补水。

3.8应经常清理各风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响通风,烧坏炉排。

3.9锅炉运行中,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止热水喷出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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