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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通用部分一般检查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1)零部件齐全、完整,符合各项技术性能的要求。更换的零部件,其技术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的要求;

2)防爆设备外壳或隔爆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处理方法:设备外壳可以喷或涂防腐漆;防爆加工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接线盒内壁和正常可能产生火花部分的金属外壳内壁,都必须均匀地涂耐弧漆;

3)电气设备检修后,除按规定进行出厂试验外,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通电试验。通电试验时间一般不少于2h;

4)设备检修后应带有铭牌,如铭牌数据有更改或字迹不清,应更换新铭牌。

5)保护插件安装处,防止自行松脱的装置完整有效;

6)检修中各项质量测定记录、试验记录、零部件检修记录等应认真填写,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篇2:电动叉车电气系统安全检查

一、当断开或连接电路板接头时都须把钥匙开关转到“关闭”位置,脱离电瓶的连接,若脱离或连接主电路板或记录仪表电路板的接头时钥匙开关在“启动”位置和电瓶正在连接状态下,可能会对电路板造成损害。必须特别小心。

二、在连接或脱离电路板接头时要避免扭曲和转动该接头,否则会造成接触不良。

三、在脱离接头时,不能拉连接器的电线,要拿住连接器部分。

四、在使用万用表时,请一定小心不要用错项目(A,V)和极性。

五、静电对主电路板和记录仪表电路板造成损害,在处理电路板时应消除静电荷。

六、在完成检查程序后,再一次检查所有的导线是否已连接在原来的端口上。

篇3:夏季电气设备检查总结范本

随着公司发展,电气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为保证电气设备在迎峰度夏期间的正常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针对实际情况,于2012年7月11日开展了夏季电气设备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三个生产车间及制氢站的变压器、高低压配电室及开关柜。对重点区域、重点设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测,现将本次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所查变压器室、配电室没有漏雨现象。

2、变压器室、配电室杂物过多。

3、配电室都有降温设施,温度适宜。

4、变压器、高压电机等主要电气设备温升符合要求。

二、个别问题:

1、雾化车间1000KVA变压器室门打不开。

2、铁粉车间二区破碎振磨总电源柜断路器电动分合闸动作不灵活。

3、铁粉车间还原1#变压器温度59℃,2#变压器温度56℃,温度偏高,两个变压器室门散热通风网积灰太多,将网眼糊住,影响通风散热。

4、铁粉车间新上10#、11#还原炉配电室内未铺设绝缘垫。

三、问题整改:

1、变压器室、配电室杂物清理、整理。

2、雾化车间1000KVA变压器室门打不开,点检不到位,需加强点检。

3、铁粉车间二区破碎振磨总电源柜断路器电动分合闸动作不灵活,更换新断路器。

4、铁粉车间还原1#变压器、2#变压器室门须尽快清除灰尘。可以考虑在允许的情况下,做好安全防护,定时将门打开,利于通风散热。

5、铁粉车间新上10#、11#还原炉配电室内未铺设绝缘垫,应尽快按照要求铺设。

6、铁粉车间还原1#变压器老化严重,需考虑检修处理或更换。

7、各低配室4000A主开关无备件,需准备部分备件。

8、铁粉车间还原1#变压器满负荷运行,适当考虑调整负荷。

针对本次检查查出的各种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力求堵塞安全漏洞,保证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迎峰度夏,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机动科

2012-7-12

篇4:防爆电气设备性能检查标准规范

1、鸡爪子

①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

②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2、羊尾巴

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距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

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为明接头。

4、破口

①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②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属失爆。

5、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7、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留锈蚀,不为失爆。

?8、隔爆外壳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Φ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结合面不为失爆。

9、隔爆外壳结合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存在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

10、隔爆外壳结合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进行磷化处理(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属失爆。涂油应在结合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11、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整形后低于此规定仍为合格。

12、隔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13、密封圈须采用邵氏硬度45~50度的橡胶制造,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朝向接线腔里面,否则为不完好。

14、密封圈尺寸须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均属失爆。

①密封圈外径与接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

D≤20≤1

20

60

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mm)?

②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体否则未失爆。

③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

④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0.3倍(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mm。

15、密封圈用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差大于2mm(包括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16、不使用的进出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依次装入、压紧后封堵,否则为失爆。螺旋式进出线嘴如上金属圈时应装在挡板外面,否则也属于失爆。

17、挡板直径与进出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圈外径与进出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应不小于公称尺寸1mm,否则均属失爆。

18、卡兰式进出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搬动进出线嘴上下左右晃动时,进出线嘴无明显晃动为准。螺旋式进出线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向下用力拧不动为合格,否则均属失爆。

19、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但不得把电缆压扁,如压紧后电缆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属不完好。

20、隔爆结合面紧固件(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垫不合格均为失爆。

21、低压隔爆开关接线腔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接线嘴严禁进出动力线。否则均属失爆。

22、橡套电缆的护套伸入接线腔器壁内要符合5~15mm的要求,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

23、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6mm;500伏以上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24、隔爆电气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始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接线柱、接线座有裂缝也属失爆)。

25、硐室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标志牌(注明:编号、容量、用途、整定值、负荷情况、短路电流、负责人等),如无标志牌或标志与实际不符者,该防爆电气设备为不完好。

26、对于只接电源,不接负荷的防爆电气设备也属于防爆检查范围。

27、防爆型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要按防爆设备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地面选煤楼电气设备也要安装防爆型设备,同时按防爆设备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查。防爆电气设备如用于地面非爆炸环境中,只按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

28、防爆检查中发现防爆电气设备有失爆现象时,应当场积极处理,但仍按失爆计算。

29、未尽失爆标准或与《煤矿安全规程》有冲突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篇5:电气维护安全检查程序

1.设备检查

1.1变配电房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变配电房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变配电房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变配电房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与变配电房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电气设备:

1.2.1变压器

1.2.1.1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1.2.1.2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1.2.2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1.2.2.1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1.2.2.2油开关操作灵活,准确可靠、合闸机械指示正确;

1.2.2.3故障跳闸后的油开关,应检查套管有无断裂、引线有无烧伤、油箱有无变形;

1.2.2.4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并保证合闸时只有先合隔离开关才能合上油开关;拉闸时先拉开油开关,才能拉开隔离开关;

1.2.2.5隔离开关的瓷瓶和连接拉杆应无裂纹、无放电痕迹、销子无脱落。

1.2.3负荷开关和跌落保险

1.2.3.1负荷开关只能用来切断和接通正常线路,其消弧装置应完好。合闸时,触头应动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应超过3mm;

1.2.3.2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

1.2.3.3跌落式熔断器断开后,其带电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在室外应大于或等于4.5m,室内应大于或等于3m;

1.2.3.4跌落式熔断器应倾斜安装,与垂直线保持15°~30°夹角;

1.2.3.5有爆炸、火灾危险及剧烈震动的场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险;

1.2.3.6所有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

1.2.4互感器

1.2.4.1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侧均有熔断器保护(二次侧可用自动开关),一次侧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

1.2.4.2电压互感器如内部有噪声、放电声、烟味或臭味等异常情况时,应停电处理,不得用隔离开关断开故障回路,应切断上一级油开关;

1.2.4.3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导线截面为2.5mm2,无中间接头号,连接可靠,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2.5电力电容器

1.2.5.1电容器不得装在高温、多尘、潮湿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1.2.5.2当电容器外壳严重漏油、鼓肚、瓷套管严重放电、闪络响声或严重过热时,应立即退出运行;

1.2.5.3电容器室应有温度指标,室温不得超过40℃,否则应装机械通风。电容器外壳温度不超过60℃;

1.2.5.4运行中的电容器组,三相电流应保持平衡,相间不平衡电流不应大于5%;

1.2.5.5电容器组应有欠压保护,当母线电压低到宣传员定值的60%左右时,能从电网中自动切除;

1.2.5.6户外落地安装的电容器下层电容器低部距地面应大于或等于0.4m,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四周应设网孔不大于20×20mm网状遮栏,高度大于或等于1.7m。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进风窗应装网孔不大于10×10mm的钢网;

1.2.5.7电容器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装置和超负荷装置;

1.2.5.8电容组应装放电回路。禁止带电荷合闸。电容器停止运行后,至少放电3min方可再次合闸。

1.2.6电缆

1.2.6.1电缆对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

1)直埋电缆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电缆外皮);1~35kV为0.7m;

2)电缆外皮于建筑物的地下基础为0.6m。

1.2.6.2电缆相互接近时的最小净距:

1)10kV以下电缆之间为0.1m,10~35kV之间应不小于0.25m;

2)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包括通信电缆相互间为0.5m。

12.6.3电缆与地下管道间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

1)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时的净距为2m,交叉时为0.5m;

2)电缆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4电缆相互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5被挖出的电缆应用木板衬护悬吊,悬吊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m。不得用铁丝和绳子不加托板直接悬吊电缆;

1.2.6.6铠装电缆或铅包,铝包电缆的金属外皮在两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1.2.6.7电缆穿越路面和建筑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应穿在保护管内,保护管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1.2.6.8敷设电缆的地面应装设走向标志,以利运行和检修。

1.2.7照明装置及移动电具

1.2.7.1所有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引线和插头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用三芯(单相电具)、四芯(三相电具)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截面至少0.5mm2,引线不得有接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m;

1.2.7.2所有移动电具宜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安器;

1.2.7.336V以下的低电压线路装置应整齐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须为专用插座;

1.2.7.4所有灯具、开关、插销应适应环境的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户外等处,应分别采用合适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灯具和开关;

1.2.7.5220V灯头离地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潮湿、危险场所和户外,不低于2.5m;

2)生产车间、办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

3)必须放低时,不应低于1m,但从灯头到离地2m处的灯线要加绝缘套管,并对灯具采取防护措施。

1.2.7.6开关和插座离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15mm;

1.2.7.7局部照明及移动式手提灯工作电压应按其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安全电压。机床或钳工台上的照明灯应用36V及以下的低电压;锅炉,蒸发器和其它金属容器内的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12V。低压灯的导线和电具绝缘强度不低于交流250V;

1.2.7.8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1.2.7.9露天的灯具、开关应采用防雨式,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1.2.7.10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1.2.7.11临时线为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悬空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m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m。

1.3架空线及户内外布线

1.3.1导线截面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的线距与周围设施的距离,过路时对地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1.3.2架空线严禁跨越易燃建筑的屋顶;

1.3.3拉线要装在架设导线反方向的着力点上或线路不平衡张力合力的作用点上。拉线与线路的方向应对正。角度拉线应与线路的分角线对正。防风拉线与线路垂直;

1.3.4电杆与拉线的夹角不小于45°,受环境限制时应不小于30°;

1.3.5不同线路共杆时,低压线在高压线下方,对10KV的直线杆两端间距不小于1m。通信广播线路在低压线路下方。其间距不小于1.5m。低压线路多层排列,直线杆层间距离不得小于0.6m,相邻导线间距不小于0.4m,分支或转角不小于0.3m;

1.3.6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不小于该线路相线截面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小允许截面,单相制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1.3.7不同电压、不同频率的导线不允许穿入同一金属管内。(同一设备和同一机组所有回路电压在66V以下、三相四线制照明回线除外);

1.3.8金属管布线时,管内及管口须光滑无毛刺,并可靠接零或接地;

1.3.9户内、外明线装置的导线,穿过墙壁应用瓷管,钢管或塑料保护。穿过楼板应用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通向户外的塑管应一线一管。在两条线路交叉时,贴近敷设面的一条线路的导线上应套绝缘管。

?1.4防雷和接地保护

1.4.1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线;

1.4.2避雷针的安装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避雷针宜用直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2.75mm的钢管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并镀锌;

1.4.3避雷针连线应用截面大于或等于35mm2的镀锌纲纹线;

1.4.4避雷带或避雷网宜用镀锌钢材。圆钢最小直径为8mm,扁钢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60mm2;

1.4.5阀型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胶合处无破裂,轻摇进内部无不正常响声,拉地引下线如为铜线,应大于或等于16mm2;如为铝线应大于或等于25mm2;

1.4.6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预防性试验,接闪器及引下线等如腐蚀30%以上应更换;

1.4.7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线供电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

1.4.8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线和干线沿线每公里及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1.4.9接零保护的低压供电系统中电缆和架空线引入的配电柜处应重复接地。不许在零线上装设熔断器和开关;

1.4.10同一低压供电系统中,不应一部分设备外壳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1.4.11凡因绝缘破坏而可能带有危险电压主的电气了设备及电气了装置其金属外壳和框架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R小于或等于4Ω;

1.4.12接地体应镀锌,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防雷接地体最小截面:

圆钢,直径10mm;角钢50×50×5mm;扁钢厚4mm,截面100mm2;

钢管厚3.5mm,直径50mm

②一般接地体最小截面:

圆钢直径8mm。角钢厚4mm;扁钢厚4mm。截面48mm2;钢管厚3.5mm2

③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最小截面:

圆钢直径6mm;角钢厚3mm;扁钢截面24mm2;

1.4.13各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大地接短路电流系统:R≤2000/I,当I>400A时,R≤0.5Ω

②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高低压设备共用时,R≤120/I?一般不大于10Ω

仅用于高压设备时,R≤250/I一般不大于10Ω

③低压电力系统:并联运行电气设备的总容量为100kV以上时,R≤4Ω;若不超过100kVA时,重复该地电阻R≤10Ω。

2.行为安全

2.1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面行走;

2.2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2.3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护眼镜、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

2.4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5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2.6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2.7电气安全工具应配备齐全,并定期试验,按规定合格使用,用后应妥善保管;

2.8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2.10外线电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

3.室内应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对其应能熟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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