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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

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篇2: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检查标准规范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2、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起重机型号选择,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

1、起重机必须取得准用证,进场安装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设置可靠有效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

②起重扒杆

1、起重扒杆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经企业技术部门审批。

2、起重扒杆必须按照设计进行安装,作业前进行试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书面记录。

(三)钢丝绳与地锚

1、起重钢丝绳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磨损、断丝不得超标。

2、缆风绳安全系数必须大于3.5。

3、滑轮、地锚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四)吊点

起重吊点符合设计规定,所用的索具、钢丝绳规格型号、绳径倍数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

(五)司机、指挥

1、司机、指挥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必须由本机型的司机操作。

2、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信号传递措施。

(六)地耐力

起重机作业路面的地耐力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铺垫加强措施。

(七)起重作业

1、每次作业前均应进行试吊,正常后才能作业。

2、被吊物体应明确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载作业。

(八)高处作业

1、吊装作业必须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悬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2、应设置人员上下专用斜道、爬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九)作业平台

1、起重吊装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作业平台应坚实、牢固,单独支撑,且宜采用4cm厚以上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严密,临边防护符合“三宝四口”中有关要求。

(十)构件堆放

1、构件堆放整齐,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6M,其他构件堆放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2、大型构件堆放应有稳定措施。

(十一)警戒

吊装作业时应设置警戒线,悬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十二)操作工

起重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篇3:吊装作业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

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

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2)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31.严禁酒后操作。

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

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

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40.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篇4:汽车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8.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0.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4.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15.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16.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篇5: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及标段安全技术交底日期年月日第一联交底人留存分项工序名称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地点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一、操作人员必须与起重工、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开机者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鸣铃示意,须严格遵照指挥信号(哨声、旗号或手势)操作机械。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会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开机者也应注意和听从,以免发生事故。二、施工中,如遇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影响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三、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或手抓吊钩升降,以防机械系统失灵而发生事故。四、起吊构件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并在构件的棱角处加垫橡皮等衬物,以保护构件和工索具等。五、吊落构件到位时,应填实稳妥,防止歪斜倾倒。六、雨雪天气工作时,为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操作。七、在运行中,如遇紧急险情时,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可将重物稍微上升,随即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就能使重物安全落地。八、起吊时,吊钩中心应垂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离地面20~50厘米时须停车检查:1、起重机的稳定性。2、制动器的可靠性。3、构件的平稳性。4、绑扎的牢固性。九、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留缆),起落与左右旋转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回转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回转前应鸣号,并检查回转范围内有否障碍物十、开机者应注视吊钩情况,上升要防止上升到顶点,避免由于限位器失灵造成事故。在停工、休息或临时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十一、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在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防事故。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将至放完时,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末端松脱。钢丝绳磨损或腐蚀,交叉绞丝不超过10%,顺向绞丝不超过5%,应更换。十二、工作时,必须防止碰触架空电线。臂杆、钢丝绳及构件应与架空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不得小于以下表中所规定的距离。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输电线路电压垂直安全距离(米)水平安全距离(米)1千伏以下1.51.51~35千伏3.03.060千伏4.04.0154千伏5.05.0220千伏6.06.0十三、起重机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构件重量不明不吊;3、捆绑不牢固、不平稳不吊;4、埋在土中的物件不吊;5、不斜吊,不拖拉起吊;6、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7、六级以上风力和雷暴雨时不吊;8、没有足够照明或光线差不吊;9、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边不吊;10、构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件不吊。接受安全技术交底部门签名:年月日安全技术交底部门:交底人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填写内容详实清晰,签字栏须本人签字;2、项目部交底到施工队、施工班组的队长、班组长,施工队须交底到每个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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