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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司机作业安全检查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对起重机司机的安全监察包括检查起重机本身的硬件如有关安全装置、主要部件、易损部件、电气及液压系统等,和检查起重机司机维护、管理机械、安全操作机械的技能等。

1.起重机主要零部件检查

主要零部件包括:吊钩、钢丝绳、卷筒、滑轮、制动器和制动轮。上述零部件若损坏,极易导致起重事故发生,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对其进行报废处理;

2.起重机安全装置检查

安全装置主要有:防风防滑夹轨器:防止起重机超载的重量限制器;避免吊钩上天的起升高度限位器;控制大、小车行驶距离的终端行程限制器;当起重机满载高速行驶时,有能经受冲击的尽头阻挡器和缓冲器;用来防止塔吊倾倒的起重力矩限制器;挂在动臂式起重臂上的幅度指示器和幅度限位器以及旋转机构的极限力矩联轴节;防止检修时触电的舱口连锁开关;此外还有大、小车行驶、升降的制动装置、电铃喇叭信号装置、紧急开关和接地装置等;

3.起重机上常用电气设备及元件检查

电气设备一般有导电装置、电动机及低压电器等。

对起重机的控制器、接触器及各种安全限位开关等电器设施(元件)的检验(修)十分重要。不过,电气设备的检验不同于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检验主要是在定期检修和日常维护的基础上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对电气设备及元件本身的性能参数不作测量。除非发现异常或特别需要,一般不作解体检验,也就不必把电气设备从线路上拆卸下来,而只是对电气设备及元件进行外观检验和绝缘电阻及特殊情况下的温升测量;

4.司机对起重机维护保养情况的检查

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直接关系到起重机的寿命、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是司机职责范围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包括周检、月检和半年检)、年检及润滑、预检预修和排除临时故障等。

(1)使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

(2)起重机械遇4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在经受9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3)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5.对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的检查

(1)起重设备应由持操作证的人员操作,操作时精力要集中;

(2)每班工作前进行一次空载试验,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

(3)吊车运行时,均应先鸣信号,禁止吊物从人头上驶过;

(4)吊运接近额定负荷重物时,应先进行试吊,即在距地面不太高的空中起落一次,以检查制动机构是否可*;

(5)当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如吊有重物,则应发信号,并划出危险区,若停车时间较长,则应设法将吊物放下或垫起,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进行检修,修好后经过试车,确认完好后方可工作;

(6)工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即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由、超过负荷不吊、工作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照明不足不吊、斜拉斜吊不吊、物件锐角处不垫软物不吊、物体下有人不吊;

(7)当吊运重物降落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所存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两圈;

(8)在吊车停车使用时,不准悬挂重物。只有将重物卸下后,并将吊钩升到适当高度,控制手柄停在零位后,再切断电源停用。

6.对起重机司机熟悉作业环境情况的检查

作为起重机司机,除掌握有关安全操作、维护等方面的知识外,还应熟悉其作业环境,以防止发生人员伤害或设备破坏事故。

(1)地面操作人员的特点和活动规律;

(2)常吊运物品的特点;

(3)生产工艺的特点;

(4)环境特点。有的工作场地噪声大,司机不能及时发觉起重机的各种不正常响声、特别是指挥声响信号和机械噪声交织在一起时,往往会使司机产生误解或判断不清。其他如粉尘浓度大的环境,高温环境,腐蚀性气体多的环境等,都会给起重机的运行和操作带来相应的问题。

篇2: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3: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属于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2.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3.内燃机作业前应符合以下要求:①曲轴箱内润滑油油面在标尺规定范围内;②冷却水充足、清洁、无渗漏,风扇三角带松紧合适;③燃油箱油量充足,各油管及接头处无漏油现象;④各总成连接安全牢固,附件完整。4.内燃机启动后,应低速运转3~5分钟,待机油和温度均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5.内燃机运行中出现异响、异味、水温急剧上升及机油压力急剧下降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排除故障。6.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7.内燃机启动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8.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木方,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9.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机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进行调整。10.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11.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可拒绝执行。12.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13.起重机各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15.起重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利用起重机载运人员。1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17.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1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沿水平方向(m)1.01.52.04.06.018.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19.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20.重物需在空中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但严禁将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21.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22.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23.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交底人:时间:被交底人:时间:绍兴第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篇4: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1)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部件、安全装置、轨道、电气设备、吊索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2)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3)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于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腰.应有防火、防傲电措施,(4)多机作业时,各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5m,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m。(5)操纵控制器应从零位开始,严禁越挡操作;回零位后方可反向撵作。严禁急开急停。(6)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干lm,(7)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②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③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藏压系统和紧固螺栓螺栓。顶开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干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④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8)履带塔式起重机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地面必须平坦、坚实.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②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铗楔垫实。当塔身竖刊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要碰。③严禁有负荷时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转弯及旋转上体。④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住。(9)在停歇或中途停电时,应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装的重物悬在空中。(10)当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中,如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塔身锁定。(11)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5: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了解本机的性能、构造,不得操作未经检验合格和没有取得安全合格证书的门式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新造或移位后的门吊设备,在开始吊重前应进行试吊。

二、操作中发现电气绝缘不良、电压不稳,钢丝绳有损伤,机械运转不灵、电机设施温度超过规定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修理,故障未经排除不得作业,严禁边操作边修理保养。

三、听从指挥信号,起、落钩要稳、轻、准。垂直起吊、高度以能越过障碍为度,前进后退时应防碰撞。起吊长大笨重物件时,速度要慢,物体两端须用稳定索牵拉。

四、操作中遇有短路停电,应立即将操作手柄或开关置于零位。并将货物落地。

五、风力达八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做好防风加固工作。

六、吊运物体运行时必须响警铃,随时注意轨道上人物情况,吊物下严禁站人。

七、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一)超过负荷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重量不明不吊;

(三)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四)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五)歪拉、斜挂不吊;

(六)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七)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八)带棱角、块口物体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九)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拔吊;

(十)违章指挥不吊。

八、随时注意轨道平衡,对轨道要经常进行调平。门吊前后应装有扫轨板和反撞装置。轨道两头安设阻挡块,阻挡块应牢固,防止门吊外滑。

九、作业完毕应收紧吊钩,将手柄放在空档,并将起重锚定位,切断电源。

十、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特别是门吊的各联接点,认真做好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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