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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检查内容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矿山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机构与人员编制及人员素质情况;

(3)安全制度制订情况;

(4)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考核;

(5)安全检查制度与整改台帐;

(6)安全生产计划与经费;

(7)事故管理;

(8)与矿山安全有关的各种图纸;

(9)施工组织与作业规程编制;

(10)安全出口与路标;

(11)人行道的规格;

(12)地压与采空区的管理;

(13)井巷检查与维修,

(14)井筒防坠措施;

(15)通风系统;

(16)有效风量、风速与风质;

(17)局部通风;

(18)温湿度与有毒有害气体测定;

(19)防灭火措施;

(20)防治水措施;

(21)斜井安全设施;

(22)竖井及提升设备的安全装置;

(23)机车架线与轨道规格;

(24)机车安全装置;

(25)电气及供电安全;

(26)机电设备完好率;

(27)火工品管理制度;

(28)井下、地面炸药库安全设施,

(29)雷管、炸药存放状况;

(30)爆破操作规程;

(31)现场火工品管理;

(32)爆破设计;

(33)现场爆炸施工组织;

(34)文明生产;

(35)工伤死亡事故率;

(36)重大未遂事故。

篇2:日常巡视检查方法

对设备巡视检查是运行工作中经常性的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处于运行状况的设备,其性能和状态的变化,除依靠设备的保护、监视装置、表记等显示外,对于设备故障和异常初期的外部现象,则主要地依靠值班人员定期的和特殊的巡视检查来发现。因此,设备巡视检查的质量高低、全面与否,与人员的运行经验、工作责任心和巡视方法直接有关。巡视检查的一般方法有:

(1)眼看:用双目来测视设备看得见的部位,观察其外表变化来发现异常现象,是巡视检查最基本的方法,如标色设备漆色的变化、裸金属色泽,充油设备油色等的变化、渗漏,设备绝缘的破损裂纹、污秽等。

(2)耳听:带电运行的设备,不论是静止的还是旋转的,有很多都能发出表明其运行状况的声音。如变压器正常运行时,平稳、均匀、低沉的"嗡嗡"声是我们所熟悉的,这是交变磁场反复作用振动的结果。值班人员随着经验和知识的积累,只要熟练地掌握了这些设备正常运行时的声音情况,遇有异常时,用耳朵或借助听音器械(如听音棒),就能通过它们的高低、节奏、声色的变化、杂音的强弱来判断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

(3)鼻嗅:鼻子是人的一个向导,对于某些气味(如绝缘烧损的焦糊味)的反映,比用某些自动仪器还灵敏的多。嗅觉功能因人而异,但对于电气设备有机绝缘材料过热所产生的气味,正常人都是可以辨别的。值班人员在巡视过程中,一旦嗅到绝缘烧损的焦糊味,应立即寻找发热元件的具体部位,判别其严重程度,如是否冒烟、变色及有无异音异状,从而对症查处。

(4)用手触试:用手触试设备来判断缺陷和故障虽然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方法,但必须强调的是,必须分清可触摸的界限和部位,明确禁止用手触试的部位。

1)对于一次设备,用手触试检查之前,应当首先考虑安全方面的问题,例如,对带电运行设备的外壳和其他装置,需要触试检查温度时,先要检查其接地是否良好,同时还应站好位置,注意保持与设备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

2)对于二次设备的检查,如感应继电器等元件是否发热,非金属外壳的可以直接用手摸,对于金属外壳的接地确实良好的,也可以用手触试检查。

(5)使用仪器检查:巡视检查设备使用的便携式检测仪器,主要是测温仪、测振仪等,可以及时发现过热异常情况。

篇3:爆破后检查内容要求

爆破以后,经过通风排烟,班组长和爆破工首先要检查爆破效果:看看工作面有没有通电以后不响的炮。这时,爆破工必须先从发爆器上将钥匙取下,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然后沿线路检查不响的原因。检查线路要等爆破给电一定时间后才能进行:瞬发电雷管不少于5分钟;延期电雷管不少于15分钟。

炮不响的一般原因是:发爆器有故障,如充电不足,电压过低,或旋钮没扭到发爆位置;放炮母线、脚线、连接线的绝缘不好或有折断的地方,线路短路或断路;放炮线路连接不牢,电阻增大影响电流通过;某一个电雷管的桥丝断了,造成整个网路电流不通,等等。处理方法,一是用电阻表检测放炮线路是否有短路、断路情况;二是改变联线方法,把串联改成并联,或一个眼一放,找出哑炮在哪里。

爆破后,爆破工和班组长还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等情况。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和各种有害气体如超过了规定,要加强通风,稀释后才能进入。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后,附近20米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还要检查工作面支架有无崩倒、崩坏的,煤壁和顶板是否完好,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爆破后工作面残留在煤中的炸药和雷管要收集起来,妥善保管。下班后,连同剩余爆炸材料一块交回爆炸材料库。

只有检查、处理完毕,工作面已经没有不安全隐患的时候,其他工人才可以进入工作面工作。

篇4:炮采工作面安全检查要求

炮采工作面最大的特点是放炮落煤,人工攉煤,机械程度低。工作面主要机械设备是刮板输送机、手持煤电钻、回柱绞车及其配套的开关电缆,工作面单产一般在10万t/a以下。炮采工作面安全检查重点如下:

(1)工作面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高度不小于1.6m、宽度不小于0.8m,且支护良好。

(2)工作面端头支护形式、材料、规格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总的要求应该是加强支护且有长梁抬棚,抬棚梁的长度应能保证在移动输送机头尾且替换支柱时不松动顶板,一般长度应为最大控顶距加循环进度。一梁四柱,两根梁并列交错排列,形成双抬棚,两根梁的交错长度应为一个循环进度,并且按照规程柱距要求,连续相邻架设四组(巷道帮往工作面算起)。这样才能加强端头支护,并且保证交错迈步移梁柱而不松动顶板。

(3)工作面支架、煤壁、刮板输送机都要保持直线,拉线检查误差不大于±0.1m。支架排柱距符合规程要求,误差不大于±0.1m,支架必须坚固完好,迎山有力,不准有缺梁缺柱或折损弯曲和松动空顶的“等劲柱”。

(4)放顶回柱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密集支设。安全出口及回柱方法顺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木密集不准人工回柱,必须用慢速回柱绞车回柱。绞车安装位置、回柱大绳导向滑轮位置及固定方法以及大绳与绳套连挂方法都要明确规定。超前密集超前距离、每次捡绳回柱距离及回柱数量都要符合规定。回柱绞车的指挥信号,必须明确指挥人员和捡绳回柱工,只有捡绳工及其他人员都撤到安全地点才可发出信号启动绞车回柱,且导向滑轮周围5m范围内以及大绳内侧不准有人。柱子拉倒后要静候5min,只有等到顶板稳住后,才可由有经验的回柱工和安全员进去观察顶板,检查支护情况,认为安全后,才可让工人进去搬运回倒的柱子。往外搬运回倒的柱子时必须站在有支护的地方,用柄长1.5m以上的长柄工具把回倒的柱子拉到有支护地方后再往外运。

(5)整个回柱工作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下进行,并且要清理好安全退路,一旦顶板发生险情,能立即撤离险区。采空区要每隔一段距离留有信号柱子。

(6)工作面打眼放炮必须遵守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坚持一炮三检制度,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坚持使用水炮泥,封泥符合规定。放炮前要按规定设警戒岗哨,炮线长度符合规定,杜绝短线放炮,不准放明炮、糊炮和明火放炮。放炮时注意每次引爆数量,防止压住输送机。

(7)发爆前要撤出所有人员,清点人员无误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5s后方可发爆。连线和发爆必须由持证的放炮员1人进行,发爆钥匙(或把手)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准交给别人。

发爆不响,要静候5min,由放炮员进去查找原因。瞎炮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处理,当班未放完的炮或未处理的瞎炮要向接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8)火药雷管要按规定分箱加锁妥善保存,火药雷管箱子要放在干燥、安全和无电气设备的地点,当班用不完的要严格退库。

(9)放炮后,要由放炮员、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先进放炮区竽查通风、瓦斯及支架情况和放炮效果,扶(补)起被炮崩倒(坏)的支架,并逐段敲帮问顶,用镐头处理伞沿活矸石等隐患确认安全后才口J解除放炮警戒恢复作业。

(10)放炮后如发现顶板破碎,要从输送机外侧支设探到煤帮的前探支架,以支护放炮区的顶板。

(11)攉(装)煤工站在输送机外侧有支护的地点用锹先在炮帮侧挖出柱窝,打上临时护身柱后,才可进入。在临时柱的掩护下(装)煤。攉(装)煤时要清理好安全退路,身子不能靠近煤帮,更不要背靠煤帮攉(装)煤,以防漏顶片帮伤人。

(12)工作面要保持清洁卫生,无浮煤、无杂物、无积水,做到文明生产。

篇5:防水害安全检查重点

(1)煤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3)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4)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的泥石流、滑坡地段。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乡镇煤矿对此应作为安全检查的一个重点。

(5)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灌)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附近煤矿和小煤窑要制定防止互相联通从其他矿灌人矿井的措施。

(6)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变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7)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探水或接近积水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计划,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8)在探水后掘进中,各班班组长必须在掘进工作面交接班时,交接清楚允许掘进的剩余距离,严禁超越。

掘到批准位置时,其最后0.5m停止放炮,用手镐采齐迎头,以利下次探水时,安全套管不致安设在被炮震松的煤岩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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