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瓦斯事故措施安全检查要求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预防瓦斯事故措施安全检查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和瓦斯管理(通常是“一通三防”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和浓度超限,杜绝瓦斯超限作业,杜绝引爆火源是预防瓦斯事故的根本措施。在日常检查中,安全检查员对预防瓦斯事故措施的安全检查的重点如下:

(1)矿井必须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度,完善管理制度,从严管理,切实把预防瓦斯事故当作矿井整个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落实,务求实效,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2)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超限。严格按规定对瓦斯进行检查,杜绝瓦斯检查中空班漏检和假报瓦斯检测数据,健全有效的瓦斯检查和控制的“三道防线”。杜绝超限作业是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础和关键。

(3)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ng,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l·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具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0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磺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的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方可开启。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3.0%时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一百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严格禁止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工作。

(9)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

(10)杜绝引爆火源,尤其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消灭电气设备失爆。按钮、电铃、打点器等常用的、移动的“五小”电气设备应作为防爆管理和检查的重点。

(11)加强带式输送机的管理,底托辊和输送机头是关键部位,要防止输送带打滑和底输送带摩擦发热着火引爆瓦斯,因此要有防滑保护、煤仓堆煤保护和过热保护,还应有烟雾报警、断电和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12)液力偶合器应使用难燃液,并保持易熔保险塞良好有效,防止过载发热发生火灾引爆瓦斯。

(13)供电系统坚持用漏电断电保护,防止电缆漏电短路着火引爆瓦斯。所有电缆要认真吊挂不准拖地,电缆上不准有羊尾巴及明接头。

(14)加强采空区管理,及时封闭,杜绝向采空区跑风漏风,防I上采空区产生高温火点引爆瓦斯。

(15)加强放炮管理,严格规范装配引药、装药和放炮操作,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定并使用水炮泥,严禁放糊炮、明炮和明火放炮。杜绝放炮引爆瓦斯。

(16)井下严禁打开头灯。严禁带电移挪电气设备。

篇2:预防瓦斯爆炸事故措施1

预防瓦斯爆炸事故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2008年度《晓南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规定》及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矿井生产的采掘动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达到合理、稳定状态。

2、通风设施设置必须合理,执行验收移交制,加强日常维护,减少漏风,以提高有效风量。

3、加强对巷道的检查维护,保证通风断面,巷道失修严重、通风能力不足严禁生产。

4、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并实行分区通风。各用风地点按计划配足风量。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及主要通风机调角前,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有矿分管领导统一指挥、区队主管通风领导现场指挥。

5、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地面反风设施每季度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井下反风设施由矿通风负责人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矿井每年在冬季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规定。

6、局部通风机严禁循环风。无特殊情况不宜采用串联通风,如采用串联通风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杜绝不合理串联风。

7、局部通风机严禁无计划停风。因故障临时停风时,当班工班组长按瓦检员、安监员要求,负责立即撤人,并由瓦检员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开启局部通风机前,必须依据掘进巷道内最高瓦斯浓度确定,恢复掘进巷道通风或进行排放瓦斯,如果进行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必须按瓦斯排放措施执行,同时执行“四人联锁”及“五人同在”瓦斯排放制度。并由救护队统一进行瓦斯排放,瓦斯排放结束后与保安区进行移交。

8、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双风机(且为同等能力)双电源,并每旬由机电科组织进行一次自动切换试验,同时有记录可查,确保主风机与备用风机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安装实行“三专两闭锁”。

(二)、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对瓦斯涌出量较大和有异常的采、掘进工作面,实行干部跟班、现场安全把关。矿及时召开防治瓦斯专业会议制定瓦斯治理的技术措施,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有关单位,并认真贯彻落实。

2、根据采掘动态和瓦斯涌出情况安排组织瓦斯检查工作。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必须专职、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并现场交接班。

3、严格控制瓦斯浓度,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瓦检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保安区调度汇报;其它人员发现作业地点瓦斯超限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通知该区域瓦检员和保安区调度。保安区调度接到瓦斯超限的通知后要立即向保安区主要领导汇报。

4、加强盲巷和密闭管理,出现的盲巷、废巷要切断电源、撤出电气设备、拆除或断开铁道、管路,必须进行永久性封闭,对已封闭区域定期检查瓦斯及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密闭前不得积存瓦斯。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进行任何工作。

5、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和“四人联锁”制度及晓南矿放炮联锁有关制度。

6、瓦斯监测系统要24小时连续监测。井下出现瓦斯超限时,操作员及时汇报矿、保安区调度及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保安区长等有关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上报通风处。

7、跟班干部、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入井必须携带呈检查瓦斯状态下的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悬挂呈检查瓦斯状态下的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保安区按规定日期对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等仪器仪表进行标校、维修,确保准确。

8、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并且用通风方法不能解决时,必须实行瓦斯抽放。

9、加强瓦斯抽放工作,认真执行“多钻孔、严封闭、综合抽”的九字方针,提高抽放量,减少风排量,采场抽放率要保证在50%以上。

10、对瓦斯涌出量大、后隅角瓦斯积聚不易处理的采煤工作面,采用抽出式风机、采空区埋管等措施进行抽放。瓦斯涌出量大、通风距离长的掘进工作面,应加强风筒管理或使用大功率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通过随时调整风量确保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符合集团公司规定。

11、采煤工作面回采及拆除期间必须编制专门的通风瓦斯管理及防治自然发火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三)、杜绝火源防止瓦斯爆炸

1、加强井下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严禁失爆。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胶电缆。电气设备容量和电缆截面必须符合规定,过载、过热等各种保护装置

篇3:预防瓦斯爆炸事故措施2

预防瓦斯爆炸事故措施

要保持灵敏可靠。处理电气设备时,必须先检查作业地点瓦斯浓度,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收托盘等物品时,必须检查作业地点瓦斯,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作业,并且作业时严禁产生火花。

3、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四人连锁”爆破制度,爆破应使用水炮泥,黄泥必须封严封实,杜绝爆破着火事故发生。

4、采煤工作面机尾支架上方必须垫圆木,圆木直径超过外露锚杆长度50mm,并对锚索采取套胶管、剪断等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以防止移架时摩擦产生火花。采煤机(刨煤机)严禁割锚网、锚杆等铁器,避免产生火花

篇4:预防瓦斯爆炸事故措施须知(1

预防瓦斯爆炸事故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2008年度《晓南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规定》及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矿井生产的采掘动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达到合理、稳定状态。

2、通风设施设置必须合理,执行验收移交制,加强日常维护,减少漏风,以提高有效风量。

3、加强对巷道的检查维护,保证通风断面,巷道失修严重、通风能力不足严禁生产。

4、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并实行分区通风。各用风地点按计划配足风量。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及主要通风机调角前,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有矿分管领导统一指挥、区队主管通风领导现场指挥。

5、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地面反风设施每季度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井下反风设施由矿通风负责人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矿井每年在冬季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规定。

6、局部通风机严禁循环风。无特殊情况不宜采用串联通风,如采用串联通风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杜绝不合理串联风。

7、局部通风机严禁无计划停风。因故障临时停风时,当班工班组长按瓦检员、安监员要求,负责立即撤人,并由瓦检员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开启局部通风机前,必须依据掘进巷道内最高瓦斯浓度确定,恢复掘进巷道通风或进行排放瓦斯,如果进行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必须按瓦斯排放措施执行,同时执行“四人联锁”及“五人同在”瓦斯排放制度。并由救护队统一进行瓦斯排放,瓦斯排放结束后与保安区进行移交。

8、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双风机(且为同等能力)双电源,并每旬由机电科组织进行一次自动切换试验,同时有记录可查,确保主风机与备用风机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安装实行“三专两闭锁”。

(二)、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对瓦斯涌出量较大和有异常的采、掘进工作面,实行干部跟班、现场安全把关。矿及时召开防治瓦斯专业会议制定瓦斯治理的技术措施,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有关单位,并认真贯彻落实。

2、根据采掘动态和瓦斯涌出情况安排组织瓦斯检查工作。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必须专职、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并现场交接班。

3、严格控制瓦斯浓度,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瓦检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保安区调度汇报;其它人员发现作业地点瓦斯超限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通知该区域瓦检员和保安区调度。保安区调度接到瓦斯超限的通知后要立即向保安区主要领导汇报。

4、加强盲巷和密闭管理,出现的盲巷、废巷要切断电源、撤出电气设备、拆除或断开铁道、管路,必须进行永久性封闭,对已封闭区域定期检查瓦斯及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密闭前不得积存瓦斯。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进行任何工作。

5、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和“四人联锁”制度及晓南矿放炮联锁有关制度。

6、瓦斯监测系统要24小时连续监测。井下出现瓦斯超限时,操作员及时汇报矿、保安区调度及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保安区长等有关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上报通风处。

7、跟班干部、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入井必须携带呈检查瓦斯状态下的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悬挂呈检查瓦斯状态下的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保安区按规定日期对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等仪器仪表进行标校、维修,确保准确。

8、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并且用通风方法不能解决时,必须实行瓦斯抽放。

9、加强瓦斯抽放工作,认真执行“多钻孔、严封闭、综合抽”的九字方针,提高抽放量,减少风排量,采场抽放率要保证在50%以上。

10、对瓦斯涌出量大、后隅角瓦斯积聚不易处理的采煤工作面,采用抽出式风机、采空区埋管等措施进行抽放。瓦斯涌出量大、通风距离长的掘进工作面,应加强风筒管理或使用大功率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通过随时调整风量确保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符合集团公司规定。

11、采煤工作面回采及拆除期间必须编制专门的通风瓦斯管理及防治自然发火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三)、杜绝火源防止瓦斯爆炸

1、加强井下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严禁失爆。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胶电缆。电气设备容量和电缆截面必须符合规定,过载、过热等各种保护装置

篇5:预防瓦斯爆炸事故措施须知(2

预防瓦斯爆炸事故措施

要保持灵敏可靠。处理电气设备时,必须先检查作业地点瓦斯浓度,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收托盘等物品时,必须检查作业地点瓦斯,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作业,并且作业时严禁产生火花。

3、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四人连锁”爆破制度,爆破应使用水炮泥,黄泥必须封严封实,杜绝爆破着火事故发生。

4、采煤工作面机尾支架上方必须垫圆木,圆木直径超过外露锚杆长度50mm,并对锚索采取套胶管、剪断等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以防止移架时摩擦产生火花。采煤机(刨煤机)严禁割锚网、锚杆等铁器,避免产生火花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