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隧道照明电气信号设备安全交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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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照明电气信号设备安全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交底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与危害因素

1.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2.照明设备使用电压不符合设备电压要求。

3.瓦斯电器信号设备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4.不注意保护瓦斯报警设备,时常敲打。

5.作业人员未通过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就上岗。

二、安全注意事项

1.开工前,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工、爆破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以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应设置瓦斯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4.严禁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5.按技术人员要求,在低瓦斯隧道内,照明用电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不得私自更换电压。

6.作业地段,严禁私自在照明电缆俩接电器设备,导致隧道施工照明不足。

7.瓦斯隧道内照明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8.当电器设备损坏时,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9.严重瓦斯隧道、煤矿和瓦斯突出隧道照明电器应该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置在进风道或洞口。

10.矿灯充电房应设置在离洞口50米以外。

11.瓦斯隧道内的电气信号,除了信号集中醒目外,还能同时发光和发声,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要求有关人员更换。

12.开挖断面掘进时,照明设施及时跟上,并保证工作面照明亮度达到要求。

13.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时,应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出洞外。

14.禁止洞内电气设备接零。

15.检修和迁移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移动、更换防爆灯泡)必须停电进行,不准带电作业,普通型携带或测量仪表(电压、流动功率表等)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16.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包括电工、钳工),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电气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洞外进行。

17.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dI型矿用防爆灯,不得随便换用灯具。

18.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以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私自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19.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重点强调:

1.在高瓦斯地区和瓦斯突出区必须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2.照明设备使用的电压必须根据工作环境选用安全的电压。

3.检查照明设备线路,不得使用破损、裸露电缆。

4.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不得在洞内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

5.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篇2:瓦斯隧道施工:安全工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KY-Ⅱ-C2-7-S-CLG1H-025工程名称昆玉铁路扩能改造工程2标施工单位中铁六局昆玉指挥部隧道分部交底提要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所有进洞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2.瓦斯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必须采用湿式钻孔;(2)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炮眼应清除干净,炮眼封泥不严或不足不得进行爆破;(3)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4)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需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5)严禁反向装药;(6)爆破网络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雷管在同一串联网络中使用;(7)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8)施工中防止瓦斯积聚的风速不宜小于1m/s.对于瓦斯易于积聚处,应实施局部通风;(9)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可启动机器。(10)瓦斯工区的通风机应设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地路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11)必须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12)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篇3:瓦斯隧道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分部工程洞身开挖及支护分项工程(工种)名称:开挖班、支架班、喷锚班交底内容:瓦斯隧道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一)洞内防止瓦斯积存与超限:隧道开挖过程必须从掘进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存。造成瓦斯积存的根本原因是通风不畅和瓦斯涌出异常:1、通风异常的原因和解决的措施停电造成隧道通风机停转,必定引起洞内瓦斯积存。因此,通风机因停电运转或隧道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后,必须迅速开启备用发电机,保证通风机尽快工作排除瓦斯。恢复正常通风后,对隧道作业面、避车洞等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工作面上局扇停电,可能会造成其瓦斯积存。因此,在其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的浓度,证实工作面附近的甲烷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0.5%,方可启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如果工作面附近区域中,甲烷浓度超过1%或二氧体碳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瓦斯的安全措施。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进行机械施工。(2)通风系统或通风设施出现异常,例如掘进通风风筒脱节或破坏等,都会造成洞内局部或区域风量不足或无风,从而产生瓦斯积存。出现这种异常现象,必须及时修复,力争尽快恢复正常通风。2、瓦斯涌出异常应采取的防爆措施:(1)瓦斯突出时及其以后一段时间会涌出大量瓦斯,造成洞内大面积长时间瓦斯超限与异常。为了防爆,在洞内异常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源、断电,恢复与加强通风,撤出施工人员,对隧道实行警戒等。(2)瓦斯喷出也会长时间造成洞内瓦斯超限,为此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将瓦斯排出洞外。(3)当隧道局部或全洞抽放瓦斯停止,会产生局部区域甚至全洞的瓦斯超限,为此必须采取措施迅速恢复抽放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分部工程洞身开挖及支护分项工程(工种)名称:开挖班、支架班、喷锚班交底内容:瓦斯隧道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4)排除积存瓦斯时期可能出现的异常会使局部区域瓦斯超限,形成爆炸浓度,为此,杜绝一切火源,并及时采取措施排放瓦斯。3、严格执行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严禁和杜绝一切非生产火源;严格管理和限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热源。严禁职工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洞;必须严格执行“不许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措施;洞内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洞口、扇风机房、抽瓦斯泵房周围20米范围内,禁止有明火;瓦期检定灯各部件及其使用必须严格按其有关规定执行。(二)认真实施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制度是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超限、瓦斯积存和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前提条件。在隧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当检查超过此浓度时,应停止钻眼放炮;当浓度超过1.5%,应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切断电流,停止电动机运转或开启电器开关,待处理后进行再次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瓦斯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瓦斯的详细记录,每工班要进行交班签字手续,各工班长接班要审阅检查纪录,并向项目经理部汇报;每天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应审阅通风瓦斯日报表,进洞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进行瓦斯检查,掌握洞内瓦斯动态,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洞内放炮工作必须由专门参加过防瓦斯爆炸培训过的放炮员担任;打眼、装药、封泥和放炮都必须符合瓦斯防爆的有关规定,严禁采用糊炮或明火放炮;洞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入洞前应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洞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含电缆和电线)。若必须带电搬迁设备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报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洞内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分部工程洞身开挖及支护分项工程(工种)名称:开挖班、支架班、喷锚班交底内容:瓦斯隧道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术要求;洞内供电应做到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有防爆装置、绝缘用具;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为清除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燃瓦斯的隐患,可采取如下预防措施:(1)在机械摩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2)在机械摩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铭,使之外表形成的摩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或在铝合金表面涂苯乙烯化的醇酸、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摩擦火花的发生。(3)加强机械的润滑、保养。对机械动力传动机构产生摩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三)防止瓦斯爆炸安全措施:1、瓦斯隧道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预防瓦斯突出、喷出的措施和揭煤方法。2、瓦斯隧道施工前,要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瓦斯知识和防瓦斯危害的安全教育。3、项目部和施工队必须建立应急救护队伍。救护装备和救护车辆不得用于救护以外的其他工作。4、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5、瓦斯隧道必须设置经专业培训的专职瓦斯监测人员,每60min检测一次。为清除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燃瓦斯的隐患,可采取如下预防措施:6、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停止电钻钻孔;放炮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严禁放炮;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施工,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7、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大岩底隧洞出口分部工程洞身开挖及支护分项工程(工种)名称:开挖班、支架班、喷锚班交底内容:瓦斯隧道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源进行处理。8、当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浓度大于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9、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复电开动机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10、回风巷或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停止施工,撤出人员,进行处理。11、低瓦斯工区洞内任意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加强通风监测。12、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设置栅栏,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报告,按规定程序处理。13、瓦斯隧道通风设施应保持完好。调节、迁移、拆除通风设施的工作,要由通风管路人员担任。14、瓦斯隧道照明和电气信号,低瓦斯隧道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15、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16、瓦斯隧道照明电气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在进风道或洞口。交底人接底人复核人日期

篇4:瓦斯隧道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爆破安全

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2.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50米,并派专人护送。

5.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⑴有塌落危险时;

⑵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

⑶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⑷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⑸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⑹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⑺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⑻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二、爆破作业安全

2.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2.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2.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2.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500m:

2.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5)没有警戒好的。

2.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2.7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2.8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有无瞎炮;

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3)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2.9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2.10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2.11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

备,并设置警告标志。

2.12瞎炮的处理

发现瞎炮,应首先查明原因。如果是孔外的导爆管损坏引起的瞎炮,则切去损坏部分创新连接导爆管即可;但此时的接头应尽量靠近炮眼。如因孔内导爆管损坏或其本身存在问题造成瞎炮,则应参照《公路隧道爆破安全规程》有关条款处理。

瞎炮处理的安全措施

发现瞎眼必须及时处理。处理瞎炮时,应设立警戒区和明显的危险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在附近做其他工作。

①炮眼法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如果炮眼外的导火索、雷管脚线经检查完好时,可以重新起爆。

b>可用木制工具掏出堵塞物,另装起爆药包重新起爆,或采用聚能穴药包诱爆瞎炮。严禁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c>采用铜制吹风管法处理瞎炮(压缩空气压力不得大于3kg/cm2),此法使用要特别慎重。

d>重新钻平行眼孔装药起爆时,新炮眼距离原炮眼不得小于0.4m。

e>对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灌炮眼,使炸药失去爆炸能力,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

②深眼法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由于外部爆破网路破坏造成的瞎炮,检查最小抵抗线变化不大时,可重新联线起爆。如果最小抵抗线变化较大,应加大危险警戒范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联线起爆。

b>重新起爆时,新炮眼距离原炮眼应不小于2m。

c>如果采用导爆索起爆硝铵类炸药时,可以用机械清除附近岩石,取出瞎炮中的炸药。

d>采取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所用炸药失效。

2.13爆破后清理

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围岩本身具有的支护能力,必须采用少扰动围岩的开挖方法。严格按图纸控制开挖断面,不得欠挖。仅在岩层坚硬完整、抗压强度大于30MPa,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平方米内不大于0.1㎡)可侵入衬砌,侵入深度不得大于5cm;拱、墙角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侧沟应与边墙基础同时开挖,一次挖够。爆破后派专人负责清邦找顶,并即对开挖面和未衬砌地段进行检查,如发现险情或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三、开挖安全

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隐患,被告知是否有突泥、突水、坍塌、爆炸等情况。

1.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1.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1.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四、个人安全防护须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帽子的帽壳、内衬、帽带应齐全完好。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

3、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

b>4、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

5、应戴防护眼镜和面罩。

6、噪声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7、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8、洞内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

9、洞内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

五、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及使用措施

1、在远离生活区与重要建筑物的地方修建易燃、易爆物品专用库房,修建的房屋要符合标准要求。炸药和起爆装置用移动库房,距离不小于30米,并设相互独立的值班室,派专人严密看守。

2、易燃、易爆物品要持证运输,运输时派有资格证的押运员押送,运输车辆要符合安全规定,在白天按指定路线行驶。运到现场后,由负责运输的人员向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并按规定要求堆码存放。

3、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前,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证》,要有严格的出库制度,严格的领料签字手续,详细的领用登记;对当天未用完的火工爆炸品及时回收入库,不得私藏,严禁丢失。

六、爆破器材使用管理

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GB6722-86号《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程和要求,施工前到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格管理和操作制度。

七、警戒工作

在爆破设计中给的安全距离外设警戒点,布置要疏而不漏,点与点之间要互相联系,互相照应,人员。车辆设备完全撤离方可起爆。

八、施工现场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内容:

1.隧道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瓦斯隧道在瓦斯层或距瓦斯层10m以内以及瓦斯浓度大于0.3%的岩层进行爆破施工时,都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的爆破器材,采用防爆型发爆器起爆。若爆破工作面及其前后20m范围内岩层的瓦斯浓度在爆破作业全过程中均不超过0.3%可以使用非煤矿爆破材料和非电塑料导爆管起爆;

3.炸药的选用含瓦斯地层的隧道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煤矿许用炸药有瓦斯突出危险的地段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为三级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被筒炸药、当量炸药、离子交换炸药。

4.必须采用瞬发电雷管和毫秒延期电雷管,不得使用秒延期或半秒延期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5.必须使用防爆型发爆器对工作面进行全断面一次起爆,一个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或多台发爆器起爆。

6.电爆网路必须采用串联方式不得并联或混联。

7.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爆破制”;

8.在施工中必须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起爆药卷以外不得装药;

9.炮孔必须采用水炮泥和黄泥封孔,严禁使用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为炮泥;

10.炮泥深度与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的规定;

11.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装药、爆破:

(1)爆破作业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爆破作业地点20m以内,有1/3以上巷道断面被堵塞。

(3)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局部有循环风,炮孔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炮孔内煤岩粉末未清除干净。

(4)无炮泥、封泥不足或炮孔未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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