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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模板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扣10分

作业方案未经上级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扣5分

10

2

起重机械

起重机

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扣10分

吊钩无保险装置,扣5分

起重机未取得准用证,扣20分

起重机安装后未经验收,扣15分

20

起重扒杆

起重扒杆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扣20分

扒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7—20分

扒杆使用前未经试吊,扣10分

3

钢丝绳与地锚

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的扣10分

滑轮不符合规定的扣4分

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的扣8分

地锚埋没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分

10

4

吊点

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的扣5—10分

索具使用不合理、绳径倍数不够的扣5—10分

10

5

司机、指挥

司机无证上岗的扣10分

非本机型司机操作的扣5分

指挥无证上岗的扣5分

高处作业无信号传递的扣10分

10

6

一般项目

地耐力

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扣5分

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

5

7

起重作业

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的扣3—6分

有超载作业情况的扣6分

每次作业前未经试吊检验的扣3分

6

8

高处作业

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落措施的扣9分

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悬挂点的扣9分

人员上下无专设爬梯、斜道的扣5分

9

9

作业平台

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扣5分

作业平台临边防护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作业平台脚手板不满铺的扣3分

5

10

构件堆放

楼板堆放超过1.6m高度的扣2分

其他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大型构件堆放无稳定措施的扣3分

5

11

警戒

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扣3分

未设专人警戒,扣2分

5

12

操作工

起重工、电焊工无安全操作证上岗的每一人扣2分

5

检查项目合计

100

篇2:建筑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中搭设方法不具体的扣6分

10

2

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5分

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有一处,扣5分

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扣3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接的每一处扣5分

20

3

脚手板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扣7~10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10

4

荷载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扣10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处,扣5分

10

5

交底与验收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扣7~10分

每段脚手架搭设后,无验收资料,扣5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10

小计

60

6

般项目

杆件间距

每10延长米立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大横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10

7

架体防护

方式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挡脚板,扣5分

脚手架外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7~10分

10

8

层间防护

作业层下无平网或其他措施防护的扣10分

防护不严的扣5分

10

9

脚手架材质

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注:1.发现脚手架钢木、钢竹混合搭设,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2.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3.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不计得分不足40分,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悬挑式脚手架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每层一挑,将立杆底部顶在楼板、梁或墙体建筑部位,向外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设横杆、铺脚手板形成施工层,施工一个层高,待转入上层后,再重新搭设脚手架,提供上一层施工;另外一种是多层悬挑,将全高的脚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设高度不超过25m,利用悬挑梁或悬挑架作脚手架基础分段悬挑分段搭设脚手架,利用此种方法可以搭设超过50m以上的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对于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其内容包括:悬挑梁或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等。悬挑架的节点应该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作法。其计算书及施工方案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详图指导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单层悬挑的脚手架的稳定关键在斜挑立杆的稳定与否施工中往往将斜立杆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这种作法不允许。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2.多层悬挑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悬挑梁尾端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另一端悬挑出楼板。悬挑梁按立杆间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绑扫地杆;也可采用悬挑架结构,将一段高度的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的悬挑架承担,悬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刚性框架可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但节点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悬挑架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法经计算确定。

3.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相的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

4.多层悬挑每段搭设的脚手架,应该按照一般落地脚手架搭设规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的稳定。

(三)脚手板

1.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脚手板平接或搭接应符合要求,板面应平稳,板与小横杆放置牢靠。

2.脚手板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不允许出现探头板。

(四)荷载

1.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一般可按装饰架2kN/m2计算,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2.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时,尽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穿滑车做垂直运输。

(五)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要对检查情况、整改结果填写记录内容,并有签字。

(六)杆件间距

1.立杆部距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需要加大时必须修改方案,立杆的倾斜角度也不准随意改变。

2.单层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应该按1.5~1.8m步距设置大横杆,并按落地式脚手架作业层的要求设置小横杆。

3.多层悬挑每段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按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剪刀撑的规定进行。

(七)架体防护

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2.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

(2)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八)层间防护

1.按照规定作业层下应有一道防护层,防止作业层人及物的坠落。

(1)单层悬挑架一般只搭设一层脚手板为作业层,故须在紧贴脚手板下部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当在脚手板下挂平网有困难时,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2)多层悬挑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业层下部的防护,还应在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墙体缝隙过大时增加防护,防止人及物的坠落。

2.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

(九)脚手架材质

脚手架材质要求同落地式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悬挑架的用材、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应有试验报告资料。

篇3:建筑施工安全“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表3.0.8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外电防护

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扣2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的扣5~10分

20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未采用TN-S系统的扣10分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8分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扣10分

10

3

配电箱开关箱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扣10分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每一处扣5分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

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每一处扣2分

违反“一机、一闸、一箱”的每一处扣5~7分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5分

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5分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2分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一处扣2分

20

4

现场照明

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的扣5分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每一处扣2分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扣10分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扣10分

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有绝缘布包扎的扣5分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的扣10分

10

小计

60

续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5

一般项目

配电线路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处扣10分

线路过道无保护的每一处扣5分

电杆、横担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未使用五芯线(电缆)的扣10分

使用四芯线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的扣10分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15

6

电器装置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的每一处扣3分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扣10分

10

7

变配电装置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扣3分

5

8

用电档案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扣10分

无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的扣4分

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扣4分

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的扣3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的,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3.该表换算到表3.0.1后得分=

(一)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地下电缆。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屏护措施,防止发生因碰触造成的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在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

2.当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规范》规定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4m

6m

8m

这里面主要考虑了两因素:

(1)一是必要的安全距离。尤其是高压线路,由于周围存在的强电场的电感应所致,使附近的导体产生电感应,附近的空气也在电场中被极化,而且电压等级越高电极化就越强,所以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随电压等级增加。安全距离也相应加大。

(2)二是安全操作距离。考虑到施工现场作业属动态管理,不像建成后的建筑物与线路距离为静态。施工现场作业过程,特别像搭设脚手架,一般立杆、大横杆钢管长6.5m,如果距离太小,操作中的安全无法保障,所以这里的“安全距离”在施工现场就变成“安全操作距离”了,除了必要的安全距离外,还要考虑作业条件因素,所以距离又加大了。

3.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1)在施工现场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其材料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性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防护架距线路一般不小于1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防护架距作业区较近时,应用硬质绝缘材料封严,防止脚手管、钢筋等误穿越触电。

(2)当架空线路在塔吊等起重机的作业半径范围内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搭设成门型,其顶部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5cm木板强度的材料盖严。为警示起重机作业,可在防护架上端间断设置小彩旗,夜间施工应有彩泡(或红色灯泡),其电源电压应为36V。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为了防止意外带电体上的触电事故,根据不同情况应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措施接地和保护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

1.接地及其作用

(1)工作接地

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防止高压侧电源直接窜入低压侧,造成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发生。

(2)保护接地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叫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3)保护接零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叫保护接零。保护接零是将设备的碰壳故障改变为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能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

(4)重复接地

所谓重复接地,就是在保护零线上再作的接地就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Ω。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始端、中间、末端)。

在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

2.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比较

在低压电网已作了工作接地时,应采用保护接零,不应采用保护接地。因为用电设备发生碰壳故障时,每一,采用保护接地时,故障点电流太小,对1.5kW以上的动力设备不能使熔断器快速熔断,设备外壳将长时间有110V的危险电压;而保护接零能获取大的短路电流,保证熔断器快速熔断,避免触电事故。每二每台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其阻值达4Ω,也是需要一定数量的钢材打入地下费工资材料;而采用保护接零敷设的零线可以多次周转使用,从经济上也是比较合理的。

但是在同一个电网内,不允许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外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这样是相当危险的,如果采用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漏电碰壳时,将会导致用用保护接零的设备外壳同时带电。

3.关于“TT”与“TN”的符号含义

TT——第一个字母T,表示工作接地;第二个字母T,表示采用保护接地。

TN——第一个字母T,表示工作接地;第二个字母N,表示采用保护接零。

TN-C——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合一的系统,(三相四线)。

TN-S——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分开的系统,(三相五线)。

TN-CS——在同一电网内,一部分采用TN-C,另一部分采用TN-S。

4.应采用TN-S,不要采用TN-C

《规范》规定,“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因为TN-C有缺陷:如三相负载不平衡时,零线带电;零线断线时,单相设备的工作电流会导致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对于接装漏电保护器带来困难等。而TN-S由于有专用保护零线,正常工作时不通过工作电流;三相不平衡也不会使保护零线带电;由于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可以顺利接装漏电保护器等。由于TN-S具有的优点,克服了TN-C的缺陷,从而给施工用电提高了本质安全。

5.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在采用了TN-S系统后,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

(1)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处引出,或由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

(2)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3)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绝缘。

(4)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禁止做重复接地。

(5)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6.采用TN系统还是采用TT系统,依现场的电源情况而定

《规范》规定:“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1)当施工现场采用电业部门高压侧供电,自己设置变压器形成独立电网的,应作工作接地,必须采用TN-S系统。

(2)当施工现场有自备发电机组时,接地系统应独立设置,也应采用TN-S系统。

(3)当施工现场采用电业部门低压侧供电,与外电线路同一电网时,应按照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采用TT或采用TN。例如上海、天津、浙江等地供电部门规定做接地保护,施工现场也要采用TT系统,不得采用TN系统。

(4)当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分包单位应与总包单位的保护方式一致,不允许一个单位采用TT系统而另外一个单位采用TN系统。

(三)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1.关于“三级配两级保护”

(1)《规范》要求,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同时要求,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最好分别设置,自成独立系统,不致因动力停电影响照明。

(2)“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一形成两级保护。

2.关于加装漏电保护器

《规范》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虽然改TN-C为TN-S后,提高了供电安全,但由于仍然存在着保护灵敏度有限问题,对于大容量设备的碰壳故障不能迅速切断保险,对于较小电流的漏电故障又不能切断保险,而这种漏电电流对作业人员仍然有触电的危险,所以还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进行保护。在加装漏电保护器时,不得拆除原有的保护接零(接地)措施。

3.关于漏电保护器的主要参数

(1)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当漏电电流达到此值时,保护器动作。

(2)额定漏电动作时间。指从达到漏电动作电流时起,到电路切断为止的时间。

(3)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漏电电流在此值和此值以下时,保护器不应动作,其值为漏电动作电流的1/2。

(4)额定电压及额定电流。与被保护线路和负载相适应。

4.参数的选择与匹配

(1)两级漏电保护器应匹配:

《规范》规定:“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两级保护”是指将电网的干线与分支线路作为第一级,线路末端作为第二级。第一级漏电保护区域较大,停电后影响也大,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要求太高,其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大于后面的第二级保护,这一级保护主要提供间接保护和防止漏电火灾,如果选用参数过小就会导致误动作影响正常生产。

漏电保护器的漏电不动作电流应大于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总泄漏电流值2倍以上,在电路末端安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的高速动作型漏电保护器,这样形成分级分段保护,使每台用电设备均有两级保护措施。

分级保护时,各级保护范围之间应相互配合,应在末端发生事故时,保护器不会越级动作和当下级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时,上级漏电保护器动作以补救上级失灵的意外情况。

(2)总分配电箱(第一级保护):

总分配电箱一般不宜采用漏电掉闸型,总电箱电源一经切断将影响整个低压电网用电,使生产和生活遭受影响,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要求太高,可选用中灵敏度漏电报警和延时型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应按干线实测泄漏电流2倍选用,一般可选漏电动作电流值为300~1000mA。

(3)分配电箱(第二级保护:

分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不但对线路和用电设备有监视作用,同时还可以对开关箱起补充保护作用。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主要提供间接保护作用,参数选择不能过于接近开关箱,应形成分级分段保护功能,当

选择参数太大会影响保护效果,但选择参数太小会形成越级跳闸,分配电箱先于开关箱跳闸。

人体对电击的承受能力,除了和通过人体的电流大小有关外,还与电流在人体中持续的时间有关。根据这一理论,国际上把设计漏电保护器的安全限值定为30mA·S,即使电流达到100mA,只要漏电保护器在0.3S之内动作切断电源,人体尚不会引起致命的危险。这个值也是提供间接接触保护的依据。

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主要提供间接保护,其参数按支线上实测泄漏电流值的2.5倍选用,一般可选漏电动作电流值为100~200mA(不应超过30mA·s限值)。

(4)开关箱(第三级保护):

《规范》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开关箱是分级配电的末级,使用频繁危险性大,应提供间接接触防护和直接接触防护,主要用来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防护。

虽然设计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界限值为30mA·s,但当人体和相线直接接触时,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与所选择的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无关,它完全由人体的触电电压和人体在触电时的人体电阻所决定(人体阻抗随接触电压的变化而变化),由于这种触电的危险程度往往比间接触电的情况严重,所以临电规范及国标都规定:“用于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所指快速动作型即动作时间小于0.1s。由此用于直接接触防护漏电保护器的参数选择即为30mA×0.1s=3mA·s。这是发生直接接触触电事故时,从电流值考虑应不大于摆脱电流;从通过人体电流的持续时间上,小于一个心博周期,而不会导致心室颤动。当在潮湿条件下,由于人体电阻的降低,所以又规定了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

5.漏电保护器的测试

测试内容分两项,第一项测试联锁机构的灵敏度,其测试方法为按动漏电保护器的试验按钮三次;带负荷分、合开关三次,均不应有误动作;第二项测试特性参数,测试内容为:漏电动作电流、漏电不动作电流和分断时间。其测试方法应用专用的漏电保护器测试仪进行。以上测试应该在安装后和使用前进行,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定期(每月)进行,雷雨季应增加次数。

6.隔离开关

(1)隔离开关一般多用于高压变配电装置中《规范》考虑了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强调电箱内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其主要用途,是在检修中保证电气设备与其他正在运行的电气设备隔离,并给工作人员有可以看见的在空气中有一定间隔的断路点,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隔离开关没有灭弧能力,绝对不可以带负荷拉闸或合闸,否则触头间所形成的电孤,不仅会烧毁隔离开关和其他邻近的电气设备,而且也可能引起相间或对地孤光造成事故,因此必须在负荷开关切断以后,才能拉开隔离开关,只有先合上隔离开关后,再合负荷开关。

(2)《规范》规定,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及开关箱中,都要装设隔离开关,满足“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的规定。

(3)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

自动空气断路器简称空气开关或自动开关,是一种自动切断线路故障用的保护电器,可用在电动机主电路上作为短路、过载和欠压保护作用,但不能用作电源隔离开关。主要由于空气开关没有明显可见的断开点、断开点距离小易击穿,难以保障可靠的绝缘以及触点有时发生粘合现象,鉴于以上情况,一般可将刀开关、刀形转换开关和熔断器用作电源隔离开关。刀开关和刀形转换开关可用于空载接通和分断电路的电源隔离开关,也可用于直接控制照明和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熔断器主要用作电路的短路保护,也可作为电源隔离开关使用。

7.“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这个规定主要是针对开关箱而言的。《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这就是一箱,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

《规范》规定:“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这就是一机一闸,不允许二闸多机或一闸控制多个插座的情况,主要也是防止误操作等事故发生。

《规范》规定:“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这就是一漏,因为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都要加装漏电保护器,所以不能有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二台或多台用电设备的情况,否则容易发生误动作和影响保护效果。另外还应避免发生直接用漏电保护器兼作电器控制开关的现象,由于将漏电保护器频繁动作,将导致损坏或影响灵敏度失去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器与空气开关组装在一起的电器装置除外)。

8.电箱的安装位置

(1)《规范》规定:“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主要考虑当发生电气及机械故障时,可以迅速切断电源,减少事故持续时间,另外也便于管理。

(2)《规范》规定:“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3m~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距地面大于0.6m,小于1.5m”。

(3)《规范》规定: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外露部分。”、“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9.《规范》规定:“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10.《规范》规定:“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四)现场照明

1.《规范》规定:“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由于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也同动力设备一样有触电危险,所以也应照此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

2.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其电源电压变220V,但在下列情况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1)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

(2)使用行灯具电源的电压不超过36V;

(3)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4)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就得大于24V;

(5)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安全电压

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6V、。当采用24V以上的安全电压时,其电器及线路应采取绝缘措施。

安全电压的数值不是“50V”一个电压等级而是一个系列,其等级如何选用是与作业条件有关的。我们国家在1983年以前一直没有单独的安全电压标准,过去习惯上多引用行灯电压36V,对于36V的安全是有条件的,允许触电持续时间为3~10s,而不是长时间直接接触也不会有危险,所以规定了在采用超过24V的安全电压时,必须有相应的绝缘措施。对安全电压应该正确理解:第一架设36V的电线时,也应遵守一般220V架线规定,不能乱拉乱扯,应用绝缘子沿墙布线,接头应包扎严密;第二应按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电压等级,不能一律采用36V,在特别潮湿及金属容器内,应采用24V以下及12V电压的电源。

4.碘钨灯

碘钨灯是一种石英玻璃灯管充以碘蒸气的白炽灯,由于他体积小,使用时间长,光效高的特点,所以经常被施工现场作为照明灯具来用。碘钨灯有220V和36V两种,220V只适用作固定式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3m,倾斜不大于4°,外壳应做保护接零,由于工作温度可达1200℃以上,所以应距易燃物30m以上。当作移动式照明灯具时,应采用36V碘钨灯,按行灯对待。当移动不频繁时,也可采用220V碘钨灯,但应按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求,除外壳做保护接零外,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移动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五)配电线路

1.《规范》规定:“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这里强调了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由于施工现场的危险性故严禁使用裸线。导线和电缆是配电线路的主体,绝缘必须良好,是直接接触防护的必要措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和包扎都必须符合规定。

2.《规范》规定:“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电缆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施工现场不但对电缆干线应该按规定敷设,同时也应注意对一些移动式电气设备所采用的橡皮绝缘电缆的正确使用,应采用钢索架线,不允许长期浸泡在水中和穿越道路不采取防范措施的现象。

3.对架空线路《规范》规定:“木电杆的梢径应不小于130mm”、“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四线横担长1.5m,五线横担长1.8m”、“与地面最大弧垂: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除以上规定外,还对架空线路相序排列进行规定:

(1)五线导线相序的排列: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

L1、N、L2、L3、PE;

(2)动力与照明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

L1·L2·L3;下层横担:L1(L2、L3)·N·PE。

4.应该采用五芯电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TN-C改变为TN-S后,多增加了一根专用的保护零线,这根据专用的保护零线任何时候不允许有断线情况发生,否则将失去保护。施工现场线路由四线改成五线后,电缆的型号和规格也要相应改变采用五芯电缆。由于企业原有的四芯电缆仍想利用,于是就在四芯电线外侧敷设一根PE线替代五芯电缆。这种作法的弊病是:两种线路绝缘程度、机械强度、抗腐蚀能力以及载流量不匹配,带来使用上的不合理容易引发事故。

当施工现场的配电方式采用了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四芯电缆仍然可以使用。

5.对电缆埋地规范也进行了规定

(1)直埋电缆必须是铠装电缆,埋地深

篇4:建筑施工安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评分表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

检查标准评分表表3.0.4-6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使用条件

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发生和使用证的产品,扣10分

不具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扣10分

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扣10分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10分

各工种无操作规程的扣10分

10

2

设计计算

无设计计算书的扣10分设计计算书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10分

设计荷载未按承重架3.0kN/m2,装饰架的2.0kN/m2升降状态0.5kN/m2取值的扣10分

压杆长细比大于1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大于300的扣10分

主框架、支撑框架(桁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不汇交于一点的扣6分

无完整的制作安装图的10

10

3

架体构造

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主框架的扣10分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支撑框架(桁架)的扣10分

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不能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的扣10分

架体未按规定构造搭设的扣10分

架体上部悬臂部分大于架体高度的1/3,且超过4.5m的扣8分

支撑框架未将主框架作为支座的扣10分

10

4

附着支撑

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扣10分

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扣10分

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

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10

续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5

升降装置

无同步升降装置或有同步升降装置但达不到同步升降的扣10分

索具/吊具达不到6倍安全系数的扣10分

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使用手拉葫芦(导链)的扣10分

升降时架体只有一个附着支撑装置的扣10分

升降时架体上站人的扣10分

10

6

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

无防坠装置的扣10分

防坠装置设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且无两处以上的扣10分

无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的扣10分

防坠装置不起作用的扣7~10分

10

小计

60

7

一般项目

分段验收

每次提升前,无具体的检查记录的扣6分

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无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的扣7分

10

8

脚手板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扣3~5分

离墙空隙未封严的扣3~5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10

9

防护

脚手架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扣10分

操作层无防护栏杆的扣8分

外侧封闭不严的扣5分

作业层下方封闭不严的扣5~7分

10

10

操作

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的扣10分

操作前未向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的扣10分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又未定岗位的扣7~10分

安装、升降、拆除时无安全警戒线的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扣5分

升降时架体上有超过2000N重的设备的扣10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的,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为高层建筑施工的外脚手架,可以进行升降作业,从下至上提升一层、施工一层主体,当主体施工完毕,再从上至下装修一层下降一层,直至将底层装修施工完毕。由于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今已被高层建筑施工广泛采用。目前使用的主要形式有导轨式、主套架式、悬挑式、吊拉式等。

(一)使用条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具有比较大的危险性,他不单纯是一种单项施工技术,而且是形成定型化反复使用的工具或载人设备,所以应该有足够的安全保障,必须对使用和生产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厂家和施工企业实行认证制度。

(1)生产或经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产品的,要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只有具备使用证后,方可向全国各地提供使用此产品。

(2)在持有建设部发放的使用证的同时,还需再经使用本产品的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并发放当地的准用证后,方可向当地使用单位提供此产品

(3)施工单位自己设计自己使用不作为产品提供其他单位的,不需报建设部鉴定,但必须在使用前,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经审查认定。申报单位应提供有关设计、生产和技术性能检验合格资料(包括防倾、防坠、同步、起重机具等装置)。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处于研制阶段和在工程上试用前,应提出该阶段的各项安全措施,经使用单位的上级部门批准,并到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对承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任务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资格认证,合格者发给证书,不合格者不准承接工程任务。

以上规定说明,凡未经过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不准生产制造整体提升脚手架。使用整体提升脚手架的工程项目,必须向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2.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一种新型脚手架,可以整体或分段升降,依靠自身的提升设备完成。不但架体组装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同时整个施工过程中,在每次提升或下降之前以及上人操作前,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由于施工工艺的特殊性,所以要求不但要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同时还要针对提升工艺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附着脚手架的的设计、施工及检查、维护、管理等全部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编定,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3.由于此种脚手架的操作工艺的特殊性,原有的操作规程已不完全适用,应该针对此种脚手架施工的作业条件和工艺要求进行具体编定,并组织学习贯彻。

4.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对如何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作出规定,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的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具体施工的队伍进行审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分包单位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设计计算

1.确定构造模式。目前由于脚手架构造模式不统一,给设计计算造成困难,为此需首先确立构造模式,合理的传力方式。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指导落地式脚手架移到了空中,(升降脚手架一般搭设四个标准层加一步护身栏杆的高度为总高度)。所以要给架体建立一个承力基础——水平梁架,来承受垂直荷载,这个水平梁架以竖向主框架为支座,并通过附着支撑将荷载传递给建筑物。

(2)一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由四部分组成:架体、水平梁架、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脚手架沿竖向主框架上设置的导轨升降,附着于建筑物外侧,并通过附着支撑将荷载传递给建筑物,也是“附着式”名称的由来。

2.设计计算方法:

(1)架体、水平梁架、竖向主框架和附着支撑按照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进行计算,提升设备和吊装索具按容许应力法进行计算。

(2)按照规定选用计算系数:静荷载1.2、施工荷载1.4、冲击系数1.5、荷载变化系数2以及6以上的索具安全系数等。

(3)施工荷载标准值:砌筑架3kN/m2、装修架2kN/m2、升降状态0.5kN/m2(升降时,脚手架上所有设备及材料要搬走,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脚手架上)。

3.设计计算应包括的项目:

(1)脚手架的强度、稳定性、变形和抗倾覆;

(2)提升机构和附着支撑装置(包括导轨)的强度与变形;

(3)连接件包括螺栓和焊缝的计算;

(4)杆件节点连接强度计算;

(5)吊具索具验算;

(6)附着支撑部位工程结构的验算等。

4.按照钢结构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杆件本身的钢度,规定压杆的长细比不得大于150,拉杆的长细比不得大于300,在设计框架时,其次要杆件在满足强度的条件下,同时满足长细比要求。

5.脚手架与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杆件相交汇的各节点轴线,应汇交于一点,构成节点受力后为零的平衡状态,否则将出现附加应力。这一规定往往在图纸上绘制与实际制作后的成品不相一致。

6.全部的设计计算,包括计算书、有关资料、制作与安装图纸等一同送交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确认符合要求。

(三)架体构造

1.架体部分。即按一般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进行搭设,双排脚手架的宽度为0.9~1.1m。限定每段脚手架下部支承跨度不大于8m,并规定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大于110m2。其目的以使架体重心不偏高和利于稳定。脚手架的立杆可按1.5m设置,扣件的紧固力矩40~50N·m,并按规定加设剪刀撑和连墙杆。

2.水平梁架与竖向主框架。已不属于脚手架的架体,而是架体荷载向建筑结构传力的结构架,必须是刚性的框架,不允许产生变形,以确保传力的可靠性。刚性是指两部分,一是组成框架的杆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二是杆件的节点必须是刚性,受力过程中杆件的角度不变化。在为采用扣件连接组成的杆件节点是半刚性半铰结的,荷载超过一定数值时,杆件可产生转动,所以

规定支撑框架与主框架不允许采用扣件连接,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框架,以提高架体的稳定性。

3.在架体与支承框架的组装中,必须牢固的将立杆与水平梁架上弦连接,并使脚手架立杆与框架立杆成一垂直线,节点杆件轴线汇交于一点,使脚手架荷载直接传给水平梁架。此时还应注意将里外两榀支承框架的横向部分,按节点部位采用水平杆与斜杆,将两榀水平梁架连成一体,形成一个空间框架,此中间杆件与水平梁架的连接也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接。

4.在架体升降过程中,由于上部结构尚未达到要求强度或高度,故不能及时设置附着支撑而使架体上部形成悬臂,为保证架体的稳定规定了悬臂部分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和不超过6.0m,否则应采取稳定措施。

5.为了确保架体传力的合理性,要求从构造上必须将水平梁荷载,传给竖向主框(支座),最后通过附着支撑将荷载传给建筑结构。由于主框架直接与工程结构连接所以刚度很大,这样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得到了保障,又由于导轨直接设置在主框架上,所以脚手架沿导轨上升或下降的过程也是稳定可靠的。

(四)附着支撑

附着支撑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主要承载传力装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升降和到位后的使用过程中,都有是靠附着支撑附着于工程结构上来实现其稳定的。它有三个作用:第一,传递荷载,把主框架上的荷载可靠地传给工程结构;第二,保证架体稳定性确保施工安全;第三,满足提升、防倾、防坠装置的要求,包括能承受坠落时的冲击荷载。

1.要求附着支撑与工程结构每个楼层都必须设连接点,架体主框架沿竖向侧,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少于两处。

2.附着支撑或钢挑梁与工程结构的连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做到严密、平整、牢固;

(2)对预埋件或预留孔应按照节点大样图纸做法及位置逐一进行检查,并绘制分层检测平面图,记录各层各点的检查结果和加固措施;

(3)当起用附墙支撑或钢挑梁时,其设置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有强度报告符合设计规定,并不得小于C10。

3.钢挑梁的选材制作与焊接质量均按设计要求。连接使用的螺栓不能使用板牙套制的三角形断面螺纹螺栓,必须使用梯型螺纹螺栓,以保证螺纹的受力性能,并由双螺母或加弹簧垫圈紧固。螺栓与混凝土之间垫板的尺寸按计算确定,并使垫板与混凝土表面接触严密。

(五)升降装置

1.目前脚手架的升降装置有四种:手动葫芦、电动葫芦、专用卷扬机、穿芯液压千斤顶。用量较大的是电动葫芦,由于手动葫芦是按单个使用设计的,不能群体使用,所以当使用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葫芦群吊时,手动葫芦操作无法实现同步工作,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故规定使用手动葫芦最多只能同时使用两个吊点的单跨脚手架的升降,因为两个吊点的同步问题相对比较容易控制。

2.升降必须有同步装置控制。

(1)分析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事故,其最终多是因架体升降过程中不同步差过大造成的。设置防坠装置是属于保险装置,设置同步装置是主动的安全装置。当脚手架的整体安全度足够时,关健就是控制平衡升降,不发生意外超载。

(2)同步升降装置应该是自动显示、自动控制。从升降差和承载力两个方面进行控制。升降时控制各吊点同步差在3cm以内;吊点的承载力应控制在额定承载力的80%,该吊点应自动停止升降,防止发生超载。

3.关于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

(1)索具吊具都是指起重机械吊运重物时,系结在重物上承受荷载的部件。刚性的称吊具,柔性的称索具(或称吊索)。

(2)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用于吊挂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为6。所以有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6的规定。这里不包括起重机具(电动葫芦、液压千斤顶等)在内,提升机具的实际承载能力安全系数应在3~4之间,即当相邻提升机具发生故障时,此机具不因超载同时发生故障(相当于按极限状态计算时,设计荷载=荷载分项系数(1.2~1.4)×冲击系数(1.5)×荷载变化系数(2)×标准荷载=3~4×标准荷载)

4.脚手架升降时,在同一主框架向平面附着支撑必须保持不少于两处,否则架体会因不平衡发生倾覆。升降作业时,作业人员也不准站在脚手架的操作,手动葫芦达不到此要求时,应改用电动葫芦。

(六)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

1.为防止脚手架在升降情况下,发生断绳、折轴等故障造成的坠落事故和保障在升降情况下,脚手架不发生倾斜、晃动,所以规定必须设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

2.防坠落装置必须灵敏可靠,由发生坠落到架体停住的时间不超过3秒,其坠落距离不大于150mm。

防坠装置必须设置在主框架部位,由于框架是架体的主要受力结构又与附着支撑相连,这样就可以把制动荷载及时传给工程结构承受。同时还规定了防坠装置最后应通过两处以上的附着支撑向工程结构传力,主要是防止当其中有一处附着支撑有问题时,还有另一处作为传力保障。

3.防倾斜装置也必须具有可靠的刚度(不允许用扣件连接),可以控制架体升降过程中的倾斜度和晃动的程度,在两个方向(前后、左右)均不超过3cm,防倾斜装置的导向间隙应小于5mm,在架体升降过程中始终保持水平约束,确保升降状态的稳定和安全不倾翻。

4.防坠装置应能在施工现场提供动作试验,确认可靠灵敏符合要求。

(七)分段验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每升降一层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次升降有每次的不同作业条件,所以每次都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2.提升(下降)作业前,检查准备工作是否满足升降时的作业条件,包括:脚手架所有连墙处完全脱离、各点提升机具吊索处于同步状态、每台提升机具状况良好、靠墙处脚手架已留出升降空隙、准备起用附着支撑处或钢挑梁处的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以及分段提升的脚手架两端敞开处已用密目网封闭、防倾、防坠等安全装置处于正常等。

3.脚手架升降到位后,不能立即上人进行作业,必须把脚手架进行固定并达到上人作业的条件。例如把各连墙点连接牢靠、架体已处于稳固、所有脚手板已按规定铺牢铺严、四周安全网围护已无漏洞、经验收已经达到上人作业条件。

4.每次验收应有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内容记录检查结果,并有责任人签字。

(八)脚手板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为定型架体,故脚手板应按每层架体间距合理铺设,铺满铺严无探头板并与架体固定绑牢,有钢丝绳穿过处的脚手板,其孔洞应规则不能留有过大洞口,人员上下各作业层应设计专用通道和扶梯。

2.作业时,架体离墙空隙有翻板构造措施必须封严,防止落人落物。

3.脚手架板材质量符合要求,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或专用钢制板网,不准用竹脚手板。

(九)防护

1.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安全网的搭接处必须严密并与脚手架绑牢。

2.各作业层都应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3.最底部作业层下方应同时采用密目网及平网挂牢封严,防止落人落物。

4.升降脚手架下部、上部建筑物的门窗及孔洞,也应进行封闭。

(十)操作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搭设都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施工图进行,安装后应经验收并进行荷载试验,确认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正式使用。

2.由于附着升降脚手架属于新工艺,有其特殊的施工要求,所以应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向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全面交底,使参加作业的每人都清楚全部施工工艺及个人岗位的责任要求。

3.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考核,专业工种应持证上岗并明确责任。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属高处危险作业,在安装、升降、拆除时,应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督检查。

5.脚手架的提升机具是按各起吊点的平均受力布置,所以架体上荷载应尽量均布平衡,防止发生局部超载。规定升降时架体上活荷载为0.5kN/m2,是指不能有人在脚手架上停留和大宗材料堆放,也不准有超过2000N重的设备等。

篇5:建筑施工安全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4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

一般项目

施工方案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扣10分

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施工方案措施不具体、指导性差,扣5分

10

2

制作组装

架体制作与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7~20分

悬挂点无设计或设计不合理,扣20分

悬挂点部件制作及埋设不合设计要求,扣15分

悬挂点间距超过2m,每有一处,扣20分

20

3

材质

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杆件严重变形、局部开焊,扣10分

杆件部件锈蚀未刷防锈漆,扣4~6分

10

4

脚手板

脚手板铺设不满、不牢的扣8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的扣8分

10

5

交底与验收

脚手架进场无验收手续,扣10分

第一次使用前未经荷载试验,扣8分

每次使用前未经检查验收或资料不全,扣6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10

小计

60

6

荷载

施工荷载超过1kN的扣5分

每跨(不大于2m)超过2人作业的扣10分

15

7

架体防护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挡脚板,扣5分

脚手架

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封闭不严,扣12~15分

脚手架底部封闭不严密,扣10分

15

8

安装人员

安装脚手架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扣10分

安装人员未系安全带,扣10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注:1.发现脚手架钢木、钢竹混合搭设,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2.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3.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的,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挂脚手架是采用型钢焊制成定型钢架,用挂钩等措施挂在建筑结构内埋设的钩环或预留洞中穿设的挂钩螺栓,随结构施工往上逐层提升。挂脚手架制作简单、用料少,主要用于多层建筑的外墙粉刷、勾缝等作业,但由于稳定性差,如使用不当易发生事故。

(一)施工方案

1.使用脚手架应视工程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挂脚手架设计的关键是悬挂点,对预埋钢筋环或采用穿插墙螺栓方法都必须有足够强度和使用安全。由于外挂脚架对建筑结构附加了较大的外荷载,所以也要验算建筑结构的强度和稳定。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应按2kN/m2均布荷载试压不少于4小时,对悬挂点及挂架的焊接情况进行检查

2.施工方案应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其设计计算及施工详图应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制作组装

1.架体选材规格必须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应按设计要求选用焊条、焊缝并按规范规定检验。

2.悬挂点的具体作法及要求应有施工详图和制作要求,施工现场要对所有悬挂点逐个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使用。

3.由于挂脚手架脚手板的支承点即为挂架,所以挂脚手架间距不得大于2m,否则脚手板跨度过大承受荷载后,变形大容易发生断裂事故。

(三)材质

1.使用钢材及焊条应有材质证明书。重复使用的钢架应认真检查,往往因拆除时,钢架从高处往下扔,造成局部开焊或变形,必须修复合格后再使用。

2.钢材应经防锈处理,经检查发现锈蚀者,在确认下不影响材质时方可继续使用。

(四)脚手板

1.铺设脚手板时,首先检查挂脚手架切实挂近牢后才可进行。脚手板必须使用5cm厚木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应该认真挑选无枯节、腐朽韧性好的木板,板必须长出支点20cm以上。

2.脚手板要铺满铺严,沿长度方向搭接后与脚手架绑扎牢固。

3.禁止出现探头板,当遇拐角处应将挂

架子用立网封闭,把探头板封在外面;或另采用可靠措施,将脚手板通长交错铺严,避免探头板。

(五)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进场搭设前,应由施工负责人确定专人按施工方案质量要求逐片检验,对不合格的挂架进行修复,修复后仍不合格者应报废处理。

2.正式使用前,先按要求进行荷载试验,确认脚手架符合设计要求。

3.对检验和试验都应有正式格式和内容要求的文字资料,并由负责人签字。

4.正式搭设或使用前,应由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交底并进行检查,防止发生事故。

(六)荷载

1.挂脚手架属工具式脚手架,施工荷载为1kN/m2,不能超载使用。

2.一般每跨不大于2m,作业人员不超过2人,也不能有过多存料,避免荷载集中。

(七)架体防护

1.每片挂脚架外侧应同时装有立杆,用以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其下部设置挡脚板。

2.挂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网封闭,脚手架下部的建筑如有门窗洞口时,也应进行防护。

3.脚手板底部应设置防护层,防止作业层发生坠落事故。可采用平网紧贴脚手板底部兜严,或同时采用密目网与平网双层网兜严,防止落人落物。

(八)安装人员

1.挂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作业较危险,必须选用有经验的架子工和参加专门培训挂脚手架作业的人员,防止工作中发生事故。

2.在挂脚用架及铺设脚手板时,由于底部无平网防护,作业人员必须系牢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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