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薪资构成
底薪+提成+绩效+电话补贴+交通补贴
二、底薪发放办法
1、销售人员试用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第一个月为1000元,第二个月为1200元,第三个月为1500元,三个月工资挂帐暂不发放。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三个月的任务完成情况一次发放。
2、对于在试用期第一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月的50%按月发给生活费。对于在试用期第二个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月试用工资+第二月试用工资的50%发给生活费。
对于在试用期第三个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二月试用工资+第三月的50%按月发给生活费。按业绩决定销售人员走留。
3、试用期
篇2:销售工资薪金制度办法
一、工资:
1、薪金的构成: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构成。
1)岗位工资的级别:
经理1500元/月
副经理1350元/月
内管员1000元/月
项目经理1000元/月
售楼员600元/月
试用期:岗位工资的80%。
2.工资发放时间:
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6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周日或公众假日,则提前支付。
3.工资的调整:随国家政策、公司规定的调整而调整。
二、福利:
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转正后,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1.养老保险:按员工的基本工资核定,公司交纳23%,个人交纳4%。
2.平安康泰险:十种重大疾病险,在公司服务期间由公司交纳,离开公司后的险费由个人承担。
3.住院医疗保险逐年购买。
4.置装费:祥见公司的置装规定。
5.生日礼物:除享受公司的生日贺礼外,还将收到销售部价值100元的生日礼物。
三、销售奖金(提成)
1、提成的计算
2、方法
销售奖金额=销售额*提成比率---应交所得税(销售额:在单位时间业务当事人或管理人发生的成交业务销售回款额)
3、销售奖金的提成比率:按销售回款额计发
经理:管辖楼盘的2‰
完成目标的0-40%:按1‰
完成目标的40-70%:按1.5‰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3%;
副经理:管辖楼盘的1‰
项目经理:管辖楼盘的2.5‰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5‰;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售楼员:当事业务的3‰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3‰;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试用期员工销售奖金等同非适用期员工)
4、发放比率:按公司(或所代理楼盘发展商)拨付销售部同等比例发放。
5、提成的发放时间:
每月5日发放上月提成;
四、特别奖励
1、冠军售楼员: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经统计上一季度完成销售额最多的售楼员,将发放其销售额的1‰作为特别奖励;年度金牌售楼员,年度内,发放其销售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特别奖励。
2、冠军项目经理:
3、销售建议奖:提供有关销售管理、业务方面的书面建议(被采纳的),将发放200---3000元/次的奖金。
4、特别奖励: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
篇3:房地产经纪销售人员工资佣金提成制度
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人员工资与佣金提成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在短期内迅速完成项目销售的工作目标,特拟订如下销售薪资制度:
一、基本工资制度
基本工资制度为:
销售代表:1000元/月
销售主管:1200元/月
二、佣金提成标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案的佣金提成标准采用累加提成方式(按销售月度计),即:
完成销售1-2套,佣金提成按5‰计算;
完成销售3-5套,佣金提成按6‰计算;
完成销售6-9套,佣金提成按7‰计算;
完成销售10套以上(含10套),佣金提成按8‰计算。
销售主管按总销提成,提成标准为:总销金额的1‰-1.5‰(完成销售计划佣金提成按1.5‰执行,未完成按1‰执行);
(以上为住宅项目的佣金提成办法,车位,地下室,商业用房的佣金提成方案另行制定。)
三、实行月销售任务制
公司营销部根据销售进度,制定每月销售计划任务,平均分配到每一个销售人员上,每月最低销售底线为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任务。
对于月未售房的销售人员底薪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
四、优秀员工奖励
为了严格执行销售现场管理制度,保障销售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实现销售业绩的突破,对当月工作表现突出的销售人员进行奖励。
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1、完成公司下达的个人销售任务,或为当月销售冠军;
2、在营销经理组织的员工个人测评中达到优秀的员工;
3、无客户投诉;
4、无工作失误;
5、有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
6、无违反工作制度的。
奖励办法:现金200元。
五、销售主管奖励
为了加强团队凝聚力,增强团队协作能力,实现销售业绩的突破,对当月工作表现
突出的销售团队进行奖励。
奖励办法:现金300元。
六、销售人员激励
正激励
销售冠军每月额外奖励人民币300元,销售亚军每月额外奖励人民币150元(个人业绩未完成个人月销售计划任务的不执行此奖励制度);连续三个月为销售冠军的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年度五次(含)以上被评为销售冠军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同时按销售人员要求可将其劳资关系调入公司。连续三个月业绩突出且达到优秀员工评定标准的销售代表可提升为销售主管。
负激励
1待岗
(1)当月未完成任务且销售额排名最后的,当月不予正激励并待岗。如下一个月能完成任务,恢复上岗。
(2)因争、抢客户或激励所导致的公司内部人员争执等影响团结的,对争执双方均予以扣除因争执对象已取得的正激励,并给予待岗的负激励。
2离岗
(1)销售人员连续2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的;
(2)销售人员连续2个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的;
(3)销售人员年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并且额度未达到销售人员平均销售额的5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