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养护作业检查标准
住宅小区绿化养护作业检查标准
一、适用范围:管辖区内的绿化养护工作。
二、职责:
1、保洁绿化主管负责绿化工作的作业指导和日常巡查,填写《绿化巡查养护记录表》。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绿化工作的检查,并把检验结果和整改措施填写于《绿化养护质量巡查表》。
三、工作规程
1、及时登记辖区内绿化状况,完善《绿化档案》。
2、托管绿地,根据绿化检查标准定期巡查,填写《绿化养护质量巡查表》,发现问题及时出具《不合格整改单》,跟踪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3、自管绿地,严格按照绿地养护规程实施。
四、绿地养护工作的检查
1、养护工作每次完成后由实施负责人填写《绿化养护操作记录表》,并由服务中心专人核实后签字确认。
2、绿地养护班长每周进行检查,并将结果记录于《绿地养护质量巡查表》相应栏中。
3、绿化负责人每月对辖区内的绿地养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绿地养护质量巡查表》中。
4、绿地养护外包的,每月由养护部门填写《分承包方服务质量检查评价表》,并交服务中心填写评定意见。
篇2:绿化养护作业规程13
绿化养护作业规程(十三)
一、育苗培植
1.选定育苗培植方法:有性繁殖(播种)、无性繁殖(扦插、分株、压条等)。
2.备苗床和土壤:精细翻耕、除草、施肥、将土敲细、耙平待用。
3.播种:播种时间按不同的品名科目,以及绿化整体情况而定,最好在春天和秋天。播种方法按苗床而定,采用撒播、条播和点播。
4.复土:用筛子筛出细土撒在种子上,控制厚度为种子直径的2-3倍。
二、浇水
1.干旱季节,每天浇一次水。根据天气,对虎刺梅及蒲葵等植物可适当延长浇水间隔,对桂花、含笑、丝兰等植物开花期则可酌情减少浇水次数,以免加快谢花期。
2.浇水时间夏季在早晚为宜,冬季在中午为宜。
3.新栽植物因根浅,抗旱能力差,蒸发量大,故保证一次浇透。草地浇水要按顺序浇,不要遗漏。
三、施肥
1.情况以及所需要的肥料选定:有机肥(垃圾肥、蘑菇肥、饼肥等),无机肥(氮、磷钾、复合肥)。
2.施肥方法:有机肥多用作基肥,即穴施、沟施、环施:无机肥(化肥)多用撒肥、喷施根施和作追肥。
3.施肥时间一般在阴天或傍晚为宜。春、秋季节对各种植物施肥一遍。其他季节视情况而定。肥料的选择以有机肥为主,尽量少施化肥。
四、乔木、灌木的整形修剪
1工作程序
1.1起色带作用的花灌木、绿篱以及造型,每月修剪一次,发现与总体造型不协调时必须修剪。
1.2修剪前要知道不同栽植类型树木的修剪要点及技术规范要求。
1.3应仔细观察或拉线,剪法做到心中有数。
1.4剪下的枝条要及时集中处理,以免影响环境卫生和发生病虫害。
1.5对于散尾葵、棕竹等及时将枯黄的叶边修剪,每天巡查中及时修剪因折断等而枯黄的枝叶。
1.6观花灌木在花期过后进行较重的修剪,尽量避免在开花前修剪。
2标准
2.1造型美观,形态逼真。
2.2绿篱每年至少修剪4次。造型每年6次,乔木每年1-2次。
2.3九里香、福建茶等绿篱灌木新长枝不超过10厘米,
篇3:绿化工程验收接管作业规程
绿化工程验收接管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绿化工程验收程序,确保绿化质量得以严格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由承包方承担的绿化工程验收接管。
3.职责
1)主管经理负责工程验收结果审核、审批。
2)园林绿化主管负责本规程的组织实施及工程进度的跟进。
3)园艺师具体负责施工质量及苗木质量的把关。
4.程序要点
1)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a.园艺师负责苗木种植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及质量控制。
b.对出现以下问题,园艺师有权拒绝苗木进场及栽植:
●苗木规格、树形严重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苗木受损害程度严重,对苗木存活及种植效果有重大影响的;
●病虫害特别严重的;
●苗木种植穴未按要求开挖及未有施放基肥的;
●虽施有基肥,但基肥质量差,含有有毒、有污染物质,对苗木今后生长有严重影响的。
c.园艺师做好施工日记,并奖存在问题及时上报部门主管。
2)竣工初验
a.施工单位在苗木全部种植完毕后,向园林绿化部提交竣工报告及初验申请。
b.施工单位还应同时递交《工程绿化设计图》、《工程竣工图》、《种植更改签证》、《苗木种植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c.园林绿化主管、园艺师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核实工程竣工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d.在初验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苗木种植种类、数量、位置是否与图纸相符;
●苗木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苗木生长情况及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场地是否按要求清理干净;
●所有绿化植物是否确实种植完毕,符合设计要求。
e.对初验不合格苗木,按《不合格纠正、预烦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f.对于没有上述问题的,园林绿化主管签署初验意见,正式进入养护期。
3)养护期满复验
a.施工单位在养护期满过后,填写养护期间自检情况报告及养护期满复验申请报告,申请复验。
b.主管经理、园林绿化主管、园艺师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检验苗木养护情况。
c.合格苗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乔灌木长势良好,同有枯枝、黄叶、残叶现象;
●乔灌木种植位置适当,高低错落有致,外形美观,造型、修剪合理;
●乔灌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枝叶无病虫害,无蛀干害虫;
●乔木保护措施得当,有护树架,无倒伏、摇动现象;
●无裸露土面,草坪及地被植物无杂草或杂草率小于5棵/
篇4:区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园区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
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
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枝、干健壮: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
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
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
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
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
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现象,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
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基本正常。
(2)叶子基本正常:
①叶色基本正常;
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
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枝、干基本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杈: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
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4)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5.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6.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
篇5:住宅区绿化养护管理制度5
住宅区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五)
1.住宅区绿化管理由项目公司负责。
2.住宅区绿化工程由项目公司和公司主管部门负责验收。
3.绿化工程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1保养成活期在一年以上。
3.2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资料齐全,工程按设计施工并达到标准。
4.住宅区的业主和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管理和爱护花草树木,参加美化小区的活动。
5.住宅区的绿化更新改造由项目公司负责。
6.未经许可,严禁随意占用绿化地。
7.不准损坏花草树木、保护设施及园林小品。
8.不准在绿地上晾、晒衣物,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9.行人和车辆禁止抄近路跨越、通过绿化地带。
10.不准向绿化地内乱扔果皮、纸张、杂物。
11.对有出色表现及在保护绿化工作中有功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2.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处罚,若为儿童所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家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