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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服务中心基本台帐目录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1、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名册,志愿者工作人员名册。

2、党员服务中心资源情况登记表

3、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登记表、流动党员接转关系办理情况登记表、流动党员名册

4、接纳入党申请登记表

5、受理党员求助服务登记表

6、接待来访、来电及处理结果记录

7、开展活动情况记录(包括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8、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记录(包括碟片的造册情况、借阅登记)

9、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10、党费收缴管理资料

11、“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情况登记表、党员情况登记册

篇2: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范文

范本一

一、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街党工委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基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工作、召开一次党员审批会,每年举办一期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

三、党支部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年初由支委会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半年要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年底向党工委汇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由组织委员负责落实。

四、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申请人进行正式谈话,每年要进行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街党工委预审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七、发展对象须经为期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新发展的党员,应按要求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

九、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十、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范本二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1、发展新党员要坚持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追求数量,忽视质量。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开始,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塑造合格党员。要严把入口关,要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于入党全过程。

3、坚持党员标准。正确、全面、科学的把握党员标准,切忌简单化、单一化和片面化,不准降低标准和脱离章程规定另立标准。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按照党员标准逐个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出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5、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对一些尚无入党条件的,无论声望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能强迫他们入党,不允许把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要在自愿入党者中挑选。必须经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思想、工作、学习上表现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群众威信。

3、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培养人应担负起下列责任:向积极分子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了解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政治历史、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经常找其谈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定期汇报积极分子的进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后,向党组织建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4、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交给他们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的责任。要采取各种方法,对其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教育;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专业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方面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使其提高素质,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写实。党委和总支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分析,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要按照党员标准,在找本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德、工作学习情况及社会活动表现的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评议,由培养人将评议结果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上。重点培养对象每季度写实一次,一般培养对象每半年写实一次。写实要突出个人特点,既有概括内容,又有具体事例,既写优点,又要写明缺点。

7、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历史经历、政治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了解和审查,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在档案中已有说明的,可不再查证,无说明的,要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取得政审材料。

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政审、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等相关材料,列入积极分子档案。

9、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党委、总支和支部每年年末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把符合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出去,并将名单报上级党组织。

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党支部每年年末在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同时,制定第二年的发展计划,并将发展计划连同拟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同报上级党组织。列入发展计划的拟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重点培养考察一年以上,政治历史清白,基本符合党员入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党总支对支部提出的发展计划和档案材料,严格审查把关,集体讨论审议后,提出发展计划和发展时间安排,连同拟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同上报校党委工作部。校党委组织部本着“十六字方针”,根据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确定发展指标。

3、各支部在每季度首月初,将本季度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自传、《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政审材料、培训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支委会酝酿讨论记录、支部综合审查报告、党委组织员考核意见材料等)上报校党委工作部,经组织员审查通过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4、发展党员首先由介绍人和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记录,然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

5、发展新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支部不得列为当年发展对象:

(1)未经党组织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培养考察,并按规定写实的;

(2)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

(3)没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群众中无威信的;

(4)没有经过党组织集中培训的;

(5)对发展对象的问题尚未查清的;

(6)现实表现不突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7、严肃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同志和入党介绍人要认真指导入党者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两名介绍人要将自己的意见认真负责的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然后由党支部审阅。

四、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1、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都应该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2、申请入党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大会。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介绍人有一人不能出席,应在大会前向党支部认真负责的介绍情况,支部大会可以召开。

3、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党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对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支部、介绍人和申请入党人应予以解答。

4、表决在正式党员中进行。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5、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决议要写清入党人的基本情况、党支部大会对其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和弃权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然后报上级党委审议批准。

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在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前,由党总支组织员对其进行谈话。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转正

1、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所在党支部,继续加强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及时与其进行谈话,指出努力方向。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对其进行季度考察写实。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由党委或支部组织进行。一般未经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办理转正手续。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出现问题或发现其入党前有重要问题对组织隐瞒,支部应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以便进行妥善处理。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党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并将其做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对预备期满的党员,党组织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还需进一步教育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篇3:发展党员考核细则办法

为了更好的做好班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删选教育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关。现依据我校发展党员《*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部总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考核细则》,就11级5班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定如下考核细则:第一部分:日常考核(75%)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具体评分依据

思想政治修养30分

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组织的形象,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5分)入党动机不纯、思想境界不高、言行格调低下者,酌情扣分,扣完为止。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记录,有体会。(5分)1.按照考核内容,给予0~3分的评分;2.理论学习有成果,公开发表思想政治性研究论文,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刊物分别给予2分、1分、0.5分的评分。积极参加研究生部总支和班级党支部组织的各项党团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5分)无故缺席1次扣1分,扣完为止。按时、主动提交思想汇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情况,思想汇报书写认真,质量优秀。(15分)1.思想汇报每年度至少提交4篇,可得基础分4分;2.思想汇报每增加1篇得0.5分,最多2分;3.思想汇报按照质量给予0~9分的评分。学习科研情况20分

在学习、科研中,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勤奋刻苦,认真完成学习及科研任务,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10分)1.按照考核内容,给予0~6分的评分;2.在省级以上的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或者发表学术论文,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给予2分、1分、0.5分的评分;3.以主要参与人身份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者,获有发明专利成果者,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2分、1分、0.5分的评分。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有创新性,达到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对所修课程学分成绩、外语、发表论文等相应要求。(10分)1.学位课成绩全部在75分以上,其余课程成绩全部在70分以上者得2分,所有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者得1分。2.通过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有六级考试合格证或者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及以上)得4分,通过学校学位考试者得2分,该项最高得4分。3.在科技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与本人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按照一般刊物、核心期刊和三大检索类期刊,每篇给予1分、2分和4分的评分,该项最高得4分。工作与实践情况20分

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具有奉献精神;积极担任研究生学生干部,组织、参加研究生部和班级活动,工作具有成效,得到同学满意。(10分)1.按照考核内容,给予0~5分的评分;2.获得省级、市级、校级等个人荣誉称号,每次分别给予2分、1分、0.5分的评分,获得校级荣誉两次及以上者得1分,该项评分最高得2分;3.担任团委、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根据工作表现给予0~3分的评分,担任团委、研究生会副部长级学生干部根据工作表现给予0~2分的评分,担任班级普通学生干部根据工作表现给予0~1分的评分,该项不累计计分。能够经常性参加社会实践,做到理论联系实际。(5分)1.按照参加社会实践的情况,给予0~4分的评分;2.凡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或调查报告获得表彰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0~1分的评分。积极参加研究生部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5分)1.支部按照考核内容,给予0~4分的评分;2.在省市、学校、研究生部、班级各类比赛或活动中获得奖项者,支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0~1分的评分。社会生活5分

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关心和帮助他人,同学关系融洽,群众基础良好,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分)寝室成员关系不融洽,在调整寝室中有不良表现者,酌情扣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献爱心活动,表现突出。(3分)1.有见义勇为行为,根据社会影响,酌情加分;2.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奖励者酌情加分;3.有义务献血或其他公益贡献者,酌情加分。最后得分

第二部分:党内外评议(25%)考评包括:辅导员助理5分、班干部意见5分(党支部成员);群众意见15分(班级其余同学)。相加后得出最后得分。备注:1.60分以下者不合格,将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凡是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者,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部11级硕士5班党总支。

篇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范本)

为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确保每个党员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党员外出地点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三、组织关系接转的权限和流程,严格按照博州州直机关党工委下发的《党务公开制度》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的要求执行和操作。

四、实行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制度。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最终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工)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党组织在未收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回执前,仍对党员负有管理责任。

五、办理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必须开具接收地基层党组织的“接收党员信函”,方可进行转接;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党组织。

六、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各单位党支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保管,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支部和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伪造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篇5:党员管理教育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育

1、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教育,使支部党员提高共产主义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在思想和政治上同公司党政保持一致,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2、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做到:自觉参加党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同志的帮助。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3、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教育。

二、党员管理

1、按照党的基层组织与行政建制相对接的原则,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2、党员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就应当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党员有*的自由,党员要求*,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5、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每半年要对本单位党员的转入、转出、发展、转正、死亡和违纪处分、处理情况做出统计。

6、党员必须按章程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7、坚持对党员的考核、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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