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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三会一课制度文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党课。按照章程要求,要切实坚持以下制度:

一、党员大会制度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会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织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4.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

4.党小组会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专人做好记录。

四、党课制度

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由党支部成员或聘请人员讲课。内容根据上级党委、局党组部署和形势发展确定。

篇2:三会一课制度规范

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总支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武汉学院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

1、党总支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总支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

3、党支部(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章程、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并开展党员发展、转正工作。

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传达党的文件,进行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学习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

篇3:三会一课制度内容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章程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篇4: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规范

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章程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省直机关支部实际,现就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提高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同志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讲话精神,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高度,按照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会一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省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到: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受新党员;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等方面的问题。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支委会包括按规定召开的支委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机关党支部的支委民主生活会可单独召开,也可与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企、事业单位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要单独召开,按规定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的工作,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要特别注意抓好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1—2次。每个党员都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

支组合一的党支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可以合并召开,但一般应保证每月一次。

(4)党课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

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课教育,也可作为本支部党课计算,但要做好听课记录。

三、认真组织,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1、准备要充分。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小组)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组织学习前,可要求党员先行自学,打好基础。

2、内容集中,重点突出。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3、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三会一课”要突出思想性,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对党的信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等问题。

4、坚持党性原则。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苟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5、改进“三会一课”的活动形式。“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要服从内容,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适应新形势,改进“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性。“三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定要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组织党员开展讨论,注意发扬党内民主。支委会要处理好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发扬民主,又不能搞事务主义。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对于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说,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带头参加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是严格本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也是该单位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是否正常的重要标志。

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监督,为其他党员做出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组织生活的矛盾,主动地与支部、小组联系,积极参加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向所在支部(或小组)履行请假手续,但必须保证全年参加半数以上的党小组会。

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内的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进行大胆管理,又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提前安排,灵活调整,必要时可利用业余时间,尽量保证本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尽可能多地参加本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同时认真填写《省、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组织生活登记手册》。

五、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力度

党支部要根据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依据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注意“三会一课”台帐资料的保存和积累。上级党委要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等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党委要经常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或支部之间互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支部改进。要把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评,并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省直工委将定期检查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并予以通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单位支部(包括机关支部、二级机构支部和老干部支部)“三会一课”是否正常,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是否建立了“三会一课”有关制度,记录台帐资料是否健全等情况,具体检查方法另行制定。

篇5:学生党员驻班联系制度规范

一、目的:

加强党员深入群众的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带动班级的学生党建工作;通过向辅导员汇报班级情况有利于开展学生工作;通过党员指导班级的团建工作、班委工作。

二、驻班党员的职责:

1.宣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介绍入党程序、入党申请书的写法。

2.和班级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保持紧密联系,通过谈话、侧面了解、委派工作等形式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进步,并在支部会议上如实反映他们的情况;

3.向组织推荐优秀的学生加入党组织;

4.和班委保持紧密联系,指导班级的工作,如参加班团委的选举工作,参加主题团日活动或班会;

5.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促进班级班风、学风建设;

6.协助班级“诚实守信”的学期鉴定,帮助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并通过“诚实守信”的教育活动促进班级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

7.随时掌握班级情况,发生特殊事件及时向组织汇报;

8.关注特殊群体,包括贫困生、落后生、思想偏激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帮助他们顺利适应学生生活;

9.帮助班级有困难的学生,个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组织、辅导员汇报;

10.跟班随堂:每周到所驻班级进行随堂听课一节,驻班党员应当把检查督促的结果在当天向年级辅导员以书面的形式反映注明以下内容:联系班级、驻班毕业生签名、日期;是否100%提前10分钟到教室;班级学生是否课前向老师问好;缺勤、迟到、早退学生名单;班级上课期间有睡觉、随意进出课堂、聊天、接打手机、发送手机短信、玩手机游戏、吃东西、看报纸、听音乐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的学生名单(对不知道姓名的学生应当在课间向班长或团支书询问,不能在课堂询问,避免影响教学效果)。

11.定期汇报工作:每隔一周的周三21:00向辅导员汇报反馈班级情况;开学后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天、每学期期末放假前10天分别以书面汇报的形式向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一般由团总支书记兼任)汇报班级的期中、一学期情况。

三、驻班党员选拔条件:

1.党性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有较好的理论修养,没有受过党内处分;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良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责任心强,对组织交代的工作能按质按量完成;

4.担任过学生干部,做过一定的学生工作,有较好的工作经验;

5.大三、大二优秀的学生党员。

四、驻班党员派驻原则:

1.跨年级,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并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2.同专业,有利于解决学习问题和保持专业的优良传统;

3.长期性,驻班党员分配后既固定联系该班级,直至该班级结束大二的学习。

五、驻班党员改派办法:

对于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本能履行驻班党员职责的学生党员,经学生支部书记提出,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同意后,可改派其他党员。

六、其他:

对主观原因如不负责任、热情不够等而不能履行驻班党员职责的学生党员,学生党支部应在支部大会上提出批评教育;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试情况予以党内纪律处分。

能出色完成驻班党员工作的学生党员,学生党支部优先考虑推荐参加党员风采工程中“特色学生党员标兵”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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