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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实际要求和国务院**(446)号令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最大限度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消灭死亡事故,减少轻重伤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式

1、矿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重点分析和排查矿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矿坚持每月2次对全矿井及地面单位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

3、矿级领导每天对全矿作业点及各系统进行监察、督促。

4、各队队长天跟班作业,对现场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并汇报情况。对现场安全工作随时自查,并现场落实整改。

5、纪律要求:各级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否则按照《安全巡查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446)号令来对照排查我矿的主要安全生产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2、瓦斯超限作业;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7、超层越界开采;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三)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形式

按照上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式”和“排查主要内容”,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按照下列形式落实整改:

1、现场停产整改。对现场发现的要危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和我矿财产安全的,必须立即进行现场停产整改,并落实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整改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2、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马上危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和煤矿财产安全的,由安全、生产职能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注明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和监督人,到期组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3、对煤矿安全生产系统上需要整改和完善的,由矿组织召开专门的安全办公会进行研究整改方案、措施、时间、执行整改人员、整改资金等进行专项整改。

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处理的相关规定

1、对现场检查的安全隐患,安排落实处理的,不听指挥的,勒令处理,并按奖惩条例,按违章处罚。

2、对限期安排落实处理的,未按期整改处理完,停止工作,勒令处理,并追究原因和责任,并按相关奖惩制度处罚。

3、对重、特大事故隐患,不听安排,不按制定的措施贯彻落实处理的,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相关奖惩制度处罚。

4、对安全隐患处理及时,完成情况好的,进行表扬,并按奖惩条例给予奖励。

(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原则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必须按照“隐患治理四原则”(措施、时间、人员、资金)和各类隐患处理技术规范来进行有效的治理。

1、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突出“及时性”。凡是发现、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都要及时地进行处理,严禁拖延甚至不处理。

2、安全生产隐患处理突出“安全性”。凡是隐患,无论大小,都要保证在处理隐患过程中的安全,这就要求在处理隐患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隐患处理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的学习,掌握处理技术后方可组织实施,在处理过程中,还要根据现场变化的实际情况对处理技术要求作相应的调整,确保安全处理。

3、安全生产隐患处理的保障。强有力的隐患处理人员和资金是保证安全生产隐患得到及时、快速、安全治理的保障。在研究隐患处理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落实隐患处理人员和隐患处理资金,使所排查的隐患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地处理完毕。

4、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现场“三人联防”管理制度。现场的负责安全隐患治理的安监员、值班队长、班组长要切实履行自己的“三人联防”的职责,确保安全隐患处理的顺利进行。

5、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档案,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回头查、回头看”的制度。安全生产隐患除了在处理过程中要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外,在处理完毕后,还要执行“回头查、回头看”的制度,防止因为隐患处理不彻底而出现新的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做到把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三、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报告登记档案。从矿级、职能部门级到生产单位队级都必须建立隐患报告登记档案。并按相关规定呈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表。队级向矿职能部门呈送(每周一次,特殊情况及时呈送);职能部门向矿呈送(每周一次,特殊情况及时呈送);矿向县煤监局、市安监局、川西站呈送(每季度呈送一次)。

2、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必须及时,按照下级向上级报告、现场向队级报告、队级向矿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向矿报告的原则层层报告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报告。

3、得到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隐患情况,并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实施。在作业现场发现特殊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的,按照就地报告处理原则,直接向现场值班队长、安监员报告后在现场制定处理措施进行及时处理,再向上一级汇报,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向上级汇报。

篇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为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局面,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了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立忠

副组长:谢永胜、沈军

组员:赵新创、汪浩、胡浩、赵正林、朱乃昌、王发强

三、排查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隐患治理阶段从4月份开始到5月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情况汇总,并通知各个班组整改。

(二)集中排查阶段。从5月份到10月份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从10月份至年底,主要是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落实。

四、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对标段内大型工程施工设备、拌合楼、起重、吊装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预防深基坑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事故的措施,以战沟桥、五里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为重点,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

1.安全行为方面:

(1)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情况和安全责任的考核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填写安全教育卡。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每天指定人员对现场消防情况进行巡查。

(3)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等主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

(4)加强安全费用的使用落实情况;

(5)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6)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方案、专家论证、审批等程序及监理审查情况;

(7)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等监督检查。

2.现场实体方面

检查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

(1)工地食堂、职工宿舍、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物资或材料、设备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条件、消防设施的配备与使用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观场焊接作业是否制定消防责任人及消防措施。

(2)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①、对施工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②、对执行施工起重机械初始登记和使用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使用;

③、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3)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安全技术与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三宝”防护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5)施工现场预留洞口和临边的防护情况。

(6)临时用电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系统要求布设,外电防护、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符合要求,临时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挖掘施工作业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杜绝违章挖掘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果断处置,发现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对相关人员作进一步处罚。

(二)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三)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我们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自查和迎检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条做到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排查过程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到位,自查结果和工作情况要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二)要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扎实有效者将予以通报嘉奖,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特别是对由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S102颍上江店孜至阜阳四十铺改建工程03标

二零一四年四月

篇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为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我项目部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和紧急情况救援小组

组长:陈金龙

副组长:郭计芳

成员:郭东奇陈卫军乔丽萍郭计生

二、排查重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5、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三类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8、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9、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

三、现场整改

根据排查重点逐一进行排查,决不留死角,对排查出问题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和工艺标准进行整改,整改后由排查小组按规范进行验收。

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一)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问【2004】213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整改。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公司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班组对工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技术人员加强对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安全生产费用公司单独提取,实行专款专用,工人统一办理工伤保险,购买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本工程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都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施工时严格按审批好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相关人员组织跟踪检查,决不留一点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

(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情况

A洞口临边防护

1、预留洞口

(1)边长或直径在20cm~50cm的洞口,可用砼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2)50cm~150cm的洞口,可用砼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为护网,网格大于20cm另外加密,或采用竹笆片、木工板、全密封设置防护。

(3)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洞口深度超2.5米以上时需下张安全网,护栏高1米设两道水平杆。

2、电梯井门洞口:安装固定栅或护栏,高度不低于1.8m。

3、楼梯口

(1)分层施工楼梯口装临时护栏。

(2)梯段每边设临时防护栏(用钢管)。

(3)顶层楼梯口随施工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护栏。

B、脚手架安全防护

(1)注意材质,严禁不同外径的钢管混合使用。

(2)立杆底部回填土坚实平整,设置垫板或底座。

(3)按规定设置拉撑点,剪刀撑用钢管,接头搭接不小于100cm;每隔二步要铺设隔离板(竹笆片);二步架起及以上外侧满张安全立网。

C、施工机械设备防护

1、塔吊:

“三保险”、“四限位”齐全有效。

2、搅拌机及砂浆机

(1)必须有防雨顶棚。

(2)排水必须畅通,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

(3)拌和机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4)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5)砂石笼的挡墙必须坚固牢靠。

3、卷扬机:

(1)露天操作应搭设操作棚。

(2)必须配备绳筒保护。

(3)开关箱的位置必须正确放置,禁用倒顺开关,操作视线必须良好,凡用按扭开关,在操作人员处设有断电开关。

4、电焊机:

(1)必须一机一闸并装有随机开关。

(2)一、二次电源接头处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线鼻子。

D、临时用电

1、用电电箱:

(1)电箱应有双扇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标志和统一编号。

(2)电源线进箱有滴水弯,进线必须先进入熔断器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接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极保护。

(3)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分路开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单独熔断保护。

(4)箱内要单独设置单相三眼插座,上方要装漏电保护开关,现场使用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采用单相三眼插头(有双重绝缘除外)。

(5)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10A铁壳开关或使用量配上分路熔断器。

(6)要明显分开“动力”、“照明”、“电焊机”使用的插座。

2、用电线路:

(1)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在通道或马路处可采用加保护管埋设地下,设立标志,接头必须架空或设接头箱。

(2)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应超过5米。不得有接头。

(3)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橡皮软线,必须瓷柱明线架设,开关设置合理。

3、接地装置:

(1)接地体可用钢管、角钢不少于两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二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3米,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2)接地线可用绝缘铜钱或铝芯线,严禁在地下使用裸铝导线作为接地线,接头处应采用焊接、压接等可靠连接。

(3)橡皮电缆芯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

4、高压线保护:

(1)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施工,须搭设防护架。

(2)在高压线附近搭设井架、脚手架外侧在高压线水平上方,全部设置安全网。

5、手持或移动电动工具:

电源线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包括下列机具:振动机、磨石机、打夯机、潜水泵、手电刨、手电钻、切割机、绞丝机、移动照明灯具等等。)、

(六)安全教育培训“三类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都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关的上岗证,生产一线职工进工地前都经过安全三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操作。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已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批,现场做过应急救援的演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相关人员都参加了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不手忙脚乱。有关救援物资、设备都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并安排专人进行维护,确保拉得出,打得响。

(八)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项目部每个星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限期整改,并由安全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班组每天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跟踪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安全隐患在施工中。

(九)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

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落实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临汾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八分公司

篇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细则

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目的和内容:

1、为了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惩办法。

二、适用范围:

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工区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3、安环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4、各职能部门及工区负责人按照只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事故隐患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和局部停止施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

1、组织机构

项目部城里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及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窒设在安环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及工区负责应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

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工区负责人或安全员,各部门报安环部,安环部对各类隐患进行分类。

3、报告形式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事件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环部,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

4、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4.1安环部在接受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项目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环部,安环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只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噶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最后由安环部复查落实结果。

4.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环部提交项目部,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环部应进行监控。

七、奖惩

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0-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环部申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性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4、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项目经理处理。(面试网)

篇5:风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风电场、*局安监〔2008〕461号文件《水电*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都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四、项目部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总工组织工程技术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项目部所属部室班组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

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九、项目部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专款专用。

十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十二、安全环保部每季、每年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十三、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四、项目部所属班组、部室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的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七、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纳入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责任人,将进行制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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