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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海淞公司《海淞公司建筑渣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三不放过”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渣土运输车辆应该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设置车辆判别标识、安装电子标签和顶灯等装置。

7、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超速、超载及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无牌或号码不全的建筑渣土车辆上路行驶。

8、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应按局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执行。

10、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建筑渣土运输运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且定期组织宣传,由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进行监控。

二、现场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现场管理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对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行驶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实施全程监管。

2、负责出土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和考勤,对车辆规范装运进行严格管理。

3、及时掌握各工地渣土运输情况,每日填写建筑渣土运输计划,对当天工地运输数量、使用车辆等进行登记并报相关管理部门。

4、对进入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及相关证照进行检查,对车容不洁,车况差、无处置证、驾驶员无上岗证、无标识顶灯的运输车辆一律不予进入工地。

5、现场管理员在建筑渣土排放工地出入口,对进入工地车辆的车容车况、相关证照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不予进入工地;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对装载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经冲洗保洁后,准予驶出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管理生产规定,指挥建筑渣土车辆驾驶员规范倾倒建筑渣土,文明操作、安全操作。

6、现场管理员指挥待装车辆有序停放,保障车辆装卸作业安全,配合施工单位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按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求,规范使用卸点付费结算系统,并确认运输车辆电子标签阅读成功或者签收纸质联单。

8、检查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保洁。

9、积极配合管理、执法部门现场执法检查,主动介绍运输作业情况。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实时监控行驶装卸记录仪信息系统,作业车辆行驶路线、行车速度及末端处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2、在排放工地、消纳卸点、指定行驶路线范围内,对现场管理员、车辆运输交通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建筑渣土道路污染情况,立即报告运输企业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3、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二十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事故车辆等详细情况报告所在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四、市场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加强对专营政策的宣传,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合同,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承接的建筑渣土运输处置项目,排定计划、拟定施工方案,对所需车辆设备、人员配置、施工工期、出土量测算、行驶线路等进行详细规划。

3、对运输车队进行统一调配,确保车辆调度满足工程进度及需求,督促车队规范装运、加强安全,确保工程保质保量。

4、落实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督促建设、施工、运输等单位做好现场规范装运、车辆冲洗、工地防尘、出入口周边区域保洁等管理工作。

5、根据联单管理要求,做好数据统计,作为合同费用收、付的依据;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车队的关系,做好工程款项的催、付款工作。

6、综合平衡区内渣土的处置和需求,平衡施工周期,合理进行调剂,并积极拓展垃圾处置卸点。

五、合约管理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合约管理组负责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业务的合同洽谈及签订,合同洽谈及签订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合同参照市规范性文本,确保签订规范。

2、合约管理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详细了解工程概况,协同工程技术人员与业主方、施工方对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进行详细交底。

3、合同签订应遵循相关程序,必须凭审批完成流程的“合同审核流转表”,才能交行政人事部加盖公章和印鉴。

4、合约管理组对开工项目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业主方按时付款。

5、合约管理组应加强对合同的保管和登记,未经总经理室同意不得私自复印或外借。

6、合同洽谈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加强对合同内容的保密工作,否则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7、业务人员应遵守廉政建设制度,坚持原则,规范服务。

六、巡检监督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巡视检查组负责对出土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规范装运、安全行驶、道路污染等进行巡回检查。

2、巡检人员应每日对出土工地进行现场巡查,对运输车辆存在的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

3、巡检人员应每日填写巡检记录表,做到记录完整,真实公正。

4、对巡检中发现未实行专营的工地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

5、对巡检中发现的违规车辆或人员,应发出违规整改单,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6、对巡检中发现公司道路污染、安全事故等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反映。

七、业务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对建筑渣土运输专营过程中合同签订和运营过程的规范性进行廉政和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和考评,对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通报和督促整改。

2、负责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投诉进行受理、统计,并及时处理、反馈和上报。

3、负责召集各部门及加盟企业的例会工作。

4、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制订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车辆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对渣土运输自有车辆及加盟车辆的信息登记和核对,并对车辆进行专业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2、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严禁车辆超载,并做到车容整洁、无污泥洒落。

3、负责车辆顶灯、标识、gps定位系统、电子标签的管理。

4、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九、综合计划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对建筑渣土运输合同进行审核登记。

2、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将应收款发票开出,督促市场管理部催收应收款。

3、负责对加盟企业提交的各类原始发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予以退回。

4、加强对应收应付款的登记,做到帐目规范清楚。

篇2:建筑立面整饰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

建筑立面整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

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及消防、机械事故,年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进场后我们将根据OHSMS18000《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本企业《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的要求管理现场。针对本工程施工场多、施工队伍多、工期紧等特点,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安全管理体系

1.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哈尔滨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1.2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项目经理部配备主管安全的副经理一名,专职安全员3名,超过50人的施工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施工队伍必须有兼职安全员,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图

1.3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项目技术总工:项目技术总工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项目副经理: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工作;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1.4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专业施工班组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必须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项目部及施工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必须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每天的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施工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安全值班制度:项目安排安全值班表,每天必须有一名项目领导值班,负责处理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6、外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公司公司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违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8、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9、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安全计划

2.1制定阶段安全管理计划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各阶段安全管理计划,对各阶段易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火灾等,事前制定技术措施加以防范。本工程必须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如下(下述文件为施工组织设计补充文件):

1、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消防预案、应急预案

3、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计划

4、安装及装饰施工安全计划

5、高空作业安全计划

6、其它施工机具使用安全计划

2.2安全教育程序

2.3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参加人员考核备注

分包队伍安全管理专职安全员月考核记录检查分包队伍自检记录

外脚手架专职安全员、各分包队伍安全员周考核记录

三宝、四口防护专职安全员、各分包队伍安全员周考核记录

施工用电专职安全员、各分包队伍安全员周考核记录分包队伍日检

作业人员的行为和

施工作业层专业工长会同分包队伍日检记录现场指令,限期整改

施工机具分包队伍自检日检记录专业工长检查分包队伍自检记录

3安全防护措施

3.1安全标志

本工程施工场地分散、施工队伍多,现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警示系统。进场后,我们将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及《安全色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品存放仓库、配电房周围设置护栏、盖板等防护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棚及安全信道必须设置显眼的易于识别的安全标志牌,所有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灯警示,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3.2现场急救

施工现场设临时医务室,并配备治疗一般性疾病和工伤急救的药品以及急救器材。现场要利用黑板、宣传栏进行夏季防暑、冬季防寒、平日防流行病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教育,并在各班组选择责任心强的职工开展急救培训。

3.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2、工人在临边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整个外架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部封闭,每隔二层设一道安全平网。

4、凡人员出入信道口必须设双层防护棚。

5、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信道的两侧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6、所涉及

脚手架以外的临边安全防护工程,应制定相应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此项工作内容已在经济标中有明确列项)。

3.4脚手架防护

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应在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3.5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

1、使用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电锯、圆盘锯)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2、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且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4、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

5、施工龙门架要做防坠落装置、紧急停止开关,卸料平台和人员出入口应设防护门。每日工作前必须对限位开关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6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雨季施工时,对施工作业面、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及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取防滑措施。

2、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有效。

3、大雨天气后必须组织机电、安全人员对施工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等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

4、做好电器设备的防雨工作,各种露天电器设备必备有防雨罩。

5、上人跑道必须设防滑条,雨后必须对上人跑道及操作平台等进行检查。

6、做到整个施工现场的排水畅通,雨后及时清除积水,保持整个施工现场的整洁。

4消防措施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遵守哈尔滨市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各单位工程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消防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吸烟必须在指定的吸烟室。

3、在库房、木工加工房及各楼层、生活区均匀布置消防器材消防栓,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4、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内未经允许不得生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申请动火证,工作时要随身携带灭火器材。

5、对易燃物品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存放分类管理。

6、新工人进场要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区域设消防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7、把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到政治影响的高度上去考虑,现场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8、各单位工程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进行保管。

5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篇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岱山建设局文件岱建[2010]9号文件,严格执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规范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与产权单位(或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与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安装资格,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业务),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用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在合同应明确使用过程中机械设备操作、指挥、司索等相关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3、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5、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每台起重机械的单位档案。

6、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编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在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9、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台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每台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二)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派专人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监测。

(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模板支撑系统立杆基础须设垫木或底座,纵、横向间距按照专项方案要求搭设,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4、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5、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四、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城市主干道两侧、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各类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工程。

重点企业:对近几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重点整治阶段。5月份,各班组施工现场全面自查、全面整治。

第二阶段:整顿提高阶段。6-11月份,项目部全面检查,各班组安全防护方面重点督促。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项目部各班组结合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分别在7月初及12月份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项目部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要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理,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培训教育,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66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篇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保证安全措施

⑴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A、我公司将配备两个以上专职的持证上岗用电管理人员,对每天用电量进行计算、管理现场用电设施、用电安全教育等;

B、电工组对施工设备应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器具,坚决不准使用;

C、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电线必须架设在绝缘体上。

D、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安装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E、电气和机械设备必须设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及有防雷设施。

F、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点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电器防火措施;

G、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箱,复合绝缘要求,禁止用木板等易烯材料制作,并按规定安装在适宜的位置,箱内接线要整齐,导线进出口应设在箱体底面,箱内应装漏电开关,箱门加销,并由电工负责管理;

H、电器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禁止用同一天关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保险丝因按负荷要求由要求由电工安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I、各种机具必须按容量选用电缆线,严禁用花线代替电缆;

J、施工照明线路使用花线时应悬空架设,不准拖地,不得预金属器械相碰,各种线路一律由电工接线,严禁其他人员乱拉乱接;

K、配电箱、开关箱及各种用电场所,应挂上明显的标志牌和操作牌;

L、电工上岗操作时,应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

⑵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机械由专人专管,机械旁必须挂安全警示牌,一机一闸,各机械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

⑶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水源要有明显标志,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禁止烟火。

⑷高空作业及立体交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高空作业须搭设的操作平台必须有围护,人员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如平台下有人员工作的,平台上还须密布安全网。

⑸防灾防暴保护措施

易燃易爆材料隔离堆放,并在堆放处及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严禁在现场抽烟、使用明火。

⑹预防自然灾害措施

所有用电器材均须有效接地,人员住宿、材料堆放处均要开挖排水沟。现场配备一些常备药品。

⑺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①强化装饰现场安全施工检查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②各级管理人员要从教育入手,做好操作人员的入场教育,作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违章操作要制止。

③实行安全生产负责制,现场施工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各施工队组的安全工作由工长负责。

④加强安全防护: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加设安全的护栏,悬挂“注意安全”等警告标志。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⑥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都要佩戴有个人身份标志的工作卡。

⑻、为保证安全、文明措施的有效执行,配套制定以下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①各项目组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项目经理为现场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②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③遵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项目组必须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各项有关安全规则。

④各项目如须对建筑结构的变动,必须事先经总工程师同意。现场的临时用电敷设必须要由专业电工操作,并由工程材料部验收备案。对有高空作业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提交相应的安全措施交总工程师批准。

⑤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⑥项目组必须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做好工作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⑦认真落实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⑧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得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现场施工人员均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⑨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⑩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汇报。对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处理(三不放过是: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1做好各项安全检查的记录及各有关安全管理的资料。

⑼对典型位置的建筑孔洞口除了做好防护措施外,更要加强对工人队伍的教育,还要落实专门的人员每日进行检查。

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⑴建筑垃圾按环卫部门规定倾倒,施工污水排入指定市政排污管道,保持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文明整洁。

⑵项目部不定期对现场进行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⑶协调好各队组与其它施工单位关系,防止队组间发生打架事件。

⑷对违返各项文明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

⑸工程完工后,将各种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及时拆除,并运走所有工程垃圾。

⑹白天需打钻的地点事先作好计划,集中于某一时段进行,以减少噪音影响周边环境。

⑺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⑻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⑼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

⑽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⑾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要通过竖井等稳妥下卸,严禁向窗外抛掷。

⑿施工现场不准乱扔垃圾及余物。必要时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

⒀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质量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的黑板报。

⒁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居民、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施工作业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

⒂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而布置规划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⒃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存放。

⒄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措施、制度,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高层建筑要有消防水源。

⒅公司质检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文明施工规定的情况及一些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开“整顿通知”限其定期整改,如在限定期限内无故而不整改的,由检查小组向公司提出报告,由公司向该项目组发出黄牌警告,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由检查小组再次向项目经理提出“整改”期限,如在期限内仍未整改,公司将对该项目组出示红牌,对项目组进行整顿,并处以2000-4000元的罚款。

篇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主要内容:

1、加强对施工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管理

对于升降机上下出口、楼梯口、通道口、施工预留口、阳台口、边缘口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应当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栏杆、防护立网、加盖防护等。

2、加强对安全网架设的规范化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平网、立网的架设安装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化的安装,使安全网层次段落的架设科学、合理,达到对施工楼层进行严密安全防护的目的。

3、加强对“临边”危险地带安全防护的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有许多的“临边”地带都属于安全事故多发区域,如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和楼梯边缘、没有架设外防护的屋面、未砌墙的楼层周边、装卸平台的外沿等,这些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物料、人员等从高空坠落。

4、加强对交叉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中经常会碰到交叉作业的现象,比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例如,上部作业时应当在脚手架上铺满木板,并在脚手架的外侧边上架设挡板、拦网等,以防止物料及人员的坠落。

5、加强对高空金属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对于工程中的各种高空金属构筑物,如果其高度超过周边原有的避雷设施时,会很容易受到雷电的袭击,应当另外加设防雷设施,使其具备防雷击能力。

6、加强对大型混凝土模板和高层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对于大型的混凝土模板工程和超过30米的高层脚手架工程,由于其自身重量大,必须进行承重能力与荷载的计算验证,以保证能够安全地进行施工。

7、加强对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

对于塔吊、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必须要确保其安装、固定方法牢固可靠,并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8、加强对施工安全用电的管理

建筑工程的施工用电属于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很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一般情况下,应当使架空线路与工程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必须采取设置绝缘屏障和安全保护网、悬挂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另外,如果施工临时用电量≥50KW或者临时用电设备超过4台时,应当对临时用电进行编制、组织、设计。

9、加强对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

夏季施工时,要采取各种降温措施来防止中暑,如调整室内外施工的作业时间和作息时间,增强施工现场的通风,降低施工现场的热辐射等;世纪星介绍冬季施工时,由于风高物燥,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防风、防火;在雨季施工,对于土建工程主要是防止坍塌事故,对于室外的施工则要防滑跌、防雷击。

10、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场所,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并且远离火源、严禁烟火,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对于烧焊、气割等带明火的作业,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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