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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篇2:财务办公室管理规定办法

办公室吸烟管理规定【1】

为确保安全、文明办公,强化企业管理,展示现代化企业形象,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全体员工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自觉禁止吸烟,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遵守公司禁烟管理规定,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吸烟。

第二条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各部门办公室、接待室、活动室、宿舍、职工餐厅等。以上场所张贴禁烟标志,不放置烟具,二十四小时全面禁烟。

第三条办公区域暂时可以吸烟的场所有:各楼层楼梯口、室外场所。

第四条在接待外来人员时不敬烟、不接烟,并主动提醒外来人员公司的禁烟规定。

第五条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宣传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和礼貌劝阻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吸烟,每次乐捐50元,连续2次以上违反禁烟规定的乐捐100元。

第七条以各部门办公区域为单位,实行禁烟连带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乐捐50元。

第八条实现全员检查监督,行政人事部为监管执行部门,对举报,检查的结果进行即时处理。如若出现违规行为,除处罚外并内部通报。

第九条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按公司实际损失照价赔偿;造成人员伤亡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办公室吸烟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卫厂区安全、提高员工素质、树立企业文明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细则

第三条:所有办公室人员在厂区、办公区、公共区一律不准吸烟。

第四条:所有办公室人员有义务维护本管理规定、告诫和劝阻来访客人不要吸烟。

第五条:特殊客人需要吸烟,只限在吸烟区内吸烟。

第六条:该管理细则规定由管理部制定并负责检查监督执行。

第三章违规处理

第七条:对违规人员由检查人下达罚款通知单,并报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违反第三条规定均罚款50/人次,厕所卫生间不准乱扔烟头,一旦发现均罚款30元/人次。

第九条:所以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遵守本规定,如发现违规可以检举举报,一经落实是事实者将给予奖励。

第十条:违规人员接到罚款通知单后,必须在当天上班时间内到财务处交罚金。否则双倍处罚,自工资中扣除,并警告一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规定由行政管理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办、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联合执行。

第十三条:本管理规定自20**年月日起施行。

广州**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

篇3:政府财务管理规定办法

政府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乡政府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乡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在“乡财县代管”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乡政府各预算单位的财务账目和资金去向,全部纳入规范操作,依法管理的轨道,严格执行网上申请、网上拨付等支付业务,接受财政审核和监督,杜绝不合理支出和各种违规、违纪支出。乡政府办公室设立专职报账员,具体负责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报账工作。

二、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财务支出严格实行财务集体会审制度。全部开支由乡长和常务副乡长共同审批,数额较大时,须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审批。

三、原始凭证报销管理制度

1、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挖补。

2、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办单位领导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具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章。

3、所有的报销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财务经办人员审核,然后报领导审批,方可报销。

四、报账员管理制度

报账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应根据真实、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办理财政报账手续。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乡主要领导报告;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的应退回经办人,要求更正。

五、招待费管理制度

上下级来客原则上一律经乡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律在乡政府食堂招待工作餐,对口作陪,如遇特殊来客,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提高招待标准,或在外就餐。

六、公车费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湖上乡公车管理制度》,出车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维修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保养,驾驶员不得擅自到其他维修点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燃油费实行一车一卡管理制度,油卡充值和监管由常务副乡长和报账员具体负责管理。

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乡政府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由办公室统一编制采购计划,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购买,并负责保管,分发。物资采购发票500元以上的必须附购物清单,否则不予报销。

八、票证管理制度。

1、各种票据由乡政府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票据印制、领取、核销、结算等管理工作。各种票据均加盖乡政府财务使用印章,并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不准收款不开票,不准用“白条”或其他收据收款,不准改变票据使用用途,不准“大头小尾”或以记账联,报账联当作交款联使用。

2、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片组、站所所收到款项必须及时上缴办公室,不得坐支,不得借款,不得以报账发票抵交现金,做到票款两清。各片组、站所必要的开支必须由主要领导安排报账员办理财政报账支付手续。

九、财产管理制度

1、乡政府所有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侵占,必须由办公室建立资产台账,实行统一管理,逐件登记,专人保管,并做到账实相符。

2、对固定资产的清理、变价、转让、报废、报损等变更事项,必须核实登记,做到变更过程清楚,来龙去脉明确、程序规范、手续齐备。

3、新购置或捐赠的固定资产要进行固定资产处理,逐件进行登记。

十、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乡政府债权债务管理工作由政府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必须做到年度清理、收回、减少呆账死账的发生。

2、乡政府偿还债务时,必须由政府会计提供账面依据,并签字证明,而后审批付款。

3、如果发生新债务必须由乡长、常务副乡长、财务人员以及债权人共同办理债务手续,办理后政府会计应及时做好财务处理。

篇4:财务部门管理规定办法

财务部门管理规定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更好的贯彻《会计法》,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运用合理合法的经济核算,通过增收节支的原则,加强财务计划管理,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由指定股东直接领导,工作人员配置为主办会计、出纳(销售会计)。

四、财务部的职能是:

(一)向公司负责,向所有股东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三)负责制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并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四)协同公司领导共同组织编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的实施;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填制凭证、等记账薄、对账和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计划的调整占用资金;

(七)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批手续,正确的计提折旧,会同行政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八)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编制年、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运行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预警和风险控制实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

(十)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及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据;熟练掌握、领会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合理筹划纳税,按时上交税款;

(十一)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十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十三)注重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推动会计工作现代化管理进程;

(十四)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工作岗位职责

一、主办会计职责

(一)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工作;

(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的审核,严格控制成本;

(三)负责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编号、装订和保管工作;

(四)负责各类明细分类账和总账的登记、核对好保管工作;

(五)协助、监督出纳现金盘点工作,确保现金帐实相符;

(六)负责应收款、发票的催要工作,正确核算各项往来款;

(七)参与仓库实物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对存货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和报废的存货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报负责人批准后处理;

(八)正确计算产品成本,正确归集、分配开发成本、费用,按照规定的成本费用项目和成本核算对象登记成本费用明细账;

(九)负责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相关明细报表的编制、分析、解释和汇报工作;

(十)负责办理与税务部门的相关事宜,合理筹划纳税,保管好各项发票;

(十一)对会计资料按月进行整理、装订,并妥善保管;

(十二)其他与会计处理有关的事宜。

二.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办法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序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填报资金日报表;

(三)负责保管好库存现金;

(四)负责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负责仓库实物的计量、收发、领退、保管和清查盘点工作,及时登记实物出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七)配合会计做好各类账务处理工作;

(八)配合行政部做好办公用品及食堂用品的采购工作;

(九)其他与出纳工作有关的事宜。

二、会计工作的管理

一、公司的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计记账统一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采用复式记账凭证并编号。

三、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开设总分类账、明细账及日记账、

四、会计人员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正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应退回更正或补充。

五、记账凭证填写的内容、数量、金额、附件张数必须与所附的原始凭证相符,会计科目及对应关系正确,连续编号,字迹清晰工整,有关人员印章齐全。

六、月底终了,各种记账凭证,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加具封面,装订成册。

七、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等记账薄,做到数字准确、摘要简明、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登帐及时,按月结出余额。

八、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九、按规定设置和编报会计报表,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纳税申报表4.个人所得税申报表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内部还有:股东投资及利息结算明细表、费用支出明细表、存货明细表、销售成本明细表、应收账款明细表等,报表编制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十、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并由财务负责或总经理负责监交。

三、收入管理

一、经营收入的实现按制度规定确认,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计入当期损益。

加强对营业外收入等的管理。

二、实现是收入、按实际价款记账,应全部记入本期帐内,并相应计算结转本月收入有关的成本、税金、费用。

三、收到款项时,必须想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由收款人或出那人员办理收款手续。

四、开票人与收款人员原则应分设,收款金额或收支票按规定及时送交出纳及开户银行,然后将缴款单和支票回单交财务人员。

五、财务和业务人员应经常注意应收款的回收情况,如发生拒付、拖欠等情况,应及时分析原因,由当事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清理。

四、支出及费用报销管理

一、报批流程,所有款项支出实行付款审批制度,必须由经办人填报签章报部门经理审查、会计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销。

公司股东的费用报销实行股东互签制。

二、报批时间每星期三、五由公司领导审批签字支付。

如果公司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三、各种款项支出一般需凭收款方提交的内容完整并且套印有“税务机关监制章”的正式发票、收据予以报销,发票抬头必须与公司抬头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四、广告款、工程款等大额支出必须填制《资金支付申请单》,并查验相关合同。

五、日常用品(包括食堂用品)采购由行政部与财政部根据采购申请单一同采购,由行政部汇集发票统一报销;

六、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公司员工外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二)公司职工出差根据需要选用交通工具,除股东外的员工不得乘火车软卧;

(三)公司员工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一下规定执行:

1、房费标准:

①.部门经理住宿标准为120元/日;总经理以上住宿费实报实销。

②.一般职员住宿标准为80元/日。

2、伙食补贴: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省内);省外每人30元/日。

七、电话费报销制度

(一)公司员工根据岗位需要可享受电话费补贴;

(二)公司员工凭正规发票按核定标准实报实销,超出不补;

(三)核定标准为部门经理200元/月,助理级100元/月,一般职员50元/月,特殊岗位申请电话费补贴有公司领导审定。

八、严格执行“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生错付、多付的情况,应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发票管理

一、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税务稽查的主要依据,应加强本公司的发票管理,正确使用和保管发票。

为了确保发票、收据编号的连续性,发票管理员须定期或不定期核对收到货币资金、收据金额是否一致。

二.在收取各项收款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

三、本公司使用发票的购领,有指定人员去税务机关办手续,按规定缴销和领用。

四、对领用发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对未用发票和已用发票存根要妥善保管并建立发票领用制度。

五、使用发票时,开具的发票内容真实、数量金额正确、字迹清晰、印章齐全、不准弄虚作假,不得涂改发票。

六、发票不得拆本实用,不得分联使用低、面不一致的发票,作废发票各联必须齐全,并注明作废标识,不得随便撕毁或遗失。

六、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支付现金,原则上应以库存现金额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出那人员库存现金额为**元/天,最高不炒锅5000元/天,大额现金个人不能随便携带,由会计人员不定期进行盘点,以确保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二、出纳支付现金,必须经有关负责人签批、复核符合规定要求的付款凭证支付。

收付现金做到认真、仔细,加强复核,现金如发生短缺,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三、严格支票管理,银行印章由专人负责,不得签发空白支票,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外单位或个人代为签发、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防止空白支票的遗失和被盗。

四、为了确保银行存款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出纳员须逐日结出银行存款余额,由会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帐单,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正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发现未达账项。

五、会计人员定期与往来款对方单位核对往来款余额,制止各种挪用货币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均须公司领导签字。

公司领导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先付款后补签。

七、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静会计审核;交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职员借用的现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

八、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查,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九、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十、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部每月提供的考勤资料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次月20日)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篇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范文

对于国家的相关规定大家有了解过吗?以下是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大家可以认真阅读,学习国家的法律知识!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范本

1、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原则

学院基本建设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投标的法律和法规进行。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选择承建单位。

2、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方式

(1)由国家和学院投资(工程概算造价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项目、专业分包项目,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建设单位。

(2)按照上海市的政府有关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条例,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方式。

(3)工程造价(概算)超过200万人民币的建设项目、专业分包项目,应向市或区招标办公室登记,并由学院委托有代理招标资质的中介服务公司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文件,经学院同意并取得市或区招标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实施公开招标。

(4)工程造价(概算)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学院可自行组织招标工作。由基建规划办公室根据设计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文件,负责招标过程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学院土建招标小组负责招标工作,招标过程接受学院纪委和基建修缮领导小组的监督。

(5)工程造价(概算)小于1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项目,由土建招标小组组长及基建、审计、监察等部门讨论,按程序择优选择承建单位。

(6)由市财政投资“市政府采购中心”归口管理的建设项目,原则上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招标工作,学院基建规划办公室配合其工作。

(7)有特殊专业要求和具有一定专业配合难度的工程,可视具体工程情况讨论决定招标方式。

3、工程投标单位的资质管理

(1)承包建设工程的相关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学院建设项目。严禁承建单位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它企业的名义承揽学院建设工程。

(2)工程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审查(审核),为证明投标单位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A、有关确定法律地位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证书)。B、过去三年内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的工程的情况。C、提供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的情况。

(3)工程造价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建设项目或某些特殊专业、大宗材料必须对该企业及其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组由院监察、审计、基建规划办、使用部门等人员组成,考察结果应向学院土建招标小组如实汇报。

(4)学院土建招标小组或市、区招标办公室根据公开报名结果,若合格报名单位过多,可以以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入围单位,对入围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一般为:工程造价>1000万人民币,并具有建筑一级、装饰一级、市政一级资质;工程造价>100万人民币:建筑、装饰、市政资质均在二级以上;设计、监理、勘探单位资质应在乙级以上。特殊情况由学院土建招投标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确定。

4、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1)基本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程序(工程造价>200万元项目)

根据市、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有关条例,由招标代理负责办理,基建规划办公室作相应配合。

(2)基本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程序(工程造价小于200万元)

预算金额小于20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学院土建招投标小组负责招标,程序如下:

A、项目备案。在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投资计划下达后,基建规划办公室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市或区招标办公室进行备案。

B、编制招标文件和发布招标信息。基建规划办公室按规定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经学院土建招标小组审查同意后发出招标信息。

C、资格预审。由土建招标小组对投标人送交的文件进行分析,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若报名单位过多,以资格预审的办法选择入围单位。

D、发放招标文件。将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发放给入围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E、勘察现场。基建规划办公室组织入围投标单位进行施工现场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F、对投标单位的考察。由基建、审计、监察及使用部门对需要考察的项目进行项目考察,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类似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项目的原始施工合同、施工质量评定资料及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作参考。

G、招标预备会。招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和问题。

H、工程标底的编制与送审。当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一定,即可进入标底编制阶段。标底编制完成后应将必要的资料报送院审计处审定。

I、投标文件的接收。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给基建规划办公室。基建规划办公室接收投标文件后应将其秘密封存。

J、开标。在投标截止的日期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院基建、监察、审计共同举行开标会议,按规定的议程进行开标。

K、评标。在学院纪委和基建修缮领导小组监督下,由学院土建招标小组依据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对投标单位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以往业绩、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公正选择中标单位。

L、定标。中标单位选定后由基建规划办公室代表学院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招标结果报基建修缮领导小组。

M、合同签订。基建规划办公室、学院审计处代表学院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由分管院长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基本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程序

邀请招标程序是直接向适合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发出邀请,其程序与以上(2)相比,增加了发出邀请书的环节,取消了资格预审的环节。

(二)基本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制度

材料(设备)的质量关系到工程的百年大计,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切实推进基本建设廉洁自律,特制订如下制度:

1、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原则

(1)必须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基本建设工程必须坚持安全优质,积极采用先进、节约的材料。

(3)材料(设备)采购要做到优质、优价,采购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货比三家、集体决策、择优购置。

(4)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明确产品的厂家、信誉度、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价格、提货地点等,严防伪劣产品混入工程之中。各工作室应严格按照验证、考察、核价、验收的要求把好质量、价格及各项技术关,做到人人把关,一丝不苟。

(5)材料(设备)采购活动中如涉及供应商的任何“折扣”、“让利”等,均应在实际采购合同中以“让利”或“捐赠”形式体现。

(6)各工作室均要做好材料(设备)的信息收集和采购记录,提高工作效率,在确保材料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7)各工作室在确定材料时,要严格控制材料(设备)的性价比,对同一内容的材料不得随意进行拆分。

2、材料(设备)采购方式

(1)特种材料(设备)的采购方式

A、特种材料(设备)的采购原则上由学院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确定。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由其他方式办理。

B、由学院招标方式进行确定的材料(设备),项目管理工作室应提前30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本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管理工作室按本办公室《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负责招标工作。

C、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的设备推荐、实地考察、合同谈判,设备验收。

(2)由学院确定、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

A、在招标文件上规定由学院确定,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大宗材料(设备)

a、在招标文件上规定由学院确定的大宗材料(设备),由学院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确定,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由其他方式办理。

b、由学院招标方式进行确定大宗材料(设备),项目管理工作室应提前30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本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管理工作室按本办公室《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负责招标工作。

c、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的设备推荐、实地考察、合同谈判,设备验收。

B、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价格、品牌暂定价,由承包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

a、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超过10万元(含),除特殊情况外项目管理负责人需提前20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办公室主任,确定方式原则上由本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室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会同审计、监察等人员组成考察小组确定,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另行决定;

b、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小于10万元,由项目管理工作室会同负责本项目的有关管理人员共同确定。

C、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明确价格、品牌暂定价,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明确价格、品牌,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项目管理工作室负责验收、检查,严格把关。若项目管理工作室认为投标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而需要调整的,具体办法如下:

a、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超过10万元(含),除特殊情况外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5个日历天填写申请表递交办公室主任,确定方式原则上由本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室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室参与)会同审计、监察等人员组成考察小组确定。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同意可另行决定;

b、单体项目单项总金额小于10万元,由项目管理工作室会同负责本项目的有关管理人员共同确定。

经过以上方法确定的材料(设备),由主办工作室负责填写材料(设备)确认单。原件由主办工作室负责保管,其他工作室保存复印件。

关于我院奉贤新校区

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制度的补充规定

根据2006年12月12日基建处、审计处就我院奉贤新校区基建项目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确定方法进行充分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对基建规划处二00六年三月制定的《基本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制度》作如下补充:

一、在招标文件中由投标单位竞争性报价的材料(设备)确定方法(乙方采购)

1、投标文件中对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表述完整、明确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的审计、质量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予以采用(封样);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要求中标施工单位重新申报,原则上投标价格不予突破,如确有必要,允其作相应调整,项目负责人应按如下的调整方法执行:

(1)调整价在原投标价之内的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有关人员予以调整,并填写《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经质量监理、投资监理、审计处、项目负责人签字备案;

(2)调整价超出原投标价的:

A、单个子项目超出的总金额,在批准概算总投资之内且在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调整,并填写《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经质量监理、投资监理、院审计处、项目负责人签字备案;

B、单个子项目超出的总金额,在批准概算总投资之内且在10万元以上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会同本项目部的审计、质量监理、投资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调整,并填写《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报本处,经以上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审计处负责人、基建规划处负责人签字。经同意后方可调整;但上报方案应不少于一个备选方案。

C、单个项目超出的总金额,突破批准概算总投资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在使用前的45天将已经质量监理、投资监理、审计处、项目负责人签完字的《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报本处,由基建规划处负责向主管院长提出申请,经同意以后方可调整。

2、投标文件中对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表述不完整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要求投标单位申报完整;如需要调整的,按照本补充条例第一条第1款的方法进行。

二、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暂定工程、暂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确定方法

对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暂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确定: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要求投标单位推荐三家及以上的厂商或品牌,并明确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等内容,并在使用前的45天将《材料(设备)流转审核表》报本处,由基建规划处、审计处、项目部等相关人员共同予以确定。暂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确定原则上价格不容许突破(工程确有需要且经院或处领导批准的除外)。

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指定工程、指定价格的材料(设备)采购方法

原则上由学院统一招标,各项目部需在使用前90天(特殊情况下,最少不低于60天)向本处申报,具体工作由本处招标合约部负责。

(三)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现场等变更签证制度

签证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动态调整和管理,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的项目设计,施工现场变更,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责任,合理控制建设资金,切实执行基本建设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特制订以下签证制度。

1、基本原则

(1)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原则。建设项目力争做到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合理定位、节约成本。坚持勤俭节约的建设方针,建设资金要精打细算,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投资过程控制原则。各项目管理工作室要做到了解用户需求、把握市场动态、控制设计深度、掌握施工节奏、强化投资过程控制。

(3)坚持同步核算原则。各项目管理工作室要严格做到变更、签证与价格核算同步进行,对同一内容的施工现场工程变更不得随意进行拆分。

2、实施办法

(1)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所有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指令都须经过项目负责人予以落实,所有的书面资料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总监工程师签字方为有效。

(2)项目管理工作室为做好控制设计,要积极主动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凡需设计变更的,除特殊情况外需提前15个日历天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处长或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3)施工现场工程变更签证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变更必须做到与价格核算同步。为确保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在预算所控制之内,每次变更金额为5万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做好签证所需的书面资料,报处长备案;每次变更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除特殊情况外需提前5个日历天,由项目负责人向处长提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附费用估算),变更引起的费用在预算所控制之内的,由处长负责征询相关人员意见后,作出同意与否意见,变更引起的费用超出预算所控制的,须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才能执行。

3、工作流程

(1)提出变更要求(设计变更、施工现场变更、校方或配套部门的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向处长提出书面变更要求报告(报告须明确:①变更理由;②变更费用的估算;③变更后费用是否在概算范围内);

(2)处长审批:变更后费用在概算范围内的,由处长负责征询有关人员意见后予以批复;变更后费用超出概算范围的,需经主管院长批准后予以批复;

(3)同意变更:根据同意变更批复单,由项目部通知设计院出具设计修改图或施工单位出具技术核定单,并提出变更费用申请;

(4)填写工程签证单: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签证单,工程监理根据变更理由和依据,确认变更内容和计算变更数量、项目负责人核对内容和数量后报投资监理;

(5)审核变更费用:投资监理根据变更理由和依据、内容和数量(同意变更批复单、设计修改图或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审核变更费用(必要时可要求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内容和数量进行核对),审核结果经基建处和审计处同意后签发项目部。

4、说明

(1)变更要求可以用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费用估算及项目负责人、处长批复意见可书写于联系单下方,以便减少流转周期;

(2)工程签证单中工程监理确认内容和计算数量可与施工同步进行,必要时可通知投资监理同步参与。变更费用可以在审价时一并结算,但投资监理必须做到同步跟踪,对超出预算的费用及时通报。

(四)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包括:施工设计、施工程序、施工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项目管理工作室要严格做好以下各个环节:

1、主动协调建设工地上各施工企业与配套单位之间的关系,使他们都能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行使各自的工作职责。

2、督促、检查各施工企业及专业配套单位安全生产机构的落实,安全制度的建立,安全技术的措施,文明施工等,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与学院的教学、生活区严格隔离,设立施工车辆专用通道,或制定出有明显交通标志的施工车辆行车路线,确保师生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4、对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建设项目的施工引起的破坏。

5、要控制和治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气物以及噪音、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危害。

(五)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定本制度:

1、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原则

(1)国家和学院拨款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20**]39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2)学院自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经费,必须以学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批文或主管院长的书面批复为依据进行相应建设。

(3)注重功能优先、节约经济、合理使用等原则进行投资控制。

(4)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应纳入学院的专用帐户,专款专用。其费用应严格按工程进度、质量和合同约定预付或支付,财务部门按审计报告进行财务结算。

2、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1)做好决策阶段的经济参谋。在前期决策阶段和方案设计阶段做好工程项目的经济论证,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加强工程投资控制;不得擅自超预算、超面积、超标准进行建设。若由于特殊原因必须超出原预算标准的,应提请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落实资金后方可执行。

(2)项目管理工作室必须在项目开工前,会同设计单位一起做好建设经费的切块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实施,做到先算后做。

(3)项目开工之前,项目管理工作室应按工程进程及施工合同内的资金使用要求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和财务部门备案。

(4)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室要随时掌握本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和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在选材使用、施工工艺等方面尽可能做到挖掘潜力,提供合适、经济的建材价格信息。

(4)施工阶段出现影响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要“先算帐后审批”,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制度》程序进行运作。

(5)严格项目审核和审计制度,在项目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单位的作用进行投资过程控制,在项目竣工后要积极配合审计处和社会审计单位进行项目审计。

(6)项目审计结束后,项目管理组将审计结果报办公室,并根据最终审计报告由财务处进行工程结算。

3、基本建设项目付款流程

(1)由项目管理负责人根据施工单位的申请、投资监理的核算以及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负责填写付款流转单和付款支票(外单位管理的项目除外);

(2)办公室主任根据项目进程、合同付款方式审核;

(3)主管院长审批;

(4)办公室专人负责向承建单位付款。

(六)基建处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保证学院奉贤新校区建设正常、有序地推进,确保工程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步发展,特制订如下廉政建设:

1、基建处所有成员在各项工程建设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学院有关廉政建设制度办事,自觉接受学院领导和学院纪委、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个人的自觉行动来维护基建规划办公室团队良好的对外形象。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通过民主、透明的办事模式,实现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

3、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管理队伍,认真监督检查,发现建设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沟通、及时汇报,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对前来参与建设的任何单位,要进行严格考察和管理,不允许发生任何有亲疏之分、弄虚作假和徇私等行为。

5、不打听和透露有关招标、投标等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决不允许发现有类似暗箱操作、泄露标底等行为。

6、对于参与建设的单位要保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允许参加参与建设单位所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允许在施工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允许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如无法拒绝,应在一个月内上缴学院纪委。

7、工作人员不允许要求参与建设的单位为其本人或其家属住房装修和婚丧嫁娶等提供方便。

8、不向参与建设的单位介绍家属或亲朋好友参与有关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9、不得与参与建设的单位就施工承包、工程费用、材料验收和工程质量及处理方法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10、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制定的《新校区建设廉政规定》、《关于加强新校区工程建设和监督的若干意见》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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